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办的不顺利,要么就是背后没人,要么就是兜里没钱,正好刘黄若两样都占,有他在,什么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秦百宝一言不发的看着他,站在眼前这个道貌岸然,油腻发福的男人,那张令人厌恶的脸上,带着恶心的笑容,秦百宝恨他,但他身后有许知府,有銮城做靠山,她什么都不能做。
她不自觉握紧的拳松了又握,最后只能不甘心的低下头去,掩埋眼中溢出的愤怒之火。
得了刘黄若的好处,士兵没在犹豫,将近些日子来入队的名单都给了秦百宝,上面清楚的记载着所有新来的人员名字,籍贯,老妪跟秦百宝所说的那个镇子能看到,确实有不少的人都来参军。
但他们参军的原因写的清楚,大都是为了军饷,或者是自愿前来,根本没有老妪说的是被迫。
可能这么写也只是为了面上好看吧,强迫参军,说起来总归是不好听的,她来这一路上,见过不少人士兵在校场练武,比这名单上的人,多了少说有个十几倍。
“上面确实没有我要找的人,只是这上面的人,是不是没全部记上去啊?”
购买大量铜铁矿,药材,突然就开始的招兵买马,没有记录在名单上的人员,这一切的一切,就算是她不刻意去想也能猜得到。
在场的都是聪明人,有一个算一个,都能猜得到。
有人在这里偷偷练兵,而这些兵,是不能被上面所知道的,所以被抹去名字。
“如果你说的是那些,劝你们还是趁早打消念头的好。”
掂了掂口袋的重量,士兵还是决定好心提醒一下,他伸手所指的方向,正好就是秦不弃来之前途径过的那条路,看来这里所有人都知道这件事情,只不过是碍于某些原因没人敢提。
在场的几人都有些沉默,他们好像在无意之中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
“这活,咱们还能接吗?”
几人没敢在继续停留,从军营的驻扎地出来后,这群唯利是图的商人们面上出现了犹豫之色,亏心钱他们是敢赚的,但害人命的钱,他们没胆子赚,也不想赚。
“再等等吧,这些说不定都只是咱们的猜测,谁知道是不是真的。”
刘黄若开口打圆场,这笔生意带来的利润对人的诱惑力太大,大到,可以让人暂时放下所谓的良心。
以常理而论,秦百宝现在最应该做的,是装作从未遇见过那位老妪,对此事毫不知情,只要等商会这几个带头的家伙把事揽下来,最后到底是要干还是不干,都和她没什么关系。
说待敌她也只是被拉进来的,没有什么话语权,能做的她都已经做了,为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老妪,她没必要费太多心。
可那几封揉皱的家书揣在怀里,像是一块烧红的,炙热的碳,烫的她心口疼。
“此事事关重大,几位慢慢先商议着,以免做错了决定再悔不当初,百宝离家已有半月心里念家念的紧,就先告辞了。”
随便别人怎么想吧,谁爱干谁就来吧,她偶尔也想要任性一次,这活,反正她不打算接,也不打算干了。
几人看着秦百宝打马离开的背影,都是忍不住的一阵叹息。
如果没有秦百宝的多管闲事,他们大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心安理得的拿这笔钱,过自己该过的快活日子,现在被这么一搅和,谁都不敢再去当这个牵头的。
谁也不想被人诟病,变成那个不要良心的奸商。
“刘会长,现在到底要怎么办,因为她一个人,咱们这么大一笔生意说不做就不做了?”
第9章 百宝(三)
秦百宝没心情去管别人怎么想,生意做到这份上基本已经和黄了没什么差别,既然都已经黄了,她就更没有必要在这些人身上浪费时间了。
她站在通往真相的小路前,有些犹豫,她似乎并没有揭开真相的勇气。
她总有一种莫名的预感,有什么事情即将要发生,这件事不是现在的她所能承受的,最好是趁现在没有被这件事沾染上时尽快离开,否则的话一定会出现什么不可挽回的后果。
那天的天气莫名晴朗,持续走低的温度神奇般的开始回升,初秋的衣服穿在身上有些燥热,以至于当时的秦百宝没能分清楚,她心口的热,到底是衣服捂的热,还是窝在心里的那股火。
初秋的风吹起她散乱的发,吹起树林里一片窸窸窣窣的虫鸣鸟叫声,轻快的马蹄踩在吹落的枝叶上,发出咯吱的脆响声。
这条小路有些黑,大概是因为周围的树长得太茂盛,挡住了太阳的光亮,缺少了阳光的存在,这条不太显眼的小路,像是已经与周遭融为了一体。
通常来说,除非必要情况,秦百宝是绝对不会走这种看起来就很阴森的小路,毕竟谁也不知道这里面会不会突然窜出来一只老虎。
但今天是个例外,她心里的想法太乱,迫切的想要远离銮城,想要回家去,那里是让她安心的地方。
从这里走她能省下不少的时间。
这条小路走到尽头有一座荒山,荒山脚下连着清河县和邬县,秦百宝本可以从这里回家,尽管这次她算得上是一无所获,但好在她没有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助纣为虐。
这已经让她感到无比庆幸了。
一个女人的出现,打破了秦百宝对即将到来事情的幻想,那是一个无论如何都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她身上穿着昂贵锦缎制成的衣衫,华贵的首饰价值连城,单拿出来都是耀眼夺目的存在。
戴在她身上时,却也只能沦为陪衬。
她太美了,就像太阳一样。
美到哪怕曾经只远远见过的那一面,就足够让秦百宝记整整三年也忘不掉,她是生来就该站在这世间最高处的人,美的锋芒毕露,她就该一直发光发热,让所有人都看到她的光芒。
而不是履行所谓的职责,守在一方小小的宅院里暗淡自己的光。
在今天之前,这个女人是秦百宝视为目标和动力的存在,她从未想过有一天会死在她最渴望成为的人手中。
“大公主?真没想到您居然会在这里!”
秦百宝惊奇不已,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眼前所看到的,后者再听到声响后回过头看她,眼中尽是不解与警惕,脚下不着痕迹的后退了半步。
见到这张熟悉的面容,秦百宝喜上眉梢,立刻翻身下马,跪拜大公主。
自三年前匆匆见过一次后,她就再也没敢忘记过大公主的样子,不是因为大公主的美貌,虽然她的确美,明艳动人的长相的确让人难以忘记。
但比起她所拥有的才学和能力,美貌只是她身上最不值一提的事。
她本以为,想再见大公主一次,估计要等到下一次的族会才行,就算见到了,她也还是只能被挤在人群的最外围,就连想和大公主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事情发展的超出她所料了,无论如何她都不会想到,高高在上的大公主,居然会出现在这么破败的荒山野岭,这么大的荒山,偏巧又被她给遇到了。
可惜她被兴奋和喜悦冲昏了头,忘记了事出反常的常理。
作为当朝长公主,她去任何地方都不会像现在一样默不作声,除非她本来就不想让人知道。
秦家祖上是靠着做生意发家的,后面因经营不善慢慢败落,直到秦母那一代出了几个有才能的子女,才算是摆脱了如今的困境,后又因为子女多对经商一事不大感兴趣,就花心思培养进了官场。
可官场水深,大都是世家子弟门阀垄断,瞧不上他们这些浑身铜臭味的商户。
在官场举步维艰,处处受限,后来兜兜转转,秦家人还是继续干回了老本行,也幸亏上一辈人能干,给小辈留足了试错的机会。
清河县是秦家祖地,他们祖祖辈辈都是从这个穷乡僻壤出去的,如今秦家人散落各地,平常都是难得一见的,三年一次的族会,就成了各脉秦家人聚首的日子。
秦母对生意上一窍不通,性格上又不太擅长与人打交道,以至于秦百宝很小就开始学着管家,作为祖地这一脉如今的当家人,族会她去过不少次。
族会是在京城的秦家大宅举办的,没办法,谁叫人家发展最好的,成了朝廷钦点的皇商,真论起资产,说一声富可敌国都不为过。
当时秦家的掌权者是秦母的姑姑,和秦百宝之间勉强算是个八竿子打得着的亲戚关系,加上她是从祖地来的,自然也会多几分优待。
于是她被安排在了主会客厅最边角的位置,和她同桌而坐的,只有几个刚到上学年纪的小辈。
见其他人都在和身边人聊的开心,反观秦百宝一个人无聊,心里那是百般后悔,来的时候没把阿典也带上,又想她实在不会应对这种场合,带了也是徒增烦恼。
可她又实在不知如何打发时间,直接起身就走,也显得失礼。
大公主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哪怕只是被挤在人群的角落里,秦百宝也能够很清楚的看到,一身华贵衣裙的大公主,站在人群中,哪怕她仅仅只是站着什么都不做,她也能轻松成为人群中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