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这不是夏小晚吗?敢来这里买手表?”女孩睁大了眼睛看着她,一脸的难以置信。
姜晚穿着浅粉色乔其纱做的连衣裙,本来她很瘦,但是个子足足有一米七,加上长发披肩,跟变了个人一样。
不可能啊?
夏小晚这个穷鬼怎么来这种高档商场来消费……
女孩身边的男人拉了她一把:“我们去那边看看衣服,今天可是你的生日,这里所有的衣服你随便挑!”
女孩将自己的头转向男人:“还是大强哥对我最好,我们去二楼看看,那里才是卖女装的地方!”
说完,拉着男人的手朝着楼梯走去。
百货大楼里面每层都有吊在棚顶的风扇,在这炎热的季节,可真是太爽了。
女孩看样子热坏了,牵着男人在风扇下面吹了好一会儿,直到身上的汗水渐渐消散,才朝着二楼走去。
到了二楼,女孩子慌称上厕所,悄悄来到夏小晚的身边。
第5章
买手表
这个人原来是夏小晚的同学陈黎黎。
平时很少和自夏小晚说话,也是夏秀秀的好朋友。
“夏小晚,你来这里干什么?”陈黎黎抱着胳膊生气的看着她。
夏小晚早就看见陈黎黎了,所以对她的突然袭击一点也不意外。
转过头,“怎么这里我不能来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听说你嫁给了牡丹城首富家的儿子,是啊,要不怎么有钱来这里买手表?不过秀秀都跟我说了,是她不要的人,你才有机会嫁给刘迅的……”
陈黎黎说完得意的扬了扬手臂,转身离开了。
——陈黎黎不是个好东西。
以前在叔叔家里,她和夏秀秀在一起没少欺负夏小晚,没有父母庇护的孩子,加上柔弱的性子,不受欺负才怪呢!
夏小晚这一世重获新生,暗暗发誓一定将这些曾经欺负她的人,都得到报应!
她交过钱,拿着小票回到柜台把手表盒子放到手提包里,手表则戴在手腕上。
根本就没有被陈黎黎影响到好心情。
有手表真好,可以知道时间了,不用再问身边的人几点了!
夏小晚出了百货大楼,想起婆婆让自己买几身衣服,她实在是舍不得,二楼女装转了一大圈,最便宜的衣服也在五块钱以上,要知道八十年代城市里好多人工资也没有几个钱。
她靠做手工,几年下来才攒了三十块钱,糊一个火柴盒才一分钱,一根冰棍五分钱她都没有买过。
昨天婆婆给她的信封里的钱,夏小晚活到现在见过最多的一次,可不能随随便便的花掉。
夏小晚和叔叔家的最小的女儿夏禾最好,夏禾不但学习好,每次夏秀秀欺负夏小晚,她总是将小晚姐姐护在身后。
有一次夏秀秀偷吃家里的鸡蛋,她不承认,说鸡蛋是夏小晚偷吃的,气的王秀梅把夏小晚打了一顿。
当天夏禾放学回来,看见满身伤痕的堂姐,她扔下书包,把睡大觉的夏秀秀拖出来,一顿暴打。
王秀梅罚她跪了半宿,让她承认自己错了,她愣是没有一句话也没有说。
夏志远相信夏小晚是冤枉的,夏禾是对的。
但是叔叔不当家,说话没人听,只能当个鹌鹑窝在那里。
这个妹妹婶子很不喜欢她,但是夏禾学习好,又勤快,王秀梅就算是在不喜欢她,也挑不出啥理由骂她。
更别提打夏禾了。
没结婚之前听夏禾说喜欢绘画和书法,但是水彩和画笔都是稀罕物。
普普通通工薪阶级根本买不起。
只能眼巴巴看着那些经济条件好的孩子在那里画画。
百货大楼紧挨着新华书店,那里有很多书和文具。
夏小晚出了百货大楼就进了新华书店。
新华书店是国营书店,有三层,第一层就有笔墨纸砚,夏小晚朝着柜台走去,低头看着柜台里面的毛笔。
毛笔分很多种,有狼毫笔,是黄鼠狼的尾巴做成的,很有弹性,适合书法和绘画。
羊毫笔是绵羊毛制成的,一下子能吸附很多的墨汁,书写的时间很长,适合写行书和草书。
还有一些稀有的毛笔,比如鸡毫笔是用鸡毛做的,紫毫笔是用兔子的毛做的。
“同志,您要什么样毛笔,我拿给你!”柜台里的营业员问道,嘴角带着微笑。
那个年代倡导的是“微笑服务!”
夏小晚看了一会,“把那个狼毫和羊毫的毛笔给我各拿一支,这里有好一点绘画的纸张吗?”
“有的,都是新到的样式,但是有点小贵!”营业员见夏小晚诚心要买,就认真的给她介绍起来。
说了一大堆,最后夏小晚买了两支毛笔十张宣纸十张绘画用的硬纸。
等买完了这些,信封里面还剩下很多钱。
夏小晚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数了一下,算了花去的一百六十块钱,还剩下三百四十块钱,原来治这个信封有五百块钱。
夏小晚在附近找了一个银行,将剩余的钱都存在存折上,小心将存折放在贴身的衣服兜里。
上一世她在姜家一天好日子也没有过,几个存折上的钱都被孩子们偷偷取出来,胡乱的花了。
自己到老了看病,去银行取钱的时候才知道钱早就被几个孩子取走了,气的她心脏病突发,最后惨死在家里。
这一世夏小晚不再相信任何人,保护好自己的财产才可以平安度过此生。
回到刘家,阿姨做好了午饭,放在客厅的桌子上。
“回来了,快吃饭吧,他们中午都不回来,刘厂长和爱人在厂子食堂吃,刘讯这个时间都不起来,只有晚饭的时候才和大家一起吃饭,委屈你了,小晚!”阿姨有些尴尬的站在那里,看着刚进来的夏小晚。
夏小晚笑了笑,“阿姨你可以和我一起吃啊!”
阿姨摇了摇头,“我在厨房里吃过了,再说我是阿姨,在刘家是不好上桌吃饭的!”
夏小晚刚到刘家,有些事情还没有弄明白,只能坐下来吃饭,午饭很丰盛,四个菜一个汤,白米饭焖得很香很甜。
她一个能吃到这么多的菜,已经很开心了。
不像上一世在姜家,做饭的人除了自己还有一个小姑子帮忙,吃饭的十几口子人,后来这个懂事的小姑子结婚了,就剩下自己一个人在厨房里忙乎做饭。
等到上桌吃饭,没有第一个菜是给自己留的,这姜家的人都是牲口,没有一个人想过夏小晚还没有吃饭,那个姜城装作没有看见。
想到这里,夏小晚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她认真的吃着午饭,吃完一碗米饭,又盛了一碗汤。
慢慢地喝着汤,好鲜甜!
“我饿了,还有饭吗?”一个身材较好,长相极其俊美的男子出现在客厅,他边说边朝着夏小晚这边走过来。
在她对面的位置坐下,眼睛看着桌子上的菜,“你是猪吗?四个菜都吃完了?”说话就是刘迅,刘家的大少爷,说完翘着二郎腿一脸不屑的看着她。
阿姨一惊:“对不起,平时您都是在外面吃或者睡觉,所以没有准备您的!”
“怎么不行我在家吃饭了吗?这里是我的家,不是这个女人的家?”刘迅说完恶狠狠的瞪着夏小晚,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根本不用再装下去。
夏小晚看着阿姨,“我先去休息了,有事叫我!”
她脸上波澜不惊,连一点不高兴的情绪都没有留下。
刘迅原本以为这个女人会大喊大叫,没想到一拳打在棉花上。
第6章
回娘家
见夏小晚没有理自己,刘迅更生气了,他站起身来朝着她走过来,“我的房间,你不许住,这层楼有四个卧室,你住在我边上那个就行!”
夏小晚点点头,面上带着微笑。
刘讯:“你是刘家娶得儿媳妇,我不喜欢你,但是能给你刘家儿媳妇所有的尊严,我不会碰你的,你记住了?”
见夏小晚仍然微笑的看着自己,根本就没有生气发火,刘迅觉得很没有面子,对着阿姨:“我出去吃,不用给我做饭了!”
刘迅吹着口哨在夏小晚面前消失了。
夏小晚笑了笑,上楼午睡。
下午二点多,夏小晚起床洗澡,打开隔壁的卧室,里面的装饰并不比刘迅的那间差,南北通透,足足有二十几平方,都赶上叔叔家那大了。
房间被阿姨收拾的很干净,床铺都是崭新的被褥,超大的书柜在一张桌子后面,桌子上面摆放着整齐的笔墨。
看样子是刘迅的书房。
夏小晚把自己的衣服挂在衣柜里,简单的收拾了一下。
她仰着头看着书柜上一排排的书籍。
上一世夏小晚就喜欢看书,也试着写过一些短小的散文,投过杂志社,但是没有回复过。
她最喜欢的是徐志摩的诗歌和舍老的小说《雷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