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世欢_书三江【完结+番外】(13)

  即位风波一出,林胡臣子也纷纷站队。

  大王子家世好,但没本事,二王子家世不好,却很有本事,三王子样样都好,就是长得丑。

  三位王子各有千秋,支持者也不相上下。

  陆平生一招就成功使林胡内乱,无暇染指中原。

  霍加佩服道:“殿下只是派人装成二王子的人,毁了明镜山的货物,却让林胡大乱。”

  “明大人不是傻子,货被烧,损失惨重,不管是不是二王子干的,他都不会善罢甘休。”陆平生搁下手头笔,起身在屋内踱步。

  “这么说,林胡近来闹出了这么多风波,其实都是明镜山干的?”

  陆平生又踱回案边,抬起一只手,指尖划过书卷,笑道:“林胡王的三个儿子都不是省油的灯,不借刀杀人,难不成还要我们自己动手么?”

  三王子用来和明镜山交易的货没了,找到明镜山挑拨,想借其手报复二哥,铲除一个竞争对手。就算他长得丑,只要大哥二哥倒台了,林胡王位只能属于他。

  然而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三王子没想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被陆平生的人监视,他是如何把兵马偷运到马场,又是如何买通人抖出二王子母亲的往事,为了不被怀疑,他甚至干出了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把自己的样貌丑陋拿出来说事,混淆视听。

  “小聪明是有的,也就只是小聪明。把病马带到马场也不知道处理干净些。”

  别看陆平生这些日子以来,不是混在秦楼楚馆就是把自己关在书房,一副两耳不闻窗外事的懒散模样,对皇帝也爱答不理,其实什么都知道,林胡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掌控下。

  霍加说:“殿下既有三王子破坏林胡王即位的证据,何不交与林胡,坐实了他的罪名,让他们内部更乱,我们也好借机出兵?”

  所以说武功练得太好的人,脑子多半是一根筋。

  陆平生看了他两眼,看得霍加有点摸不着头脑了,才说:“内讧不代表不会一致对外。出兵做什么?刚撕破人家兄友弟恭的表象,再急着帮他们和好?”

  “不急。”他五指拂过桌案,拿起了淮生昨个刚寄来的信,不过这次没有挑开朱漆封口看内容,而是直接丢到了明火中,随后拿起一本册子翻了起来,“先让他们斗个几年,斗得林胡王室式微再出手,无需费吹灰之力就能拿下,不是更好?”

  武功好却一根筋的霍加似懂非懂地点点头,“那殿下下一步有什么计划?”

  男人抬头,神色平静如水。

  “回家。”

  *

  朝中的事绊住他,这一走,竟是六年。

  六年里,淮生的身子骨没有半点好转,但当初那个跟他回家的小乞丐却彻底改头换面。

  她有了自己的名字,还学会了读书写字,学会了心平气和看待这世间的每一件事,包括生老病死,悲欢离合。

  六年的时光如行云流水,弹指一瞬的红尘,就这样悄然流逝,她在淮生的教养下早就从当初什么都不懂的小鬼变成知书达理的大姑娘了。

  宅子里吃穿不愁,她把自己养的很好,小脸上的皴裂也没了,皮肤白嫩水灵,一点也找不到小乞丐的影子。

  陆平生呢,还和六年前走时一样。

  他已经快到而立了,岁月却没有在他意气风发的眉眼上生出半点沟壑,还是风姿郎朗,俊美无双,让数不清的女人为他折腰心碎。

  陆平生回来的时候,嘉言正在捡掉落地上的花瓣,站起来时,一阵微风拂过,吹动她的裙摆,背影静柔,侧脸清秀可人。

  她冲身侧的淮生一笑,比手里的花都甜美。

  男人绕过浅池时望见不远处松萝垂藤那个素裙清冷的身影,不禁停下脚多看了两眼。

  他身边从不缺女人,更不缺美女,只是因为眼前的景象让他觉得干净纯洁。女孩也和那些谄媚讨好他的不一样,从来他走到哪,都有一群美女围来,可这姑娘甚至都没往这边瞧。

  他不记得府上有过这么个人。

  负手静望了片刻,不动声色地移开目光,招来了婢女。

  婢女过来说:“那是嘉言姑娘。”

  嘉言?

  陆平生挑眉望去。

  很显然,他根本不记得这个淮生只在信里提到过一次的姑娘。

  婢女解释:“就是您曾经带回来陪着二爷的那个小姑娘,小九。”

  哦,是她。

  当初那个话多,胆小,爱吃的小鬼。

  原来已经长这么大了。

  *

  随后兄弟二人喝茶叙旧,谈了这些年发生的事。一别六年,陆平生把弟弟从头到脚,又从脚

  到头看了好多遍,尽管他的一切有人每三日来报,还是不放心,走了六年,好像六辈子一样。

  茶喝到最后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门外的长风轻烟渐渐模糊了两人俊美的容颜。

  淮生放下茶盏,忽然问:“见过嘉言没?”

  陆平生漫不经心地抬眸:“嗯。”

  淮生感叹:“从前你把她接回来还那么小,一眨眼都成大姑娘了。”

  男人嗤道:“六年不长大,陆家饭白吃的?”说完脑中莫名浮现白天那小鬼裙裾微动,长发飘飘的背影,竟越想越烦躁,随口问了句,“那条狗死了没?”

  “大黄啊?”淮生躺在榻上,跟他说,“去年春天走的。嘉言睡醒给它喂饭,发现不动了。不过大黄走的安详,没多大痛苦。”

  陆平生才懒得听他说那条狗的一生,不过淮生能记得这么清楚,看来这些年和他们过得很不错,这么算来,狗的一生听听,也未尝不可。

  可是淮生已经看出他脸上的不耐烦,不再谈狗,转开话题,告诉他另一件事。

  那是陆平生离开第二年,有个早年结交的商贾来拜访,对那群孩子喜欢得不得了,自己娶了七八房夫人都生不出,后来才知道是常年外出经营,把身子熬坏,早就不能生了。商贾见那几个孩子很乖巧,很想带回去给夫人们养。

  淮生说:“我和孩子们商量后,他们也同意,便擅自做主了。这件事没告诉你,你……咳咳……咳咳。”

  “没告诉就没告诉,多大的事。”陆平生端水给他喂了一口,“任何事你都能做主。”

  六年不见,淮生有好多话想对他说,刚躺下,又开始说个不停:“父母的爱和陪伴,远比金钱带来的满足重要。既然老韩喜欢孩子,家里夫人又多,还都是温和不争的性子,那几个孩子跟了他不会差。就算老韩以后不再了,分家的时候也亏不了他们。”

  小乞丐们都有了好归宿,还灵还在府上,说要陪着嘉言,不过那个和她关系很好的男孩子却走了。

  “宴池是前年走的,说要闯出一片天地,报答嘉言当年的救命之恩。我没拦着,男孩子是该出去闯,给他备了车马钱财,他倒也有骨气,只拿了一点盘缠,让嘉言等他。”

  陆平生听到此处时,唇角轻勾,很不屑地笑了声,正要说什么,耳边响起一个脆生生的声音——

  “二哥!这是我新摘的花,晚上开的比白天还要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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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周随榜 只能隔日更了。[让我康康]

  第11章

  “二哥?”

  陆平生轻轻皱眉,很明显是对这个称呼有意见。

  也不知道是哪个不知死活的在那乱叫。

  目光转向门口,一张如花似玉的小脸映入眼中。

  嘉言看到他也在屋里,还拉着个脸,立即改口:“二公子。”声音小得像蚊子哼。

  淮生温柔地招呼她过来,问她怎么突然改口不叫二哥了。

  嘉言看了眼陆平生,没说话。

  家里突然多了个人,本就让她有种难耐的局促,况且一进门,这男人的目光就没从自己身上离开过,一副吃人的凶狠,能不改口么。

  淮生见气氛有些尴尬,同她介绍道:“这是兄长陆平生,当初把你接回来的,你可以叫他大哥。”

  陆平生一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盯着自己,嘉言可不敢喊大哥,犹豫了一下,开口:“大人。”

  六年过去,她年纪大了,胆子却小了。

  “你怕他?”淮生见她似乎有点怕生,笑道,“他不吃人。”

  说着又转头批评哥哥:“你怎么搞的,回来就板着个脸。”

  陆平生这才不轻不重笑了声:“怕什么,小时候不是胆子挺大?”

  嘉言目光胡乱四飘,心里直嘀咕:你一副吃人的样子,能不怕么。

  见她不吱声,男人撑开腿,凑近她的脸:“嗯?”

  两人靠得极近,呼吸相触,嘉言心中一震,立马后退两步,这才改口:“大哥。”

  陆平生眼都没抬,应得更是漫不经心,唇间溢出一声:“嗯。”又接着跟淮生聊天。

  俩兄弟是真没把她当外人,聊天也不避她,什么话都往外说。嘉言现在读了书,能听得懂他们在说什么——朝中的局势、东朝的罪人、林胡的内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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