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光挣扎:“不好看吗?要不然你再给我一次机会?”
谢知微没给这种不必要的机会,还是自己慢慢挑了起来。
他如今虽然官位不高,但好歹是正经的朝堂命官,出门赴宴不能太过素净,免得不合身份,这是会落人口实的,但也不能太过张扬,他又不是膏粱子弟。
谢知微选了一件牙白色的圆领襕袍,料子是暗花绫,手感细腻,袍身通体没有多余纹饰,只在领口和袖缘处用银色的丝线绣了极细的卷草纹,低调又有质地。
革带是墨蓝色的,带銙用的是银质,雕着简单的如意纹。
谢知微穿戴整齐,对着铜镜照了照。
牙白袍子衬得他肤色白净,银色卷草纹显得很有文人气,墨蓝革带将腰身收得利落,整个人看起来清清爽爽,既有几分文官的清雅,又不失少年人的精神气。
很好,就穿这一身去见裴定澜。
谢知微到了酒楼,报了裴定澜的名字,就有伙计引着他上楼,裴定澜定的雅间在楼上。
听见伙计叮嘱谢知微小心脚下,裴定澜迫不及待地去迎,拉开门就和一身素衣的谢知微面对面。
裴定澜看得有些愣。
他见谢知微时,谢知微要么穿着官袍,要么在家里穿得随意,上次谢知微到他家里做客时那一身粉色好看,今天这一身也好看。
主要还是谢知微好看,穿什么都好看。
“晋安侯真是有心了,还定了雅间。”谢知微笑盈盈地说着,没注意到裴定澜眼底翻涌的惊艳神色。
“请你自然要好的。”裴定澜让开路,请谢知微进去,“我点了几个菜,你看着再点几个?”
伙计没跟着谢知微进去,听到点单才忙不迭进了雅间。
谢知微撩袍落座:“你点了什么?”
裴定澜报菜名:“桃花鳜鱼、菜花甲鱼、莼羹银丝、春笋步鸡。”
谢知微抱着菜单看了看,只加了一道桂花杏仁酪。
裴定澜见谢知微都不点菜,还问:“不点别的了?”
谢知微摇摇头:“够了,若是不够也可以再添,我们要勤俭节约。”
裴定澜讶了一瞬,谢知微家里不显贵,却也是富贵人家,竟然会如此在意这个,倒是难得。
“茶是银针,你应该会喜欢。”裴定澜给谢知微斟茶,“你有什么喜欢的尽管告诉我。”
谢知微奇怪地看向裴定澜,他不是很理解,有什么喜欢的告诉裴定澜做什么?难道天天让裴定澜请他吃酒楼?
那也太不要脸了,绝非君子所为。
裴定澜提前点了菜,厨房有备好,很快就送菜到雅间了,伙计是个机灵的,端着菜进来,嘴里已经利落地报上了名:“客官,这道是桃花鳜鱼。”
“这鳜鱼是今早刚从运来的,鲜活着呢,厨上将桃花瓣渍了三日与这鳜鱼同蒸,再加春酿的桃花酒入味,鱼肚子里还塞了鲜笋丝和火腿茸,这鱼肉入口一抿就化,还有桃花的清甜。”
裴定澜看了一眼谢知微。
谢知微正盯着那鱼,喉结微微动了一下。
桃花流水鳜鱼肥,这鳜鱼看着确实很肥美。
谢知微忍不住想吸溜吸溜口水。
第二道菜是菜花甲鱼。
伙计介绍:“菜花甲鱼是我们丰乐楼的时令招牌。”
汤汁浓郁、裙边肥厚的甲鱼很是诱人,伙计说:“这甲鱼养在湖边的稻田里,专吃落地的油菜花长大,厨上用了三年的花雕酒文火煨了足足两个时辰,裙边煨得透亮,您看这胶质,美得很!”
谢知微再次咽口水。
第三道菜是一碗汤羹,伙计报了菜名:“这是莼羹银丝。”
“这莼菜我们只要嫩芽,滑溜溜的,入口像含着春水,银丝是火腿拆下来的瘦肉,撕成头发丝那般细,跟莼菜同煮,汤底是老母鸡和棒骨吊了六个小时的清汤。”
伙计语气诚恳:“不瞒客人,好多来我们家用饭的都喜欢这道菜,您尝尝,保证鲜得眉毛都要掉。”
谢知微知道莼菜,江上莼鲈秋色老,灯前儿女月明孤,人们总是在秋日里把莼菜写入诗词之中,其实莼菜春天最好吃。
啊,这大概就是吃货和诗人的区别。
第四道菜是春笋步鸡。
伙计道:“步鸡是还没开叫的小公鸡,肉质最嫩的时候,春笋是这两天山上刚挖的,厨上先用鸡油把鸡块炒出香味,再加高汤和笋块同焖,最后收汁的时候淋了一圈花雕。”
谢知微食指大动。
鸡皮微微焦黄发亮,底下那层薄薄的油全部煨进了笋里,只怕笋比鸡还要好吃。
伙计说完最后一道菜,笑眯眯地看向谢知微:“客官,要不要来一壶酒配着?我们店里有桃花酿,正好解解腻。”
谢知微抬眼看了伙计一眼,又看了看桌上香气扑鼻的美味们,还点是不是有点太奢侈了?
裴定澜做了决定:“桃花酿来一壶。”
伙计笑眯眯应声,转身出去时带上了门。
“会不会太破费了?”谢知微还是比较要脸的,不好意思大吃大喝。
裴定澜用公筷给谢知微夹了一筷桃花鳜鱼最嫩的鱼腹肉,放到谢知微面前的碗里:“请你吃饭怎么会破费?”
谢知微:“。”
这话说得,怪那啥的。
第13章
谢知微看着碗里那块鱼腹肉,也没再客气,夹起来送入口中。
鱼肉入口的一瞬间,谢知微的眼睛亮了。
桃花的清甜和鱼本身的鲜嫩在舌尖上炸开,最后化作一股温润的回甘。
谢知微满足地眯起眼睛,嘴角不自觉地微微上扬,连带着整个人的气场都变得软乎乎。
“好吃。”谢知微由衷地赞叹。
怪不得丰乐楼是京城第一酒楼,这手艺确实没的说。
裴定澜看着谢知微这副模样,心头某个地方被轻轻挠了一下。
吃个鱼就这么高兴?真容易满足。
裴定澜又夹了一筷子鱼腹肉放到谢知微碗里:“好吃就多吃点。”
谢知微道了谢,又催促裴定澜也一起吃,总不能只他一个人享用美食。
菜花甲鱼的汤汁浓郁,谢知微拿起汤匙舀了一勺,低头轻轻吹了吹,然后小口小口地啜饮。
“这个汤真好喝。”谢知微舔了舔唇角,“花雕酒的味道完全煨进去了,甲鱼的胶质都化在汤里了。”
裴定澜看到谢知微舔嘴唇的动作,筷子一顿,又若无其事地放下筷子,喝了一口已经放凉的茶水。
谢知微又舀了一勺汤,这次还夹了一块裙边,甲鱼的裙边煨得透亮,颤巍巍的,谢知微咬了一口,眼睛又眯了起来。
“裙边好糯。”谢知微说话的声音都带上了愉悦的味道,“一点都不腥,还有酒香。”
裴定澜忍不住勾了勾嘴角:“你喜欢吃甲鱼?”
谢知微:“好吃的我都喜欢吃。”
民以食为天,寻常味道是阴天,难吃是暴雨天,好吃是晴天。
裴定澜便又给谢知微夹了一筷子春笋步鸡里的笋。
“春笋比鸡还好吃。”谢知微做出判断,“鸡油的味道全部煨进去了,笋又嫩又脆,还有一点甜味。”
谢知微吃着吃着也能放得开了,虽然依旧姿态优雅,但是大方了很多,少了些客气。
莼羹银丝以鲜著名,谢知微品尝了一口,果真被鲜到,满是惊叹。
莼菜的滑嫩、火腿丝的咸香、鸡汤的醇厚,三种口感在口腔里交织,谢知微又喝了两口,喝得通体舒畅。
裴定澜见谢知微吃得高兴,自己忘了动筷子,就那样托着腮看着。
谢知微吃相很好,不是那种刻意装出来的优雅,而是自然而然的斯文。
每一口都细嚼慢咽,并不狼吞虎咽,姿态很端正,偶尔用帕子轻轻按按嘴角,一看就是从小教养极好的人家出来的。
可偏偏是这样一个斯文人,吃东西时会不自觉地眯眼睛,会发出极轻的满足的叹息,会舔唇角,会鼓着腮帮子嚼嚼嚼,会因为好吃而小小地“嗯”一声,尾音上扬,像一只被伺候得呼噜呼噜响的猫。
裴定澜端起茶杯,借着喝茶的动作掩饰自己嘴角的弧度。
“怎么不吃?”谢知微发现裴定澜一直在看他,有些不好意思地停了筷子,“我一个人吃不太好。”
正好此时伙计把杏仁桂花酪和桃花酿送到了雅间,裴定澜借口道:“我等酒呢。”
有的人吃饭的确喜欢佐酒,谢知微没有怀疑,还道:“正好我也尝尝。”
桃花酿盛在白瓷壶里,壶身温润,隐约能看见里面淡粉色的酒液,伙计给两人各斟了一杯,酒香混着桃花的清甜立刻弥漫开来。
谢知微端起杯子先闻了闻,弯了弯眼睛。
他其实不喜欢喝酒,前世做社畜的时候,应酬桌上被领导灌了不少啤酒,那种又苦又涩的味道,加上被人逼着喝的感觉,让他对喝酒这件事一直没什么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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