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欧皇_千年鹤归【完结】(15)

  “不过是老朽虚长几岁罢了,如今天色已晚,山路陡峭,老朽就先告辞了。”

  瑞王顺着他的视线看到了侍从,眉头一皱,随即松开,笑道:“既如此,那今日就到此为止吧。他日,我若棋力长进,还望山长不吝赐教。”

  “荣幸之至。”文人拱手行礼,“告辞。”

  目送文人转过爬山廊转角后,瑞王收起了脸上的笑容,在西斜的光线的照射下,五官显得有几分阴鸷,一开口,语气却没有变,依旧随和。

  “说吧,什么事?”

  熟悉他的侍从人都快晕厥过去了,别人不知道瑞王的可怕,只以为他是个爱玩贪玩的风雅王爷,他在王爷身边服侍多年,还能不知道吗?

  侍从深吸一口气,视死如归地说:“昨日,柳小姐归家,随后暴毙,今日柳家办丧事……”

  “你说什么?谁死了?”瑞王短促地笑了一声,似是没听清一般。

  侍从的头垂得更低了,更低些就能直接给瑞王磕头了。

  他战战兢兢地说:“是柳小姐死了。”同时双手奉上竹筒。

  瑞王一把夺过竹筒,以一定的步骤打开竹筒,取出一团白色轻纱,展开,只见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

  十六日,白芷推秦礼入水,秦礼未死,请大夫。

  十七日,秦礼之母审讯听风院下人。镇国公夫人遣散松柏居下仆,另做他选,卖白芷,夜逐柳小姐。柳小姐归家,暴毙。

  十八日,柳家办丧事,未请亲友。

  瑞王一阵失神,跌坐在石凳上。

  柳小姐归家,暴毙。

  短短七个字却像是在他心上割肉一般,叫他霎时间伏在石桌上,以手抚胸,痛不欲生。

  他是天潢贵胄,从小到大讨好他的人能从京城东门排到西门。

  所以柳玉瑶接近他、讨好他时,那点小心思他一眼就看出来了。

  第13章 古代庶子11

  ◎送礼◎

  他知道,她是柳家女,与秦家子即将说亲。

  他看到了她眼中不自知的寂寥与悲伤,既陌生又熟悉。

  他不明白,一个闺阁少女,为何会有那样遗世而独立的眼神。他好奇,他靠近,他探索。

  于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渐渐的,不再希望她眼中有难过。

  其他女子对他的讨好,那是献媚邀宠;柳玉瑶对他的讨好,就是情深意切。

  情人眼里出西施,大概就是如此吧。

  一开始的逢场作戏,到后来的动心,命令白芷出手的那一刻,瑞王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为了大业,还是为了心中的那一丝嫉妒。

  时间久了,这一丝情愫也许会慢慢增长,也许会随着时光消散。

  但死亡就像滤镜,将瑞王心中的柳玉瑶升华格外得完美,带走了所有的不好。

  也让他尤其不能忍受秦礼的存在。

  只放纵自己沉浸在悲伤中一盏茶的时间,瑞王虽然脸色发白、眼球布满了血丝,却已经恢复到了平时的模样。

  “传信给孟玄,叫他想法子要了秦礼的小命。”

  侍从欲言又止。

  您刚失败,又来,不怕被镇国公抓住小尾巴啊。

  然而,秦礼不死,他现在就得死,犹豫半晌,他还是应下了。

  算了,有报应都是死后的事了,现在能活一天是一天吧。

  侍从以为瑞王已经气疯了才做出这样的决定,其实并不是,瑞王很清楚白芷的死有可能已经暴露了什么。

  虽然联络白芷的人都不是王府里常见的面孔,但雁过留痕。

  他能在危机四伏的皇宫中健康长大,还长成最受看重的皇子之一,其中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他从来不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一旦出事,立刻按情况最坏的可能去做准备。

  镇国公府那边,要么是不敢因为一个没死的公子哥来向皇帝告他这个王爷的状,只敢暗地记恨,就等着一个机会拉他下马。

  要么就是没撬开白芷的嘴。

  他猜测前者的可能性更大。

  这种情况下,对方大概会以为他不敢轻易再犯,从而放松警惕吧,谁能想到他反其道而用之,就是要在这个最关键的时机再次下手,彻底要了秦礼的命。

  哪怕孟玄真的被抓住了也不要紧。

  孟玄只是一个游侠而已,即使他在黑白两道都说得上话又如何。更何况,他还有一个老母亲需要奉养。

  瑞王用他,却也不怎么看得起他。

  就算事情到了最坏的地步,那也不要紧,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种话听听就算了。

  这种话能当真,第一个死的就应该是先皇后!

  事败,顶多削爵而已,有何可惧。

  夜晚,金橙手提紫檀六角宫灯走进了镇国公的院子。

  镇国公多年征战沙场,各种遗留下来的伤痛折磨得他只能退出朝堂,在家中颐养天年,先前强撑着一口气先收拾了明面上对小儿子不利的人后,他就病倒了。

  如今正虚弱地躺在塌上,难得地露出了病弱之相。

  但听完金橙的禀告*之后,他还是失态了,“你说什么?”

  垂眉敛目的金橙抬起了眼眸,只见镇国公一笑,“这小子,平日里苦读,我还以为他不肯练武呢,没想到私下里剑术竟学得这么好,咳!”

  金橙疑虑尽消,抿嘴一笑。

  服侍的少爷有本事,她也与有荣焉。

  镇国公说:“这孩子心细,伺候得好,日后也要如此。老张,厚厚地赏她!”

  金橙接过荷包,“多谢老爷赏!天色已晚,若无要事,奴婢这就告退了。”

  “去吧。”

  金橙离开之后,镇国公幽幽地叹了口气。

  剑气,传说中的剑气啊!

  原来话本里的传奇也未必全是杜撰,可惜,他已垂垂老矣。要是还年轻,他非得亲自上门拜访讨教不可。

  还是时运不济啊!

  张管家看出了他的心思,眼睛转了转,指了指地下,道:“老爷,那位大人到此出公差,车马劳顿,想必也要人服侍,几个丫鬟不过凡女俗色,能起什么作用呢?他想必也是个爱武之士,若有那根骨、天赋俱佳的弟子在旁服侍,焉知不能指点一二?”

  镇国公想了想,还是摆了摆手,“圣人云,敬鬼神而远之。蒙陛下恩典,我家已富贵至极,子孙后代即使不争气,也至少衣食无忧……”

  他叹气,“还是算了吧。”

  他终究是老了,已经为后代谋好富贵,又何必叫子孙去争取那天边的浮云?若有万一,他也承受不住了。

  谁知道鬼神都是些什么脾性,有什么忌讳呢?

  还是好生服侍,远远地敬着罢了。

  张管家摸着山羊胡,“还是老爷考虑周到,是我想窄了。”

  过了几日,各种绫罗绸缎、金银珠宝、新鲜的鲜花瓜果便如流水般搬进了松柏居,据张管家说,还有一匹汗血宝马也送给了他,正养在马棚里。

  丫鬟们即使不说话,也掩饰不住通身的喜气洋洋。

  因为他们已经看出,这个少爷虽然不多话,但为人确实大方。

  莫惊春看了看张管家那张滴水不漏的笑脸,知道是之前练剑时露出的一手见效了,挑挑眉,说:“多谢老爷关爱。”

  能活多活,顺便帮他把任务也做一下就更好了。

  二人目光对视,一切尽在不言间。

  张管家一张老脸顿时笑成菊花,喜滋滋地走了,有了这句话就好。

  能一剑砍断大树的人,可怕哟。

  看着金橙她们清点绫罗绸缎,叽叽喳喳的,笑得牙花子都快露出来了,莫惊春也笑,“就这么高兴啊?”

  金橙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绸缎呢。”

  她拿起一匹放到窗边下展示给莫惊春看,阳光下,在室内略微暗沉的布匹顿时如太阳般,闪耀着灿烂耀眼的金色,“瞧,是不是在发光?”

  莫惊春含笑点头。

  红樱抽出签子看,“这是织金锦,我听师父说,要用金子才能织成呢。”

  “好看是好看,可惜现在大夏天的,且穿不了呢。到了冬天,做成袍子穿上,再走到雪地里,大阴天的,一身金灿灿的,那才叫光彩夺目!”金橙小心地抱着织金锦回来放好。

  一个丫鬟指着另外几匹色彩绚烂的绸缎,“好姐姐,这个又是什么?”

  红樱很有权威地说:“这是浮光锦,高昌国献上的,外面有钱都买不到。”

  “哇!姐姐认得的字好多。”

  红樱耳朵都红了,“不过些许几个字罢了。”

  莫惊春顿时觉得自己被排挤了,在这种话题里完全插不上话,默默地走到贵妃榻坐下。

  系统冒了出来,“刚刚那位老人家是什么意思啊?为什么他来送礼却比你还高兴?”

  莫惊春在识海中回话,“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剔除感情之后,无非利益与风险两样。之前我自爆身份,又告知命运线一事,这是利益,他们有心谢我,却又对我占用了秦礼的身份,心怀隔阂,所以晾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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