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个衙门助助兴_我花开后【完结+番外】(12)

  她实在太过耀眼,就像太阳一样,只要存在,任何人都没办法忽视她。

  所有人的视线都在她的身上聚集,她在哪里,人群的焦点就在哪里。

  那个秦百宝无论如何也走不到的主桌,爬不上的主位,轻轻松松就被让给了大公主。

  后者却是一副完全不在意的样子,这份对于秦百宝来说莫大的殊荣,她根本不需要。

  以她的身份,能愿意赏脸来这次族会,已经算是给足了秦家面子。

  大公主从出现到离开,只用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给秦家家主带了贺礼,简单说了两句好听话后匆匆离去,只留下了所有人的议论纷纷 。

  秦百宝自然也是其中的一员,对当时处在暗淡的,渴望前路的她来说,大公主的出现是她很长一段时间的目标和动力,她眼中的大公主,就如同降世谪仙一般。

  她希望有一天,自己也可以成为这样的人,成为被人高高在上敬仰的,再也不会被人所轻视的。

  大公主也不会想到,三年前她只不过是为了给秦家卖个面子,才去秦家走了一趟过场,结果却在三年后的今天,被当初一个扔在人群里不会引起她丝毫注意的人,险些破坏了自己多年的筹谋。

  “你是谁?”

  大公主眼神倨傲,居高临下俯视着跪在下首的秦百宝,语气依旧散漫。

  秦百宝有些过于兴奋,在这里见到大公主,简直太出乎她的预料。

  “大公主,三年前秦家族会上,我们见过的,不过您当时可能没看到我,但是我见到您了,我做梦都想再见您一回,本来还以为要等到明年的族会才能再远远的瞧见您一回,没想到今天在这里居然见到了您。”

  “您的大名在京城传遍了,却传不到我们这穷乡僻壤,若不是三年前我见了您一次,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这世间竟有像您一样耀眼的女子,我实在是打心底里的钦佩您。”

  作为一个合格的商人,秦百宝绝对足够聪明,至少在面对一个比自己强大许多的人面前,尤其对方表现出了不耐的情绪时,她最该做的绝对不是追根究底。

  秦百宝有自知之明,知道什么事她不该打听的,大公主要想弄死她比踩死一只蚂蚁还简单,所以她不问为什么,只说她自己因为见到大公主而开心。

  这本来是没什么错的,若是换做其他时候,或者其他地方,大公主都不会去做那样的事,她很喜欢识趣的人。

  要怪,也只能怪秦百宝出现的时机不对,又太不了解大公主。

  小心谨慎的筹谋了这么多年,大公主几乎把自己的一辈子都赌进去了,一旦失败,等待她的就是万劫不复,她不可能会允许任何纰漏出现,哪怕只是有可能也不行。

  从见到大公主那一刻起,秦百宝就注定了要死。

  “一个秦家人不在京城好好待着,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从秦百宝口中听到秦家族会,大公主才算是给了秦百宝几分好脸色看,给自己送了这么多年钱的秦家,就算要送她去死,也得卖个面子,死的体面点。

  “大公主您有所不知,不是每个秦家都像京城秦家一样混的好。”

  “您也看到了,清河县这地又偏又穷,家里现在又是我当家,年纪不大资历不够,家里除了我娘也没个长辈,去参加个族会被人刻意安排到最边边角角的位置,但凡三年前我多努努力,说不定当时就能让大公主认识我了。”

  秦百宝是发自内心的开心,不知道为什么,算上今天这回,她明明才第二次见到大公主,但就是本能的,很想亲近大公主。

  大公主这个人实在太优秀,总能吸引到一群不那么优秀的人向往她,羡慕她,又想要成为她。

  秦百宝就是其中之一。

  第10章 百宝(四)

  “你说的不错,三年前本公主没在秦家族会上看到你,那也就证明你入不了本公主的眼,恭维的话本公主听的太多,也没什么兴趣。”

  “本公主只想知道,既然你家在清河县,就算你是要去銮城,明明还有更好的路能走,你为什么要跑到这里来?本公主很是好奇,不如你来解释给本公主听一听。”

  大公主华荣好名声在外,又是个博古通今名动天下的大才女,人人都传她善面善心,是个菩萨心肠,可只有了解她的人才知道,她是个不喜怒不形于色的笑面虎。

  她跟任何人说话的时候都是笑眯眯的,你很难从她的脸上看出什么信息来。

  和她沟通时,必须要时刻小心谨慎着,因为你不知道自己那句话就会惹到她,而她生气的时候你没能及时意识到,还在侃侃而谈,她用一副笑眯眯的模样看你,你沾沾自喜以为能够取得公主欣赏,结果等待你的是一顿要了半条命的板子。

  或者更干脆一些,免你所有的疼痛,直接要了你的整条命。

  此刻她最在意的,不是秦百宝的突然出现,而是她的计划是否已经败露,是否已经被其他人知晓,想杀一个秦百宝轻而易举,可若秦百宝是谁人派来的探子,那可就麻烦了。

  “回大公主,刚从銮城谈了笔买卖回来,心里念家念的紧,从这里回去也近,却不想会在这里遇到大公主,无意扰了您的兴致。”

  秦百宝又不是傻的,就算她再怎么心里崇敬大公主,也不可能将自己的所有事和盘托出,本也就只是她自个的臆测,大公主身份特殊,又岂会听她的胡言乱语?

  大公主点头,面上难得露出一张笑脸来,她终于将视线从眼前的这片荒山上移开,落在了秦百宝的身上。

  确认了秦百宝身后并无他人指示,大公主心里的大石总算是落了地。

  一个二十出头的年纪,花样年华的姑娘,聪明机敏,又会说讨巧话哄人开心,就这样要死在这杂草不生的荒山,她实在觉得有点可惜了。

  “一个人来的?”

  大公主视线在秦百宝身上打量,后者对此浑然不知。

  “叫什么名字?”

  “回大公主,我名秦百宝,聚宝盆百宝箱的百宝。”

  秦百宝面上欣喜,能见到她一直崇敬的大公主,和对方说上话,甚至能被对方知道自己的名字,在这之前,她完全不敢想象这样的场面会出现。

  和秦百宝的兴奋相比,大公主实在有些过于淡定。

  “本公主不喜被人打扰,你尽早离开吧。”

  大公主挥了挥手,没再去看秦百宝一眼,转身朝着树林的更深处走去。

  秦百宝不是个欲求不满的性子,她最大的优点就是知趣,能有今天的意外之喜已经足够,况且对方已经下了逐客令,她也不好自讨没趣,冲着大公主背影拱了拱手,翻身上马离开。

  临走时,秦百宝有些眷恋的回望了一眼,那条消失在荒山背后的身影,心里略微有些惋惜,惋惜这时间过得太快,而她又走的太慢。

  什么时候,她才能像大公主一样强大,什么时候她可以不再追逐太阳,而是成为太阳。

  她还不知道,真是太可惜了,她永远也不会有这个机会了。

  就在秦百宝前脚刚走后不久,大公主去而复返,回到了那个她们相遇的小路上,她眸色阴沉,面若寒霜,抬眸直视挂在天边的太阳,那光芒太刺眼,于是她下意识抬手去挡。

  她抬手挥了挥,几个潜藏在暗中的身影得到命令,迅速出动,只留下几片被风吹动的落叶。

  见到大公主给秦百宝带来的震撼实在太大,以至于她久久不能回神,等反应过来时,天色已经到了下午,从昨天夜里到现在,一口饭没吃上,也没休息过,饶是秦百宝铁打的身子也扛不住。

  前方不远处有个不大的村镇,就紧挨着清河县,去那个镇上买些吃食找个落脚的地方,休整休整就回家去。

  至于帮那老妪找儿子的事,可能需要暂时搁置下来了,她现在心里有点乱,实在拿不定主意。

  初秋的晚风依旧带着让人舒服的温热,天边晚霞灿烂如虹美不胜收,只是身在其中之人,再也无暇去欣赏这份美景

  急匆匆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在经过一片坐落在郊外的村落时,被一支忽然飞来的冷箭射穿了脖子。

  秦百宝在脑海里把近段时间的所有经历都想了一遍,可她就是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来为什么,为什么忽然就有人想杀她。

  那是秦百宝最爱的一匹马驹,一匹枣红色的马,它性子温顺亲人,活泼好动,跑起来又快又稳,是秦百宝见过的所有马驹里跑的最快的。

  小马驹很聪明,又通人性,秦百宝不在的时候,它总郁郁寡欢,连最爱的干草都吃不了多少。

  她们两个在一起互相陪伴了彼此很多年,从它还是个小马驹的时候,从秦百宝还是个没它一半高的小孩子的时候,她们就已经在对方的眼中了。

  眼睁睁看着自己最珍视的,死在自己眼前,这当真是种让人生不如死的体验。

  小马驹是死在秦百宝眼前的,它直到最后,都没发出哪怕一声的哭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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