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相同时空下,一对是阴谋诡计,一对是风花雪月。
什么勤勤恳恳在偏远地区教书三十年,孙晴哪有那么厉害,肯定是她那个有钱人老公,然后又和那个军官偷偷好上了,人家故意在背后给她走后门。
听说孙晴早就和家里断绝关系,明明她们俩是一样的,凭什么孙晴过得那么好,她却要冻死在街头?
林小花咬着牙,要是孙晴死了就好了。
这辈子她不仅要把军官抢到手,也要把孙晴永远按死在向阳大队。
那些小白眼狼喜欢听小说,小说里都说这种是男女主,是正缘,所以她不能把渣男介绍给孙晴,要是孙晴又遇到男主,两人产生吸引怎么办?
她知道历史,肯定过得比上辈子好!
林家人早早就去上工,他们对家中唯一的女儿自然是偏爱的,还给她单独留了一份早饭,也不需要她上工。
但林小花会为了名声而去随便挣一两个工分。
林小花吃了口留的红薯小米粥,碗里看不见小米,也只有一点红薯碎,喝一口直接吐出来:“呸!怎么这么难喝?”
虽然那是群白眼狼,但她也就下放过了段苦日子,后面都是穿金戴银、吃山珍海味的富太太。
她这才想起来即将到来的大饥荒和下放狂潮,由于渣男家里有钱有势,饥荒倒没怎么影响。后来听说向阳大队饿死了一半人,林家人就活了一个小哥。
她好心好意给小哥送红薯,还被骂了一顿,气的她再也没回去过。
林小花更笃定跟军官的好处,听说部队里就没这些破事。
她决定先跟着孙晴,谁知道湖边相遇前两人有没有勾搭上。结果等她跑到上辈子孙晴借住的叔叔家,叔叔家的小儿子却告诉她,这辈子那几个知青单独在外面住。
这难道就是小说里的蝴蝶效应?
她又跑过去,发现屋子里只有一个病的快死的吕笑笑。
她没敢进去,好像那时候有听人说吕笑笑是病死在老乡家里的,公社干部和大队干部全都被抓去吃花生米。
林小花在外面逛了一圈,不知不觉又转回破茅草屋的路上。突然,她眼前一亮,快步跑过去:“孙姐!”
金宝霖一个脚刹:”你是?”
孙姐是后世的叫法,现在的人都喊孙同志、孙知青。这人的表情、神态、小动作都遮盖不住幽怨与暮气,重生的真是恰到好处。
她还想着去先在林小花身上留个记号,等重生了再下手。
没想到啊,你林小花早不重生晚不重生,偏偏赶巧。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还有,这么明显的不对劲,那个军人罗军,是眼睛瞎了吗?
就这种,不当做间谍上交?
金宝霖用自己的婴儿精神力试探的触碰对方的灵魂,意外发现这是一个强行嵌合、哦不对,应该说是强方吞噬弱方的灵魂。
“我是林小花,我们在村口见过的。”林小花嫉妒的看着她踩得自行车:“这是哪个男人送给你的?”
没想到孙晴这么早就勾搭上有钱男人了,凭什么她遇不到那么好的有钱男人?
怪天怪地就是反思自己的典型。
“你祖宗送的。”金宝霖笑眯眯的说,她可不会说你爹,这不是让个糟老头子占她便宜吗?
“好啦,我就是开个玩笑。你不可能这点玩笑都开不起吧?算了,你找我有什么事,不说我走了。”
跟这种脑子不清楚的人没必要掰扯,越掰扯对方越来劲,往往吵到最后,就把本来的目的忘了。
她向来不打口水仗这种低端局。
林小花前面被内涵还想生气,后面一个问话打断又让她想起自己是来干什么,吞下没说的话:“你去哪儿啊?我要跟着你。”
金宝霖:“……”
原主竟然是被这样的蠢货杀死的吗?蠢人灵机一动的含金量还在上升。因为面对这样的蠢货,原主确实比在其他人身边更放心。
金宝霖把自行车停在路边,藏在山坡下的沟里,这是视觉死角,放一会儿也不怕被偷:“我准备去前面山口的湖里捞鱼吃。”
“捞鱼?鱼是公家的!”林小花又想起来,那个湖她明天也要去,今天去就当踩点了,强行转口:“那我也要去。”
金宝霖微笑着点头。
第26章 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向阳大队是山区,村口被左右两边高山夹击,左边高山有纯天然山泉水,水流入一端平缓地带,渐渐冲出了一个小湖泊。
本来里面是没有鱼,突然有一天出现了鱼。
在没有强制全面普及公共卫生意识以前,大部分地区的人都习惯喝生水,因而各地时常爆发传染病。
几年前,一场面向全国的“爱国卫生运动”如洪流般,以一种不可阻挡之势推行,甚至带着显微镜下乡,才让民众认识并接受了喝热水杀菌的习惯。
那时候,向阳大队的人喝的就是村口的山泉水。后面村子里挖了一条水渠引水,也就没人再去走远路打水。
大队水库修在山里,往里面翻两座大山才到地方。整个村子静悄悄的,只能偶尔听见谁家被锁的屋子里传出孩子的哭声,渐渐的,孩子哭着哭着就睡着了。
林小花当时能污蔑原主,一是仪仗没人看见,这些知青的确喜欢逮着村里人问这问那,突然嫉妒起歹心也不是不可能。
二是她是村子里看着长大的孩子,没有重生前的她还只是有些娇纵的漂亮小女孩,没人会认为她会污蔑、甚至杀人。
所以这次,金宝霖把林小花带去湖泊,照样没人看见。
她就奇怪了,为什么年代文的男女主在农村时约会也好搞事也罢,全都没人发现的。通过这两个世界的积累,终于找到答案。
两个字,闲的。
不上工肯定有大把时间谈情说爱,反正不是家里宠着就是自带资源饿不死。
哪个人能在干十几个小时的重活后还有精力去谈情说爱?如果有,那她佩服这个人。
所有人都上班,就他们不上班,能被人看到才怪。
两人走到湖泊,金宝霖发现湖泊的水量有所减少,面积也缩小了一点。
林小花左顾右盼,她觉得这里真是个好地方。虽然没有树木遮挡,但平时根本就没人,到时候把孙晴推下去淹死,她再跳下去拼命打水花让军官救她。
等孙晴挣扎不动了她再被“救”上去,然后因为和军官在水里长时间接触,就可以让军官娶她了。
金宝霖故意走到湖泊边缘,踩着湿润的土地说:“小花你快看,这里有只大乌龟!”
林小花一听,想了一会儿才凑过去。
孙晴又不知道她想杀她,所以过去看乌龟也没什么事,上辈子怎么没听说这里有大乌龟,难道又是蝴蝶效应?
把大乌龟抓起来,能卖多少钱?
孙晴看了半天也没看到:“哪儿呢?大乌龟在哪,我怎么什么都没看到啊?你是不是故意骗我!”
“怎么会呢?肯定是你离得太远。”金宝霖让开身体:“你再凑近点就能看到了,那块石头下不就是吗?”
孙晴半信半疑的走过去,还没站稳,背后一股大力猛的把她推向了水中央。
猝不及防落水,她口鼻呛了不少湖水,很快调整好游泳的姿态,尖锐的质问:“你干什么!你想杀人吗!”
金宝霖环抱双臂:“啧,原来你会游泳啊。”
“没意思。”她摇头:“我只是好心帮你洗洗澡,你看你浑身,又臭又脏,你怎么这么误解我呢?”
林小花咬牙:“你就是故意的!”
等到她游到岸边,金宝霖蹲下身,伸出手。
林小花以为是向她道歉,得意洋洋抬起下巴。
谁知下一秒,金宝霖的手扯着她的头发,往后一拉,拳头变成掌心,托住她的后脑勺就往水里按。
“呜呜呜?!”林小花又被呛了几口水,头发丝在水里飘荡,挣扎中贴上她自己的脸,她根本睁不开眼睛,不断地尝试用手扑打后脑勺的手。
可她摸到后脑勺,却发现上面根本没有金宝霖的手,仿佛是一团空气在试图溺死她。
“呜呜呜……”
救命!
金宝霖站在岸边,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湖泊里炸鱼般配的动静。
放出精神力,研究林小花那癫狂的未来灵魂。如果她想让林小花死前恢复原主所梦见的那段人生,是必须拉回那个不知道在哪里的灵魂,还是她灌输一段也可以?
林小花此时才十六岁,她用尽力气也无法挣脱桎梏,整张脸埋入水中,挣扎的动作幅度渐小,生死一线之隔。
她想不通为什么孙晴要杀她,就算知道她有坏心思,可她明明还没动手不是吗?
特别是孙晴竟然还有这种非人的力量,哪怕已经被宣传过无神论,可乡下人更相信传统。林小花透心凉,她似乎惹到了脏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