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真界第一苟王_苟雪丁宁【完结+番外】(19)

  少年怀中抱了个黑漆漆的牌木,腰间胯了把晶莹剔透的名剑。

  名剑有个好听的名字,叫西吹雪。

  “何九州”邹娥皇试探道。

  “你挡在这里做什么论道大会已经结束了吗?”

  被叫到名字的少年浑身一激灵,收了和围堵他的几个护院的对骂的声。

  回头一看发现是邹娥皇后,他露出了些许困惑的神色,但又很快就舒了口气。

  不管是谁,只要现在出现的不是师父天机子就好。

  “论道三日前就结束了。”他避重就轻,捡着后一个回答道。

  “你是何家人”邹娥皇想到他的姓,忽然恍然为何能在这里看见他。

  何九州慢吞吞地从地上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土灰后道,“算半个吧。”

  他又指了指面前的几个护院道,“之所以说只算半个,是因为今天我同母异父的二哥婚宴,他们却不让我进去。”

  护院中修为最高的是一个筑基后期的老者,拄着拐杖向地下重重一跺,下一瞬土地塌陷处密密麻麻的蛛丝网状脉络。

  “三少爷,这是老祖的命令,今日就算是家主来了您也是不能进去的,何必和我们这些卖命的粗人一般见识”

  邹娥皇在一旁听着,忍不住插嘴道:“他确实没和你们一般见识。”

  “他若是把西吹雪拔出来,你们十几个人没有能在他手下走一招的。”

  说这话的时候,邹娥皇语气中不觉有一丝丝的羡慕。

  唉,剑修就是好啊,越级也能大杀特杀。

  但旁人听不出她的羡慕,只以为她在嘲讽。霎时间,拄拐老者的脸都气歪了,颤着身子说了三个好。

  “既然这么说了,老朽这把老骨头不讨教一下少爷的剑怎么成!”

  何九州心中一凛,头皮发麻。

  下一瞬,天罗地网,透白的丝线从老者的杖头迸发,朝着他席卷而来。

  凡筑基修士,肉胎脱于天地,大多都有了独属自己的法门。

  而这看似寻常的老者,在何城还有个诨名,叫“蛛丝毒公”。

  说的就是他的这么一手独门绝技,权杖一落,天罗地网,蛛丝草线,万丈埋伏。

  号称是,金丹之下无活口。

  空——

  银白色的剑飞出剑鞘,化成几十道乃至几千道残影。

  天地一白。

  西吹雪这把剑,之所以是名剑,除了它曾是天机子的本命剑外,源于一场大雪。

  此剑一出,六月飞雪。

  几百年前,剑皇闭关时,天机子曾拿它镇压过死海动乱,那外表病弱的剑仙微微咳嗽,身上系了一层厚实的狐裘。

  立在那里,仅仅是一人一剑,血水涛涛霎时间就变成了晶莹的白地。

  仅仅一剑,从此就再无人小觑这病秧秧的天机子。

  而如今它传到了何九州的手里。

  原本唯美的剑招只剩下了泠然不减的杀机,厚雪之下,埋着细碎的红布条与点点暗光。

  众人大骇,急急退出埋伏圈,驻杖的老者更是运气罡气,后退三步,柱着的杖子在雪地上划出一道狰狞的痕迹,却还是一边吐血一边喘着粗气。

  鬓边还有些发黑的发丝一下子变得苍白。

  明显是被伤到了根基。

  这个时候只听邹娥皇轻叹一声:“我说了,你们都拦不住他。”

  剑修有多厉害,单看手里的那柄剑就好。

  就像是当初,她废了剑心,也打不赢那人一样。

  老者头发花白,混浊的眼珠动了动,终于凝到这个刚刚起就一直在煽风点火的人身上。

  “你...”

  他盯着邹娥皇,却在看见对方身后背了把显眼的厚布剑后哑然松口。

  老祖设宴今日要埋伏的人,终于到了。

  而他又何必、和一个将死之人计较?

  第14章 雪上白梅

  何九州跟在邹娥皇身后,一声不吭的走进了何家大院。

  邹娥皇正为他这难得的安静侧目,却在触及青年人怀中抱着的牌位后顿住。

  牌位由沉木制* 成,通体黢黑,看着阴森森地,在昆仑统一的雪白弟子服的映衬下,格外的显眼。

  在亲哥的婚宴上,抱着象征死者的不详牌位...

  不愧是昆仑出了名的小疯子,何九州。

  何九州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抬头咧了咧嘴,跟她解释说:“这是我娘的牌位,何富贵大婚,她应该来看看的。”

  邹娥皇点了点头,牌位上写了一行竖着的楷书。

  “昆仑亲传弟子何雪梅,你娘是昆仑弟子么?”

  她轻声问。

  何雪梅这个名字在修真界并不陌生,虽然现在提及的人很少,但早二十年前,那可是名震八荒的美人儿。

  但何雪梅出名,并不只是因为美。

  这眉目如画白衣翩翩瞧着是水一样的姑娘,曾经仅仅靠一张嘴就气死了哭禅宗大宗师。

  只是,谁也没说过,这样的美人儿竟是昆仑的亲传弟子。

  “她生前不是,但是死后就是了。”

  何九州说:“人来世间一场,人走草革一卷,总是要留个归属给活着的人。”

  他顿了顿,这个素来桀骜的剑修,在此刻却有些出神地软弱。

  原来那二十年销声匿迹,居然是因为人没了。

  邹娥皇有些可惜。

  “她生前身上一直绑着何家两个字,如今她死了,我想给她撕下。昆仑很好,配得上她。”

  何九州说完后又瞄了一眼邹娥皇,勉勉强强补了一句:“蓬莱也不错。”

  宴客的庭院采取了对称结构,铺了约有百十桌的酒席,酒席上放着造型奇异的碟盘,盈盈发着暗光。半空中飞了四幅书法大师的留字,鎏金的字体飘荡在空中,雅而贵气。

  外面是喧闹的往来客送,衬得大院深处格外的寂静。

  明珠安安静静地坐在内屋里。

  红盖头盖在她头上,娴静的姑娘双手交叉落于膝前。

  这是她大婚的日子。

  “明珠”

  在外面敬了一巡酒的何富贵啪地推门而入,他傻乎乎地笑着,俏白的小脸上只有一圈酒色的红晕显眼。

  三步并两步,身上绑着大红花的新郎官很快站在新娘面前,醉醺醺的手就要摸上她的红盖头。

  “二爷,还未到吉时,盖头摘了不吉利。”

  下一秒,新娘用柔软却有力的柔荑摁住他的手腕。

  何富贵呵呵一笑,他现在应当是已经醉了。

  “明珠、明珠,我的明珠——”

  他捋着大舌头碎碎念念道:“你总是这样的自重,叫我不得不爱重,我第一次见你我就知道,我要讨你做媳妇...”

  “明珠、明珠——我今日真的好高兴——”

  明珠隔着红盖头,仍能感觉到男子温热的呼吸骚动在耳畔,一下又一下的。

  她垂下眸,忽然轻轻问:“二爷,你为何要娶我”

  “是因为一见钟情,还是觉得我像什么人?”

  男子似乎愣了,本就不清醒的脑瓜更加浆糊,“娶你,娶你...因为你穿白衣服好看,就像是仙子!仙子——舅舅说,我娘亲年轻的时候也爱穿白衣服...”

  “不不不,她才不配我叫她娘——今天有些不长眼神的家伙在我面前提起了她,我把他们都打了一顿,都打了一顿...”

  何富贵虽有个富贵名字,在何家也颇受重视,但身份却很尴尬。

  这源于他的母亲,何雪梅。

  在何雪梅之前,何城能识字的姑娘少,但不至于没有。在何雪梅之后,何城的姑娘不再被允许读书,也不在被允许抛头露面,言辞激进者,均视为异端。

  起因是二十年前的一桩丑闻。

  二十年前,何雪梅初为人妇,嫁给了和何家匹敌的冀州陈氏,但在生下何富贵后,就同一落魄书生私奔,后有诞下一子,便为何九州。

  丢尽了陈何两家的脸面。

  后来何城人都说,不该让女子识字的。识了字后她们的心就野了,翅膀就硬了,人就坏了;最后由何雪梅的哥哥——何家的现任家主何渡,定下来了这条规矩。

  何城女子,不得识字。

  而文字,是人的精神源泉,这场从头开始的压迫,终于演变成了如今的何城,姑娘们笑不露齿,出门头戴椎帽,把修仙凌云志变成了嫁个好人家。

  何富贵也因此从陈富贵改姓为何富贵,作为还在襁褓之中的婴儿,被人遣送回何家。

  他的父亲,冀州赫赫有名的陈家家主,原话是这么说的:“此母为孽障,其种也必下贱!不干不净不清不白之嗣,安敢冠吾陈氏姓!”

  何富贵从小就知道,他在何家是不受待见的那个。

  他的舅舅虽然养大了他,还力排众议,留下了他。但他的存在,就是陈家向何家的示威,就是何家白墙上的污点。

  “明珠、明珠——娘子呀,”他醉了,捂着脸又哭又笑道:“我真的好高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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