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聊起过去,说自己中学时,遇到的女老师们都非常包容开明,他永远记得歌德的一句话:永恒之女性,引领人类上升。他惋惜一个出身农村的女同学半道辍学,那是个极聪慧的人。
他又从思想层面夸赞乔胜男:她是他见过的最有头脑最有见解的女性。他擅长根据女人的特质,来设计对话,他已经为乔胜男把准了脉:她有女权倾向。
他说话时总是如此真挚,他要是女人,也会爱上自己。他知道,乔胜男听一次不会动心,她确实是个很有定力的女人,但她神情中,有一丝松动,有一点缺口,赵斯同都能及时捕捉到。
乔胜男总是以一种古板又审慎的目光看他,中间不知怎的,冷漠起来,不愿意再同他接触。赵斯同拿准乔胜男是不懂甚至不屑玩欲擒故纵把戏的,她只是陷入自己的思想斗争,面对一个男人,她一定要搞清楚这个男人到底怎么回事。赵斯同看出,乔胜男冷硬的思维之下,有争强好胜的一面。他当然知道,乔胜男教学非常厉害,一个出身穷苦的女老师,能在市重高站稳脚,甚至当起领头羊,这背后要付出很多,他还知道了她一点小秘密,因此更笃定她相当自尊要强。
赵斯同的耐心,仿佛耗不尽,他还是非常温柔的、绅士的,在“偶遇”的情况下仿佛无事发生,依旧特别有涵养。
开学前,他成功约她出来,请她看舞台剧,结束后一道回职工楼,赵斯同搂了一下她,是为躲避突然撞上来的自行车,一个调皮小孩骑的。
乔胜男身体麻了半边,心跳厉害,她视男人为肤浅动物,可赵斯同不是,她有几次都误以为他要做出什么,并没有。这次短暂的身体接触,来得措手不及,她甚至以为这个场景早就发生过了。
大热的天,似乎根本不适合谈情说爱,动一动便一身汗。但乔胜男像是冷藏室,赵斯同嗅到她头发里的香气,心中了然,她没化妆,但一定是洗了澡才跟他碰面的。她脸庞和身段,实在跟美搭不上边,赵斯同却还要告诉她,幽幽的口气:你其实穿裙子很有韵味,多穿穿吧,难道要等到七老八十才知道这个真相?他促狭地一笑,竟叫乔胜男觉得他有些少年气在里头。
夜已经深了,路灯照得地上发旧,职工楼的栅栏内,种着很美丽的紫薇花,粉的,紫的,非常柔和的颜色,不像玫瑰那么毒辣。赵斯同掐下一朵,给她别到发丝里,第一次的吻,非常自然地发生了,乔胜男的脸全都叫紫薇花衬出点美来,也许路灯作用更大,他不用太仔细瞧她,但眼睛是专注的,叫人沉沦。
乔胜男觉得不可思议,吻发生时,只觉得口腔里滑进一条鱼,特别灵活,这个吻非常温柔,她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动,赵斯同引导着她,很快带她进入一个叫人心醉神迷的世界里去。
只是接吻,赵斯同没有一点寻常男人的猴急相,乔胜男心很乱,两人的关系停在接吻。她不信赵斯同真的会看上她,可事情却发生了,即使他找女人消遣,自己也绝不是好人选,乔胜男非常理智,但接吻的滋味太好了,男人的气息、唇舌,口腔里的温度,一切都那么令人着迷,她惭愧自己的欲望,赵斯同便循循善诱,说女性不应该因欲望羞耻,大胆正视,大胆享受,凭什么这只是男人的权利呢?他说话温柔,是讲道理的。
她自以为不露痕迹,一个女人,一旦有了男人,她便容易想去追求美。乔胜男又给自己找新理由:我只是想换种心情生活,这不能代表什么。
她对学生柔和许多,同事们也察觉到乔胜男性情的变化,这简直是盘古开天辟地的事件。明月发现,乔老师居然在某天搽了口红,气色很好。她开学后,李秋屿几乎每天都抽时间来看她,就在学校附近一块吃饭。
他们一个暑假没见,特别漫长,八月的时候李秋屿给她买了奥运会纪念品,开学才给她。明月假期给李秋屿编了个车里挂件,她这次要求他,谁也不能送。
她知道李秋屿在门口等她,孟见星跟她身后,他已经一连几天去门口吃饭时碰见两人了。
“你就这么急着见表叔啊?”
“你不了解他,请你免开尊口。”她也不打算替李秋屿辩解那个事,那是两人的秘密,李秋屿的事,她不会跟外人说。
“好好好,我不开,你看你,都气成哈蟆了。”
明月翻个白眼:“你说谁是哈蟆?”
“你啊,你看你都气鼓了。”孟见星逗她玩儿。
明月上去就是一脚,孟见星没防备,裤子上一个大脚印。
“李明月,看不出啊,你这么暴力。”
明月说:“既然知道,就不要随便惹我。”
孟见星还要逗她:“那改青蛙行了吧,模样好点。”
明月追在他后边,要再揍他,两人打闹到李秋屿跟前,他早看到了。孟见星收住笑,没有要跟李秋屿打招呼的意思,明月看得很清楚,是孟见星想装不认识、看不见,根本不关李秋屿的事。她现在完全站在李秋屿这边,反正都是别人的错。
孟见星知道她要跟亲爱的表叔吃饭了,轻拍下明月后脑勺:“走了,小哈蟆。”
明月冲他背影虚踢一脚,孟见星跟旁人爱答不理,就爱惹自己生气。她不理他,他就要说李秋屿坏话。
李秋屿看他走远,问明月:“你俩现在一个班?现在很熟吗?”
明月说:“他总爱找我说话,”她似乎有点难为情,“他老爱说你,阴阳怪气的,你是不是得罪过他?”
李秋屿微笑:“也许吧,我的存在就得罪了他。”
明月道:“可你从没说他什么,他老说你。”
李秋屿轻揽过明月肩膀:“他再说我什么,你当听不见,你大了,他下次再摸你头,你要学会拒绝,不能让男同学随便碰身体,这会给他们造成错觉,以后得寸进尺。”
明月挨着他,他身上气味真好闻,她的一只手,忍不住搂他腰,李秋屿的腰腹全是肌肉,触感是硬的,结实的。这是学校附近,很多出来吃饭的学生,李秋屿把她手按下去,明月心跳跳的,她抬头看他一眼,李秋屿什么表情也没有。
“你能不能以后也别谈恋爱?”她被一股很强烈的念头顶着,到底说出来。
李秋屿笑了下:“我没说要谈。”
“你不准骗我。”
“我只要说出来答应你的,都会做到。”
明月十分快活地跟他坐下来吃饭。
“你还无聊吗?”明月问得很坦率,“来看我会好点吗?咱们能一块说说话。”
李秋屿笑说:“来看你好多了。”
明月道:“人其实想的就是日子能过的好一点,你说,我们辛辛苦苦念书干嘛,最直接的目的,就是想着以后过好日子,你现在日子不好吗?”
有人想发财,有人想当官,女人想嫁好男人,男人想娶好女人,生聪明孩子,这些常人想要的,李秋屿都不感兴趣,无所谓。他日子好吗?不好吗?他被明月问住,单纯地笑:
“这会儿还行,跟你坐一块儿吃吃饭,说说话,就还行。”
“暑假我不在,你就不行了吗?那你一个假期都怎么过的?”
“除了工作,就是待家里看看书,睡睡觉。”他这个夏天,倒跟赵斯同接触很多,赵斯同待本市的时间未免过多,似乎不再诱惑他做什么,不过一块儿吃饭,大谈生意经,赵斯同看起来非常正常,充分世俗化,他毫不避讳李秋屿,说起一些见不得人的交易、内幕,并笃信他不会举报他,李秋屿压根没心思管这些事。
“如果有个信仰呢,比如,信耶稣?”明月想起在市里见过一所教堂,尖尖的顶,有个十字架。
李秋屿失笑:“什么?怎么想起这个?”
明月说:“我奶奶身体不好,有人劝她信这个。”
李秋屿非常关心杨金凤:“如果你早告诉我,我假期就把她接过来了,好好看一看。”
明月说:“她不会来的,都是慢性病,庄子里很多老年人都有慢性病,生病的喜欢信耶稣。”
“那是因为他们渴望健康,人无法医治的,寄托于神明。”
“不全是,冯大娘很健康,家庭条件也好,可她也信,因为她很寂寞,她家里人都在外面,只她一个。”
“耶稣帮她消解寂寞了吗?”
“不是耶稣,是一块去信的人,她们能说说话,她可能就不那么寂寞了。”
“所以你觉得我去信,可能会解决我的问题?”
明月说:“很难信,我知道,因为咱们都是受唯物主义教育长大的,不信鬼神,庄子里的人信,反倒很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