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死去的疯批前男友缠上了_烧酒鹿鹿森【完结】(5)

  老板故作镇定地训斥她:“进门不会敲门吗?!”

  “敲门还怎么听见你们说闲话?”她冷冷扫视了一下三人,不慌不忙走向其中说得最欢的那个老员工,“说啊,怎么不说了,我的邻居有没有告诉你,我是怎么拿小刀对着我亲爸的?”

  “是对准他的喉咙?还是心脏?”

  短短几步,那位老员工就被苏见绮逼到了办公室的角落。

  说来也怪,老员工是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反而被比她小半个头的女孩威胁得脸色煞白。

  尤其是看见苏见绮微笑着告诉他“是喉咙哦,这个部位是最好下手的”时,他一中年男人吓得想叫救命。

  苏见绮虽是个二十二岁的女孩,普通个子,白白净净,身体也略显单薄。

  但架不住她狠啊!

  几个月前,一个醉汉来灵堂闹事,弄得乌烟瘴气的,大家没见过这场面有点手足无措。

  关键时刻,是苏见绮站了出来。

  受了伤还狠狠将那个醉汉压在地上,握着一把匕首悬在他的眼睛上方,像个不要命的疯子。

  此后,这个少言寡语的女孩就在殡仪馆一战成名,没人敢惹。

  老板怕出事,赶紧询问她有什么事。

  “我要辞职。”苏见绮这才将目光转过来,神色淡漠,“就今天,就现在。”

  目送她走出殡仪馆,三人的心脏才算安静下来。

  然而没过多久,殡仪馆好端端的,停电了。

  殡仪馆主线路突然出了大问题,大面积停电,监控设备与空调完全停止了工作。

  很快,挤在灵堂的人群因为闷热纷纷涌去院子里纳凉。

  ……

  半个小时后,苏见绮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登山包从小路离开殡仪馆。

  穿过墓园,后面有个低矮的围墙,翻过去,再走一段土路,就能到达离开殡仪馆的主路。

  主路是个坡道,坡底有一家小卖部,天气炎热,她打算去买一瓶冰镇的矿泉水降降温。

  这家小卖部开设在这里,顾客大多都是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和死者亲属。

  正是因为如此,店主才会对一身罕见红衣打扮的苏见绮多看了两眼,好奇她暗红色登山包里是什么好东西。

  她笑着扯紧口罩,说:“一堆破骨头。”

  “破骨头?”

  “嗯,菜市场那边定的骨头,买来喂狗的。”

  店主哦了一声,没有多在意,因为的确有不少人喜欢抄殡仪馆后面的近路到对面的菜市场。

  走在林荫小道,不知是否苏见绮的错觉,自从背包里装了秦之朗沉甸甸的骨头,那道若有似无的视线更有存在感了。

  就像一头蛰伏的野兽,过去只是用着余光睨着她,如今苏醒了,注视感就变得异常强烈。

  背包里的尸骨好像更沉了……

  苏见绮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拉开拉链看了看。

  秦之朗的骨头散乱拥挤堆在里面,最上面立着他的头骨,冷不丁看去,就像和两颗黑漆漆的眼洞对视上了。

  到底是人鬼悬殊,说是没有一点生理恐惧是不可能,她心跳得异常剧烈。

  想说他真的是骨相皮相俱佳,即便是一颗头骨,都要比其他人的头骨顺眼得多。

  苏见绮克制着生理恐惧,冷冷地说:“我不会让你再缠着我的。”

  ——她偷来尸骨是为了亲手送秦之朗归西。

  她才没那么天真,相信一个鬼魂会放过她的承诺,还是决定自己动手除掉他。

  或许是她的错觉。

  秦之朗的头骨多了几分怒意。

  第3章 死而复生

  苏见绮没有回出租屋,直接骑车去了镇西的新房。

  黄神婆花了一辈子的积蓄买了个房子,比镇东租赁的出租屋好得不知多少倍。

  回到家里,她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空调,随手将沉得要死的背包往沙发上一扔,摘下假发和口罩,感受着18度的凉爽微风。

  她突然想,如果秦之朗还活着,如果他们还在一起,此刻他一定会走过来将空调温度调到26度,温声唠叨她不要坐在风口位置,容易吹得头疼。

  他就是这么一个爱唠叨爱操心的性子,不然当初也不会路见不平,蠢兮兮的替她挡住一个小混混。

  明明那个时候他们都不认识。

  苏见绮在镇子里的风评不太好,长得又比较招摇,就经常会吸引来一些脏东西。

  镇子里的很多混混都向她表白过,说好听点是表白,其实就是想睡她。

  她没想到有一天,她这个运气一向很差的人,竟然也会吸引来气质干净的东西。

  秦之朗这个人看上去就温和斯文,估计连架都很少跟别人吵,后面也的确证实了,他根本敌不过小混混,胳膊被划了一大个口子。

  最后还是苏见绮砸碎了啤酒瓶吓走了那个混混。

  他看上去很怕疼,伤口不算深,但他已经脸色苍白,眼尾泛起可怜的红润。

  可即便这样,却还在对她说着抱歉:“对不起,没有帮到你……”

  苏见绮没说话,眼睁睁看着一股血流沿着他凸起的小臂青筋流下。

  她第一

  反应,这人怕不会是个傻子?

  分明不关他的事,乖乖走自己的路就好,现在好了,把自己弄伤了,还这么怕疼。

  真是活该。

  因为这个人太蠢了,苏见绮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

  不知为什么,看见血液浸透了秦之朗的白色衬衫变成刺眼的鲜红,就觉得他身上那种不容侵犯的干净,被肮脏的血“玷污”了。

  很难形容这种感觉。

  可能因为他的气场太过纯白干净了。

  任何其他颜色,对他来说都是一种侵犯。

  正如此,苏见绮许久没有产生那么强烈的破坏欲了。

  她可能骨子里就是坏的,喜欢撕碎美好的东西。

  想看他狼狈,想看他哭,想看他像狗一样趴在她脚下……

  于是那日,苏见绮盯着秦之朗那张漂亮的脸,迎着暖色的光线上前一步。

  也就是在那时,她才发现,他的右眼角有一颗泪痣。

  ——哭起来肯定很好看。

  后来,苏见绮也如愿看见他哭了,是在床上。

  第一次,他自己去买的,结果小了,那东西充血得非常狰狞。

  本来打算忍一忍,结果半天还找不准位置,急得直接哭了。

  那梨花带雨的一幕,苏见绮至今都记得。

  ——琥珀色眸子被泪水打湿,水波潋滟,睫毛轻颤着,像蝴蝶微微振翅。

  ——晶莹的泪水停留在泪痣上,像细碎的钻石,衬得那张无可挑剔的脸更加精致俊美。

  大概是为了讨好以及遮掩自己的笨拙,秦之朗不停轻吮她的唇。

  湿软的舌尖像猫咪舔舐。

  很明显,秦之朗在这方面一窍不通,甚至可以说是愚笨,光是亲手脱掉她的衣服,脸颊就红得快要滴血。

  他太乖了,根本不懂得如何玩弄人。

  最后还是苏见绮起身将他推到椅子上,找准位置,坐了下去,完成了他们的第一次。

  就是这么一个温柔乖巧的人,苏见绮真是想破脑袋都想不通,四年前,他是怎么就被连环杀人犯盯上了?

  他那么怕疼,第一次甚至都低哼出了声,溢出了生理性的眼泪,若是被活生生剖开心脏……

  会哭死的吧?

  啧。

  哭死也是活该,让他一直阴魂不散缠着她!

  今天说什么也要结束这场梦魇。

  苏见绮烦躁地睁开眼,拿起茶几上的遥控器,打开本地的新闻频道。

  电视上正在播放往期节目,下方的滚动字幕也是无关的广告植入。

  目前看起来一切安好,警察那边应该还在暗中调查采证阶段。

  她看了一眼沙发上的登山包,捞起手机发了条信息,决定先买个菜去。

  房子是顶层,赠送一个小露台,又有遮阳棚,弄些烧烤再合适不过。

  她一边穿着肉串一边关注本地新闻,没过多久就看见官方发布的信息:

  【死者秦某朗,男,20岁,经证实,确为四年前213连环杀人案受害者。

  尸体于半月前发现,已呈白骨化,现已从殡仪馆离奇失踪,请广大居民积极提供线索……】

  苏见绮关掉电视,随手发了条短信,然后就把这些乱七八糟的骨头先倒进了浴缸。

  她从露台角落拎出来一个冬天取暖用的火炉,点燃,先将暗红色的登山包扔了进去,随后是显眼的红衣服和长款假发。

  布料卷起黑边,燃烧成灰,真人头发烧起来会有一股难闻的烧猪毛味。

  苏见绮捂住鼻子。

  亲眼看见它们燃烧完毕,确定没有一点残留,才回到浴室。

  冷不丁一抬头,恰好与浴缸里秦之朗的头骨来了个对视。

  ……刚才这颗头骨是立起来的吗?

  再是熟悉的人,对方已经是非人的诡异形态,任苏见绮胆子再大,一瞬间还是抑制不住身体产生的恐惧,闭了闭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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