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刀[女尊]_歌入云风【完结】(22)

  清玓从失神中缓过来,身体还在难耐之中。她愣愣地看着华九打了水,又见他去开了院门,一点点恼羞成怒终于袭上心头,她站在胡杨树的阴影里,背靠着围墙,理了理一团乱的裙子。

  华九已经开了门,没什么耐性地支使小执事运方铁。半点也没有困扰的样子。

  清玓的脸颊还在发烫x,心中却似被泼了一盆凉水。她慢慢地沿着院墙蹲下,坐了下来。

  华九骂跑了那个不长眼在门口磨蹭半天意图听壁角的小执事,一回头就发现清玓抱着膝盖,把头埋在膝盖上,在围墙下坐成小小的一团。

  “怎么,生气了?”

  清玓不吭声。

  “真的生气了?”

  清玓还是不吭声。

  她埋着头,能感觉到华九的脚步在她面前停了下来。她慢慢地勾起嘴角,打定主意要生一会儿气。凭什么只能他生气。

  华九沉默了一阵,说:“后悔同我在一起了?怕被人瞧见?”

  清玓猛地抬起头,一把拽住华九的袍角,险些把他拽得一个趔趄:“没有。”我没有,你也不准有。

  华九就一笑。

  “那就起来,你不是还有事要同我坦白么?”

  清玓哑然。

  她觉得,自己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一点微弱优势,又被大风刮过,半点不剩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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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弱地更新一下证明没有咕咕

  第31章

  华九先进了屋。

  清玓收拾了一下心情,掀开帘子进屋,看见窗下的桌边摆着两个碗。华九正在桌旁倒酒。

  当时清玓下了血本送礼,送了两大坛江南春。华九一直省着喝,于是现在刚喝完一坛。

  华九坐在他惯常坐着的位置,将另一个酒碗往前轻轻一推——清玓就知道此事不能善了。

  可怜她昨日宿醉刚醒,现在头还在疼,现在就被华九蓄意灌酒。

  清玓捏着鼻子喝了一口,又喝了一口,把一个佳酿喝得像上刑一样,见华九还是神色不善地盯着她,只得一鼓作气一口把酒灌了下去。

  酒壮怂人胆,清玓豪迈地把碗往桌上一搁。

  华九就贤惠地再给续上一碗,满满当当,一滴也没有漫出来。

  清玓:“……”

  华九:“别客气。”

  等三碗酒下肚,清玓已经迷迷瞪瞪的了。

  华九看了看清玓不甚清醒的眼神,满意道:“行了,说吧。”

  可惜华九下的猛药太狠,高估了我们女主角的酒量。清玓懵懵地问:“说,说什么。”

  “你是谁,你从哪里来,为何要来。”

  “啊……”清玓明白了,她缓缓说:

  “我是铸剑山庄的小女儿。家母江弢。”

  “无影剑江弢?”华九微微皱了眉,露出些许不相信的神色。

  清玓点点头,又带了一些讶异问:“你知道她?”

  何止是知道,华九想。名扬江湖十数年的风流剑客,最新近的一桩风流韵事是单枪匹马一人挑了古苗寨,抢走了寨主的掌上明珠——年仅十六岁的小公子。从此突然消隐于江湖,再也没有她的传闻。

  而铸剑山庄,早在前朝的时候,就是整个江南民间私铸刀剑的龙头老大。后来因为着实势大惹人忌惮,加上朝廷开始修建锻刀堂,才逐年式微了下去。

  “我还以为,是她归隐了,想不到……”

  清玓见华九没说,便接着他的话:“想不到这名剑榜上排行前十的剑客,却死在产床上。”

  华九看清玓一眼,没见她露出什么伤感的神情。也许是因为从来没有见过母亲,她确实与寻常女子有些不一样。

  清玓面前的酒碗已经空了。华九提起坛子给她满上。晶莹的酒水洒了几滴在桌上。

  华九说:“不过,我知道的铸剑山庄,从来没有什么小女儿。”

  “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我是父亲养大的,本家不愿我认祖归宗。”清玓抬眼看着华九,“所以,我在外行走,用父亲给的名字。”

  “那你本名叫?”

  “母亲给我的名字是江修永。”

  华九皱了皱眉。

  “清玓是父亲给起的乳名。”清玓说,“我喜欢这个名字。”

  “家里除了我,还有四个哥哥,全都非常宠爱我。我家里富有家赀万贯,加之没人管我,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清玓大言不惭道。

  华九侧着眼看她:“你把自己的人生说得这样美满,是要惹人嫉妒的。”

  清玓臭不要脸地扬起一个笑容:“可是我的人生就是这样美满呀。”

  “大哥二哥三哥出阁早,和我最亲近的四哥前是唯一一个还在家的哥哥。”清玓掰着指头说,“四哥也很宠着我,我要什么四哥都能给我弄到。”

  “四哥掌管家务已经很多年了,当初母亲觉得自己命中无女,就一心想培养四哥。明年开春,就是四哥正式招赘,继承家主之位的时候。”

  “因为女儿还在,男子不能名正言顺地继承家主之位。所以我作为这个女儿,就得出来避一避风头,等一切风平浪静之后,我再回去,继续当我的小小姐。”

  华九看着清玓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水濛濛的,看不出什么情绪。

  清玓在外行走,从来就只用这个名字。因此,世人只知道江家小公子江修白,实际上已经代行了江家少主的事务。却几乎没人知道,这江家少主,还有一个年幼的妹妹。清玓今年满十七,铸剑山庄实际上是早有筹备,要为清玓大肆操办一下的。而江家主家,也势必会借清玓的成人礼,有些什么动作,也许是要接清玓回主家。而父亲的意思是,不要回主家,让她听他的安排,拿回家主之位。

  清玓实在是不喜欢这样被推到推到面前的选择。小时候晚上吃甜点,父亲让她从芙蓉酥、马蹄糕、松花饼里面选一个,她百般纠结之下挑一个,总是挑不中好吃的那个。她觉得都比不上小侍从偷偷从外面的小脏摊儿上带进来的山楂糕好吃。

  清玓当然也做了她的选择——她选择一走了之。但是这话,没有办法同华九讲。

  “所以你就来了漠北?”

  清玓点点头。“我正好来漠北学点东西,顺便散散心。”

  清玓已经带了一点醉意,舌头有些不听自己的使唤。

  “那为什么来漠北。”

  清玓脸红了,目光游移着四下躲闪了一下,又悄悄看向华九。

  华九不咸不淡地看了她一眼:“说。”

  “那你不准生气。”

  华九说:“我是那么容易生气的人么?”

  清玓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她吞吞吐吐道:“其实,我来漠北,还有一个原因,是来看望一个人的。”

  空气中的酸度顿时提高了一个等级。

  清玓抬起一只手,堵住华九就要脱口而出的话:“你说好不骂人的。”

  华九把她的手拍在桌子上。

  “喜欢的人?”

  清玓点点头。片刻之后在华九如刀片一般的眼神中飞一样摇头:“不喜欢了不喜欢了。”

  华九白了她一眼,示意她继续说。

  “他叫明戈。我很小的时候就跟着我。”

  清玓仿佛又看到了那年,那个风华初显的明戈,笑起来像天际的朗月一样。

  华九问,“那他是你房里人?”

  “不,”清玓摇摇头,“他回家了。他家很远,在漠北。”

  第32章

  清玓在家做小小姐的时候,也是个从来没有架子的人。身边的小侍全都同她打成一片,没大没小。

  有个叫明戈的,是一群孩子里的孩子王。他最宠着清玓。宠到清玓让他做什么都乐意。

  清玓也最喜欢明戈。清玓小的时候,相当不简单。文能上房揭瓦,武能下河捉鳖,她只听一个人的劝,就是明戈。所有人都说,小小姐简直一时半刻也离不开明戈。只要明戈不在眼前,小小姐就在房里一叠声地喊:“明戈明戈。”

  院里人都拿这事儿取笑明戈。明戈每次只是眉眼弯弯,并不搭腔:小小姐那么小,还什么都不知道呢。

  明戈原本还管着院里的一些杂务,后来就都交给了别人,专职伺候小小姐。

  后来清玓渐渐长大,性子同小时候变了很多,唯一没变的是喜欢明戈。她读了诗,明白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诗句,读了话本,学来了那些一生一世一双人的情话。

  她现学现用,全都说给明戈听。

  清玓后来想,明戈也许从来就是不信的。

  但是那时候的清玓觉得,她是可以同他一起放歌,一起纵马,一起在漠北的风烟里相守的。小时候,明戈不止一次同她讲起漠北。清玓知道他曾经有一匹枣红色的小马,和一柄圆月一样的弯刀。她说,我们过几年就下漠北,从此牧马为生,再也不要回来。

  明戈每次就笑,却并不应答。

  那时候少年人的喜欢太过浓烈,她根本不在意明戈是怎么想。毕竟,明戈什么都由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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