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市长也和对方聊了几句,季来之和孟舟虽然不懂方言。
但从两人的交谈中,也依然能够感觉熟稔的气息。
“许市长经常来?”季来之开口问道。
“这是我的第二故乡,我当年是千宁村的大学生村官。”
许市长对千宁村有着特殊的感情,即使现在工作十分忙碌,每年都还会抽空回来看看。
穿过小石板路后,来到了一个对外营业性质的当地菜馆,入座后不久,菜就陆续上了。
许市长一边介绍菜品,一边聊关于千宁古村的发展。
千宁古村,有着非常浓厚的文化特色,村民热情好客,几人刚吃饭不久,老板娘就带来了独属于这里最高欢迎仪式——高山流水。
酒自一个碗流入另一个碗,由高到低,伴随着歌声缓缓流动,谓之高手流水。
“这是我们小店独家酿制的米酒,度数不高。”穿着少数民族服饰老板娘,笑着说道。
季来之看到那端来的一大坛子酒,知晓这顿饭,大概率是要醉了,村民自酿的米酒,总是口头上说,没几度,但后劲十足。
他以前参加过这种欢迎宴,醉过一次!
入乡随俗,这高山流水是本地的欢迎仪式,自然是不好拒绝。
季来之和孟舟在千宁村落最高的欢迎仪式下,喝下了整整四大碗的独家酿制的米酒。
最后的结果,两人双双醉宿在千宁古村的民宿中。
第二天醒来,季来之打开房门,就看见了走廊上的孟舟。
“要不要一起出去走走?”孟舟看起来神清气爽,没有丝毫宿醉的痕迹。
清晨的千宁古村,有着独有的韵味,季来之本也打算下去走走,所以并没有拒绝。
两人沿着台阶,一直往山上走,一路上两人都没怎么说话。
走到了村落中最高处的平台,一棵大古木下时,孟舟才问,“你小时候,有没有在大山里生活过?”
孟舟这是在试探,试探季来之是否记得那段记忆。
沉默几息,季来之笑着回答,“还真有。”
“我还真在一个很偏僻的村庄,住过一段时间。”提起那段时间,季来之眼神中带有几分感触。
当年他被绑架,绑匪内部出现分歧,当时国内对枪支的管控远没有今天的严。
两派人争执时,在山道上擦枪走火,混乱中有一枚子弹打中了他的膝盖。
后来他被其中一派带走,再后来又被抛弃在大山之中。
当时天气寒冷,他都觉得自己要死了,就在他烧得迷糊的时候,听见了一个小男孩问他,“死没死?”
出于求生的本能,他费劲的睁开眼,告诉对方,“没死,还能抢救一下!”
后来,再次醒来时,已经躺在了床上。
那里环境很差,房间里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没剩下什么,就连盖在他身上的被子,也又粗又硬,保暖性能并不好,令人脚底生冷。
他的醒来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个穷得鸟都不拉屎的地方。
后来证明他错了,那地方虽然确实很穷,但鸟还是拉屎的。
他坐床上没多久,就有一位黝黑视觉年龄在50多岁的大叔走了进来。
对方咿咿呀呀的对着季来之说了一堆,但他一句话也没有听懂。
这个地方的方言,对于他来说,像是火星语。
但是这位大叔也不会说普通话。
在对方的提示下,季来之看向腿间的伤口,发现自己膝盖上的伤口,已经做过包扎。
他这才记起自己的脚受过枪伤,然后感觉到膝盖处传来钻心的疼痛。
出于求救的本能,季来之强忍着腿上的伤,走出了房门,入眼的是一片绵延不绝的大山,外面一片萧瑟,北风刮得人脸生疼。
后来他看见了一个小男孩,就是那个问他死没死的那位!
“这里是哪里?怎么才能走出去?这里有没有电话?就是那种能和外界联系的东西,你知不知是什么?”季来之连问了几句,都没有得到回答。
对面的小男孩,以十分高冷的姿态,忽略他,走进了屋内。
年幼的季来之:……满是无语但人在屋檐下,又不得不低头。
等到那个小男孩再次出现时,他以十分礼貌的态度,又问了一遍刚刚的问题,但小男孩还是没回答。
“子弹,取出来了。”
“你出不去。”
小男孩言简意赅放出了两个重磅的消息。
后来,他才知道,这里离最近的小镇,走路要走5个小时,自然没有电话这种东西。
这个村子大山环绕,十分的落后,交通不便,与外界并不相连。
最发现他的是刚刚那个很冷酷的小男孩。
但救他的则是那位皮肤黝黑被唤作阿吉的男人。
他是当地一位靠采山中草药为生的山民。
阿吉是村里最懂草药的人,而且村里也有靠打猎为生的猎户,他从季来之的腿上,看出了那是枪伤,这是他第一次给人取子弹。
“有发生什么印象深刻的事情?”孟舟一副闲聊的语气问道。
季来之想了想,当然。
采药救了他的阿吉、断掌的猴子,以及那个不爱说话叫那鲁的男孩,可惜的是,后面季来之再回去时,再也没碰见过那鲁。
季来之自然不觉得孟舟会对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好奇,只是淡笑着回答,“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个很偏僻的山村,开门是绵延不断的山脉。”
“是吗?”孟舟的语气中有几分难掩的失落。
两人绕了村庄中的那棵古老的樟树,走了一圈后,孟舟回眸看向季来之。
“我以前也在山里,住过一段时间,那对我来说,是很难忘的记忆。”
第39章 原来是故人!
季来之在大山里的那段日子,被叫做布侬,寓意为山里的孩子。
那个小男孩叫做那鲁。
最开始那几天季来之,因为腿伤的原因,并不能下床。
但那个那鲁,一直都很沉默,也不咋理会他。
每次季来之和他说话,都要很久才能得到回答。
白天时,那鲁经常不回来,就留他一个人在屋内,无聊的季来之,就只能看看墙角,看看床,最后无聊的睡去。
到了晚上的时候,睡了一天的他,反而精神十足了,所以活泼可爱的西京小公子上线,对着山里这位唯一能够和他交谈的那鲁一顿输出。
“你今天去干嘛了?”
“这里真的 很无聊!”
“我记得我看过一个故事,有一只鸡,一直不想生蛋,但它身边的人就一直叫它要生,后来为了逃避生蛋,这只鸡就逃跑了……”
“你去过西京吗,我告诉你啊,西京可多好吃的,你下次要是去啊,可以去买梅花蛋糕,你知道吗,我就是因为去买梅花蛋糕,才被坏人抓走的……”
“你知道哈雷彗星吗?”
年幼的季来之很是善谈,从现实生活到内心真实写照,又从童话故事到地理天文,一直说个没完,即使那鲁一直没回答,他一个人说得也起兴。
或许是因为小的时候话太密,长大后,季来之的话反而少了。
姜玄素曾笑着说,季来之长大后的性格,就像是换了一个服务器,数据端点换了,呈现出来的内容,自然而然就不同了。
季来之后来猜想,或许是因为被他晚上一直说话,吵得不能入睡,后来那几天,那鲁才慢慢愿意开始带着他玩。
白天,两人在院子里一起发呆,或者帮阿吉研磨采药,阿吉是村里数十山民中,唯一懂药理的,山民们有个什么头疼脑热,也喜欢找热心肠的阿吉拿药。
最让季来之这位养尊处优西京小少爷感到稀奇的是,每天临近中午时,就有一只左手断了半个手臂的猴子,来阿吉家吃饭。
“喀旗!”阿吉看到猴子后,总是满是笑容的把早已准备好的食物,端到它面前。
这只被称作喀旗的猴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炫完阿吉准备的食物。
它在屋内巡视一圈,最后在季来之不远处停下来。
仿佛是在好奇,家里怎么又突然多了个陌生人。
“为什么有猴子?”季来之看向一旁的那鲁。
“以前它救过阿吉,后来阿吉又救了它,冬天的时候它会来蹭饭吃。”
当年,阿吉上山采药,掉落在悬崖边,摔断腿,喀旗给阿吉送过水果。
后来喀旗被山上的狼咬掉了半个手掌,阿吉就把他带回家里照顾。
伤好了之后,喀旗就回了森林,但夏秋果子成熟时,喀旗会经常带着水果来这里,冬季时,山上没什么吃的,阿吉就会给喀旗准备食物。
“好神奇!”
自小生活在都市里的季来之,一直以为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有灵气的存在。
但这个小山村,让年仅7岁的他,知道了何谓万物有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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