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在笑。那笑容温润,甚至带着几分关切。
可进宝心里忽然响起一阵刺耳的尖叫,东西?什么东西?
有风冷飕飕地顺着脊背往上爬,他面上不显,指尖却在那短刀的柄上极快地摩挲了一下。
他缓缓转腕,刀在指间转了一个圈,无声无息地滑入鞘中。
铮。
一声极轻的鸣响,像是什么东西落下去,再也捡不起来。
沈鹤云笑容大了些,点了点身侧隔着张小桌的椅子:“坐。”
全然一派主人的模样。
进宝走过去,一抚袍角,四平八稳地坐下。
“五皇子肯让你出来?”
沈鹤云面色不变,像是没听出这话里的刀锋:“微臣担心进宝公公,避着人偷着来,也要给您请个脉呢。”
说着,他竟真的从脚边的药箱里取出一方小腕枕,搁在桌上,用手比了比位置。
“要是您病了,”他抬起眼,黑白过于分明的眸子落在进宝脸上,“春儿那姑娘该难过了。”
进宝不动,眼风刀似的剐着他。
沈鹤云恍若未觉,收回目光,自顾自地说下去。
“今年五月初,嘉兴府同知出了缺。”
他语气闲散,仿佛只是闲话市井杂谈。
“按朝廷规制,这种府佐要职,素来该由三甲进士正经出身的僚官循资递补,轮不到旁门杂流。”
他顿了顿,目光淡淡扫过进宝的脸。
进宝的脸色已经变了,血色一层一层地退下去,露出底下青灰色的石头。
“可最后稳稳坐上那位子的,”沈鹤云的轻了几分,像一层霜,“是个姓姜的商户子弟,祖上世代做漕盐生意,兜里有钱,朝中却无半分根基。”
他觑着进宝,把接下来的几个字一个字一个字地递过去,像递一把开了刃的刀。
“被顶下来的那个,是十余年的二甲进士,被硬生生挤掉前程。他心气儿高,不知怎的辗转摸到了京城,憋着一口气,要递状纸告太子殿下的御状。”
“自然是皇后娘娘第一时间把这事压了下来。”
沈鹤云慢悠悠说着,语气听不出半分波澜。
“娘娘也恼太子殿下行事轻率,可暗中细查一圈,层层溯源,线索兜兜转转竟都绕回了你身上。”
他往前凑了凑,近得能看见进宝额角沁出的那一层薄汗。
“嘉兴知府口口声声咬定,破格补任的条子,是从太子身边的进宝公公手里传出去的,还有你亲按的指印,分毫做不得假。”
他退回去,舒舒展展地靠在椅背上。
“你说,是不是咄咄怪事?”
进宝的指节捏得咯咯作响。
他终于明白了。
这事儿早就摊在皇后面前了。她一直不声不响地捏着,像攥一根提线木偶的机关,不拉,不拽,就那么松松地握着。
等着,等一个最合适的时机,轻轻一提。
“你要如何?”
沈鹤云笑了两声,清脆愉悦。
“不如何。就是想着公公周旋辛苦,皇后娘娘体恤你,想替你求个广州市舶司的提督监丞,不必再困在京城是非之地。”
他停了停,忽然像想起什么似的,补了一句:
“那按了盖了手印的条子,我特地问娘娘要了过来。我替你在娘娘跟前保过,你定会安分办事,帮娘娘把禁足之困解开。还请公公费心,别折了我的脸面。”
他说完了,没等进宝说好或不好,似乎笃定了他别无选择。他低下头,慢条斯理地将桌上的腕枕收回药箱。
“公公身强体健,我也可放心了。”
他站起来,掸了掸袍角上并不存在的灰,朝进宝微微一笑。
“只是要记得,少吃些。不是你的,非要吃,脾胃要受损的。”
进宝坐在那里,牙关咬得死紧。
他没有动。
可有一个念头,正无声无息地爬进他脑海里。
沈鹤云想要春儿,想要她掉进他的手掌心儿里。
而他自己,太子身边这条不算听话的狗,沈家要顺手斩了,干干净净。
广州、市舶司、提督监丞。
他一个字都不信。
进宝想起刘德海,想起那个老太监是如何死在出宫荣养的路上的。半道上,山隘里,遇上特意安排的“流寇”,连全尸都保不住。
他眼角跳了跳。到时候,他也会死在岭南瘴气里,死在路边,死在某个没人记得名字的驿站墙角。
他面上挤出一丝笑。那笑不是笑,是痉挛,是咬碎了的牙关硬生生撑出来的一张皮。
“皇后娘娘的吩咐,奴婢无有不从。”他的声音里挂上久违的谄媚,“沈大人行动不便,我派人将您偷着送回去,别惊动了主子们。”
进宝,稳住、先稳住。
再想想,一定还有办法。他还捏着太子的不少私账,只要到广州保住命,就还有……
他一走,春儿怎么办?
这个念头像一盆冰水,兜头浇下来。
将春儿偷运出去,与自己一道脱身?可行。可江妃呢?小殿下呢?春儿放得下吗?
就算她愿意,沈鹤云一定会追查。况且自己这条命,从踏出京城那一刻起,就悬在了刀口上。他拿什么护她,难道要连累她一起死?
脑子里一片混沌,像有无数只蜜蜂嗡嗡撞。
可他的脸上,却愈加恭敬。
他站起来,亲自开门,伸手去搀沈鹤云。腰深深地弯折下去,弯成一座供人踩过去的桥。他命人将沈大人好生送出去,别惊动了旁人。
阳光从门外洒进来。
沈鹤云在那一大片光里回过头,居高临下地看了一眼进宝弯折下去的腰。
那腰弯得很好,很彻底。
沈鹤云脸上露出一个风轻云淡的笑。
然后他转过身,站进阳光里,走了。
进宝还弯着腰。
阳光落在他背上,带着夏末的温热。可他觉得冷,从骨头缝里往外冷。他的手指在袖子里慢慢地、慢慢地攥紧了,指甲嵌进掌心,一点一点地陷进去。
第270章 腐木生香
沈鹤云来时,是藏在医士的马轿上,东躲西藏,像一件见不得光的私货。走时,却是两个太监单独赶了一辆青帷小车送他回去。
车上铺了软垫,水果茶点一应俱全,摆得齐齐整整。他拈起一块糕点,慢条斯理地咬了一口。
他不怕进宝在吃食里动手脚。
不敢的。他一死,那些按了手印的秘信就再也藏不住了。
想到这里,他嘴角微微弯了弯,又拿起一颗葡萄,慢慢嚼了。
进宝这人啊,还是太贪,太急着搜罗金银,竟敢绕过太子私自卖官。不过,他倒也能猜到,进宝是为了什么。
为了荣华富贵,为了手下人高看一眼,为了女人。
大抵是他们这些阉人的通病。心里头缺了一块,便拼命往口袋里塞银子,以为银子的声响能填上那个窟窿。有很多钱,才能换来尊重,换来安稳,换来一个“不是废人”的错觉。
可这些,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给春儿。
春儿。
沈鹤云把葡萄籽吐出来,用帕子擦了擦指尖,又拈起来一颗。
春儿合该是他的。
在没有她之前,他只是个最不起眼的东西,是锦绣上最暗淡的那一根线。生母是个妾,窝窝囊囊地去了,把他撇下。父亲的眼珠子永远黏在嫡出的那几个身上,嫡母的嘴角永远往下撇着,连多看他一眼都嫌费神。
他只能扒着杨贵妃的儿子,永骁,才能在那个家里不至于被人像狗一样地欺负。
马车一颠,他身子晃了晃。那一颠像是把什么锁扣颠松了,许多年前的一个午后忽然从缝隙里涌上来。
那是在国子监,五皇子永骁不过八九岁的光景。他比着还小两岁,却已经学会了在人前低头、在人后咬牙。
是他撺掇那几个世家子去招惹五皇子的。说了什么话,他不记得了,只记得那几个蠢货果然上了当,把皇子堵在假山后面,推推搡搡,你一拳我一脚。
永骁从头到尾没吭一声。
等那几个蠢货散了,他自个才从假山后面钻出来,慌里慌张掏出伤药和干净的帕子。他在旁边等了很久了,就等着这一刻。他拿出最和煦、最乖巧、最君子的模样,小心翼翼地给五皇子擦脸上的血。
五皇子抬头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很淡,就只是看了他一下,像看一件东西,掂量掂量有用没用。
然后五皇子说:“以后跟着我,不会有人欺负你。”
马车又一颠。
沈鹤云醒过神来,手里的葡萄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捏扁了,汁水淌了一手。他皱了皱眉,拿帕子慢慢擦。
春儿从前同他闲聊时说过一句话,他当时觉得不过是小姑娘的痴话,可后来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她说,有些人是云端月,看着亮,可那光透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