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者与金枝_穆恩十【完结】(129)

  “对不起啊,我走错——”

  “放屁,”女的把匕首拎起来在辛克莱眼前晃了晃,然后丢飞,“每说一句谎话就掰断你一根手指,怎样?”

  就在今天白天,辛克莱还对欠债人说过一模一样的话呢。这人是同类!汤米找的帮手?

  男的无声无息在女的身后守着,像个等贵客用餐完毕的服务员。他不是鹰钩鼻汤米。

  “你什么目的?”

  “这是我的话!”辛克莱试图呼吸,“你们来芝加哥什么目的?”

  女的奇怪地和身后的同伴对视:“我们咋惹到你了?”

  “车!你俩开着我们老大的跑车!”

  “等等,西姆?”后方的服务员惊讶了。

  “哈?”女的惊讶了。

  “谁?”辛克莱也惊讶了。

  一轮鸡同鸭讲的接力赛。这俩人还在惊讶来惊讶去,辛克莱却想明白了:他们口中的西姆肯定就是该死的汤米!再看他们的眼神,汤米说不定已经……

  多谢汤米,或者西姆,随便吧。陷入思绪的女人松动了一下。

  辛克莱大喝:“去死吧!”

  对一个差点捏断你脖子的混蛋,你有资格吼出这句话,也有资格掏出藏在胸衣下的小折叠刀捅进她的心窝。辛克莱刺出这淬了恨意的一刀!

  噗呲!

  刹那间,辛克莱的手腕被女人擒住了,不容抗拒的力道使它猛拐了个弯。所以她只好目睹胸口被自己的折叠刀刺入,像破了的沙袋一样血哗哗漏出来。

  辛克莱非常非常害怕。她发出疾呼,想拔出刀但太痛做不到;想往门外逃,但身体太重拖不动。必须说点什么,必须说点什么,所以她大吼:“你们完了,你们竟然敢招惹墨菲斯帮……”

  那女的表情霎时大变,她肯定知道墨菲斯老大如雷贯耳的名号,活该!不过,但是……辛克莱对自己的遗言特别不满意,说不明白为什么。

  在血泊里挣扎十几秒后,辛克莱就沦为一具尸体,所以也不再前程似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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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2章 082 全城追杀12小时

  ※0:00~1:00※

  晚上好,上帝。我们房间里有具尸体。

  死者非常瘦小,像曾经营养不良过一段时间,这也许能解释她为什么会选择成为□□打手……眼看血就要流出门外,我压下罪恶感紧急检索大脑知识库里的应对措施。检索结果为空,因为我显然没有抛过尸。

  阿比盖尔在房间里踱来踱去:“你听到她最后说了什么吗?墨菲斯!她提到了墨菲斯!”

  脑子空空的,我变蠢了,因为睡眠不足:“敢问墨菲斯是……?”

  前情提要:“墨菲斯”是个□□头目,杀害了瑞德·斯普林的姐姐,导致他踏上复仇之路。如果阿比盖尔记忆没出错的话,这墨菲斯已经被她成功暗杀人首分离了。而她的记忆肯定没出错,因为她把他人首分离了!

  关于是否取人性命、如何取人性命,狼女也有一套自己的哲学标准——显然是在不为我所知的过去里养成的。她娴熟地蹲在死者跟前翻找,因某个发现脸色一变:“糟了!”

  死者染血的手机在震动,有人正在联络她。

  于是二话不说,阿比盖尔架起尸体就往床底藏:“查尔斯!擦一下指纹,收拾好东西,我们要逃跑了,快快快!”

  ※1:00~2:00※

  凌晨1点已过。尽管湖畔旅居客栈不是个安分的好住所,这时也终于向寂静妥协。夜班工人在酒店双开门外抽烟,街道上车辆和工业城市的夜星一样少。有人来了。

  “他们就是……”

  “嘘。”

  纹身,金链子,针织帽,撕边牛仔裤、左右环顾的警惕姿态,盖住裤兜的涂鸦风格外套,总像在护住什么的垂下的手臂。这便是我们视野尽头出现的一伙人。往自欺欺人的方向想,说不定只是几位半夜团建的嘻哈歌手?

  眼下,阿比盖尔和我一起挤在酒店对面的街角,探出半个脑袋窥探。怎么说呢,此举明显不符合“逃跑”的定义。

  “墨菲斯……无论是人还是鬼,他死灰再燃了,甚至搬家到美国。如果我是瑞德简直要开香槟啦。没有多管闲事的恶狼挡路,终于能亲手复仇喽!”

  所以我们刚刚合理推理了一番:离开守林人小镇后斯普林可能获知了墨菲斯的消息,立刻抛下一切来到芝加哥……

  “要想找到瑞德那混账东西,只能从墨菲斯下手,”阿比盖尔压低声音说,“行动纲领是——潜伏、观察、周旋!”

  所以她要留下来观察:不祥的来者兵分两路,一半在我们原本停车的停车场打转,一半直奔湖畔旅居客栈内。

  “这群人是你熟悉的墨菲斯帮吗?”

  “没有面熟的,不过……奇怪,气质不一样。这些帮派分子很年轻,张扬,也更……多元了。和我打过交道的那个墨菲斯帮净是些满脸横肉的便宜古龙水味白男,呕。”

  我下意识摸摸自己的脸。突然酒店方向隐约传来一阵骚动。她缩回脑袋:“这就发现小个子的尸体了?我们快撤。”

  ※2:00~3:00※

  “不要!”阿比盖尔声嘶力竭,“不要,不要,不要……”

  夜晚的衰落工业区,芝加哥河的南支流岸边,废弃的集装箱之间,我们站在“西姆”的法拉利赃车前。

  “这车曾经属于墨菲斯帮,太惹眼了,必须尽快处理掉!”

  “比如丢进河里?!不要!”

  “之后再给你买新的——”

  “你买得起吗!”

  好伤人,买不起。尽管现在是争分夺秒的逃亡时刻,为了她的爱车,我还是环顾一圈,视线停在一台敞开的生锈集装箱上。

  ※3:00~4:00※

  一间满是涂鸦、门板损坏的公厕,声控灯闪得相当灵异。

  经过一段偷偷摸摸的夜行,我们来到这里歇脚。阿比盖尔匆匆回来,丢给我一件不知哪儿偷的破洞牛仔外套和鸭舌帽:“变装时间。快把你那张上私立高中穿名牌高定养尊处优的脸遮一遮。现在你只是个无名之辈。”

  就当她在夸我了。我换上新衣服和新身份:“你呢?”

  阿比盖尔双手各竖起一根手指,让我看她的头顶。两只狼耳朵猛地弹出来,好像面包机弹出两片烤焦的面包。

  “一般人看到这会想到什么?”

  “……特别可爱?”

  “是的很可爱,”她白我一眼,“是‘兽族’!识别种族是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现在呢?”

  她把耳朵压下去,又变回光滑的脑勺。

  “现在你又是人类了,”我明白她的意思,“最显眼的兽族特征就是你的变装。”

  她欣慰地点点头:“现在搭把手,帮我在屁股后面开个洞,裤子夹着我尾巴了!”

  ※4:00~5:00※

  将近5点,天色微亮。

  芝加哥没给机会让我们熟悉她。我俩仅在寻找瑞德的路上简单准备了一些地区资料,谁都没料到自己会在这座城市东躲西藏。噢,连在躲谁都不确定——自酒店逃出后过了三个多小时,我们没能找到墨菲斯,墨菲斯也没找到我们。双方一定是有谁不够努力。

  一个接一个街区,兽族状态的阿比盖尔抖着耳朵,似乎谨慎地搜索着什么。晨风微凉,忽然送来汗水、香水、烟雾、廉价啤酒混在一起的味道。

  又一个砖块歪斜、满是涂鸦的街角,狼抬抬下巴:“看看那个。”

  前方有块较大的空地,好似小型园区。没有工业生产,只有壮汉把关。两个高头大马的西装人士守在一扇铁皮门前。其上LED管变幻颜色,组成亮眼的文字:“丝绒深坑”。

  “请指点。”

  “那一看就是个会员制地下夜店呀。你从来没去这种地方玩过?”

  我不怎么惭愧。“可现在不是蹦迪的时候。”

  “你真的完全不懂喔,”阿比盖尔摩拳擦掌,“这时间夜店最乱了!酒喝尽了,嗨了的开始发作,舞池全是疯子,一脚能踩死一打药贩子和瘾君子。”

  我很紧张地看她。

  幸好阿比盖尔又大翻白眼,说自己才不沾嗑药的愚蠢爱好。

  旁敲侧击墨菲斯帮的情报,夜店会是个大好机会。

  “你是想自己在这待着,还是……?”她伸出大拇指朝夜店点了点。

  “当然是我们一起——”

  ※5:00~6:00※

  逃离夜店的那一瞬间,我发誓死也不会再进入这种场所。

  难道是刻耳柏洛斯工作没做好,把地狱放到人世间了?我还以为那种程度的音浪和光污染只会用在行刑上。而那些可怕的、热情到癫狂的顾客,他们的大脑肯定是缺了什么才完全听不懂“谢谢我不会跳舞”“我不喝”“我也不吃这个”,全世界所有浮士德都能在夜店找到属于自己的梅菲斯特——

  “阿比盖尔,”我捂着嘴,语气不是很确定,“你在对那辆车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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