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鬼医已经入了魔。
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可不就是魔么?
孟子煊心中感叹,一代神医,竟然落到了如此下场。想自己小时候,还未化成人形时,毛绒绒的一团,特别喜欢缩在他的怀里。大概是意识到这医者是能救自己的人,因此格外粘他。鬼医时常是冷冰冰一张脸,对谁都不苟言笑,却唯独在抱着这小白狐狸时,还能露出一丝温情,伸出手指帮他顺毛,摸得孟子煊很是舒服。
可眼前这个人,早已不是印象中眉目舒朗、外冷内热的李叔叔了,乌黑的一头长发如今已然全白,乱糟糟垂下来,遮住了大半张脸。曾经的鬼医也算风神俊秀,高大魁伟,如今却是苍老佝偻,形同枯木,嘴角的褶皱都能夹死苍蝇。
最渗人的还是他那双眼睛,眼白已经红了大半,看着你时,便像是要吃了你,这分明就是入魔的先兆。可他只是看了孟子煊一眼,便又提着灯笼,弓着腰,缓缓向洞府深处走去。
“李叔叔”,孟子煊又唤了一声。
那人身形明显微怔了一下,然而,他没有回头,灯笼依然平缓地向前移动,就着那橘黄的灯光,他看到了一张石棺。
这石棺大约也是鬼医为自己准备的,上面用鲜红的漆涂满了繁复的咒语。鬼医俯下身,在石棺里一阵摸索,摸出了一个酒坛子。
“小子,喝酒么?”鬼医问,声音嘶哑干瘪,像是老旧的门被风吹动时,发出的吱呀声。
“乐意奉陪”,孟子煊道。
于是鬼医提着两坛子酒出来了,洞里恰有一张石几,两方石凳,厚厚的灰尘积了寸许。鬼医坐下,孟子煊也跟着坐下。
孟子煊猜得没错,这酒果然便是软骨散的解药,才喝了一口,便觉神清气爽。
“李叔叔,你造酒的手艺果然不赖。世人只道你医术高明,却不知你造酒的手艺比医术更高明。”
鬼医白发遮面,看不到他的表情。不过眸中的血色淡了一些。他想到了一些往事,当初他给孟子煊医病时,把药掺进酒里,问这小白狐狸敢不敢喝。没想到这小狐狸虽未化形,却也十分豪气,三两下喝干了酒,晃了晃,便醉倒了,睡了三天三夜还没醒。他母亲还以为他又发病了,急得了不得。结果他醒了,病也好了。
“说说看,你怎么知道我就是鬼医?”
“凭这个”,孟子煊从袖中抽出了一把刀,置于石几之上。刀长不过一尺,柄上的金鲤栩栩如生。
鬼医伸出鸡爪般枯槁的手指轻轻触了触刀柄,他似是极为紧张,连指尖都在颤抖,“你怎么会有这个?”
“我去了一趟云幽,母亲身边的老嬷嬷给我的”,孟子煊道,又解下手中碧绿荧亮的珠串,“嬷嬷还给了我这个。”
碧玉珠,七宝刀,她至死都还留着,难道是自己错怪了她。
鬼医没有去接孟子煊递过来的珠串,如今的自己,人不人鬼不鬼,再去碰这样圣洁的物什,无疑是玷污了它。
“你母亲可有留下遗言?”鬼医颤声问道。
“有”,孟子煊仔细观察着他的反应,从容道,“嬷嬷说,母亲临终前一直在忏悔,说她对不起狐族,是狐族的罪人,就算死了,也赎不清她的罪孽。”
“除此之外呢?”鬼医追问。
孟子煊摇摇头,“嬷嬷告诉我的,就这么多。”
时间仿佛凝固了一般,鬼医的视线一刻也未离开过眼前的刀和珠串。孟子煊心里砰砰直跳,深恐被他听出了破绽。哪里有什么嬷嬷,哪里都什么遗言,都是他瞎编的。母亲去世了六千年,当年跟随她的旧人也都故去了。这七宝刀和碧玉珠,他小时候亲眼看到母亲将它们用宝盒装着,埋在了梅花树下,后来便再未动过。前不久,他猜到了鬼医与母亲之间微妙的关系,才重又把它们挖了出来。
多说多错,故而他只敢含糊几句。不过,鬼医的反应倒是完全印证了他的猜想。当年为他医病的李叔叔便是鬼医,也是母亲未嫁入皇家时的情郎。
孟子煊的母亲与白帝一直十分恩爱,白帝对外冷酷得近乎残暴,但对于夫人,却是温柔得都能掐出水来。孟子煊小时候,唯一一次见到父母吵架,是为了一方锦帕。
锦帕上写的,便是孟子煊方才念的那首诗。
当时还是只小狐狸的孟子煊刚好从母亲的窗前经过,刚好就捡到了父王丢出来的这块帕子。
帕子还挺香,上面画了一株怒放的棠棣花,还写了一首诗。而母亲的芳名,便唤做夜华棠。
正处于一百来岁狗都嫌的年纪的白狐狸,稍稍懂了点人事,知道这事不简单,便伏在窗下,听起了爹娘的壁角。
白帝又气又委屈,声音里都带了哭腔,“你你你,这么多年了,你还想着他。连他给你的这破帕子,写的这破诗,你都不舍得丢。”
帝后行得正,坐得端,反驳起来掷地有声,“我自嫁与你后,一直是怎样待你的,你心里难道没点数吗?没错,我曾经是与李硕好过一段,但那是嫁给你之前的事了,这你也要揪着不放?这方锦帕,放在库房多少年了,我之所以命人再把它找出来,还不是为了请他为煊儿医病。煊儿的病反反复复这么长时间,一直不能根治,我这不也是急了吗?”
说到后来,帝后竟呜呜咽咽哭起来了。白帝知道自己冤枉了她,虽然心里依然吃味得紧,却也不敢再追究,只好软软撇下一句,“如今煊儿的病已经好了,那李郎中,就让他滚出青丘。你以后再不许和他有任何瓜葛!”
白帝走后,帝后在窗前呆坐一阵,便抱了个盒子到梅花树下挖坑。
不久之后,那李郎中果然便离开了青丘。
李硕这名字,当然没有鬼医来得如雷贯耳。因为当鬼医诞生时,世间便已经没有了李硕。
李硕李郎中,悬壶济世,救人无数。
而鬼医,行事诡异,杀的人比救的人多。
第101章
谁又能够把曾经受人敬重的三界第一圣手李郎中, 与那位同心魔沆瀣一气的鬼医联系在一起呢?
这实在是匪夷所思,因为上了年纪的人或许还有印象,李硕李郎中, 不是五万年前就过世了吗?
孟子煊原本也是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直到钟离亭无意间提了一嘴, “钟无羡是在云幽找到鬼医的,据说当时鬼医正在设法为你母亲聚敛元神,遗憾的是,他努力了三个月,也没能成功。大约是在他到达云幽之前,你母亲的元神便已经消散了吧!”
鬼医为何要帮青丘帝后聚敛元神,钟离亭的猜测是,“或许因为帝后的原身是赤焰红狐,鬼医需要赤焰红狐的血为心魔重朔金身。”
这种猜测似乎有些道理, 然而, 时间上却又对不上。当时心魔已经被老天君重新封印,鬼医又如何料得到钟离亭会有求于他,甚至连释放心魔这样的条件都能答应,只求他能救活凤曦。
所以,孟子煊便有了另外一种大胆的猜想。而这猜想,看似无端涯,细想之下,却又合情合理。
聚敛元神,是多么消耗灵力的法术。而鬼医竟然花了三个月的时间锲而不舍地做这件事,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不能接受帝后的死亡。
各行各业,想出一个登峰造极的人都不容易, 李郎中一死,便忽然冒出了个医术相当的鬼医,这难道仅仅只是巧合?
当时不是,如果李郎中就是鬼医,那一切都说得通了。
孟子煊虽然并不十分了解李硕与母亲之间的过往,但从偷听来的只言片语,以及那首酸味都溢出锦帕的诗来看,这应该是一段求而不得、因爱生恨的故事。
他猜得八九不离十吧!
李硕李郎中,鬼域酆都人氏,虽是鬼身,却有一颗仁心。医术冠绝四海,每天上门请他医病的,门槛都能踏破。
他唯一一次离开酆都出诊,是为了医治狐族夜姜氏。来求他的便是夜姜氏的独女——夜华棠。
夜华棠美貌无双,一双杏眼盈盈带泪。从不出诊的李郎中被女子的美貌冲昏了头,稀里糊涂地答应去云幽走一趟。
病医了一年,夜姜氏康复如昔,正欲答谢这位医者,却发现自家女儿与这位年轻医者的关系已然说不清道不明了。
郎才女貌,两情相悦,况且这位医者对夜姜氏还有救命之恩,若是能成全一对深陷情网的小儿女,倒是一桩美事。
可惜夜华棠的身份太特殊了,从出生起,她的命运便已注定,她必须嫁给青丘未来的国君,做最尊贵的帝后。
夜氏一族的荣耀,需由她来维持。赤焰狐族与白狐一族的势力,也需仰赖她均衡。
怎么会不痛苦?怎么会不反抗?然而,在被围困鹭歇山中七天七夜后,她终于还是走了出来。带着无尽的不舍与不甘,对命运做出了妥协。
她若再不出来,她心爱的人儿,那位三界第一杏林圣手,可能会因为缺药而伤重身死。
在个人的爱情与家族的荣辱之间,夜华棠做出了令所有人满意的抉择,唯一牺牲的,只有初尝情滋味便饱受情之苦的李郎中。临走时,李硕尚在昏迷,夜华棠取下手中碧玉珠串,戴在他如玉的腕上。那是他送给她的信物,如今她还给了他。但愿他能大彻大悟,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