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蛋美人择夫记_佛衣归林【完结】(4)

  几人笑哈哈的说改日让宋宜琛见见,宋宜琛笑而不语。他们不再讨论林七的婚事,林子聪便适时招呼他们喝茶,这个插曲很快过去。

  他们低头喝茶,宋宜琛却抬头,朝无人的湖边睨了眼,再收回目光扫视眼前的几个人,唇边勾起一抹冷笑。

  男人的那点心思,他看的很透彻。

  -

  “什么?”

  一声惊叫,惊飞了院外石榴树上的鸟儿,四处乱串。

  林七捂着耳朵看芍药,责怪她太大声了,将她耳朵吵的嗡嗡响。也就这院子没别人,要不旁人还以为她怎么了呢。

  芍药拍着胸口缓缓,镇定下来后又问一遍:“您刚才说什么?是骗奴婢玩的吧。”

  少女脸微红,泛着羞赧的神色,别有风情。

  “我是认真的。”

  芍药是她亲近的人,所以才把秘密告诉芍药,她会为自己保密的。

  林七一字一句说的认真:“舅母说我的婚事不好办,既如此,我自己选一个愿意娶我的不就好了。那样舅母就没话说了。”

  她认真的模样带着点娇憨,拖着腮的神情特别可爱。芍药凝视眼前娇俏的人,不可否认她的美,玉肌胜雪,仙姿佚貌。可自己选夫这件事,听着就不靠谱,芍药担心姑娘把事情搞砸了不说,名声还毁了。

  毕竟她家姑娘,脑袋不够聪明。

  “姑娘,别吧,咱们等老爷回来做主。”

  林七摇头,她等不了了,估计等舅舅回来,她就要去乡下做农妇了。

  “舅母想让我早些嫁人,怕是等不到舅舅回来。”

  她的担忧芍药明白,但刚才说的办法行得通吗?芍药怎么想都觉得不可靠,那几位公子与林子聪是好友,要是真对林七有别的心思,早就托媒婆上门了,用不着林七自个找过去。

  “您打算怎么做?”芍药问。

  少女抿唇思忖,选谁好呢?

  她一时拿不定主意,好半天没说话,芍药战战兢兢的站在一旁提醒:“您可千万别挑宋公子啊,虽然他貌比潘安,但他父母双亡,穷。住的地方也…”很差。

  林七抬头,澄澈的眼底映着芍药担忧的神色。

  “当然不会选他了,他那么穷,靠抄书卖字维持生计,过得比我还惨,要是嫁给他,后半辈子吃不完的苦。”

  记忆里宋宜琛的身影模糊,只记得男人干净的衣裳和清冷的气息,至于长相,她没看清。

  芍药松口气,那就好,她家姑娘不至于没头脑的选择宋公子。

  “那您?”

  林七睨了眼芍药,在心里暗暗分析,徐朝阳不行,他和表姐定亲了。宋宜琛就更不行,他太穷了,娶媳妇都没钱,更别说养家了。

  剩下的就是梁清远和叶盛元了。

  梁家是大户,良田百亩,还有铺子和茶庄,比舅舅还有钱,所以不行,太富贵就会嫌弃她。

  叶家就差不多,经营酒楼的,听说叶母贤良,应该好相处吧。

  林七扬起笑脸,心里有了主意,就是叶盛元了。

  芍药见她轻笑,便知她有了主意,于是问:“要怎么做?”

  她扬起下巴,自信明媚,“当然是日久生情了。”

  表姐说,就算未来夫婿不喜欢她,但成婚后能日久生情,会喜欢的。

  成婚后如此,成婚前也是这样吧。

  -

  春日的夜晚不安稳,房顶总有野猫叫,林七这一晚又没睡好。上午在房里补觉,下午才出门。

  为了能跟叶盛元日久生情,林七想破脑袋也不知怎样才能生情?后来是芍药告诉她,见面三分情,常常见面就好了。

  所以得找人帮忙,找谁帮忙?

  宋宜琛是最合适的人选,因为他缺钱,给他银子就好了。

  林七不知他的住处,但是知道青云书院在哪,宋宜琛也在那读书,听说是书院的先生赏识他,破例不收学费让他进去的。

  到书院的时候还没下学,便在外头等了一会,没过多久响起铃声,有学子出来了,林七赶紧躲在树后,怕被表哥看见。

  林子聪和梁清远等人欢欢喜喜的从里边出来,身边不见宋宜琛,很好,宋宜琛没跟他们在一起,等表哥走远了,她就去找宋宜琛。

  书院门口嘈杂了片刻,很快恢复安静,林七探头个圆圆的脑袋,一眼就看见长相俊美,身形颀长的男人从里边出来。

  他应该是宋宜琛,因为大家都穿新衣服,只有他穿的是洗的发白的衣裳。

  林七上前,试探的口吻喊了声:“宋宜琛。”

  宋宜琛回头,微微惊讶,随即神色如常,“林姑娘。”

  “你认识我。”

  宋宜琛看着林七明亮的眼睛,“认识,子聪的表妹。”

  他怎么会不认识呢,不但认识,还记住了。

  “林姑娘找我有事?”特意在书院门口等他,应该是很重要的事吧。

  林七咬唇,眸光怯怯的看了他一眼,他眉眼弯着,笑容温柔,看起来好相处,也很好说话。紧张的心松了几分,没那么害怕了。

  “有事,我想找你帮忙,可以吗?”

  宋宜琛没吃过蜜糖,不知蜜糖有多甜,但此刻落在耳边的嗓音甜糯绵软,甜的腻人,想来,和那蜜糖差不多。

  他笑,“可以。”

  林七的眼睛很漂亮,高兴的时候亮晶晶的,仿佛会说话。她

  用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注视宋宜琛,令人有一瞬间的失神。

  “嗯,就是,我…”

  她结结巴巴的,脸上有几分难色和羞赧,宋宜琛看的清清楚楚。

  “很难办的事?”

  林七一听这话,生怕他不帮忙,忙道:“我,我会给你银子的。”

  男人脸上的笑意僵了一瞬,捏着书的手指紧了些许,她和那些人一样,以为给他银子就能让他做任何事。

  凸起的喉结耸动一下,男人神色如常,并未表现出任何情绪,平淡道:“好啊。”

  林七一喜,他答应了,果然有钱好办事。

  “能不能换个地方说?”

  “去我家。”

  林七抬起的脚又落下,颦眉看他:“为什么要去你家?”

  他的眼睛黏在她身上,藏着林七看不懂的暗光,“我与子聪是同窗好友,林姑娘怕什么?”

  也是,他和表哥是朋友,再说,宋宜琛说话很温和,应该不会害她的。

  林七乖乖的跟在他身后,他走哪里就跟哪里,乖巧的模样令宋宜琛嗤笑。

  她应该很好骗吧。

  -

  “他们为什么看我?”

  一进南桥巷子,林七就浑身不舒服,倒不是狭窄和脏污令她不适,而是那些人的眼神。落在她身上移不开。

  宋宜琛侧头,视线落在漂亮的脸上,能因为什么?美人谁不爱看。

  “当心些,这里小偷很多。”

  林七紧紧捂住荷包,立马警惕起来。

  走了片刻,前头的人忽然停下脚步,林七没注意,一头撞了上去。

  “哎哟。”

  后背传来的触感好软,甚至可以想象出它的形状,饱满柔软,也很嫩。

  软乎乎的感觉很像他小时候得到的那只兔子,又白又软,抱在怀里很舒服,令他爱不释手,后来那只兔子怎么样了?

  宋宜琛想了想,他想起来了,后来那只兔子死了。

  皮毛卖了,肉被他吃了。

  第3章 偶遇

  林七皱着脸揉胸口,好疼啊,宋宜琛看起来瘦,怎么背那么硬?撞得她好疼。

  芍药说她年纪小,还在长身体,这儿也在长,所以撞到会疼,果然好疼啊。

  “没事吧。”

  宋宜琛回头看她,眼眶红红的,楚楚可怜,看得人心疼,想好好保护,但也想狠狠欺负。

  他在心里笑,什么都没做就成这样了,实在娇。

  “没事。”

  林七摇头,手垂在身侧,紧紧握着,等那阵疼过去。

  “到了,进去吧。”

  南桥巷子狭窄,路面凹凸不平还很脏,这里住的都是些贫困的百姓。林七没来过,眼下细细打量,才知宋宜琛住的地方比她想象中的还要破。

  他过的很拮据,难怪整日抄书赚钱呢。自己找他真是找对了。

  一个小院子,两间房,就是宋宜琛的全部。屋里比较暗,开门开窗才明亮些,但很整洁,有淡淡的墨香,和他身上的味道一样。

  林七快速扫了圈,拘谨的站着,没找地方坐。

  宋宜琛侧头瞥了眼,很想知道林七找他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居然拿钱来收买他。

  “说吧,什么事?”

  她的衣裳粉嫩,连带着这间屋子都鲜亮了。

  少女抿唇瞄他眼,再看看外边,没别人就他们两人,说话方便。林七在心里组织语言,该怎么开口最好?

  思忖半天,红唇翕动:“我想知道盛元哥哥的喜好。”

  叶盛元的喜好?

  宋宜琛笑,叫的好亲热,喊叶盛元哥哥,叫他却是连名带姓,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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