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所爱_白鸟一双【完结+番外】(111)

  “所以去掉了,只选了这些。”沈云微自认已为秦砚修考虑,又怂恿他道,“一看你就没试过,红色哪有那么丑,试试看嘛,你亲自尝试过才有发言权。”

  “你当年被送过正红三件套吗?”秦砚修反问。

  “我妈送过。”沈云微轻轻补充,“而且还不止三件。”

  “你也穿出去过吗?”秦砚修追问。

  这回沈云微的回答速度明显慢了许多拍,缓缓道:“当然穿过啦。”

  然而事实就是,当年她也嫌弃红色,妈妈送的正红N件套她只试穿了下,就全都打包压箱底了。

  “你先来试试。”沈云微发起二轮攻势。

  在沈云微面前,秦砚修的强硬从来都维持不过半分钟。

  都不用沈云微倒计时,他便已经自己主动去拿起红围巾系上。

  “云微,你觉得这好看吗?”

  秦砚修温和的问询,听在心虚的人耳中,仿佛也能成为“质问”。

  沈云微头一次在秦砚修身上见到这种亮色,也不能说不好看,可同样也不能说好看。果然饱和度高的颜色容易显出突兀,不好搭配,和秦砚修身上深灰色的睡衣很不相衬,更与气质不相衬。

  “你自己感觉怎么样?”沈云微说不出哄骗男人的话,声音弱了下去。

  至于秦砚修,似乎也沉默下去。

  穿吧,一穿一个不吱声。

  沈云微心中算是彻底放弃了让秦砚修尝试穿红的念头。

  却见秦砚修起身,没有解开红围巾不说,还把袋子里的红毛衣与红袜子也都试了个遍。

  “秦砚修,你别穿了,我逗你玩的。”

  沈云微看得一愣,连忙阻止他。

  秦砚修却适应良好,一脸平静:“你说得对,既然买了,总要一一试过才对。”

  “好吧……”沈云微不再相劝,而是望着秦砚修身上的正红三件套开始发呆。

  果然,再帅的男人,好像都不适合这种穿搭。

  事到如今,沈云微只庆幸自己并没有给秦砚修买红色秋衣秋裤。

  “还是脱了吧……”沈云微终于还是松口,轻声建议秦砚修。

  “但我刚穿上。”方才还紧皱眉头,一脸抵触的秦砚修,这时竟然有点为难。

  沈云微望着那片红,几乎两眼一黑,忍不住请求:“算我求你。”

  “那好吧。”秦砚修显得“勉为其难”,慢悠悠脱去一身红。

  万万没想到,沈云微初次展露的抽象,没坚持多久,就被秦砚修的淡定所打败。

  率先看不下去的人,不是被她逗弄的秦砚修,而是将一切看在眼里的她自己。

  待秦砚修彻底卸去那些刺眼的红色,沈云微才算舒口气。

  心放回肚子里的那一刻,她听到了男人压抑的笑声,于是茫然抬头,正对上秦砚修的眼睛。

  “秦砚修!你刚才就是故意的!”沈云微恼火。

  故意接招,故意吓她,故意让她主动偃旗息鼓。

  她果然逗不过这只“老狐狸”。

  “确实是我故意。”秦砚修爽快承认,“但好在,你也放弃了念头,现在可不许反悔了。”

  “你放心,我没半点反悔的意思。”沈云微向他保证,可又有点纠结,“但都是你的尺寸,送人都送不了,丢了又可惜。”

  “看来……”她犹豫片刻,说出打算,“还是转送Astra吧。”

  “送了我不够,还要送给Astra。”

  秦砚修心中已经开始脑补起Astra与红色的适配性。

  “怎么,你不舍得的话,还是留给你。”沈云微道。

  “那还是送Astra吧。”秦砚修这回的回复没什么犹豫。

  沈云微:“……”

  送到十二岁,还真让她送出了秦砚修会拒绝的生日礼物。

  话不多说,沈云微开始思考起正红三件套该怎么改造成Astra用得上的东西。

  又长又宽的红围巾可以改成狗窝,针脚绵密的红毛衣则改成给Astra穿的衣服。

  至于红袜子……

  沈云微还没有思路,但距离要上班的时间已经不早,便不再继续闲聊下去,同秦砚修告了别。

  “我先下去吃饭上班去了!这些你别动,等我晚上回来,我自己改。”

  秦砚修见她急匆匆走了,Astra还什么都不知道,跟在她后面傻乐。

  到了晚上,沈云微的一门心思全堆在Astra身上。

  红围巾的改造还算顺利,给Astra原本的小窝装饰了一圈红,瞧着喜庆好看。

  至于红毛衣改成狗衣服,显然有些难度,要陈姨她们过来帮忙。

  “陈姨,要宽松些,好穿脱的那种。”沈云微安抚着Astra,提醒陈姨道。

  她知道除了无毛猫外,小猫小狗都不适合长时间穿衣服,低温天气出门倒是可以穿几个小时,所以一切以舒适为最高追求。

  陈姨明白了她的意思,和其他几个阿姨一起设计,忙了半个小时才算完成这件小狗衣服的改造。

  “挺漂亮。”陈姨夸道,“狗穿了很漂亮。但其实这颜色和尺寸,本来是人的新衣服,真有点可惜。秦先生如果穿了,也会很好看。”

  陈姨本意是在夸秦砚修,却不知这是秦砚修方才努力许久才推脱掉的生日礼物。

  沈云微忍着笑,止住陈姨道:“陈姨快别说了,他已经怕了这件衣服。”

  “衣服还是要找到真正喜欢的那位才好。”沈云微弯下腰去,抱着穿了红衣的Astra,“对不对呀,Astra宝宝。”

  对于穿衣,小狗学不会假装,爱恨都如此明了直接。

  Astra有第一次穿衣服的轻微不适应,但那薄毛衣绵柔的触感让Astra心生喜欢,陈姨为它调整了肩背那块儿后,它就不再抗拒,而是或跑或走,一切如常。

  至于那双红袜子,最后也被陈姨的巧手改成了红色帽子。

  “戴小红帽的Astra。”沈云微端详了一下,接着命令道,“Astra,坐起来。”

  聪明的Astra每回都能迅速响应她的命令,端正坐起,一套红衣配上红帽,很是可爱。

  秦砚修在旁看着,渐渐也看顺眼了,夸沈云微改得好。

  而此刻毕竟是在室内,沈云微没有让Astra穿太久衣服,就立刻帮它脱了,怕热到它。

  陈姨她们收拾完针线剪刀,已经下楼离开。

  Astra则围在沈云微与秦砚修身旁,特意选了个居中位置,似乎觉得自己不宜偏私。

  “砚修,你知道Astra的生日吗?”

  好像是要寻个确认,沈云微问着她已有猜想的问题。

  如她预想的那样,秦砚修摇摇头,道:“Astra小时候从来都不是受人重视的狗,生日也就没人去特意记。我问过我的那位朋友,他只模糊记得,Astra的生日也在三月,好像是三月初。”

  Astra这孩子,真是跟秦砚修同病相怜了。

  秦砚修寻回了深爱他的亲生母亲,也受爷爷多年牵挂,还有了沈云微。

  可Astra这样一条普普通通的边牧,却再难寻到家人。

  沈云微与秦砚修就是它唯一认定的家人了。

  “我有个朋友,她家里养了猫,是从快四个月时养的,今年已经六岁。”沈云微道,“她知道猫猫的生日,准确的年月日,所以记在备忘录上,每年给猫猫庆生。我在朋友圈看到她在固定时间,每年准时发猫猫庆生照片,真的感觉她们很幸福。”

  “既然是三月,不知道具体的日子,以后不如让Astra跟着你一起过生日。”沈云微建议道,“一岁跟着一岁,一起成长。”

  “挺好。”秦砚修赞成她的想法,抬手摸了摸Astra的耳朵,“小家伙已经提前拥有了自己的生日礼物,妈妈还有爸爸,都很爱很爱它。”

  岂止是很爱很爱呢?

  他们小心记着关于Astra的太多事。

  知道它的寿命最多就在十三到十五年,知道它运动量大,所以几乎每天都要带它去外面运动。

  沈云微听秦砚修说起Astra不爱刷牙,每次都让他伤脑筋,硬是想尽办法、连哄带骗地,也要一周给Astra刷三次牙,生怕Astra未来步入老年之后,在口腔上出了问题。

  至于狗不能吃的葡萄、巧克力、洋葱等食物,他俩更是留心。

  虽说边牧是高智商狗,可也顶不住在食物方面的憨劲儿,平时里见了什么都好奇。

  可以说,他们养Astra,其上心程度,真的就像是养个小孩子。

  所以当沈云微要用秦砚修不愿穿的红衣服给Astra做衣服时,秦砚修的情绪不是膈应自己的衣服给了狗,反而是担心Astra会不会接受这种颜色。

  Astra对于他们的意义,早就不再只是一条普通的狗。

  “养狗真的好难呀。”沈云微随口感慨道,“要是养人类幼崽,估计更是能把人累晕。”

  “云微,你有想过要个孩子吗?”秦砚修突然严肃了语气。

  仿佛不像她是随口感慨,秦砚修是借由她的感慨,在问一件他一直很想知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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