快穿:笨蛋小可怜总是被一见钟情_crutchA【完结】(184)

  苦的。

  不是一般的苦,是那种烧焦的、炭化的、让人想吐的苦。他嚼了一下,没敢嚼第二下,直接咽了,咽完之后觉得整个嘴巴里都是苦味,舌头都麻了。他赶紧打开冰箱,找到一颗草莓塞进嘴里,草莓的甜味和肉的苦味混在一起,变成了一种更奇怪的味道。

  他蹲在垃圾桶旁边,把嘴里的东西吐了出来,然后端起那锅黑色的红烧肉,倒进了垃圾桶。倒的时候他有点心疼,不是心疼那块五花肉,是心疼自己忙活了快一个小时,什么都没做成,还把厨房弄得一团糟。

  料理台上全是水渍和油渍,锅碗瓢盆堆了一水池,灶台上溅得到处都是酱油,地板上有几滴油,踩上去黏黏的。温书予站在厨房中间,看着这个烂摊子,耳朵完全垂下来了,尾巴也耷拉在地上,整个人散发着一种沮丧的气息。

  霍南瑾从书房出来的时候,闻到了一股糊味。

  他走到厨房门口,看到了料理台上的狼藉,水池里的锅碗,灶台上的酱油渍,地板上的油滴,以及站在厨房中间、头发上沾着面粉、脸上糊着酱油、眼神空洞的温书予。

  温书予听到脚步声,转过头,看着霍南瑾,嘴巴张了张,想解释什么,但什么都没说出来,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指了指垃圾桶,又指了指灶台,又指了指自己的嘴,最后说了一句:“我做红烧肉了,但是失败了。”

  霍南瑾走到垃圾桶旁边,低头看了一眼,黑色的不明物体躺在垃圾袋里,散发着焦糊的气味。他又看了看温书予,温书予的脸上有一道酱油的痕迹,从嘴角一直到下巴,像一道棕色的泪痕。他的手指尖也黑黑的,指甲缝里全是焦糖的颜色。

  “你吃了?”霍南瑾问。

  温书予点了点头,表情有点委屈,“吃了一块,好苦。”

  霍南瑾走过来,拿起厨房纸巾,沾了水,给温书予擦了脸。他擦得很仔细,从额头擦到下巴,从左耳擦到右耳,把脸上的酱油和面粉都擦掉了。擦完之后,温书予的脸又变干净了,白白的,粉粉的,只有眼睛还有点红,是被苦味呛的。

  “以后等我回来再做。”霍南瑾说,声音没有责怪的意思,就是陈述一个事实。

  温书予点了点头,鼻子抽了一下,还是觉得委屈。他委屈不是因为失败了,是因为他想给霍南瑾一个惊喜,想让他下班回来就能吃上自己做的红烧肉,就像霍南瑾每天给他做饭一样。他想对霍南瑾好,但他连一顿饭都做不好。

  霍南瑾看了他一眼,没有再说什么,挽起袖子开始收拾厨房。他把锅碗瓢盆洗了,把料理台擦了,把地板拖了,把垃圾袋换了。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动作很快,很利落,像做惯了这些事一样。温书予站在旁边想帮忙,霍南瑾说不用,他就站在旁边看着,越看越觉得自己没用。

  厨房收拾干净了,霍南瑾洗了手,转过身,看到温书予还站在原地,耳朵垂着,尾巴拖在地上,整个人蔫蔫的,像一棵被太阳晒蔫了的草。

  第251章 小狐狸下山寻爱记35

  “别想了。”霍南瑾说,“想吃红烧肉晚上我做。”

  温书予抬起头看着他,“我不是想吃红烧肉,我是想做给你吃。”

  霍南瑾看着他,沉默了两秒,“为什么?”

  温书予张了张嘴,想说“因为我想对你好”,但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他觉得这句话说出来有点不好意思,而且他说过太多次“你对我好”了,霍南瑾每次都不接话,他怕霍南瑾烦了。

  “就是想做。”温书予说,声音小了一些。

  霍南瑾看了他一会儿,没再追问,走到冰箱前,拿出中午要吃的菜,开始准备午饭。温书予爬上高脚椅,坐在料理台前,托着腮帮子看着他做饭。霍南瑾切菜的刀工很好,哒哒哒哒,声音有节奏,切出来的土豆丝粗细均匀,像用尺子量过一样。

  温书予看着那些土豆丝,又看了看自己的手,心想自己大概一辈子都切不出这样的土豆丝。他的手指太笨了,连鞋带都系不好,连衣服都穿反,连最简单的红烧肉都能做成炭。他越想越沮丧,沮丧到霍南瑾把一盘青椒土豆丝放在他面前的时候,他都没什么胃口。

  “吃。”霍南瑾把筷子递给他。

  温书予接过筷子,夹了一根土豆丝放进嘴里。土豆丝脆脆的,咸淡刚好,青椒的清香和土豆的甜味混在一起,很好吃。他嚼着嚼着,眼眶突然红了,不是难过,是觉得霍南瑾太厉害了,做什么都好吃,而自己什么都做不好。

  “怎么了?”霍南瑾看着他发红的眼眶。

  “没什么。”温书予吸了吸鼻子,低下头,大口大口地扒饭,把脸埋进碗里,不让霍南瑾看到自己的表情。

  霍南瑾没有再问,给他碗里夹了一筷子菜,又夹了一筷子,又夹了一筷子,把他的碗堆得满满的。温书予看着碗里堆成小山的菜,鼻子又酸了一下,但他忍住了,把菜一口一口地吃掉了,吃得很干净,一粒米都没剩。

  吃完饭,温书予主动去洗碗。这次他没有搞砸,因为他只是把碗放进洗碗机,按下按钮,不需要任何技术含量。他蹲在洗碗机前面,看着里面的水喷出来,冲在碗碟上,觉得这个机器好厉害,比自己做菜厉害多了。

  霍南瑾站在他身后,看着蹲在洗碗机前面的温书予,看着他垂着的耳朵和耷拉的尾巴,知道他还在为刚才的事情难过。他没有说“没关系”或者“下次会更好”这种话,因为他知道温书予不需要这些,温书予需要的不是安慰,是让他知道,他不用会做菜,不用会做任何事情,他只要在那里就好了。

  但霍南瑾不会说这种话。他说不出口,那些软绵绵的、甜丝丝的话,他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他只会做一件事,就是在那天下午,趁着温书予午睡的时候,去了一趟超市,买了一块五花肉,回来做了一锅红烧肉,炖了整整一个下午,炖到肉软烂入味,筷子一夹就碎。

  温书予午睡醒来的时候,闻到一股浓郁的酱香味。他顺着香味走到厨房,看到灶台上放着一个砂锅,锅盖虚掩着,热气从缝隙里冒出来,白色的,浓郁的,带着肉香、酱香、八角桂皮的香料香。他走过去,揭开锅盖,看到一锅红亮亮的红烧肉,每一块都裹着浓稠的酱汁,肥肉晶莹剔透,瘦肉丝丝分明,在灯光下泛着诱人的光泽。

  霍南瑾站在他身后,“尝一块。”

  温书予用筷子夹了一块,吹了吹,咬了一口。肉入口即化,肥而不腻,咸中带甜,酱香味在嘴里炸开,烫得他嘶了一声,但没有吐出来,含在嘴里呼哧呼哧地喘气,然后咽下去了。

  他转过身,看着霍南瑾,眼睛里的光又亮起来了,比之前更亮,像两颗被点亮的灯泡。刚才那股沮丧的情绪,在这一刻全部消散了,被红烧肉的香味冲走了,被霍南瑾这个下午的耐心炖化了。

  “好吃。”温书予说,声音有点抖。

  霍南瑾看着他重新亮起来的眼睛和重新竖起来的耳朵,伸手揉了揉他的头顶,“好吃就多吃点。”

  那天晚上,温书予吃了很多红烧肉,吃到肚子又鼓成了一个圆球。他靠在椅子上,摸着肚子,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就是霍南瑾做的红烧肉,没有之一。那颗失败的、黑色的、苦得要命的红烧肉已经被他彻底忘记了,像一场遥远的噩梦,醒来了就不记得了。

  日子又恢复了平静。

  固灵丹吃完了,最后一颗是周三早上吃的。温书予把空瓶子放在床头柜上,看了它一会儿,然后把它收进了抽屉里,和那些霍南瑾给他买的小东西放在一起。这个瓶子是长老给他的,长老对他很好,他要留着做纪念。

  没有药吃的第一天,温书予有点紧张。他怕灵力又开始下降,怕自己又变回狐狸,怕一切又回到原点。他坐在沙发上,闭着眼睛感受了一下体内的灵力,灵力很稳定,像一条平缓流淌的河流,不涨不落,不快不慢,稳稳地在他的经脉里运行着。

  他睁开眼睛,松了一口气。

  那天下午,他接到一个电话。手机是霍南瑾给他买的,白色的小手机,里面只存了霍南瑾一个人的号码。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陌生号码,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

  “喂?”温书予的声音有点不确定。

  “是我。”电话那头是长老的声音,苍老的,沙哑的,带着一贯的不耐烦,“固灵丹吃完了?”

  “吃完了,今天刚吃完。”温书予说,“长老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你现在感觉怎么样?灵力稳不稳?”

  “稳的,我刚刚感受了一下,很稳,像河一样。”

  长老沉默了两秒,“那就好。还有一件事,我要跟你说。”

  温书予听到长老的语气变了,变得比平时更严肃,更沉,像一块石头扔进了深水里,没有水花,只有一声闷响。他握紧了手机,心跳快了一点,“什么事?”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mono.college/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系统 快穿文 情有独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