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读了博士又留校做老师,到头来不是还和我们一样,甚至生活还不如我们呢。所以啊,我劝你找个有钱人嫁了得了,我老公认识不少还没结婚的年轻老板呢,看在老同学的面子上,我可以让我老公给你介绍。”
当年文莱读研究生时,认识了富二代男朋友。那个男人长得真的很丑,但也是真的有钱。后面文莱研究生读完就结婚了,做起了全职太太,这几年经常在朋友圈晒自己的豪门生活。
沈岑甩开文莱的手:“不用,我已经结婚了。还有,请你尊重别人选择的路。”
“什么?你结婚了?你老公是谁?哎,你等下,别走!”
文莱气急败坏道:“该不会是你老公又穷又丑,不如陈昭吧!这么拿不出手吗?你老公到底是谁?”
沈岑脚步顿住。她并非是在意文莱的话,相反,她很少在意其他人的看法。
只是,她听到有人诋毁江时煜,有一种很想维护他、替他说话的冲动。
她正想说些什么。
突然,下一秒,冷冽的男声响起:
“是我。”
文莱循声望去,只见一高大挺拔的身影。
相比较于出挑的身形,男人更引人注目的,是他那张精致的面孔。他的轮廓清晰又俊朗,五官好似神来之笔,每样都令人无可挑剔。
就连荧幕上的影视明星,在他面前都会逊色几分。
然而,此时的男人神色却无比淡漠,光是站在那儿就让人觉得周遭空气凝固,不由得害怕起来。
文莱先是被男人那张俊美的脸震撼到,随即又因男人的威严气质心中升起几分胆怯。
看到男人的目光紧紧锁在自己拉住沈岑的手,就像是盯着什么令他作呕的脏东西一般,文莱赶忙松开手。
“你……你是沈岑老公?”
无人回答她。
江时煜看向沈岑刚刚被文莱捏住的胳膊,白皙的皮肤上泛起几道红痕。他的眉头皱紧,就好似自己都舍不得触摸的一块宝玉被人如此不珍惜。
“有没有被弄疼?”他的指尖摩挲在沈岑那一块皮肤上。
沈岑第一次见到这样温柔体贴的江时煜,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但随即,她意识到,江时煜应该是想和她演出一副恩爱的样子给文莱看。
文莱被晾在一边,也觉得尴尬。但她又不敢再说话,毕竟男人的气势实在逼人,她害怕。她拿起洗手台上的手提包,准备悄然离开。
男人却敏锐捕捉到文莱的动作,转过脸,冷冷道:“下次,离她远点。”
-
在洗手间发生的事情,沈岑就当一个小插曲,并没有太多在意。
从餐厅出来的时候,已经七点多,两人准备前往京嘉大剧院。上车之后,江时煜问沈岑:
“刚刚那个人,是你同学?”
沈岑正在弯腰系安全带,“咔哒”一声后,她答道:“是的,读研究生时候的同学,不是很熟。”
“不是很熟,怎么这么大恶意。”
江时煜不自觉地皱了皱眉。刚才他见沈岑很久没回来,以为她迷路了,就出包厢去找她。结果路过卫生间时,刚好听到那句“你老公到底是谁”。
看样子,沈岑是告诉她结婚的事情。但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不对劲,那女人说话夹枪带棒,江时煜一时没有忍住,走上前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他不知道沈岑是否介意他这个冒失的举动。毕竟,两人之前就因为这个事情有过一小段争执。
沈岑其实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一些人,天然地就对你带有恶意。她能做的,就是对这些人不予理会。
“没事,事情不都解决了。而且……”
沈岑那双好看的眸子含上笑意,“江先生您,演技真得很不错。”
江时煜的食指在沈岑鼻尖刮过,就像是普通情侣间打闹一般,“沈岑,谁教你这么喊的。”
男人的手指温热,又有些粗糙,力度不轻不重,沈岑觉得鼻尖痒痒的,很舒服。
不过下一秒,她才意识到男人的动作有些暧昧,轻轻锤了下他的胳膊,“说话就说话,不能动手。”
可是她没注意,砸的却是江时煜伤口处。
“嘶。”
“没事吧?不好意思,我刚刚忘了你的伤口。”
她连忙去拉江时煜的袖口检查。
令她没想到的是,江时煜的手突然一转,反手就将她的手腕握住。
沈岑的胳膊纤细,江时煜一只手就能将她牢牢扣住。
“这么关心我?”
沈岑挣脱两下,却纹丝不动。她小声嘀咕道:“我看你是好的差不多了。”
江时煜松开沈岑的手,他刚刚怕弄疼她,其实并没有用力,“只是你告诉她你结婚的事情,不怕她和你们老同学说吗?”
他想试探,沈岑对这个事情的态度。
“其实,上次从奶奶家回来,我就一直在考虑这个事情。我现在觉得,一切顺其自然就好,被发现就大大方方承认。不过,”沈岑露出不好意思的笑,
“让我直接官宣的话,还是不太好意思的。”
不过,有上面一句话,对江时煜来说就足够了。
“没事,慢慢来就好。”
“嗯,慢慢来。不过我们协议里面的其他部分,还是依旧有效。如果有一天你不想继续,那我们随时结束就好。”沈岑强调,她怕江时煜会有压力。
江时煜听了,并没有说什么。他侧过头,许久,他启动车子,“走吧。”
京嘉大剧院离这儿并不远,十分钟左右的路程就到了。
江时煜将其中一张票塞给沈岑,“你先上去,我停完车就来。”
沈岑的手心攥着门票,“要不我等你一起。”
地下车库又湿又潮,沈岑又穿着短裤,江时煜怕她站久了腿会痛。他之前了解过,做老师站讲台的,腿关节很容易出问题。
“我还要找找车位 ,开始前不一定能赶得上。”
“那行吧。”沈岑不再坚持,“那我先去了。”
“等一下。”江时煜将外套脱下,从车窗递给沈岑,“外套先帮我拿过去。”
沈岑愣了片刻,才接过。
-
距离演出开始还有五分钟,江时煜迟迟没有来,沈岑开始有些坐立难安。
该不会找不着路了吧?
她从包里拿出手机,低头消息给江时煜。
【怎么还没到?】
她打下这几个字,又觉得师味有些重了,删掉,重新又输入一行。
【需要我出来接你一下吗?】
消息发过去的那一瞬,她听到头顶传来“叮咚”声。
抬头一看,是江时煜。
他的手里拎了两杯奶茶,不知是因为跑得急的缘故,额前布满了细细的汗珠。
再加上,他现在穿着的是一件最常见款式的白T,这让沈岑莫名想到大学时候篮球场里的那些男生。
极具少年感。
“怎么还去买奶茶了?”
她看了眼外包装,没有听说过名字,应该是私人店铺的手作奶茶。
江时煜坐到她旁边,用吸管戳开一杯,又将那杯递给沈岑,“刚刚停车的时候,听到他们说对面奶茶店买一送一,想着划算就买了。”
“嗯?”
沈岑持怀疑态度,江时煜哪像是听说奶茶买一送一就急哄哄要去买的人。
应该是他自己想喝奶茶了吧。
沈岑小幅度地轻笑一声,心想江时煜的嘴挺硬的。
演出正式开始。这是一部历史剧,故事发生在北宋时期。
沈岑没看两分钟,就入迷了。
看了十分钟之后,她才想起来自己手里还有一杯奶茶,拿起了喝了一口。
味道很熟悉。
她一时没想起来在哪喝过,又喝了两口。等到奶茶里的蜜红豆小料被吸上来时,她才想起来,她曾在京南镇喝过这家奶茶。
这家奶茶店的蜜红豆奶茶是招牌,红豆香甜软糯,与奶茶淡淡的苦味完美中和在一起。
于是,她侧过脸,压低声音问江时煜:“这家店现在开到市区了?”
江时煜:“你也知道这家店?”
“是。以前在京南镇经常喝。”
小时候,每次期末考试考得好,沈爸爸都会偷偷给她买一杯,不过往往是瞒着符美华买,因为她不准沈岑喝这些东西。
攒够零花钱的时候,沈岑也会去自己买一杯,有时候还会给几个小朋友分享。
后来搬走以后,她经常怀念这家奶茶店。上次和江时煜回京南看奶奶,路过原先这家店地址时,发现已经被一家咖啡店所取代,她心中还暗自惋惜。
没想到,她居然还能重新喝到。
“听说后面他们家生意做大了,就开到市区来了,还改了店名。”江时煜说道。
沈岑点点头,“这样啊。”
看来江时煜小时候应该也光顾这家奶茶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