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我的普罗旺斯幸福生活_一池浅芽【完结】(634)

  这款红酒炖鸭配的是干白,白葡萄的果味和酸味可以压住鸭肉中的腥味。

  罗南一口肉一口酒,吃的那叫一个‘地道’:

  “我觉得挺不错,很喜欢这种味道。”

  罗南甚至受了一点启发,想在餐厅里也卖一些鸭肉的菜,只不过在卢尔马兰买鸭子有点难。

  “哦啦啦——”杰克逊遗憾的摇头,“太可惜了,你居然把斯特斯加搬去了卢尔马兰经营,你生活在教皇新堡多好啊,一定能适应的很好。”

  突然,他一脸兴奋的问罗南:

  “想要体验一下教皇新堡的其他‘风俗’吗?和喝酒有关的。”

  罗南放下刀叉,一脸认真:

  “当然愿意,那是什么?”

  雅克先生也放下了刀叉,擦了擦嘴,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

  “抱歉,这一环节我就不参加了。”

  西奥多尔用调侃的语气对雅克说:

  “拜托,大家只是玩一玩,你别这么不给面子啊,相信我,那会让你们喝的更加开心。”

  雅克阴阳怪气的反讽西奥多尔:

  “那你也给点面子吧,喝一口酒能怎样?如果你今天能喝一杯,我们会更加开心的。”

  今天气氛不错,餐桌上另外三人想尽了办法想让西奥多尔喝点,但效果不佳。

  西奥多尔马上住嘴,替自己开脱:

  “你以为酒可以全部吐干净吗?还是会有一部分被身体吸收,我每个月品尝的酒太多了,被动吸收都到了一个恐怖的量级,再主动喝酒我的身体会吃不消的。”

  旁听的罗南忍不住挑了下眉毛。

  普罗旺斯居然有那么注意‘健康’的人吗?

  “好了好了,伙计们,让我们教罗南一点新鲜的玩意。”杰克逊结束了这个不会有结果的话题,看着罗南说,“在教皇新堡,人们喝酒的时候喜欢唱《葡萄酒之歌》,这是一场完美聚会的必要条件。”

  怎么会是唱歌呢......罗南腹诽了一句。

  但他刚刚已经答应了下来,现在说不,太扫兴了。

  而且唱歌而已嘛......哪个酒鬼喝多了之后没有在老酒馆嚎过几嗓子呢?

  小场面。

  “怎么唱?”罗南积极的问杰克逊。

  西奥多尔在一旁调皮的补充:

  “是边唱边跳哦,罗南。”

  什么东西?

  罗南偷偷看了一眼雅克先生,发现他的嘴角在微微上翘。

  不给罗南逃跑的机会,杰克逊已经站到了他的身旁:

  “别害羞啊小伙子,未来两天你的耳边会不停出现《葡萄酒之歌》的旋律,如果想要顺利的加入到欢乐的人群中,现在必须学会它,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不要浪费西奥多尔的帮助,更不要辜负伊内斯的安排,未来两天你必须完全的融入教皇新堡......罗南在心中鼓励了自己两句,撸起袖子也站了起来:

  “来吧,教我。”

  杰克逊哈哈大笑的搂住了罗南的脖子,对西奥多尔说:

  “我喜欢你带来的这个小伙子!”

  ......

  《葡萄酒之歌》在教皇新堡的地位类似于‘战斗号角’。

  战歌不停,酒不停——这便是教皇新堡人喝酒的写照。

  罗南一开始还有些担心自己的音乐天赋是否可以支撑下在半个小时内学会一整首歌曲,众所周知,他小时候学了三个月电子琴,还没接送他去上课的罗天海弹得好。

  但还好《葡萄酒之歌》没有歌词,从头至尾全部是‘啦啦啦啦’,杰克逊告诉罗南,曲调也不是问题,不会唱就喊出来,那一样是对的,这首歌的重点在动作上。

  歌曲的前三分之一,大家需要一边唱(喊)一边拍手,到了第一段的高潮部分,动作就开始复杂了。

  首先是紧握拳头,手臂从两侧举过头顶,手腕前后转动。

  听起来挺抽象吧?

  其实就是拧瓶盖的动作,反正罗南是这样认为的。

  紧接着将两只拳头举到身前,前后的挥舞。

  是不是听起来还是很难理解?

  喝酒,就是喝酒的动作!

  最后是双手击掌,需要连击九下,

  杰克逊告诉罗南,击掌的时候一定要用力,击掌的声音越大越好。

  以上动作快速完成两遍之后,就可以回到‘准备’的姿势,等待下一段音乐响起。

  杰克逊还告诉了罗南一条‘经验之谈’——在等待的时候不要闲着,可以喝两口酒补充体力,因为你不知道那场的《葡萄酒之歌》要重复几遍,这全看最后一个酒鬼什么时候趴下。

  雅克先生提前退出了集体活动。

  西奥多尔原本就会,以此为理由偷懒了半个多小时,只是偶尔跟着‘啦啦啦’几下。

  为了让《葡萄酒之歌》体现出该有的气势、为了不扫杰克逊的兴致,罗南卖力的学,跟着奋力的嚎叫和鼓掌,两个人唱出了一屋子马赛球迷的味道。

  离开杰克逊家时,这位种植园主开心的说,罗南对《葡萄酒之歌》的熟练程度,已经可以去领唱了。

  “明天见孩子,记得拍卖会坐到我的身边,我会再教你点其他的教皇新堡的喝酒‘风俗’,你一定会喜欢!”杰克逊依依不舍的将罗南送上了车子。

  ......

  今天实在喝了太多酒,雅克先生已经无法开车,司机变成了西奥多尔。

  西奥多尔在教皇新堡有其他住所,将罗南和雅克送到提前订好的酒店休息,双方约定了明天的见面时间,他独自步行离开。

  去办入住的路上,雅克和罗南对今天的活动进行了一个小小的复盘。

  “还记得我们今天喝了多少种酒吗?”雅克先生压低声音问罗南。

  罗南声音嘶哑的回答:

  “四十多种吧,下午品酒加晚餐一起......我开始理解你的提议了。”

  今日战绩:四十多种红白葡萄酒。

  将酒从嘴里吐出来的次数:零。

  此刻几十种酒在罗南的胃里打架,让他非常不舒服,这已经不是酒量大不大的问题了。

  “明天我们必须把酒吐出去。”雅克和罗南的状态差不多,“要么吐出来,要么去死。”

  今天才只是喝了杰克逊这里一家的酒,明天将有几十、几百位酒商拿着他的酒等待罗南等人的品尝。

  罗南揉着太阳穴说:

  “明天应该会有吐酒的地方吧?”

  雅克先生认真的说:

  “应该有,但我们也要像西奥多尔一样做双重准备,万一出了点岔子,喝下去那么多酒,我可能真的要跟着你们唱战歌了。”

  罗南想象了一下那画面,笑着说:

  “拍卖会之前还有一点时间,我们在教皇新堡里转转,看看能不能买到西奥多尔今天带的那种小桶。”

  ......

  第二天一早。

  罗南和雅克先生喝下了一大碗重墨角兰、重龙蒿、重欧芹和重蜂蜜的山羊奶草本饮才算把昨天的酒醒了。

  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离开酒店,去镇上买小桶。

  罗南之前几次来教皇新堡都是去杰罗姆时期的斯特斯加,酒庄自然不会建在人群密集的热闹地方,所以这是罗南第一次‘深入’教皇新堡这座有着浓厚传奇色彩的小城镇。

  这份传奇在几百年前指的是宗教,但在现在......传奇的主旋律一定指的是葡萄酒。

  教皇新堡的房子都是石头做的,有着厚厚的墙,到处都是铺着石子的小路,哥特式建筑比比皆是。

  然而神奇的是,无论你站在哪里,要往哪去,视线中总是可以看到葡萄酒的影子——一瓶瓶的葡萄酒、一桶桶的葡萄酒、测试酒温的温度计、形状各异的开瓶器、各种材质和样式的酒杯......罗南在杂货铺里买了一盒纸巾,上面都有葡萄的形状。

  见罗南一脸新奇,雅克先生温和的说:

  “还有时间,我们慢慢逛逛。”

  罗南兴奋的点头:

  “好的。”

  第546章 酒治百病啊我的朋友

  如果不是14世纪,主教克莱蒙五世因为罗马政局动荡将教廷南迁,时至今日教皇新堡可能只是一个比卢尔马兰还‘名不见经传’的小村庄。

  克莱蒙五世被世人戏称‘葡萄酒教皇’,据说他决意将教廷迁至阿维尼翁,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看上了这附近的葡萄。

  这位传奇的主教一搬来阿维尼翁就进行了一系列的‘葡萄’革命。

  首先是命人铲除当地酸涩的神索葡萄,从波尔多引进了黑皮诺(后因酷暑退化成了歌海娜),除此之外还推动石砌发酵池取代木桶等贮存方法。

  而这其中对后世影响最深远的,是在距离阿维尼翁17公里的罗纳河崖顶修建夏季行宫——‘教皇新堡’的名字便是由此而来的。

  几百年过去,大主教在教皇新堡的夏季行宫在二战德军的轰炸下,只留下了南边的一部分残垣断壁。

  可教皇新堡连同周围接壤的几个村子的几乎全部可耕地,全部种植了葡萄。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mono.college/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系统 种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