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吧大姐,高校教授一天的评审费都大几千了,就算什么事儿都不干露个面都值了。”
“再说了,他是缺钱的主吗?”
并排队伍里几个姑娘叽叽喳喳。
“就是,你瞅瞅他每天穿的戴的,哪里差钱了。”
有人听不下去了,翻了超级大白眼,“拜托,他姓沈。”
仿佛一记绝杀,先前说得再多也不如这短短三个字来得直接生猛。
是啊,他姓沈。
沈家老祖宗之前有个诨名,叫沈半城。
意思半个城都是他家的产业,你就说沈家牛不牛吧,虽然后面渐渐没落了,但基业摆在那儿,不会差到哪儿。
“还有那位陆先生,说句天人之姿不过分吧?听说他的公司正在招财务呢,没准儿……”
“卧槽你打哪儿听说的??”
“就凭咱这拉胯的水平,还是省省吧。”
“哎呀你们注意到没,刚才大楼暖气都开了,从前哪里有过啊?头一回!也算是跟在大佬身后体验了一把升斗小民,鸡犬升天了。”
“可不是嘛。”
“多来多来啊。”
程不喜却巴不得他再也不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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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的宾利已经开走了,程不喜的心稍稍安定,抬眸,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人,像是已经等候她许久。
万怡。
书房里的美艳女人,陆庭洲的助理。
她目标明确,是冲她来的,怀里是一件芥子色薄绒外套,还有一枚纸质手袋。
程不喜还是第一次在日头下正儿八经打量她,表情举止都很谦恭,穿着也正式很多不似前夜那般暴露。或许是因为第一面观感不好,本能的还是对她客气不起来。
她迈着小碎步过来,试图替她把外套穿好。
程不喜依然抗拒她的触碰,万怡面色有些黯然,解释:“天气凉,陆总叮嘱我一定要看着二小姐穿好。”
看?
程不喜心说是看(第一声)吧。
她对这个叫万怡的女人感情很复杂,不想有什么过多牵扯直接抓过外套麻溜套好:“嗯,穿好了,你走吧。”很明显逐客令的语气。
“陆总还说,今晚要和二小姐一起用餐。”女人不卑不亢。
程不喜表情很冷,语气也没什么起伏:“我不饿。”
似乎早就料到她会这么说,万怡语气依旧温和:“陆总说,如果小姐说不饿,让我把这个给您。”
真是把所有的路都堵死了,程不喜没想到他会做这么绝:“……”
接过来那一包东西还挺沉。
做完这一切万怡才离开,从头到脚都好像没什么偏颇,打扮得很像她表姐,程不喜想。
袋子打开后,里面是一盒老字号的桃酥,还有两瓶老京城的奶皮子酸奶。
甚至还提前热了热。
乍然瞅见,程不喜一时间失了言语,这两样东西是她从前最喜欢的。
樱桃糕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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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后出了成绩。
程不喜微经考了61,看得出,沈教授尽力在捞了。
只是集团大厦里,当他拿着程不喜的卷子去找陆庭洲叙旧喝茶,看着那一卷惨不忍睹的笔迹,驴头不对马嘴的答案时,向来端方自持的兄长还是露出了十分索然无奈的表情。
“显然,已经很努力在答卷了。”沈修时耸耸肩,笑着替她辩解说好话,“你也没必要太苛责。”就差把不是学习那块料明说了。
陆庭洲默然阅完,沉沉叹了口气,将卷子折起,收在文件夹里,不置可否。
半晌他问:“那栋楼,你什么想法,建议叫什么?”
其实早在她高考前,陆庭洲就有想过通过捐款给她捐出一所比较体面的学校的想法,毕竟要是送出国他会很舍不得。
可是没想到她最后发挥得不错,还是所211,虽然垫底,但毕竟是她自己考进去的。
沈修时沉思片刻,顶层落地窗外是足以俯瞰整座城市的中轴线,他挑眉:“叫云胡楼,怎么样?”
云胡不喜的云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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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寝室就冯源一个人挂了科,其他人都很默契地不提这事儿,除了肖颖颖。
不过这姐最近忙着谈恋爱,不怎么出现,可但凡她在场都要说一千遍自己低空飞过,谢谢老天爷,一来冯源就更加郁卒。
程不喜洗手时习惯摘表,她一向很爱护身边的东西,更别提二姐送的漂亮手表。
冯源却觉得她很装:“一个破天梭有什么好显摆的,洗个手都摘下来,生怕别人不知道呢。”
“别酸了行不,天梭你也买不起。”高雅缤呛声。
“你!”
“你什么你,一天到晚闲着没事找事的酸鸡。”
气得冯源摔门而去。
“嗯…骂的有点难听。”程不喜从洗手间出来,刚才的对话听得一字不落,“你不怕她背后蛐蛐吗?”
“蛐蛐呗,屁事儿点大给她能耐的,天天跟肖颖颖俩人成行,小眼薄皮,一个风骚一个嘴贱,自己浑身是绿毛,还说别人是妖怪呢。”
程不喜叹息:“其实没有必要。”
“别管她了。”高雅缤穿戴齐整,笑着提议,“走啊跟我去体育馆看比赛,大市的高校篮球赛,今儿决赛,隔壁S大来了好多人,个个都帅成狗了。”
“今天吗?”程不喜问。
她想起种树和她约定买衣服的时间,似乎也在今天。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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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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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树和她约定见面的时间是今天傍晚,他原话是这样说的:【今晚六点半,西单,不见不散】
大约是已经摸透她吞吞慢的调性,不爱回消息,属算盘珠的,不拨不动。
生怕她已读不回,少爷结尾还加了句【没问题就吱个声儿】
“种树”拍了拍你,功德+1
估计挺忙的,程不喜隔几小时给他发【好哒】,他也没搭理。
…
那个点天都快黑了,可是没招儿啊,说好了时间地点由他来定,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只是她正正经经这么些年,除了没血缘的大哥,还从没和陌生异性出门逛过街…莫名惶恐,丝丝紧张,缕缕期待。
就算俩人结伴,应该只是单纯的买衣服…赔礼道歉…左不过吃点路边摊,商量怎么抓虐猫的变态…撑死了就这些吧…?嗯…应该?
她闭眼,又想远了,明明还没见到面。
可是糟糕,一闭眼就浮现出他那张玩世不恭的俊脸,程不喜心鼓鼓噪噪,乱了又乱。
球赛差不多四点结束,不冲突,她不仅能完完整整看完整场比赛,外加颁奖礼,甚至还能在动身去大悦城之前美美地洗个热水澡,喷点柜子里快积灰的高级香水。
对于今晚的碰面,她的期待值几乎拉满。
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没想到他们二人见面不是在六点半,也不是西单大悦城,而是会提前,并且足足提前到了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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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市高校的篮球比赛一年四度,按季节划分,春夏两场分别在四月和九月比完了,这次秋决的场地借用了他们学校的体育馆,主打一个外联上大分,招商干实事,决赛由S大对阵体大。
这俩队都是王牌战队,老宿敌了,一个Top985,一个体育类的常青藤,常年不断地往国家队输送精尖人才。
往届基本都在头部高校比,这么多年还没在她们学校办过,算是头一遭,因此体育馆早早就被围得人挤人。
幼年时期受陆庭洲影响,程不喜非常喜欢看篮球赛,还有八角笼中的肉搏对抗。小时候经常被他带到球场玩,一身粉粉嫩嫩的公主裙,斜挎一只精钢材质的黄色小熊水杯,梳着洋气精致的水母头,安安静静乖巧沉默地坐在看台,像一张纸剪的小像,白皙又晃眼。身后是一群青涩蓬勃的运动少年。
起初她看不懂,也不明白规则,只知道场上那个跑得最快的、得分最多的、全场尖叫声最炸的人,是哥哥。后面看得多了,才渐渐明白。
只是五时花六时变,人是会长大、会变化的,她哥就是代表。
陆庭洲有过一段非常意气风发的年少时期,肆意无拘,考试竞技,不论做什么都是第一,人群中最最耀眼的天之骄子。
后来经商入仕,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才慢慢变得稳重含蓄,也变得不太爱笑。只有在特别细微之处会不经意地流露出骨子里那抹桀骜不恭的底色,甚至有时会因为铁血无情的手腕叫人亲近不起。
程不喜几乎都想象不到现在的他在球场上奔跑的样子。
成熟透了已经。
…
高雅缤在体育学院有交情不错的熟人,帮她俩在计分器边上占好了座位,那里不仅视野好,还能全程知道得分情况。
一路走来有不少目光落在她身上,惊艳好奇打量…多半是外校的。
程不喜前脚刚到,后脚接到了友人急吼吼的电话,“宝宝你在哪儿!!江湖救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