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不配合[快穿]_夜念【完结】(150)

  也是凑巧,一阵秋风卷着落叶扫过街面,吹起女子帷沙一角,露出那女子白皙的半张侧脸。

  弘历眼神更亮,果然不出他所料,是个美人,侧脸都那么美,不知正面又该如何的摄人心魂。

  只是这京城中何时有了这样一位美人?

  看她一身汉人装扮,又戴着帷帽,不像是满族女子,难道是刚进京的外地人?有点可惜,若她是八旗秀女,那明年选秀就求皇额娘将人赐给他。

  弘历心思浮动,刚想喊来随从去查查那女子来路,就对上了女子身旁男人射来的冰冷目光,刹那间就感觉好似有万道剑芒朝他极射而来,刺得他脸皮微微泛疼。

  一眼,只一眼,弘历的酒就醒了大半。

  他瞳孔猛地收缩,脚步踉跄地后退了几步,直到撞到八仙桌撞翻了座椅才停下来,手按在心口处,不停地安抚着那颗因惊吓而砰砰乱跳的心脏。

  弘历挥退一旁想要上前服侍的随从,沉着脸凝眉思索。

  他刚刚看到了什么,又怎么可能?他真是喝多了产生了幻觉,刚刚为何看到皇阿玛的脸,还冷冰冰的盯着他。

  不不不,这不可能,皇阿玛这时候应该在养心殿批改奏折,怎么会出现在宫外。再则,自皇阿玛登基,每日忙于朝政,压根也没时间出宫。

  可若不是皇阿玛,那和皇阿玛如出一辙的脸又是怎么回事,尤其是那犹如看死人一般的冰冷眼神,比皇阿玛发怒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瞬间,弘历脑海里的思绪激烈翻滚着,各种阴谋论浮上心头。

  突然,他想到刚刚被他忽略的一个细节,胡须,对,就是胡须,皇阿玛早年还在潜邸时就已续须,但那男子没有,那张脸也更年轻,仿若见到了年少时的皇阿玛。

  街道上这时已经没了刚刚那对男女的身影,弘历是越想越不淡定,这世上哪有那么相似的两张脸,连他们几个儿子中最像皇阿玛的大哥也只得三分相似,可那人完全就是皇阿玛的翻版,若说那人和皇阿玛没有血缘关系,打死他都不信。

  心情烦躁的弘历将手中酒杯狠狠砸在地上摔了个稀碎,脑瓜子突突直跳,心里更是狠狠地咒骂着。

  “去查,将那对男女的祖宗十八代都给爷翻出来,爷倒要看看,都是哪里冒出来的魑魅魍魉,敢来皇城根下撒野。”

  这会儿的弘历刚刚遇到美人的旖旎心思早已消失殆尽,只剩下满心的疑问和惶恐不安,他有种不好的预感,感觉事情会朝着他控制不住的方向发展。

  “喳。”

  护卫们领命,追着刚刚那对男女的身影而去。

  秦旭阳这会儿心中也有丝怪异,刚刚那人看见他的表情为何是那种惊诧怀疑甚至惊吓过度的模样?

  他自诩自个长的不丑,大小也是个翩翩风流公子,虽说比不上他爹,但也绝对不差,怎么就至于吓到旁人,简直莫名其妙。

  想不明白,秦旭阳便压下心中那丝怪异,一路和董灵儿说说笑笑回到秦府。

  秦旭阳得知他娘去了庄子尚未回府,刚想换身衣裳,便见大管家拿着一封信急匆匆进来,因跑的太急出了一头的汗。

  “大爷,老爷的随从送了一封信回来,说是老爷,老爷他出事了。”

  管家不知是吓的还是跑的太急的缘故,这会儿呼呲带喘的连句完整话都说不利索。

  秦旭阳拿过信看了一遍,眉头便锁了起来,随手又将信递给一旁的董灵儿。

  他是知道爹半月前前往津口整合秦氏商行一事,却怎么也没想到会遇到这等荒唐事,难道津口一带治安如此之差,光天化日之下一个大活人说失踪就能失踪?

  信上说已经报官,但对方有备而来,且手段缜密,目前尚且没找到寻人方向,只根据些许的蛛丝马迹判断对方可能是冲着高老爷那张脸去的。

  秦旭阳心存疑问,按说新皇登基没多久,但听说这位皇帝励精图治,廉政爱民,是位眼里容不下沙子的主儿。

  这津口虽说算不得真正的天子脚下,却也是离着京城不远的繁华之地,怎会出现那种强行掳人的不法行为,当官府衙门难道是吃干饭的?

  想象着他爹被人强抢硬逼的情景,秦旭阳的眼角眉梢就抽了抽,也不知如今他爹的清白还在不在,若是……他都不敢想,就他娘那护短的性子,指不定会发生什么恐怖的事儿。

  他一直知道他爹容貌之盛,堪比潘安在世也不为过,却不想人到中年后依然能吸引这般旺盛的烂桃花。

  要不,等这件事儿解决以后,还是给他爹弄个面具戴吧,这一出门就招蜂引蝶的特殊属性,属实也让人抓狂不已。

  “师兄,事不宜迟,我们快马加鞭赶过去,尽快将师公救出来。虽说师傅会给师公一些自保的手段,但人有失意马有失蹄,江湖险恶,难保会出差错。”

  “嗯,灵儿说的也对。”

  他倒是不担心他爹性命,毕竟对方有可能是看上他爹的脸,而不是想要他的命,可凡事有万一,他也担心他爹贞操不保。

  吩咐管家和他娘交代一声,秦旭阳和灵儿再次快马加鞭朝津口赶去。

  “姐姐,你快尝尝这个南瓜饼,我亲自下厨做的,加了椰蓉,是姐姐喜欢的口味。”

  餐桌上,秦怀礼喜滋滋的给千羽推荐他的杰作,亮晶晶的小眼神盯着千羽看,期待对方给予肯定的回复。

  “嗯,味道不错。”千羽回道。

  秦家的餐桌上可没有食不言那套规矩,一家人无论何时聚在一起用餐,必是畅所欲言和乐融融的场面。

  “这孩子也是执拗,自从那叫南瓜的稀罕物成熟,他便见天的往厨房里钻,说是要好好研究关于南瓜的吃法,再整理成书册,以便供人参考。”

  秦白氏说起这个语气里却带了一丝埋怨,虽然怀礼这孩子不是那读书的料,可君子远庖厨这道理她还是懂的,好好的儿郎整日钻厨房研究吃食,怎能不让她这个做娘的心塞。

  秦爹呡口小酒,闻言不赞同道:“怀礼喜欢,你也莫要拘着他,凡事也讲究个天赋,这孩子兴趣广泛,咱家也有那条件,那就随他喜好呗。再说,研究个吃食算个啥,你还不是每次也吃的美滋滋嘛!”

  秦白氏白了秦爹一眼,她也就是顺口那么一说,也没有非得强制儿子如何,儿子是她心头宝,她可舍不得说一句重话。于是便转了话题道:

  “薇薇啊,你拿来的这个南瓜还真是个好东西,不但产量高,个头大,还非常好吃,又面又甜,是个填饱肚子的好东西,这要是放在饥荒年,不知能救活多少人。”

  秦白氏感慨着,她早年也是挨过饿的,深知那种为了口吃的不惜吃土啃树皮的绝望。

  秦爹夹起一个南瓜饼,咬了一口大嚼起来,“的确自带一股香甜,好,甚好。”

  一个饼下肚,他又对千羽道:“看那一地黄橙橙的大南瓜,庄子里的佃户和隔壁庄子的人都来找爹打听消息,还想从爹这里买南瓜和种子,薇薇你说咋办,给爹个章程。”

  “爹,南瓜产出太多,庄子上也囤不下那么多,你想卖就卖好了,回头我给您定个价,就按那个卖,剩下的就送到商行,随着商队卖去外省。要不了几年,大清的百姓就都会识得这南瓜的好。”

  这可是实打实的饱腹之物,可做主食亦可入菜,是她在水灵界里培育优化的新品种,成活率奇高且不挑土质,产量也高,一颗秧子上能结十几个瓜,成熟后个大如缸,一个南瓜能得成千上万粒种子,最难能可贵的是可长期存放,保存期能达半年之久,是饱腹和解决农人青黄不接时的顶好的救命物儿。

  这些年千羽几乎踏足过大清的每一寸土地,大部分地区愚昧,落后,民智未开,食不裹腹……

  她看到了太多饥寒交迫下的人间残剧,那一张张瘦得脱相的脸,麻木绝望的眼,多少还是给她带来了一些触动,让他感觉不舒服,也让她深刻体会到何为“可怜人”。

  大道之下,万物皆为刍狗,可蝼蚁尚且百般偷生,她又如何能瞧之不起!

  那些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汲汲营营,也只为了一口吃的,只为了活着。

  触动后的明悟让千羽的心境有了一丝提升,就连精神力也跟着恢复了不少。

  于是她进了实验室,拿出了全新的南瓜种子,春种时让秦爹种了十几亩,相信要不了几年,这新品种的南瓜就会风靡大清的每一寸土地。

  后续她还计划着将玉米等作物也改良一番推广出去,不过也不急,毕竟她研究改良种子也需要时间。

  这时候的土地大多集中在皇族官僚权贵手中,百姓可耕种的土地有限,大部分人沦为佃农,靠着微薄的收入勉强糊口,若是家中有人患了重病,也只能听天由命。

  千羽做这些的初衷是为了让那些可怜人填饱肚子,可不是为了让那些达官显贵丰满自己的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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