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发家致富_吹笛人【完结+番外】(105)

  饕餮们集体欢呼,乌泱泱地冲进了新店里,迅速抢占座位。

  孙向前和梁志胜都看呆了,对视一眼,孙向前不确定地开口问道:“那只鸡……好像还没杀完吧……”

  各位矿工大哥们,你们就没发现大公鸡不仅还活着,还活得很好吗???

  不管是一鸡三吃还是一鸡六吃,首先要先有鸡可吃吧!

  人类进化到如今,不是为了茹毛饮血,活吃生鸡啊!

  梁志胜一撸袖子,站起来就上:“我会杀鸡,让我来!”

  折腾了半天,等这只大公鸡终于被送上西天时,已经到了分矿下午上班的时间点。

  饕餮们赶着回去上班,午饭就简简单单一人来了一大海碗的面条。

  面是现做的手擀面,面粉里加了粗粮,吃起来口感粗粝而筋道,饱腹感很强。

  汤底是猪骨熬的,鲜美醇香,不见一滴油,却带有浓郁的肉香味。

  面臊子是用剩下的猪头肉做的,有肥有瘦,吃起来膏腴肥润,满口留香。

  画龙点睛的一笔是贺明珠自制的油辣子,多种辣椒磨成粉,按不同比例混合,滚烫的热油浇上去,刺啦一声,激发出鲜辣刺鼻的辣椒香气。

  面里少少地放上一勺辣子,就能辣的人满头大汗,一边涕泪横流,一边忍不住一吃再吃。

  饕餮们抱着碗埋头苦吃,一时间店内只能听到吸溜吸溜的吃面声,还有被辣到后的嘶哈吸气声。

  贺明军还在桌子上放了几瓣蒜,任他们自取。

  俗话说得好,吃面不就蒜,滋味少一半。

  有人喜欢这一口,吃一口蒜再吃一口面,一顿饭吃完痛痛快快出了一身汗,临出门时还在说:

  “我就说得来分店这儿吃饭,要是在食堂,哪能吃得这么畅快又舒心?”

  其他人纷纷附和,光是这碗面,这一趟就不虚此行了。

  杨东风珍惜地喝完了碗里最后一滴汤,痛快地打了个饱嗝儿,这才站起身来。

  临出门前,他恋恋不舍地冲贺明珠喊道:“明珠妹妹,别忘了我的鸡!”

  贺明军不爽:“这小子怎么总喊你妹妹,他还想当你哥不成?”

  他怂恿贺明珠:“要不我们把这只鸡吃了吧,我再到村里买一只公鸡还给他们,让这帮饭桶自己回家吃去。”

  贺明珠:……

  徐和平跟着撺掇:“好主意,咱们等下就把这只鸡做了吧!”

  贺明珠:“……二哥,和平鸽,你们是忘了吗,这是饭店,是开门做生意的。”

  贺明军尴尬挠头:“哈,哈哈,被这帮家伙一闹,还真有些想不起来了呢。”

  徐和平转移话题,开始收拾桌上的碗筷:“这帮家伙,吃得还真够干净的啊……欸,你们俩怎么还在这儿啊?不回家吗?”

  梁志胜带着孙向前,浑水摸鱼又混了一碗面,这会儿是彻底撑得爬不起来了。

  孙向前脸皮薄,挣扎着站起来,帮徐和平收拾碗筷。

  梁志胜趴在桌子上,腆着脸谄笑:“贺同学,还有两位大哥,晚上那顿一鸡六吃,能不能也让我们尝尝味儿啊?”

  贺明军:……

  徐和平:……

  怎么自从贺家开起了饭店,走哪儿都能遇上饭桶啊?

  贺明珠说:“这你得问问杨东风他们的意见,毕竟鸡是他们买的。”

  梁志胜忙说:“我和杨哥说了,他们答应让我们俩来吃饭,摊饭钱就行。”

  贺明珠“哦”了一声,又说道:“他们答应了就行,不过我这边还有一点意见——”

  梁志胜追问:“什么意见?”

  贺明珠笑眯眯地说:“你得先把鸡毛都拔干净了。”

  梁志胜惨叫一声:“怎么又是我……”

  大公鸡被拔干净了毛,光溜溜地躺在案板上,黄色的鸡皮、淡红的鸡肉,看着就很好吃。

  贺明珠拿起菜刀,轻轻切开鸡腹,薄薄的一层鸡油露了出来。

  这只鸡是正经的农村走地鸡,吃虫子草籽长大,每天在村里四处溜达,锻炼得肌肉紧实,身材匀称而矫健。

  后世的鸡肉大多是来自于笼养的速成白羽鸡,从破壳到上餐桌只要四十五天。

  笼养鸡吃饲料长大,与走地鸡相比,体格肥大,锻炼不足,脂肪含量相对更高。

  虽然口味上差了点,但这种鸡能让绝大多数人吃得起鸡肉,和优点相比,缺点也不算什么。

  不过论起“鸡有鸡味”,还是农村走地鸡吃起来更香。

  贺明珠操着菜刀,将这只大公鸡拆分成小块,鸡头鸡脖鸡爪通通斩下来,开膛取鸡杂,只剩没头没爪的西装鸡,再拆下鸡翅鸡腿。

  她一边拆鸡,一边不住赞叹,这只鸡可真不赖!

  也不知那帮饕餮是怎么选的鸡,鸡肉紧实有弹性,肉质细腻,薄薄一层鸡油分布匀称,哪怕是随便拿白水煮一煮,蘸酱油都好吃。

  ——贺明珠不知道的是,不是因为饕餮们会选鸡,而是因为他们足够傻。

  饕餮们进村后随便敲开一户的门,嚷嚷着要买鸡,精明的村民一眼就看出这是一群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城里人,以每斤一块钱的高价,把家里最大的一只鸡卖给了这帮小青工。

  要知道,这年头一斤猪肉才一块五毛钱。

  饕餮们连毛带皮地买了一只活鸡,算下来鸡肉的单价比猪肉都要贵。

  但有句俗话说得好,傻人有傻福,老天疼憨人。

  傻子们虽然买了只天价贵鸡,但好歹这鸡长得好,凭本事让自己勉强称得上物有所值。

  当饕餮们踩点下班奔向分店时,大老远地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鸡肉香味。

  太香了,店外蹲了好几只大黄中黄小黄,口水滴答,不舍得离开。

  杨东风一马当先,撒着欢冲进了店内。

  “明珠妹妹,我来吃鸡了!”

  贺明军意味不明地看了这小子一眼,啧了一声,说:“坐,人来齐了就上菜。”

  杨东风急切道:“不用等了,我来了就算人齐,咱们先上菜吧!”

  晚了一步的饕餮们接二连三涌进店内,正好听到了这句话。

  有人上去就勒住杨东风的脖子,说:“你小子胆儿肥了,还想吃独食?”

  “杨东风,你是不是忘了这鸡可是我们大伙儿一起买的?”

  还有人说:“明军儿,待会儿别给这家伙上筷子!”

  贺明军欢乐地应了一声:“哎,没问题!”

  杨东风求饶:“兄弟们,我错了,我真错了,等下我自罚三碗……”

  围观的孙向前听出不对。

  “是自罚三杯吧?哪有人自罚三碗的?”

  梁志胜一针见血:“他想趁机多吃!”

  徐和平说:“小老板不许店内饮酒,他就算想自罚三杯,店里面除了白开水也没有让他喝的。”

  饕餮们也听出了问题,大伙儿互相一对眼神,几个人抬手抬脚地就将杨东风抬了起来,吵吵嚷嚷出了店门,直冲店外最大的那棵树。

  遥遥的,外面传来一声杨东风的惨叫。

  “啊,我的鸡——”

  店内几个男人听到这一声,下意识就夹紧了双腿。

  啧,听起来就很痛。

  贺明珠听到声音从厨房出来时,饕餮们嘻嘻哈哈进了店,杨东风落在最后,一瘸一拐地挪进了门。

  她不确定地问他:“你还好吗?”

  杨东风双目含泪,坚强地说:“我很好,明珠妹妹,鸡肉做好了吗?”

  鸡肉当然已经做好了。

  一盘接一盘的菜,流水般从厨房里送了出来。

  第一道菜是卤鸡零件。

  鸡脖鸡爪加鸡翅,一共是五块,先到先得。

  杨东风眼疾手快抢到了只鸡爪,二话不说赶紧往嘴里塞。

  这鸡爪在卤汤里泡了一下午,吃透了咸香浓郁的卤水,肉质饱满,软烂入味。

  牙齿叼住轻轻一撕,富含胶原蛋白的鸡爪肉就落入口中,软糯与弹性同时存在,口感奇妙极了。

  吃掉表面那层皮肉 ,就露出了包裹在骨头上的筋和掌中宝。

  这可是鸡爪上的精华,特别是掌中宝,脆嫩而有嚼劲,Q弹可口,吃起来咯吱作响,是鸡身上独一无二的好吃又好玩的特殊部位。

  没抢到鸡零件的其他人看到杨东风不说话,全神贯注地啃鸡爪,噗噗噗往外吐鸡骨头。

  另外几个人的吃相和杨东风也差不多,其中抢到鸡翅的家伙,嫌吐骨头麻烦,竟然咯嘣咯嘣把鸡骨头嚼着吃了。

  有人问他咬得动吗,这位仁兄憨厚一笑:“鸡翅卤到位了,骨头软得很,一咬就碎。而且啊,这骨头特别香,里面全是卤汁,越嚼越香。嘿嘿,吃完了还想吃。”

  大伙儿再看他那张憨厚的脸,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家伙分明是满脸的炫耀。

  幸好下一道菜端了上来。

  这道是麻辣鸡丝,用的是从鸡身上取下来的鸡胸肉。

  鸡胸肉焯水后撕成细丝,加酱油耗油白糖五香粉等调料腌制。上桌前起锅烧油,油热后下入鸡丝,反复翻炒直至鸡丝变色,再加入花椒辣椒,出锅前撒上孜然和白芝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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