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边两人一组,纵向排了四组的浅绿色宫装的小内侍们四平八稳地端着手中的捧托盒子,尖声细气地齐声回了声“是。”
王振抹去了额头上的虚汗,率着徒子徒孙们进入书斋,为那几位平时只有在朝会的时候才能见上一面的大人们下奉茶。
太子已经换下了朝会时的朱砂色圆领盘蟒朝礼服, 身上是一件浅色的常服, 衣裳外罩着一件针眼纱孔的纱衫。
“诸位请。”太子单手端起了面前青釉底月白杯沿的荷叶纹杯,象征性地举了下。
两旁坐着身穿朝服的官员们, 按照红蓝紫青四色朝服和胸前飞禽走兽图案,自动分坐成职位从高到低的文武官员。
官员们连忙举杯:“殿下请。“
众人饮了一口杯中茶水,只觉得今日茶汤如同天山雪水般清冽爽口。
刚饮下茶水,太子已放下茶杯,问:“北疆战事诸位怎么看?”
空气中有几分诡异的沉默。
接着, 坐在左首第一把交椅上的是个身穿绯官袍,胸前一片彩色锦鸡补子的年轻男人。
说起来,这年轻男子还是众人当中年纪最轻的一位,是昌昭十三年的状元郎,当今圣上皇后的亲外甥,东宫太子的表兄谢凭。
年轻人甚至都没至而立之年,就已经身居正三品高位了,真是完全没有什么自古风云出我辈,一入朝堂岁月摧啊。【1】
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到了谢凭身上,谢凭对着主座上的太子拱了拱手,沉声道:“北疆戎狄在数十年前就屡进犯我朝边疆,但俱被太祖皇帝亲征打服了。如今戎狄再次进犯,连夺我朝河西四郡,整个北疆几乎全数落入蛮夷之手,染我疆土,虽远必诛。打定是要打,据暗探回报,北疆戎狄近年来休养生息,如今是马肥人壮,草丰弓足,且除去他们后方五万老弱妇孺,在前线上厮杀的男人们就有十万之众,何况戎狄人作战,最重的便是快字诀,他们擅马战......”
话还没说完就有官员反驳,是个武官,他把茶杯重重搁置在手边的高脚茶几上,发出‘碰’地一声脆响,他站起身,眼睛里仿佛要喷出怒火:“谢凭,你好大的狗胆子,咱们既然同朝为官,理当忠君爱国,为君分忧。俺薛大木头是没你有文化,斗大的字是不认识几个,但俺身上的衣裳都是在战场上一刀一枪拼杀出来的!你不过是个死读硬背才走上朝堂的儒生,打仗的事还是得交给专业的人来。”
说话的武人姓薛,原名叫二狗,后来在战场上屡立战功,最后听命于太子殿下,他这人力气大,武艺高,是天生的武人根骨,不过脑子一根筋。
若不是太子殿下事事为他周全......
在场的不管是上了年纪的老官员,还是心思跟蜂窝煤似的年轻官员,他们彼此对视了一眼,都按下心思,开始装死。
空气再次陷入了诡异的安静,众人眼观鼻鼻观心。
谢凭回过头看着反驳他的男人,说:“这位薛都督,没记错的话,你与本朝的薛千勋将军是同姓吧。”
对方不解:“是又如何?”
“既然同姓,那怎么你就不能听别人把话讲完?说本官儒生误国时,也烦请你尊重他人,本官虽非武官,但也官居三品,你不过五品都督,但也不是对上官不敬的理由吧?”谢凭慢条斯理地说道,期间还端起茶喝了两口。
“你......”适才开腔的武人一噎。
“好了,谢尚书与薛都督都是为国为民,如今聚在此处,都是情同此心、殊途同归罢了。今日不若二位都给孤给面子,如今战事当前,抵御外敌要紧。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照两乡?正是此理。”
此番话说完,谢凭与武官俱拱手道了声:“谨遵殿下鹤令。”
“太子殿下圣明,乃我大曌之福。”方才装死的老少狐狸们便活了过来。
远处,年同不动声色地从外面走进来,站在了王振的身边。
太子淡淡瞥了一眼,对着诸位官员道:“今日诸位辛苦了,便到此为止,孤送诸位。”
嗨!
哪能真叫太子殿下起身送他们呢?
天地君亲师。
何为储君?
储备之君,将来的君主。
大臣们齐刷刷站起来对着太子拱手行礼告退。
片刻的时间,书斋正堂中便只剩下了四个人,其中一个身着黑色窄袖紧身长摆的年轻男人跪倒在地。
太子身前长方书案上已经多了个鼓囊囊的小袋子,太子揪起袋子一角,里边的首饰噼里啪啦掉了一书案。
在场的几双眼睛都汇聚在书案上那堆金光闪闪的首饰上,以前只知道女人用的东西累赘,现在看来,若是将这堆首饰变卖一番,不就是一大笔现成的银子?
一只形状修长、骨节突出的手在一堆首饰里拨弄,太子问:“胡惊用了什么手段?”
跪在地下的暗卫想了想,回禀道:“是迷蝶梦。”
迷蝶梦,此香乃早年宫廷禁物,效果与迷香类似,但作为宫廷禁香之一,则是因其药效太厉害了,且又是用气味传播,令人防不胜防。
就连太祖皇帝晚年时,也曾中过此物的蛊惑,后来案情水落石出,太祖皇帝便将此物定为了违禁物。
现今世上,若还有人能调配出这香,恐怕就只有那些当初在太医署中任职、同时手里还捏有香料方的老人了。
太子收回手,冷哼一声:“她怎么样了?可有认错?”
暗卫脱口而出:“胡太医挺好的,每日睡得好吃得香......”
书斋中众人的视线全部汇聚在暗卫的身上,近乎诡异。
那暗卫说着,忽然第六感使他抬头,对上了首座上男人那双黝黑危险的眼眸。
暗卫立即顿住了口,他一愣,小心翼翼换了个话题:“余娘子现在每日早上会去胡家医馆看望她带来的病人,自前两日起,每日还开始给病人带碗骨头汤。夜里在城中河附近歇息。”
暗卫缓缓说着,首座上的男人摩挲着手中一枚金簪,这金簪是由一块触手温润、洁白通透的羊脂白玉雕琢而成的多角叶子,玉叶上匍匐着一只精雕细琢、栩栩欲活的金蝉。
她的首饰应该都在这了,余氏从哪来的钱?
太子蹙眉,目光重新落在了手中这枚金蝉玉叶簪上,金价不高,玉色不错,难得的却是这份手艺,其精细、其用心,使得这簪子由俗物一下子跳进了一流里。
余氏不是跟他说,她前头只有个残暴不仁、贪恋美色的老东西吗?
老东西对一个美貌的小妾,出手还挺阔绰。
且金蝉玉叶的寓意也不一般,在时人眼中,蝉寓意着破茧重生,若仔细推敲,似乎象征着如果有下一世,我们还要遇见。
这余氏真是小小年纪,心肠又硬又歹毒,犯下了那样该死的罪行后,他已经表明了不计前嫌,只要她肯回头,他就会原谅她。
可她不仅不领情,还出言不逊。
如果是别人,太子袖子下的手动了动,也许那人早就人头落地了。
可偏偏是她,余氏,太子承认这个女子生得的确姝色,宛若灼灼珠玉,即使是他这样的人也为之侧目。
太子想起自己送给她的那枚茶花簪子,早上才送出去,晚上就被摔得尸骨无存。她前面那个人送给她的俗物却被她珍而重之地带在身边,即使是命悬一线,也要带在身边。
这是有多重视前面那个?
一个老头子?
凭什么跟他比!
太子冷笑,捏紧了手中的金蝉,问:“她哪来的钱?”
暗卫抖了抖,道:“回殿下的话,余娘子她,她昨日在茶楼弹琵琶,客人赏的......”
客人赏的?
太子脸色阴沉,好好好,真是好样的!
余氏那蠢妇,呼奴唤婢的日子她不过,去给人当观赏的玩物,她倒是乐意!
太子面色阴翳,书斋中众人大气都不敢出,生怕枪打出头鸟。
“王振!”太子叫了声。
“奴才在!殿下有什么吩咐?”王振连忙屁颠颠地凑了上前。
太子目光远投,落在书斋外:“替孤更衣,摆驾宫外。”
“是。”
——
云京城西郊市肆,一处名为‘浮白居’的酒楼。
酒楼从外看,不过两层高,内里边却十分热闹,楼下人满为患,男人们喝着酒,一面吃酒一面聚精会神听着楼中央的茶博士胡天侃地,时不时爆发出一阵集体嘻嘻哈哈的笑声。
“来了,贵客三位!”专门守在门口迎客的店小厮乐颠颠地小跑进来,声音敞亮得令人侧目。
事实上,在酒楼里喝点子小酒的都是熟客,素日里对这里边的伙计最是了解。
就拿这个看门的伙计来说,他出身市井,别的不行,就嘴巴甜这一个好处,不管是口袋里有钱的,还是没钱的,都被他哄得乐颠颠地进来吃酒。
但众位酒客还是听见这小子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去嚎,这还是头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