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对象是前男友小叔_卢乙【完结】(39)

  他的声音微微顿了一下:“因为我知道,我不是他,我跟他长得像,但我不是他,我会用时间证明给你看,用每一天,用每一件事。”

  他转身抱过茶几上那盆玫瑰。

  “这盆花我养了快一个月,买回来的时候只是一根光秃秃的枝条,我每天浇水,每天看它,等着它发芽,等着它开花。”

  他仰头,目光虔诚:“我等得了。”

  于宥宁的眼眶忽然有些发热,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我……我需要时间。”

  “好。”林骁说:“我等。”

  他们就这样静静的对视了好久,看的她脸上发烫,最后还是那句:“我需要时间。”

  “好,宁宁,我不急的,我等的起。”也好,至少她没再想跟自己解释清楚了,林骁笑了笑,转而解释起下午的事情来:“今天下午那种情况,以前也有过,但我都是自己买水喝,我不会喝别人送的水,除了你给的,其实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我虽然三十了,但的确没谈过。”

  于宥宁抿唇淡哦了一声,她就知道他会跟自己解释清楚,不让自己误会,总之,只要是林骁,好像所有事情都会变得很踏实,很安心。

  “我先上去了。”

  “好,我送你。”

  林骁陪着她上楼,于宥宁轻轻的打开门,没敢开灯,林骁也自觉的压低了声音:“晚安,宁宁。”

  于宥宁回头看了他一眼,走廊的灯光落在他身上,他站在那儿,像一棵树,稳稳当当的,不急不躁的。

  “晚安。”她说。

  这一晚,于宥宁当然失眠了,但也没有失眠太久,翻来覆去折腾到凌晨两三点,实在是困得眼皮都抬不起来,也就迷迷糊糊睡了。

  睡前,她翻出大学时期的旧手机,插上充电宝,等电量有个百分之五才按下开机键。

  还好,还能用。

  屏幕亮起来,壁纸还是那张图,她和林屿在操场上拍的,两个人穿着白T恤,笑得都很傻,她没有换,不是舍不得,是忘了。

  相册里存着好多照片,她一张一张地翻,那时候林屿还没剪寸头,每次见她都会捯饬一下发型,有时候是括弧刘海,把额头露出来,显得很精神;有时候是碎盖,刘海细细碎碎地搭在眉眼前,显得很乖;偶尔也有完全没打理的时候,头发乱糟糟的,刘海被风吹得七零八落,但他不介意,照样对着镜头笑得灿烂。

  林屿是个活泼又热烈的人,像七月的天气:热辣辣的,明晃晃的,毫不遮掩。和他恋爱的两年,甜蜜、快乐。

  哪怕他们已经分手,但去到以前一起去过的餐厅、影院,也还是会忍不住想起他。想起他点什么菜,想起他看电影的时候会牵着她的手,想起他会在散场后拉着她去吃宵夜,想起他送她回宿舍时站在楼下不肯走,非要等她上了楼、开了灯、推开窗户冲他挥手,他才肯转身离开。

  所以林骁的担忧,也是她的担忧,她对林骁的这种好感,起因很可能就是林屿,是因为他们长得像,是因为他身上有林屿的影子,是因为她还没从那段感情里走出来,所以才会对一个长得像他的人产生好感。

  这个念头让她觉得害怕。

  她怕自己是把对林屿的感情投射到林骁身上,万一她伤害了他呢?

  于宥宁把旧手机塞回抽屉里,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很烦。

  而且她烦的原因是,她对林骁有好感,所以才会犹豫,才会烦。

  如果她不在乎他,直接拒绝就好了,可她在乎,所以她怕自己不够纯粹,怕自己配不上他的认真,怕自己把一段干干净净的感情,搞成一团乱麻。

  还有,她今晚下去见他原本是想着说清楚的,没想到他竟然直接就表白了,弄的她措手不及,完全忘记要说清楚这回事了。

  哎。

  大概是因为前一晚的表白,隔天中午,林骁没有贸然地跑到便利店等她,他提前发了信息过来,问她方不方便一起吃午饭。

  于宥宁盯着那行字看了几秒,回了一句:【今天不行,手头有点事。】

  林骁:【好,那你忙。】

  没有追问,没有多余的话,于宥宁放下手机,心里说不上是松了口气还是别的什么。

  下班的时候,他又发来一条信息,说接她回去,她想了想,还是婉拒了:【不用了,我自己回。】

  林骁:【好。】

  又是简简单单一个字,于宥宁坐在工位上,看着那个“好”,忽然有点失落,但好像更多的是轻松。

  当天下午,林骁喊了一个跑腿给她送去一大束鲜花,粉色和白色的玫瑰混在一起,用浅灰色的包装纸裹着,系了一条丝带,跑腿小哥把它递到前台的时候,整个大厅的人都在看。

  她捧着那束花站在前台,脸上一阵一阵地发热,陈娟从柜台里探出头来,眼睛都亮了:“哇,谁送的?你们家林总?”于宥宁没理她,把花抱进了办公室,

  于宥宁看着那束花,忽然就想起了以前,林屿追求她的时候,也很喜欢送花。

  普华大学:

  大二下学期伊始,于宥宁报名参加了学院的社会调研活动,要跟着老师和同学们一起出去做实践,林屿照旧一早就等在她宿舍楼下,只是今天抱了一大束红玫瑰。

  “宁宁,给你的。”他穿了件米白色的卫衣,戴个棒球帽,一见她就笑的眼睛弯弯,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

  于宥宁看了一眼旁边的室友:“林屿,你的心意我收到了,花你自己带回去吧。”

  林屿油盐不进:“宁宁,你今天是不是又要出去调研?我跟你一起吧,我帮你打伞。”

  “林屿,我那是去工作的。”对于林屿过分高调的追求,她一开始是很不习惯的,尤其他动不动就抱着花往她班级和宿舍跑,几乎全校都知道计算机系的林屿在追求经管系的系花,但好在他还算听劝,她说了不喜欢太高调,他就收敛了很多,不再大张旗鼓地送花到教室,只在宿舍楼下等。

  “我知道,不能搞特殊。”林屿的语气软下来,带着一点撒娇的意味:“那……我就去等你,等你下班了接你回学校,好不好?”

  “也不可以,老师有开车,我们坐老师的车。”

  “啊~”林屿一声哀嚎,抱着花的手垂下去,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可是你最近都太忙了,我都好久没和你一起吃饭了。”

  一旁的室友终于憋不住笑出声。

  其实大家早就默认了他们的恋爱关系,林屿作为计算机系的系草,长得帅、成绩好、又在篮球队,可以算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一入学就开始高调追求于宥宁,还一追就是一年半,虽然于宥宁一直没答应,可林屿锲而不舍,经常去她们班蹭课,一日三餐都去食堂等她,久而久之,大家也就默认了。

  于宥宁低着羞红的脸,挽着室友的手快步绕开:“我要走了哦。”

  林屿一脸的不舍:“那我等你回来,我等你,宁宁,我等你!”

  “噗嗤!”

  这下不仅是室友了,就连旁边路过的女孩儿都忍不住笑出了声。

  她只好把头埋的更低,步子迈的更快,可嘴角还是忍不住弯了一下。

  等她完成调研返回学校,已经错过了饭点儿,林屿不仅在宿舍楼下等她,还准备好了晚饭,看到她们回来,立刻迎上来,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宁宁,你回来啦!辛苦了辛苦了,快吃饭吧。”

  两位室友识趣的先走一步,忍不住调侃一句:“你家大金毛来了,我们就先走了啊。”

  “诶,”于宥宁想叫住她们,但两个人已经笑着跑进了楼里。

  她无奈地转过头,看着林屿,他睁着一双大眼睛,期待地看着她,像一只等着主人摸头的金毛犬。

  于宥宁接过盒饭:“我把饭钱转给你哦。”

  “宁宁,别转了。”林屿赶紧摆手:“明天中午你帮我刷卡吧。”他哪里会在意这点饭钱,只是于宥宁总是坚持要给,他就想了个办法,让她给自己刷卡,这样就能一直有借口和她吃饭了。

  于宥宁习以为常,没再推辞:“好吧,那谢谢你,我先上去了。”

  “诶,宁宁,”林屿叫住她,指了指旁边的值班室:“这饭都凉了,要不就在阿姨这儿加热一下吧?我都跟阿姨说好了,借一下微波炉。”

  林屿常来宿舍楼找于宥宁,已经跟宿管阿姨混得了朋友,阿姨正嗑瓜子,闻言拿上钥匙站起身:“用吧,注意卫生啊,我去开水房打个水。”

  “行,谢谢阿姨。”他把饭盒放进微波炉:“宁宁,坐这儿来。”

  于宥宁跟宿管阿姨道了声谢,在值班室的椅子上坐下来。

  整顿晚饭,林屿都撑着脑袋,歪着头看她,给她看得都不好意思了。

  “林屿,你别这样。”

  林屿是个厚脸皮,笑嘻嘻地说:“你吃你的,我看我的。”

  于宥宁无奈的抿了抿唇:“你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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