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年前成为梦蝶的同桌,这是为了完成我人生中的第一个任务。在十八岁之前把《秋生晚歌》弄到手,不论方法只看结果。我不知道养母是如何通过蛛丝马迹得知梦蝶的老爸手里有她想要的东西,因为我还不是一个合格的雇佣兵。
那个自称徐平安的家伙是在两周之前突然出现的,我看到他的那一刻就知道他和我怀有相同的目的。而且幸运的是我发现了他的真实面目,他却没有发现我,这是我占了自己是新人的便宜。他是见过血的,这一点我一望即知。而我没有,至少现在还没有。我想我在这件事上占尽先机,他在明我在暗,所以我告诉自己一定不能输。我原本的计划是,让梦蝶认为我是她最好的朋友后,去她家留宿,从而伺机盗取那副画,然后在同样的位置换上一副赝品。这样做的风险很小,而且距离成功其实已经不远,因为我已经去过她家,并且向我介绍过那幅画。在她口中我得知了关于那幅画到周家后的一些故事,但从她不以为意的口吻中,我知道她对那幅画的传言并不当真。其实周老爸也并不把那幅画当一回事,他不止一次的向他的朋友炫耀它,所以《秋生晚歌》在周家的消息才会不胫而走。
那天是我第一次去周梦蝶的家。首先引起我注意的,并不是毫无品味到犹如娱乐场所的金属色欧式装潢里安放着不合时宜的中式硬木家具,而是周梦蝶的老爸本人。他悄无声息的坐在那里,非常正式的穿着西服,发胖的体型穿西服也并不显得好看。他的年纪比我想象的要老很多,虽然看得出有精心保养的痕迹,但以我所学的经验来看,他起码有六十岁左右。
他摆出一副很和善的面孔笑眯眯的对我说,“你是小蛮吧。我们梦蝶经常提起你。”
我低着头,躲避他看似随和,实际锐利和探究的眼神。这样的锐利绝不是一个商人应有的。我只得装作羞怯而腼腆的低着头,不敢大声说话的样子,尽量减低自己的气场。
我盯着自己的脚尖,用微弱的好似只给自己听到声音说,“叔叔好。”梦蝶从我身边走到周老爸身边,拉着她的衣袖,用撒娇的口吻说“爸爸啊~~,你吓到小蛮啦。你不是有事要出去吗。我自己的朋友我会照顾好的。”
他似乎也缺乏和我这种说小不小,但在这个大时代背景下只能算是小孩的人打交道的经验。也只是尴尬的冲我笑笑,然后把家里的阿姨叫来,吩咐待会儿做顿大餐来招待我。然后说,“我有事儿,先走啦。你们自己玩儿。”就急匆匆的走了。
他的出现好像是专程要审查一下我,他女儿新交的朋友。我终于知道梦蝶浮夸的性格是怎么来的了。因为在一个没有母亲的家庭里,父亲又很忙,她又是独生女,如果动作幅度不大有点,根本很难有人注意到她吧。
等周老爸走后,梦蝶调侃我到,“小蛮,想不到你还有这么胆小怕羞的时候。”
而我却在想,终于让我解开了一直以来困扰我的谜团。不管那幅画在传说中到底多么神奇,说到底它也只不过是一个艺术品。用不着大张旗鼓的在佣兵工会发布任务,只需要找一个真正的小偷就可以手到擒来。直到看到周老爸本人,我才知道他大概也不是做正规生意的。他身上深深的弥漫着独属于黑暗世界的气息,就像我的养母。而他身上也有一些我刻意在影藏的东西,那些幼时生活在贫苦而且低贱的环境中留下的残迹。就像我所刻意保持优雅的姿态时的心态一样,他的一切行为也只是为了掩饰自己的不堪过往。这甚至是趋于本能的反应,自己都无法控制。那天回去以后我特意调查了他的背景,结果出乎我的意料。他表面是房产商,实际靠九十年代的时候大肆倒卖文物发家,而在此之前他不过是一文不名的小人物。而且他至今仍没有洗手上岸的意思,同时与多个盗墓团伙,盗贼团伙有来往。而他家祖传的当铺在建国后遭受查封,以他的家庭环境幼时的经历可见一斑。
就在那一天,梦蝶给我讲述了关于《秋生晚歌》到她们家后的经历,因为他们家把那幅画挂在客厅的墙上。时间是二战后期大量的犹太人涌入上海的租界,而这一切对于生活在战争阴影下的人们的生活来说,只是一件无干紧要的小事。梦蝶的爷爷已经三十三岁,父母都已亡故,独生的女儿在三年前早夭。由于战争的局势,对于当铺的生意来说是大大的有利的,所以他把生意做的很大,并且娶了三房妻妾。可谓春风得意,可令他唯一不顺心的就是子女缘薄这一点。好不容易盼来的女儿,也三岁的时候夭折。那天是一个十分平常的初冬早晨,周老爷刚用过早饭,在铺子后堂的火炉边烤着手喝着早茶,听店里的小伙计读报纸。这时候店里的另一个伙计阿福急匆匆的撩开厚门帘子走进来。
他恭敬的站在门边对周老爷说,“东家,有个洋人来典东西。掌柜的让您出去掌掌眼。”
周老爷拿起茶盏缓缓的喝了一口,问道,“什么样的洋人。”
阿福不慌不忙的回到,“这我是看不出来的,左右不过是落魄的。”
周老爷冷谈的发出一声,恩。他得意的心想,这小子越来越稳重了,对得起自己这几年的管教。
便起身叫刚才给他读报纸的小伙计阿祥给他拿个手炉,阿福见机的率先撩开帘子。等他走出门就被猛然吹来的一阵寒风吹的一哆嗦,阿福见状赶紧给他拿了一件大衣,见此情形他越加满意了。他穿过院子里的小花园时候,阳光从枯树的枝条上照下来照在他脸上,这阳光似乎有撕破一切阴冷和黑暗的决绝。但他的心情却突然阴霾起来,因为战争一直在进行,冷风中都像是沾染了血腥和阴魂似的般阴寒,阳光照在身上实际也并不温暖。
他看到那是一个棕色头发的中年洋人,他站在当铺的柜台下面,神色十分冷漠。当铺的伙计们都是看人下菜碟的,看这位衣着实在破旧,也没让茶叶也没让座。他身高大概和周老爷差不多,瘦得几乎皮包骨头,这在身材高大的西洋人里着实是个另类。不过伙计们都知道,近期上海涌进了大批的欧洲难民,所以对眼前这位的寒酸样也没表现出太多的惊奇。但听说是一回事,亲眼看见是另一回事,到这家当铺典东西的情况还尚属首次。不是因为他们都富有的不需要当东西,恰恰相反他们能逃到中国来都算有本事的了,身上还能有一星半点儿财产可以典当简直就是一个奇迹。而更有能耐的当然不会逃到中国来,他们的最佳选择会是没有战火肆虐的美国。掌柜的觉得新奇,因此叫等等,好让周老爷出来看看西洋镜儿。阿福帮周老爷打开柜台后面通着后堂的门帘子,他走进前厅站在柜台后面,居高临下的看着那个洋人。大冬天的穿着西装和脏兮兮皱巴巴的衬衣,西装的袖口因为磨破而掉出长长短短的线头。因为寒冷而无意识的蜷缩着身体,胡子长得乱七八糟,头发油腻腻的,皮鞋也破了。他手里拿着的是一个用报纸包起来的方框,应该是画之类的东西。在周老爷打量他的时候,他也毫无忌惮的打量着周老爷,似乎看出他是这家店的大老板,而用生疏的中文打招呼到,“你好。”
但看得出他实际不会说中国话,之后的交易过程也证实了这一点。他并没有把手中的东西递上柜台,而是自己把附在上面的旧报纸撕了。不出所料那的却是一副画,一尺见方,尺幅很小。所绘的类容就是一棵树,虽然辨别不出西洋画的好坏,但所有见过这幅画的人都一致的认为这画是好的。因为这棵树上的黄色叶子和地上的落叶,都似乎在随风而动,依我所见这幅画超前的运用了三D效果。
周老爷不愧是老江湖,只露出一秒的震惊,就淡然的对掌柜的说,“西洋画咱们看不懂,不过画框子是上好的桃花心木,收下吧。”
掌柜的会点三脚猫的英语,周老爷出来前已经和这位说过两句话了,不过显然英文也不是这位的母语,所以他的英语也不怎么好。最后连猜带比划以两根小黄鱼的价格买下了它,交接的时候那洋人对那幅画表现出十分的不舍。他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嘴里一直用母语念念有词。但他对这幅画的来历只字未提,只说是祖上传下来的珍宝,最后走的时候甚至恶心的亲了画框上的玻璃一下。周老爷在见到那幅画的时候就起了心思,想要把它占为己有,可那洋人只当了一个月的活当。他起先的意思是,抓紧时间召集能工巧匠,造一幅赝品来调包。可画工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至多能临摹个五分像,全无气韵可言,那无风自动的奇景更是无从谈起。在一个月期限的最后一天晚上,周老爷也只能偃旗息鼓的让人把画原封不动的装了回去。可第二天那人始终没有出现,之后也再没见过他。周老爷想在这个动荡的年代,这人大概是死了。
周老爷原本想要做地起价,所以很郑重其事的给这幅画取了个附庸风雅的取名叫《秋生晚歌》。并且带它去掺加过很多同行之间的交流会,同行无不对这幅画表示啧啧称奇,于是这幅画也渐渐有了名气。此时的欧洲正陷入战火的泥沼中,大人物们谁还有闲心去关心一幅画的归属,正因此这幅画才能在周家保存到今天。所以一切的奇迹多出于巧合,而周老爷没有把画转手卖掉,正是应为这种巧合。在周老爷得到这幅画后的第二个月,他去年新娶的小妾竟然怀孕了。他因为子女缘薄,所以为人很迷信,想来想去就想到了这幅画。一是因为,家中所以的东西都和往常没什么不同,小妾进门一年多都没怀孕,偏偏在得到这幅画一个多月后怀孕了。而且因为画是新进的希奇玩意儿,所以他天天带在身边。其二是因为,那个外国人在当东西的时候,为了抬高价格,反复但又闪烁其辞的说,这幅画会给人带来好运。最后又表现的那么恋恋不舍,比人家卖儿卖女的表现的更有甚之,这点实在令他记忆深刻。之后他一直把画带在身边,他又有了一个女儿两个儿子。虽然这些孩子在建国之后都陆续死了,但周梦蝶的老爸却活了起来。周老爸是周老爷在建国后生的,那时他所以的孩子都因为各种原因夭折了,他又偷偷从树洞里把藏匿的画拿出来带在身上,之后就真的有了周老爸。所以周老爷对于画有神奇的送子能力深信不疑。周梦蝶难得发出感叹的语气说,“这些都是爸爸跟我说的,老年人总是喜欢回忆往昔,一件事情总要反反复复的说。”我虽然点头表示赞同,内心实则非常的羡慕她。这样是我接近她之后,常常无法自控的情绪,她的人生犹如被呵护的珍宝,而我似乎永远是路边肆意生长的杂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