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归风烟录_胡不思归【完结】(177)

  “赛义德,你活过来了!”

  这人见他醒来且能说话,兴奋地握紧他的手,掰着他的脑袋“叭叭”亲吻,又一骨碌翻过身,冲着另一个方向一通伏拜,嘴里“安拉这、安拉那”地叨叨个不停。

  仕渊蹭蹭脑门上的口水,被个威猛的西域大汉亲得有些懵。正纳闷这色胚子作何对他如此亲昵,这人自己把面罩拉了下来——

  “赛义德,你还记不记得我?”

  那双美丽得令人心碎的眼睛,长在一张令人气得牙痒痒的脸上。

  试问二十岁出头一书生,能认识几个西域人?

  “普哈丁……你个奸商……”

  仕渊声音依旧嘶哑,却丝毫不妨碍他发飙,“十两银子的匕首你卖我一百两!连个羊皮护套都不送,当小爷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吗!”

  此人正是半年前天祺夜会时,仕渊与君实在番人巷遇到的大食商人普哈丁。这人为他讲述了未曾听闻的世界,当然,也骗光了他身上的银钱。

  “呀哈比比,不要叫嘛!”

  普哈丁略显慌张,作势要去捂仕渊的嘴,却被仕渊一巴掌拍走,“你这大毛手竟还敢往我嘴里抠!”

  “为了救你嘛……”普哈丁抱膝而坐,大眼睛水汪汪地颇有些委屈,“你身上全是黑虫子,脸很白,嘴很紫,一定是出了大问题。去掉你的衣服,看见你后面很‘大’,我把你的坏血‘吃’了出来,又把家乡的贝兹哈和天竺的神油给你用,可你还是不好,我就想把你肚子里的‘坏东西’抠出来。盆友,你舒服了吗?”

  “我舒服个鸟……”

  仕渊听得脸上青一阵红一阵,普哈丁则满脸疑惑:“盆友,你有鸟吗?你的鸟很舒服吗?”

  “谁是你‘盆友’!”

  他刚被林子规骗得好生凄惨,自是不会再轻易相信一句轻飘飘的“朋友”。

  “哈比比,你还在生我的气……”

  普哈丁拾起毡毯上的匕首,珍重地擦拭起来,“从白达【1】走到宋国,我实在是没钱了嘛,这是我阿布留下的匕首,不一样的!”

  他依旧笑脸相对,绚丽的匕首在手掌中旋舞,“你看,你在扬州帮助了我,我又在这么远的地方救了你。你们宋人有句话叫‘有缘千里来相会’,我们多么有缘,不是‘盆友’是什嘛?”

  半年不见,普哈丁的汉话倒是大有长进。

  仕渊彻底没了脾气,琢磨半晌方道:“你方才说给我用了贝兹哈,那是什么?”

  普哈丁神秘一笑:“就是羊肚子里的粪蛋蛋,有用的很!”

  “哕……”

  仕渊这才察觉到自己的喉咙胸腔里,流连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却愣是对这人发不起火来。

  背后的肿包火辣中带着一丝清凉,蝎毒有没有彻底清除尚不好说,但至少手脚能动、能说话了,证明这人稀奇古怪的玩意多少起了些作用。

  他撑着上身坐起,缓了一阵后问道:“话说回来,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正在把玩匕首的普哈丁动作一顿,再抬起头来时,背后泛起一片圣光——

  “因为我是先知的子孙。安拉在梦中对我说,‘去吧,去吧,去拯救你在远方的盆友’!”

  “……安拉没说过做人要诚实?”

  仕渊一本正经,普哈丁搔搔胡须,低头擦拭起了毡毯。

  “刚才有一个漂亮的宋国女人找到我,把我带到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

  “宋人女子?”仕渊挑了挑眉毛,“那女子是否姓‘白’?是否四十岁左右,脸上有伤,走路水蛇似的?”

  普哈丁点点头,亲亲自己手指,难为情道:“我以为她要和我‘播撒播撒’,可是她把我拉到一个水井旁边就跑了,没说过名字。我在水井边认出了这把匕首,上面有绳子,

  你的绳命是骆驼拉出来的。”

  “你才是骆驼拉出来的!”

  对方答非所问,仕渊又气又想笑,拾起地上的匕首威胁道:“你再不说实话,我就扒了你的骆驼皮给君实做大氅!

  等等……骆驼?

  他猛地回头,果然见石窟门外趴着两只骆驼,正伸脖啃着栈道旁的树叶,登时恍然大悟。

  前两日他与张驷、陶雪坞被蒲寿庚关在福船底舱时,曾闻到一股牲畜味。张驷断言那味道并非牛马羊,还道蒲大人是在走私珍禽异兽。

  陶半仙根据船的吃水判断,福船走私得定不是铜铁军器,张驷也挨个敲过墙壁,并没有人应声。还记得时小五将他们救走后,说自己亲眼看到蒲寿庚带着一队人同两匹骆驼下了船,去寻找木材。

  如今才知蒲寿庚走私得并非奴隶,而是普哈丁;那两匹骆驼也并非搬东西所用,而是普哈丁的财产。

  “蒲寿庚是为了你才来这里的吧?”仕渊警惕地问,“普哈丁,你究竟是什么人?”

  普哈丁兀自收拾着瓶瓶罐罐,背着身看不见神情。闻言,只小声重复了一遍:“我是先知的子孙。”

  仕渊苦笑一声,不料手中匕首被夺走。

  “哈比比,占比亚不是剥骆驼皮用的……”

  普哈丁懒洋洋坐直,随后一抛匕首,反手稳稳接住时,弯刀已然脱鞘。那刀背紧贴他小臂,掩住了刀刃的锋芒,电光石火间擦着仕渊的喉前而过,转瞬又回到了鞘中。

  “放心,它是用在敌人身上的,不会对着盆友。”

  他笑眯眯地眨眨右眼,将匕首刀刃一头冲向自己,物归原主。

  仕渊望着他灰蓝的瞳孔,蓦地想起天祺夜会那晚,普哈丁哀伤又决绝的一番话——

  “白达,我的家。蒙兀人来了,我没家了。”

  大食人无处不在,可是大食国没了。他先是逃往波斯,花剌子模没了;西去忽儿珊、班勒纥,也没了。

  一路往东走,漂泊了半个世界,他说他想看看汴京、洛阳、长安,最后再看看草原。

  坊间早有传闻,几个月前,蒙古大汗遇刺重伤,险些丧命,而刺客是个色目人,孤身潜入,却能全身而退。平山堂相亲宴期间,陆仲玉与李庭芝大人就此事闲聊过,可见传言非虚。

  试问除了在逃罪犯,还有什么人会来鬼门关?

  而什么样的罪犯,又值得堂堂市舶使亲自带兵,秘密护送到这么远的法外之地来,还如此戒备、见船就轰?

  举世震惊的色目人刺客眼下就坐在面前,仕渊叹了口气,并没有揭露普哈丁,自然也不会对蒲寿庚的做法有微辞——

  宋蒙大战一触即发,南朝万万不能自掘坟墓,其余番邦小国更是不敢窝藏刺客。只有与刺客同仇敌忾、感同身受的同胞才会伸出援手。

  若他日国破家亡,他或许也不会独善其身。

  更何况这人换了身纯白无暇的衣袍,又一口一个“盆友”地叫着自己,还救了自己的命。

  沉默许久,仕渊冷不丁地问道:“普哈丁,你多大?”

  普哈丁一愣,有些被冒犯到的样子。

  “我二十二岁。”他垂下头,睫毛的阴影遮住了小半张脸,“我没想到自己能活这么大。”

  仕渊也没想到这人一副饱经沧桑的样子,居然和自己同岁。

  诧异了须臾,仕渊颤颤巍巍站起来,郑重其事道:“好好活下去,光明正大地活下去。待一切尘埃落定,你来找我,扬州就是你的新家。”

  普哈丁又是一怔,终于露出了符合自己年龄的笑容。他起身拍拍衣服,挺拔的身形遮去大半光亮。

  “盆友,我好的很,不用担心。倒是你的宋人盆友还在海中,不太好。”

  “宋人朋友?在海中?”仕渊愕然道。

  “对的嘛,在海中的一块大石头上,危险的很。”普哈丁回道,“我刚才从岛的北面来,看到他们了。其中有一个穿白色衣服的,玛莎安拉,太美了!”

  白衣,又是白衣!

  平日连临安和扬州大街上都少见的服色,怎地接二连三出现在这小破岛上!

  不愿让期待再次落空,仕渊赶忙追问:“你说说那白衣人是男是女?具体什么样?”

  “美人嘛,当然是个姑娘!”

  普哈丁比了个兰花指,紧接着身形一低,闭上眼摆了个打坐的姿势,“她当时在石头上就是这个样子。”

  “她是不是瘦瘦的?”

  “你们宋国人都是瘦瘦的嘛……”

  “她是不是眼睛很长,像个柳叶!”

  “你们宋国人都——”普哈丁话说一半陡然打住,“我离的很远,但她眼睛确实比身边人的更长更大……”

  他摩挲着胡须,冲仕渊暧昧一笑,“怎么,那是你哈比比?”

  仕渊的心弦彻底绷紧,也不再废话,向门口跌跌撞撞地走去。

  三日来,他一直在岛的南半边辗转,可以他目前这身子骨,待蹭到北边海口,怕是连黄花菜都要凉了。

  于是乎,他一脸深情地望向普哈丁,谄笑道:“那个……哈比比,你能不能借我匹骆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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