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拾遗_鱼双意【完结】(25)

  他中文已经能听懂大半,那些人话里只言片语,瞒不过他。

  他听着,心里漠然。

  自从他转到这个小城学校,经常会听到这样的窃窃,指点他与众不同的面孔,嘲笑他带着口音的拙劣中文。听多了,麻木了。

  他像一只误入异群的孤鸟,拥有自由,却只有独自深处黑暗时,才能有一点点的归宿感。

  少年拿着羊肉串走过来,他听见了旁人说话,眉头一蹙,但他没说什么,只把装着羊肉串的铁盘子往桌子上一放,低头悄悄说:“你在这,等着我。”

  老板说:“李拾遗,忙完能走了啊。”

  少年哎得应了几声,戴上了厚帽子,和黑色口罩。

  他以为他是要走,站起来要跟着,少年却轻轻按住了他的肩,抬抬下巴,叫他坐下。

  “……”

  少年佯装要走,外面绕了一圈,却又回来了。

  这次他穿上了自己的旧牛仔翻毛外套,压着帽子,佯装无意走到那几人旁,忽而伸手用力一扯塑料布!

  那简直是天女散花般壮烈的景象!

  沾满浓油的龙虾壳,没被吸吮干的生蚝壳,半满啤酒的塑料杯,哗啦啦全摔到了醉汉身上,脸上,头发上。

  被掀了一身的醉汉们都没反应过来,旁边人先开始了尖叫。

  醉汉们反应过来了,大叫着骂着娘,提着酒瓶子,带着满身龙虾壳、生蚝壳子,黏糊糊浸着汤汁的螺丝,就要揍人。

  少年却箭一样窜出去,一边扯住了他的手,一边扯起铁皮上的羊肉串:“快走快走!溜了溜了!!”

  又回头大骂:“管好自己的嘴巴!!!少在这乱胡咧咧人家!人家长什么样关你屁事啊!吃你家大米了?!”

  大汉难以置信:“臭小子!给老子等着!!逮到揍不死你!!”

  啤酒瓶子砸在地上,玻璃炸开,四分五裂的声音震耳欲聋。

  他们在结冰的水洼上飞奔,廉价运动鞋和皮靴一起踩碎肮脏的霓虹。

  少年转过街角的时候,脚下踩到个深埋积雪中的易拉罐,忽而一个踉跄就要滑到,他反手扣住了他伶仃瘦白的手腕,把人拽到了怀中。

  少年帽子掉了。头撞进他颈间,那一霎那,呼吸间,白雾交融,他看见了他雪白耳尖后,勒着细黑的口罩线,太紧了,勒红了。

  白皙的后颈,还有乍起的小绒发。

  好热。

  少年站稳了,忽然笑了,他扯了口罩,扬了扬羊肉串:“要不要尝尝?”

  他浓密的睫毛在月光里,像结了霜。

  他出了神,偏开头,默不作声地捡起了他的帽子。

  任鼓点般的心跳,在胸腔深处,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

  少年见他不答,自己咬了一口,皱眉说:“啊,都冷了。”

  后面骂声渐近,“找到你们了!!”

  少年立刻把羊肉串签字往后一扔,扯着他的手撒腿就跑。

  后面的人气喘吁吁,偏偏被羊肉串签子砸了个正着,又是一阵难听的国骂。

  他得意回头,额头有汗,单手做鬼脸:“诶,你跑不过我,你长得丑还腿短短!略略略。”

  他眼里有一种少年独有的,飞扬的神采。

  夜色如星火,他被少年拽着袖子,离开那喧嚣的是非之地。

  远处夜市喧哗化作朦胧的光晕,身后几声粗穿和谩骂渐渐遥远。

  宽大的校服灌满了呼啸的晚风,吹散了他身上沾染的肮脏油烟气。

  星光落在了他乌亮的眼睛里,明媚又温柔。

  少年攥着他的手,带着他,奔进了另一场灿烂的人间烟火中。

  *

  乌鸦日记青春版2.17

  以后,想给shiyi。

  买最好的衣服。

  和,最好的运动xie。

  ……

  要怎么问中国人,名字,才礼貌呢。

  ……

  МненрависяЛиШии(喜欢lishiyi)

  Егоулыбкакаквесеннийручей……(他的笑容,像春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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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一说渡鸦很好听。

  raven哥就默默把日记改成渡鸦了。(捧茶

  第22章 二十二块

  沈自清摘下了金丝眼镜。

  沈家在c京举足轻重,旁支下面还有许多企业,最近又要开拓国外市场,要他处理的工作实在是既多,又繁重。

  他难免想起了自己不负责任的父亲。

  沈家的家主,他的父亲沈余年,本是沈家的独子,偏偏是个花花公子,不肯接受家族的重担,但家里连威胁带打骂,被迫与声名显赫的陶家女儿联姻,生下了他。

  沈家的长辈都以为沈余年既然结婚生子,那必然能安下心来接手家业了。

  沈余年虽然爱玩儿,但也是个人才,聪明,能把家业弄得井井有条。

  未曾想沈余年怀恨在心,老实了三年后,抛家弃子,跑到千里之外的俄罗斯,搞大了寡头女儿的肚子。

  自沈自清有记忆起,就是整日以泪洗面的母亲,家里长辈提起父亲,只有冷冷一句,“不成器的东西”。

  而他学习优秀,很聪明。十岁的时候,父亲回来了,没人欢迎父亲,但他很惊喜,想要得到父亲的夸奖。

  沈余年说:“优秀挺好的,以后沈家就交给你了。我也放心。”

  沈自清问:“父亲,你为什么要抛弃母亲呢。”

  沈余年抽着烟,瞥他一眼,笑了。

  他没有说什么你太小,不懂之类的话。

  他只是笑笑,随后,漠然说:“一辈子活在别人的条条框框和责任里,多可悲。”

  沈自清陡然生出了一种全然不同的感受。

  他发现,父亲和身边的人都不太一样。

  他随心所欲,不对任何人负责,也并不在意别人的指责和谩骂。

  沈自清蹙起眉毛,说:“这样是不对的。”

  “父亲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中,既享受着生来的富贵,就应当对家族的每一个人负责。”

  沈余年气笑了,“你还教训起你爹来了。”

  沈自清道:“你不负责,会伤害沈家的利益。”

  沈余年上下打量他一会儿,忽而挑眉一笑,“行啊。长江后浪推前浪,这家就交给你了。”

  他想了想,又说:“哦,还有你的俄罗斯混血弟弟——过两年,我会把他带到中国来。”

  沈余年说着说着,反倒笑了,说:“那可不是个善茬。比你小三岁,听说他妈带他去庄园遇到黑熊袭击,被他一枪崩死了——一头两人高的黑熊。”

  “他妈吓得尖叫,他一身血站那,连眼泪都没流。”沈余年啧啧说了两声:“听他妈说,他数学也很好,聪明得吓人,就是话少。”

  沈自清只说:“那他应该很有用。”

  他最近接手家族的事,很想有个人能用的人帮忙。

  沈余年:“……”

  沈余年一言难尽:“你也是个人物。”

  沈余年说起沈松照,只是想气气沈自清。

  其实他也不是多喜欢沈松照。

  然而沈自清无视了他提起私生子时语调自然的亲切。他并不嫉妒。

  没有是非对错,只从利益考量。完完全全,不带感情。

  沈余年抽着烟想,沈家人真是,没一个正常人。

  想想又笑了,其实他自己何尝不是呢。

  沈自清天生聪颖又早熟,八九岁就开始代替沈余年做事,跟着大伯,接触家族的事务,学习待人接物。

  沈余年玩得更尽兴——他从不和妻子吵架。拿着沈家的钱,去周游列国,成天成天的不着家,也不管事儿。

  但沈自清知道,对于这样的沈余年,母亲还没有全然失望。

  他的母亲是中德混血,是个很性情很敏感的内向艺术家,喜欢画画。

  他一边在撕裂的家庭中,一边接受着良好的教育,慢慢长大。

  他早早承担了家里的事务,因此比同龄人更成熟。

  他不在乎父亲喜不喜欢母亲,也不在乎父亲在不在乎这个家庭。

  在乎是没有用的,他没有办法改变别人,也没兴趣改变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

  沈家家大业大,留给他做的事,实在太多了。

  后来他成年了。

  父亲回来了,果然给他和多病的母亲带回了一个令人惊喜的成年礼——

  一个十五岁的中俄混血私生子。

  母亲彻底崩溃,歇斯底里地问沈余年这些年到底有没有爱过她哪怕一点点。

  沈余年没有给她答案。

  母亲让人把私生子扔出家门,让沈余年和他外面的儿子滚出去,滚得越远越好。

  “我不许你们再踏入沈家一步!!!”

  沈自清偏头。看着那个少年。

  他是典型的俄罗斯的长相,个子很高,皮肤很白,墨蓝色的眼睛很淡,也很凉。

  他无动于衷地看着这出闹剧,脸上没有一点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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