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袁霖开始舞剑做法。虽然洛书怀疑这套跳大神的流程并没有毛用,但还是把桃木剑借给他,以期提高成功率。
洛书对舞剑兴致缺缺,托着下巴兀自沉思:“眼睛”代表混沌的权柄,但向烂柯祈祷也能起效,再一次佐证了“七维理论”。换言之,向自己祈祷,想来也是可以的。
虽然提供了画像、名字与死亡日期,但在漫漫时光长河中,人实在太多,仍然大有可能捞错,据此袁霖的解释是,反正主要是为了一个“栩栩如生”,捞错便捞错吧。
也有升级版的拘魂之术,可以再提供亡者的死亡地点,以此增加“命中率”,但换算地点比日期要复杂得多。
连山学有一套自己的时间与空间标记方法,非常复杂。时间是共通的,倒还好说;地点如果是华夏境内,也能照着古籍抄,但远在北亚美利加,那袁霖就得挠秃头了……
实在是不会算呐。
一套蹩脚的剑法舞完,袁霖深吸一口气,把一百多支蜡烛尽数吹灭。
这一手让洛书肃然起敬:看来跳大神也不是人人能干啊!
蜡烛熄灭了几秒,又“噗噗”地重新亮起,光透过竖立着的绢帛,投出画在上面的三个人影。
初时人影还虚无缥缈,但几个呼吸后便渐渐凝实起来,拄着拐的佝偻姿态、皱纹与白发皆一如生前,顿时在同学之中引起一片惊叹。
最后凝实的是那个小孩子,一蹦一跳,仿佛在扑蝴蝶;扑了一会儿,像是看到了什么恐怖的景象,那孩子忽然尖声叫起来!
这一嗓子着实把大家吓了一跳。
开始还是正常的啼哭,渐渐地那哭叫声变得愈发歇斯底里,夹杂着不像人类的喉咙能够发出的“嗬嗬”声,竟然同“歌唱娃娃”播放的邪教音乐一样,包含着某种疯狂和撕裂的力量。
安宁教授立刻扫灭了一片蜡烛,人影像泡沫一样“啪”地消失,那邪恶的尖叫也戛然而止。
大家这才反应过来,一阵后怕。
“我去,怎么回事?”
“你玩过《阿卡姆的春夏秋冬》吗?好像有传言是玫瑰山城堡会抓小孩子去献祭……”
“这么丧心病狂的?”
“所以夭折的孩子真是夭折的吗?”
袁霖先是懵了一下,还以为是什么施法事故,听了同学嗡嗡的议论,才反应过来可能是刚好截取了这个孩子生前最后的场景,顿时对即将要去的龙潭虎穴有了一点点实感。
“不用慌,”洛书安慰他,“我们实验过的,到了那边如果遇到危险,可以提前切断‘降临’。”
但这也提醒了洛书:他们作为历史的过客,固然可以随时跑路,但安宁却是真实地生活在那个时空。
第89章 阿卡姆墓地集体诈尸事件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定点降落到1985年万圣节的前夜,天刚黑下去,洛书(安宁外观)、程玖、黎鸣霄三人就出发了。
他们表面上狗狗祟祟,实际在镇子里招摇了一大圈,确保至少有四五个居民从钉窗子的木板后面目击了他们仨,才溜达到了墓地。
确定四下无人,洛书掏出纸人,把袁霖也召唤出来。
尽管洛书表示自己已经学会了,袁霖可以不必跟他们一起来,但小胖子还是坚持同往——否则不是显得自己很怂、而且没义气吗?
没有时间等他感叹和适应“真正的连山奇迹”,几人已经迅速拿出蜡烛,摆起阵列来。
这次阵仗很大,要画的人很多,如果磨叽得太晚,居民都睡了,没人看到,那可就白瞎这么大的功夫了。
在程玖的帮助下,他们推算了阿卡姆在连山学中的坐标位置,加入了定位信息,以减少捞错的概率,准确再现亡者生前的音容。
另外,吸取上次的教训,这次一律不画孩子——如果把玫瑰山城堡的恶行直接公之于众,他们等来的就不是集会邀请函,而是暗杀了。
阿卡姆的市面上没有细绢布,还是洛书从万能的旧金山唐人街采买来的。经过练习,袁霖的作画技巧已经愈发熟练,在他笔下,大秦贫苦人民的红脖子、隐藏的贵族们衣服上的小装饰都体现得淋漓尽致。
黎鸣霄在旁赞叹:“带你来算是对了。让洛书来画,怕不是个个肤色惨白、五官歪斜?”
洛书顿时就不服了:“惨白、歪斜怎么了?那不是更像鬼吗?”
程玖:“认不出是熟人,就只剩恐怖,缺乏那种灵异的感觉了。”
虽然洛书仍在嘴硬“灵异不就是恐怖”,但心里也承认程玖说得对。
如果说阿卡姆的黑夜是黏稠、衰败的,那么墓地就是这种晦暗和朽烂的加强版,弥漫着浓烈的死亡气息。除了那些胆大包天的盗墓者,没有人愿意在日落之后靠近。
而今夜的墓地,却有一点喧嚣。
当阿卡姆的守墓人老约翰·希门尼斯听到动静起身时,墓地里那诡异的声音已经持续有一阵子了。
这并不是老约翰故意玩忽职守,而是他的听力有很大的问题,说是半聋也不为过。
阿卡姆的墓地,在半夜常常有奇奇怪怪的声音,有人说是偷吃尸体的硕鼠,也有人说是亡者躺在棺材里聊天,还有人说是神话生物的窃窃私语……
神话生物,是这里人对怪物的敬称。对神秘充满敬畏的人,是不会把受到神力洗礼的人和神的子嗣称作怪物的。
在阿卡姆,往往是迟钝的人,活得比较久,所以半聋的老约翰反而最能胜任守墓人这一岗位——听力太好的人,往往过不多久便疯了。阿卡姆疗养院里,可是住着好几个守墓人。
但今夜的声音不太一样,相比老鼠和神话生物,更像是货真价实的人声。老约翰不信亡者会聊天,那么多半就是盗墓贼了。
如果丢了整具的尸体,还可以推说是硕鼠拖了去;但要是唯独丢了亡者身上值钱的纽扣,那便显得他玩忽职守了。
想到这里,老约翰带上左轮手枪,提着灯,推开自己破旧小屋的门板,一声大喝:“哪来的小老鼠?”
没有人理会他。
老约翰瞪大眼睛,看着这不可思议的一幕:
黑洞洞的晚上,两个人影却仿佛自带打光,他定睛一看,是詹姆·弗塞特那家伙,正向艾琳娜·罗斯小姐大献殷勤,猛夸她头上那顶帽子的造型:“在阿卡姆这种守旧的地方,也只有从您的身上才能看到潮流,真是让人眼前一亮啊。”
老约翰不懂时尚,但他知道詹姆·弗塞特为了追求艾琳娜·罗斯小姐,跟罗伯特·迈尔斯争风吃醋闹到决斗,然后死在了决斗中。
但获胜者罗伯特·迈尔斯也未能如愿成为艾琳娜·罗斯小姐的丈夫——后者两年前不幸在圣玛丽医院染上鼠疫,香消玉殒了。
而现在,两个死人活生生地站在他的面前,谈笑风生。
更可怕的是他看到了更多熟悉的面孔:
自从丢了孩子就一直郁郁寡欢,最后感染风寒离世的帕特尔夫人,几个月前被藤蔓吊在屋顶上离奇身亡的诺玛修女——后者一度让洛书都惊了一下:她为了不把安宁卷进来,上次选择了回档,但诺玛修女还是死于仪式差错,这很可能是平行宇宙带来的影响。
还有已故的老镇长伯尼·桑德斯,正与前两年死于实验事故的罗曼·卡斯蒂罗教授相谈甚欢,聊的是玫瑰山家族准备捐赠一笔钱,用于给密大盖新的教职工宿舍,但他们一拍即合地觉得不如用来盖新的实验大楼……
“哐当”一下,老约翰的提灯掉到了地上。
……
“听说了吗?”
“我可是亲眼看见的!”
“哈?你们听说了什么,又看见了什么?”
一夜之间阿卡姆镇民仿佛都变成了谜语人,挤眉弄眼地交换着情报。其中最炙手可热的无疑是住在墓地周围、声称亲眼看到了“亡者聚会”的那些人,掌握的第一手情报。
墓地一带是阿卡姆“房价”最低的地方,住的也都是穷人,生平第一次得到这么多关注,可不得扬眉吐气、多卖会儿关子嘛!
“我看见詹姆·弗塞特和艾琳娜·罗斯小姐在一起了!”这显然是消息流传过程中的添油加醋。
“什么?罗伯特·迈尔斯还不得气死了!”八卦果然是永远的焦点。
还有自称看见诺玛修女以吊死鬼的姿势爬出墓地的(显然也并非事实)、看见老镇长伯尼·桑德斯的,除了少许胆子大的人确实伸头看了几眼,其余大多都是编造,几乎把几十年来阿卡姆死的人全都点了一遍。
最后终于有人说出唯一重要的真相:“我看见那三个华夏留学生了!他们就被亡者围在中间!”
“对对对,我只隐约瞅见几个黑头发的,你这么一说,就是他们仨!”
“真的假的?”
“我也看到了!你那什么表情——我是不住墓地那边,但我看见他们三个日落后鬼鬼祟祟地出了门,现在想想,就是往墓地那个方向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