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暴发户的败家妻[年代]_恭安【完结】(27)

  果然啊,真诚是永远的必杀技。

  可惜不是所有人都接得住这种真诚,对于连初遇都充满精心设计的陆青茵而言,她的出现显得那样富有目的,两相对比,让她在拙劣的戏码里产生一点小小愧疚。

  正是这点小小愧疚,让她做出想要弥补的冲动。

  她开始转移话题:“你今天一大早出门,除了解决床垫的事,是不是还托人找了修剪工来家里花园剪枝?”

  “你怎么知道?”

  她当然知道。

  没过两天,会有一位名叫隋鸿晖的男人来到徐家,充当花园修剪工。

  这位隋鸿晖是个混血儿,母亲是地道的港城人,父亲来自英国,在洋行里做职员,隋鸿晖长相有七分随父亲,高鼻深目,一看就是串儿。

  串儿的地位最为下贱,华人仇视洋人,把串儿称为杂种,而洋人也歧视华人,瞧不起那些与华人通婚的洋人,认为串儿的血统不够纯正,隋鸿晖是两边不受待见。

  他的父亲怕被人嘲笑,白天从来不敢来看他,只在夜晚偷偷过来瞟几眼,这导致小时候的隋鸿晖饱受欺凌。

  当时来港的英人大多都已经结婚,只是出于生理需要才在港城临时找一个伴侣,这样的伴侣自然是没法登记结婚,所以隋鸿晖的母亲是非婚生子。

  他的父亲后来回了英国老家,彻底抛弃母子俩,而他的母亲在父亲走后遭受邻里的排斥,觉得非婚生子有伤风俗,母亲承受不了庞大的指责,选择重新嫁人。

  重新嫁人后,母亲生下三个孩子,一家人其乐融融,而被视为异类的隋鸿晖,也彻底遭到母亲的遗弃。

  十岁那年,隋鸿晖真正成了爹不要妈不疼的孤儿。

  此后的十多年时间,隋鸿晖就这样独自摸爬混打,在残酷的社会里长大了。

  这样的经历将他锻造成一个极度心狠手辣、冷酷无情的人。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进入徐家做修剪工,徐家丢失了一件贵重物品,怀疑是他偷拿,要去报案,在所有人都不相信他的情况下,是陆青茵站了出来,替他解围,还他清白。

  鲜少遭受善意的隋鸿晖自此对这位徐家二少奶奶上了心。

  求而不得的心态在岁月的磨砺下无声生根发芽,慢慢变成一种执念,隋鸿晖催生出一个疯狂的想法。

  之后的他积极运作,潜心寻找机会,蛰伏几年,终于用阴毒计谋成功扳倒徐家。

  这就是徐家破产的根源。

  “不用找修剪工了,正好我闲着没事,可以打发打发时间。”

  破产是注定要破产的,陆青茵知道,自己这点举动并不能改变大方向,她真正想要避开的是与男二大反派的感情纠葛。

  算是对徐景年这种真诚的一点弥补。

  “你觉得在家闲着无聊?”

  徐景年一下子关注到重点,“那我带你出去啊,明天周六,下午有场赛马,谢云庭也在,他已经催过好几次,让我带你出席,之前忙着办婚礼,一直没时间,现在终于有空了,你要不要跟我去马会?”

  港城的赌马属于政府特许的公开合法的活动,陆青茵思索片刻,只问:“最高奖金有多少?”

  “影响奖金的因素有很多,不过我最高赢过5万元。”

  五万吗?很可以了。

  “我去。”

  ——

  夜幕降临,九龙油麻地灯火通明。

  庙街的夜市已初具规模,街边摆满各式各样的小摊,官方并没有确立小贩认可区,这里的摊子全部是违法设立。

  在港城,违法不一定会受到惩罚,港城头顶笼罩着两片天,一片是警署,一片是帮会,躲在哪片天下都可以获得片刻的安宁。

  如果非要不长眼,想自己闯出一片天,那就得付出血的教训了。

  今天就有对不长眼的夫妻,磨磨蹭蹭不肯交看守费,被当街爆发,打人的是个青年小伙,留着寸头,眉间一道疤将眉毛生生分成两段,大家不知道他的名字,只听旁人称呼他为刀疤隋。

  刀疤隋拿着一根木棍静静站在街边,木棍底部涔着血,鲜红的血一滴一滴落到地面,没人敢上前劝阻。

  那对夫妻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地挣扎着,握住刀疤隋的裤腿,苦苦哀求,说是家里困难,希望多宽限两日。

  刀疤隋没同意,一脚踩过对方五指,狠狠拿脚尖碾了碾。

  地上响起一阵彻骨的哀嚎,围观群众闻之惊心,纷纷不敢直视,唯独刀疤隋面目不改,板起面孔朝周围看客示威。

  “看到下场了吗?今天网开一面,到此为止,如果谁下次敢欠钱不交,那就不只是打一顿那么简单了。”

  放下狠话,刀疤隋从摊子上搜刮走所有零钱,随后扬长而去。

  等人走远,众人才敢围上前,将气若游丝的夫妻俩从地上搀扶起来。

  大家对此愤愤不平,嘴里用最难听的词语诅咒刀疤隋不得好死,当事人隋鸿晖靠在黑暗的巷子角落里数钱,不远处的咒骂声不绝于耳,他无动于衷,目光只盯着手里的零碎钱。

  数到一半,细微的脚步声突然传来。

  “谁?”

  他机警地将钱塞进口袋,做出防御姿态,只见另一个马仔阿诚从巷子里钻出来。

  阿诚是他认识了十几年的朋友,两人当初一起加入帮会,他还算信得过,心里的警备稍稍放松。

  “是我。”

  阿诚连忙自报目的:“我是来通知你一件事,徐家不知怎么突然又不招修剪工了,这个活儿算是泡汤了,我提前通知你一声。”

  “嗯。”

  隋鸿晖没当一回事。

  泡汤就泡汤吧,一个剪枝的杂工而已,虽说富贵人家开出的工资不菲,不过他来钱的渠道多得去了,也不缺这一条。

  “其实明天还有一个活,马会那边要搬货,缺好几个临时工,我想叫你去,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明天是你母亲的三周年忌。”阿诚偷偷瞟他一眼,见他没生气,才接着道:“你妹妹几天前就跟我通过气了,让我到时候别忘记提醒你,她说你连母亲的葬礼都没去,现在总该去祭拜一次。”

  “祭拜?呵。”

  隋鸿晖冷哼一声,“没把她坟刨了都算对得起她,她还想让我去祭拜?”

  当初他母亲为了融入新家庭,狠心把他这个视为耻辱的儿子抛弃了,那会儿他才十岁,走投无路在街上和狗抢食物的时候,他母亲怎么没想过他的死活?

  基因的劣根性是会遗传的,很不巧,他遗传了他母亲的无情。

  祭拜是不可能祭拜的,两人的亲缘关系早在十几年前就被斩断了。

  “明天的活算我一个。”

  “好吧。”

  阿诚应了一声,动了动嘴唇,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忍住,指了指不远处的街道,“不过这次是不是做得有些过分啊?我看大家怨气比较大,都在诅咒你。”

  诅咒?

  诅咒有用的话,他母亲早死了,而不是健健康康活到三年前才出意外。

  隋鸿晖冷笑,“咒我不得好死的人多得去了,他们还排不上号。”

  不过万一应验了,那也不错。

  很多时候,隋鸿晖并不知道为什么要活着。

  一切似乎都是为了本能,他不知道自己内心里那股求生欲望从何而来,大概是从小被抛弃的不确定感,让他在每一个忍饿挨冻的日子里许下了最朴实的愿望。

  一定要赚很多很多的钱,以后吃饱喝暖。

  他现在已经不愁吃穿,但还是想赚很多很多钱,赚钱干什么?不知道。

  大概是人活着总得有个目标,不然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呢?

  所以哪天就这么死了,其实也没什么遗憾。

  像他这样的人,发烂发臭生了蛆也没有人会记得。很不幸的是,这个操蛋的世界,像他这样的人还有很多很多。

  为什么有些人生来富贵,有些人却要在底层待一辈子?上天是不公平的。

  第二天去马会搬货时,隋鸿晖对这句话的感悟更为深刻,他看到了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停在马会前。

  穷人做苦力,八辈子都买不起人家一辆座驾。

  都说老天长眼,长什么眼,□□吗?

  隋鸿晖忍住心里的愤懑,躬下身子继续搬货,再次抬头时,豪车车门被打开,走出来一男一女。

  男的长什么样他压根没关注,只一眼看到人群中那个女人,穿着一身棕色束腰大衣,头戴黑色圆顶帽,帽檐下露出一双如小鹿般清澈的眼睛,以及吸引人全部注意的烈焰红唇。

  她像一位气质出尘的公主,被男人牵着,慢慢走进马会的贵宾室。

  “她是谁?”

  一向对异性没什么兴趣的隋鸿晖难得多嘴问了一句。

  旁边的阿诚接话:“这你都不知道吗,你是不是不看报纸,这两天报纸上铺天盖地都是他们婚礼的新闻,这个男人就是徐家的二公子徐景年,这个女人是他刚娶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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