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继续说,剩下的是周随一个人干的,所以他家里有用过的手套,但周随又发现,我们一直盯着李宛晴不放,他就自己把案子全揽下来,他肯定以为,死无对证,他在遗书里认罪,又准备了证据,我们就不会再查李宛晴了。
我说,嗯,想得挺齐全,周随为什么要这么干?林梦方说,你不觉得周随这个人很偏执吗?他能在李宛晴楼下监视李宛晴好几年,做出这种事不奇怪。
我说,所以都是周随在遗书里自己交代的内容,他说他监视李宛晴你就信,他说犯案的是他你就不信,你挑着信?林梦方说不出话。过一会儿她说,不然顾夫的那些事情,李宛晴为什么要瞒着我们?她不可能是因为怕别人说闲话。
“你觉得是为什么?”我问。林梦方说,我觉得李宛晴是为了扰乱我们的视线,我们知道的越少,就越相信她和顾夫关系稳定,也就越不会怀疑她,事实上我们确实也去查别的了,注意力一直没在她身上。她又说,而且我感觉,李宛晴还有别的事没交代。
她和向理说了差不多的话。我忽然很想抽烟,在口袋里摸了摸,没摸到牙签盒,想想最近其实都没带,又忍下来。我说,这还是你感觉,你要有证据。
林梦方说不查怎么会有证据。说着她有点儿激动,站起来就说要去找组里的领导。我拉住她。我说,你坐下。林梦方说,师父你真觉得这样结案没问题?我说,我没这么说,但你也不能就这么去,你坐下,写份报告,现在就写,把你想到的疑点都写上,写完我也署个名,交给组里。
林梦方低头看看我,拉过椅子又坐下了,顺手拿起纸笔。她刚打开笔帽,又问我,师父你没有怀疑的地方?你光署名?
我有。第二起案子,派出所刚报给警队,我就怀疑是模仿作案。两起案子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我问李宛晴,有没有把顾夫和洪朗喝酒的事告诉过别人,也是这个意思。但我没说,我拍拍林梦方面前的纸,我说你先写,你比较有文化。
30号中午,我紧急回了趟家。从10点起,向理连给我打了三个电话,我都没接到。我一看是家里座机打的,就让方队送我回去。进门前我还贴在门上,想听听门里对不对劲,门一下开了,险些让我摔一跤。
一看向理的模样,我就不着急了。那一下我还想,我妹说的什么家里有盏灯,其实是这种感觉,重点不是灯,是人。我关上门,问向理怎么了,今天怎么没上班,不是星期五吗。
向理没顾上回答。她张口就问我,她给我发的短信我是不是没看见。
这时候我才回忆起昨天早晨的那条短信。当时急着去现场,没时间看,后面彻底忙忘了。我说,你发了啥,说着去掏手机,掏了个空。手机落在局里。向理说,我猜到你没时间看。我又问,你发了啥。向理说,你不是说,死者家属叫李宛晴。我说对。向理说,李宛晴女儿叫程心妍。我说对。“程心妍以前是我班上的学生。”向理又说。
我说,然后?向理说,你上次和我说,李宛晴有作案的能力,但没有作案的条件,因为那天晚上程心妍在家。我说,是啊。向理摇摇头,说,程心妍那天晚上不在家,那天放学的时候我碰见她了。
很巧,她说话的工夫,我看了眼客厅墙上的表。可能是我眼花了,我觉得秒针从第八格跳到第九格,好像用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我还是问,然后?向理说,那天是个我没见过的女的接她,正好心妍跟我打招呼,我就问了问,心妍说她去她一个小学同学家住,那个女的是她同学的妈妈。
秒针又变慢了,比刚才还慢。我听见我问向理,她说的是去住还是去玩儿?向理说,去住,李宛晴让她去的,她同学的妈妈跟李宛晴以前还是同事。我又听见向理说,她当时没往心里去,很快就忘了,昨天早晨突然想到。我还听见她说,要是能证明程心妍案发时候不在家,结合上次的试验,我和林梦方的推测就能成立。
再往后的我没听清。我转身开了门,又转身,跟向理要了她的手机和她的自行车钥匙。我到楼下骑上她的自行车,往分局一路猛蹬。路上我给方队的手机打电话,他没接。我正要往办公室打,看见前面围了很多人。
我下意识下了车,同时认出来,这是银行大院附近的那个菜市场,不远处还是那家做锦旗的店。那家老板也出来了,就站在人群外面。
人群里三层外三层,看着很奇怪,又要往中间挤,又随时要散开。我听见菜市场里面有人在喊,紧跟着人群就退了退,露出一大块空。我看到一个男人死死抓着一个女人的衣领,女人倒在地上,被他拖着走,怀里抱着个小男孩,在哭。男人手里握着把刀。地上有血。
手机响了。方队给我打回来的。他问我是谁,我说是我。我让他马上带人到菜市场来。说完我挂了电话,钻进人群,迎着持刀男子走上去。
第二十七章 方志远
老黄进医院的第三天,专案组解散,我没看见林梦方,在医院也没见,不知道这位关系户又干什么去了。说实话我最开始挺烦她。我在乡派出所干了三年,转到区里的派出所又干了三年半,吃了不少苦,好不容易才进的分局,凭什么她靠她爸一句话就想去哪去哪。
我记得我在乡里的时候,乡里还有一个小油田,附近的村民有几个混的,撺掇全村去偷油。有几次加上相邻的村,合起来六七十个人,大晚上乌泱泱一片,光靠我们派出所几个警察根本拦不住。
我第一次跟着所长他们为这个事出警,被对面吓得不敢动,差点儿忘了自己是公安。那会儿允许配枪,我顺手就想去掏枪示警,被所长扇了个大嘴巴。
最后我们跟对面僵持了快一个小时,那伙人才自己走了。
我问所长我做错了什么,所长说你不可能真对群众开枪,他们也知道你不可能对他们开枪,那你掏枪干什么。我说我鸣枪示警,我往天上打,我不打人也不行?所长又踹我一脚,说你只要开枪,就是挑衅,这帮人全围上来,咱们今天都回不了所里。
后来是有一次闹大了,两边起了冲突,派出所有两个人重伤。传到市局,上头发了火,用了武警部队,抓了几个人,再往后就绝了偷油这种事。那天我在所里待命,听到消息的时候也晚了,所长断了两根肋骨,一个同事成了瘸子,一辈子要拄拐。我一想到这段经历,就会更生林梦方的气,她凭什么。
老黄挨了五刀,还是六刀,老徐说的时候我没听清,脑瓜子嗡嗡的。六刀。想起来了。跟老黄说了好几次,锻炼身体,勤活动,他不听,这不就反应跟不上了。捅他那混蛋我见了,瘦得跟个衣服撑子一样,一对一,来十个都不够我打的,怎么就,操,真不想说。
好在那个女人没事儿,孩子也没事儿。女人在菜市场卖点心,平时把孩子就带在身边,没上学。不够上这边学校的资格,女人又出不起转校费。她也不敢让孩子离她远了。她这个选择是对的,她那个老公确实不是个东西,就会对女人孩子下手。但她应该再走远一点,至少出这个市,这样就不会被熟人认出来,男的也就找不到她了。
现在想想,林梦方说得没错。家庭暴力是应该管。早把那男的抓起来,管教上十天半个月的,不行看守所里找人揍他两顿,他就老实了,老黄就不会出事儿了。向理嫂子说,那天老黄是赶回局里,他自己那辆自行车没在家,骑的她的自行车。他应该是路过菜市场那个路口,正好撞上那个男的持刀行凶。
剩下的是周围群众提供的消息,说男的是那天中午去的,一开始蹲在菜市场门口,后来在菜市场里头一个人转悠,那个卖点心的女人领着孩子回家吃饭,刚回摊子,他看见了,扑上去就打人,还要抢孩子,女人跟他对着打了几下,他就掏出把刀来。
那个点心摊子旁边是个磨香油的,老板人挺好,从后边用香油瓶子砸了那个男的,想抢刀,被男的划了胳膊。周围一下没人敢上。男的也疯了,在地上拖着女人走,女人护着孩子。老黄这时候上去的。他有毛病。你说你绕后,一个手锁脖子,一个手带手腕,一下不就把刀夺下来了。他还跟人谈判,男的不听,要捅孩子,老黄去挡,然后就,操,就是现在这样。
因为这话,林梦方还跟我吵了一架,指着鼻子骂我,说我马后炮,那六刀怎么没捅我身上。常局当时就想处分她。我跟常局说算了。
我不是怕她爸。我是觉得她骂得对。我不该那么说。我就是替老黄觉得不值。我老想证明他本来不会出事儿。
那个男的当场就被抓获。老黄死攥着他的手不让他跑,又是磨香油的老板带着几个胆大的,把男的按住。人民路派出所的人比我们先到。我开车在半路上,接到电话,直接拐去了医院。第二天才看到现场。
第三天,案子出了结果。那个男的姓蒋,家在市最南边的县城,1991年结婚,93年孩子出生,男孩。这人没有正经工作,不着调,天天说要当国内研究四大名著的第一人。我以为这好歹得是读过一些书,问了他老婆,他老婆说他初中都没念完。我好歹还上完了初中。他认的字可能都没我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