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不配合[快穿]_夜念【完结】(106)

  家丑不可外扬,福晋的举动不但让他难做,还让整个四贝勒府都成了笑话。

  胤禛这边一地鸡毛,却丝毫不影响远在涡梨岛的秦宝宝的洗三礼。

  秦家初来乍到,洗三也没大办,只请了刘家一家和岛上一些相熟的人家。

  虽然一切程序从简,却也办的温馨热闹。

  千羽冥思苦想了两天,总算憋出个名字——秦旭阳,一个叫起来朗朗上口,听着又比较现的名字,只因她实在对古代那些生僻又拗口的名字喜欢不起来。

  作者有话说:

  无

  第94章 四爷的白月光31 秦宝宝

  秦宝宝也不负众望, 用三天的时间努力成长,长成了满月宝宝的可爱模样,胎毛黑亮浓密, 白白嫩嫩的小包子, 像画里的福娃娃, 稀罕人的紧, 谁见了都想逗一逗, 抱一抱。

  秦凌岚更是,简直都想抱着不撒手, 秦爹想抱她还嫌秦爹粗手笨脚抱不好。

  千羽可不管他们父女之间的抢孩子官司,反正她是卸完货了, 秦宝宝的大小事儿能不劳烦她最好, 就连小婴儿要吃奶的问题, 她也是让六子找了个奶娘解决的。

  指望她亲自上阵?那不可能, 想都别想。

  没有负担一身轻松,千羽则开始每日大幅度全方位折腾这具身体, 力保在最快的时间内让自己强大起来。

  这世界没有灵力那就修习外家功夫, 这具身体虽然没有秦宝宝那样好的先天资质,但她有作弊器, 假以时日,成为一个飞檐走壁拈叶飞花,杀人于无形的顶流高手绝对没问题。

  这个世界等级森严, 阶级压迫随处可见, 太缺乏安全因素。

  没有自保的能力, 遇事儿就只能任人欺压宰割,这让千羽很不喜欢。

  傍晚十分,天色渐暗, 风势渐起,宾客们早早地陆续离去,秦家也渐渐恢复了宁静。

  秦凌岚端着个托盘从外面进来,上面是一小锅给千羽熬的人参鸡粥。

  “薇薇,前院来了两个生人,说是来给宝宝送洗三礼。喏,这里还有一封指名给你的信。”

  千羽接过信,打开看了一遍,就笑了,只不过这笑容里带了一些玩味。

  这高仁是要干嘛?之前送了足够贵重的报恩礼,本该两清的事儿,他竟然还想着以后常来常往?

  本就是身份相差悬殊的人,就该各走各的路互不干扰,这样于大家都好。非要强行扭缠在一起,等遭祸的时候一起玩完吗?

  千羽将信又细细看了一遍,初看用词造句中规中矩,无非是些贺喜之词。再看却生生让她解读出几分暧昧不明的意味来,不知道是不是她的主观想法影响了她的判断。

  那家伙在信中竟然给出了他的确切地址,不能不说他很大胆。

  距离此处西南方几百海里处,有一个由大小几十个岛屿构成的海岛群,被外界称为“龙潭湾”的地方。

  信的末尾,他还邀请千羽带着家人去龙潭湾做客,也让他好好尽一下地主之谊。千羽真想呵呵她一脸,她是脑子进水了才会带着家人去土匪窝里做客吧!

  “姐姐,那两个人呢?”千羽问。

  秦凌岚一边帮千羽整理被褥,一边回答道:‘“哦,你说他们啊,东西放下就走了,连口茶也没喝。爹看天色不早,想去送送,他们也不让,急冲冲就走了,也真是奇怪,哪有上门送礼这么着忙的。对了,这礼究竟是谁送来的?”

  千羽喝了一口人参鸡粥,觉得味道很不错,浓郁的鲜香中夹杂着人参的一丝微苦,二者中和的恰到好处。

  秦凌岚的手艺真是越来越棒了,以前是没条件,她能发挥的有限。如今食材丰沛,她想怎么折腾都行。这没了禁锢,她厨艺的提升的也越来越明显。

  她自己也喜欢做吃食,没事儿的时候就拉着顾雨在厨房里鼓捣千羽给她的食谱,顺便还教会了顾雨不少厨艺技能。

  一碗粥喝完,千羽擦了擦嘴巴,这才慢条斯理地回答道:“就是前些日子救的那人,也不知打哪儿知道宝宝洗三的消息,还让人专门送礼来。”

  “......啊?那还真是个知恩图报的好人。”

  秦凌岚想起那个风光霁月的俊美男人,禁不住感慨了一句。

  千羽真不忍心打击她,别的就什么也没同她说,击溃别人心中的美好,多少还是有些不地道。

  据千羽分析,龙潭湾的那一帮,不是反清复明的造反派就是某片海域的海盗团伙,她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可问题是,无论是哪一种,都不是他们平头百姓应该接触的对象,都容易成为被殃及的池鱼。

  不过千羽也不是个怕事儿的人,既然人家敢送礼,那她就敢收下。若是日后他们有危害秦家或岛上百姓的行为,那她就走一趟龙潭湾,亲手灭了他们,为民除害。

  远在龙潭湾的高仁不知怎的,正喝着小酒儿,浑身就激灵灵打了个冷颤,打心底冒出一股凉意,搅飞了他刚刚的好心情。

  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什么蠢事,泄露了什么重要信息。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来,只一个人纠结的满地乱转。

  龙潭湾大当家是个身高九尺的魁梧大汉,浓眉大脸核桃眼,一脸乱糟糟的络腮胡,乍一看去哪里像个人,就是个狂暴的毛脸金刚。

  他这酒正喝在兴头上,老二就突然满地乱窜,晃的他眼晕。

  “啪”的一声,蒲扇大的巴掌拍在酒桌上,将桌上的酒菜碗碟都给震的颠了又颠。

  “你小子突然发的什么疯?赶紧过来喝酒,别晃来晃去的,晃的我直迷糊。”

  起身一把将高仁拽了过来,按在他一旁的座位上,又倒了满满一杯酒,推到高仁面前,嘴里却抱怨道:

  “二弟,不是当大哥的说你,你瞅瞅你,自你从那秦家回来,整个人都不咋对劲儿,就连大哥这个大老粗都能感觉的到,你说说你得有多反常。”

  抿了口酒,又往嘴里扔了几粒油炸花生米,继续吐槽:“有时候我都想给你拿面镜子照照,让你好好看看自个儿那样,眉眼含情,嘴角带笑,一看就知道是被哪里的狐狸精给迷了魂儿。”

  高仁无语凝噎,无奈地摇头苦笑,他天生媚骨,眉眼间自带风情,笑与不笑都是这个模样。没办法,这副皮囊是爹娘给的,难道也是他的错?

  “大哥说笑了,小弟只是突然心有所惑,又想不起原委罢了。”高仁举起酒杯,同大当家的碰了碰杯,“不说这个,咱兄弟继续喝酒,弟弟敬大哥,恭喜大哥再次喜当新郎官。”

  大当家连连摆手,脸上笑意稍减,不怎么在意道:“什么新郎官,几个倭国女人,不过玩玩罢了。那倭国,小小的弹丸之地,无论男女,都是凶狠的狼崽子,别看那些女人娇娇软软没什么杀伤力,其实都是些养不熟的狼,骨子里野性着呢!训不服的。”

  高仁点头,不再继续这个话题,是他酒后失言了,不该用新郎官这个词去打趣大哥。

  他是后来加入龙潭湾的,对大哥的过往了解的不甚清楚,只大略知道他曾经有个感情很好的妻子,还有个可爱的儿子,后来不知为什么闹了个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他也沦落到此处,带领一群同样无家可归的兄弟干起了海盗的行当。

  从那之后十多年,大哥便再也没娶过妻,生活也变得随性放荡起来,只是他心里有伤,有块隐藏的不能被人触碰的逆鳞。大哥从来不说,他也从来不问。

  天色彻底暗了下来,下人进来将屋里几盏牛角灯全部点亮,明亮的烛光似乎一下子驱散了人心底的阴霾,让人沉郁的心情又渐渐飞扬起来。

  大当家这会儿已经喝的有点高,长臂一伸,勾住高仁的肩膀,将他拉到自己身边,大脑袋凑过去,贱兮兮地说:“我可是听兄弟们说了,救你的那个秦家有好几个如花似玉的小美人儿。怎么样,有没有看对眼的,大哥这就让人准备聘礼去提亲,要是那家人不识抬举,大哥就是去抢也给你抢回来个媳妇暖被窝,你这也老大不小了,整日里一个人孤零零地睡也不是个事儿,可被再憋坏喽,嘿嘿……”

  高仁嫌弃地用手推开凑过来的大脑袋,恨不得在大当家那油光蹭亮的大脑门上使劲儿弹几下。

  “没有的事儿,别听他们瞎说,坏了人家姑娘名声,秦家人可是我的救命恩人。”

  提亲不成就抢回来?果然不愧是干海盗这一行的,办事就是干脆利落。

  他看起来就像是那么饥渴的人?再说,他会缺女人吗?若是他愿意,分分钟能带回来一群。

  只是他有点挑剔罢了。

  美丽的皮囊千篇一律,他自己就有一张不逊色于任何人的皮子,想找出比他更出色的不容易。

  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

  他更想要一个有趣的灵魂,可以进行心灵的碰撞,灵魂的交融。所以,既然他身边围绕了如此多的莺莺燕燕,他也没有轻易做出选择,只因他还没有遇到那个能让他甘之如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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