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短篇小说集_靡宝【完结+番外】(17)

  女孩收回手,摇了摇头:“没有,她还没有见到他。但是她知道他一定在找她。人间那么大,她要耐心等,就会等到他找过来。”

  “怎么等呢?像睡美人等王子一样吗?”

  女孩放声大笑了起来。

  孩子们终于离开了小屋。女孩收拾着留下来的一片狼籍,小收音机正沙哑地唱着流行歌曲,夕阳在地上那些刚重见天日的刀剑盔甲上爬格子。

  门外忽然有一个声音传来:“请问张老师在吗?”

  女孩直起身来。门口有个高高大大的黑影子。

  “他还在三号坑,不到晚饭不回来呢。”

  “你是他这届的学生吧?”男生笑了笑,“我是你师兄,张老叫我来支援的。”

  女孩也笑了,“我知道。我等你很久了。”

  “多久了?”男生瞪大眼睛,显得有几分稚气。

  女孩歪头算了算,“好几百年了,就和外面那片古战场的年岁一样久呢。”

  男生挠着头,裂嘴笑:“我可真让小师妹久等呢!”

  “来,我带你去找张老吧。”女孩在前面指路。

  男生放下背包跟了出去。

  “对了,师妹,那可真的是宋末时期的古战场?”

  “那当然是。你和听说过那个将军与名妓的故事?”

  “就是那个千里寻头的那个名妓?”

  “对,就是那个。张老说,肯定就是那场战役呢!”

  “张老越来越像张半仙了。”

  “哈哈……”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吊膀子。”

  “不是!是真的!”

  “梦里?”

  “不要笑,也许还不止梦里见过你,真的……”

  第8章 若只如初见

  妈妈在电话里大叫出来:“什么?你们分居了?为什么?”

  我耳朵生痛,把话筒拿远,皱着眉头。

  离婚,是当事人的婚姻出了问题,可问为什么的总是别人。

  我说:“妈,我们今天已经签字了,反对无效。”

  妈妈问:“是谁先提出的?”

  我说:“是我,我喜欢上了别人。”

  妈妈不信,说:“你是我女儿,我知道你是怎样的人!”

  我笑,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人。我说:“妈你不用担心,这世界每天都有无数对夫妻离婚,我们只不过是其中的一对而已。”

  妈妈反驳:“可这世界上也有无数对夫妇白头偕老,你们为什么不是其中的一对?”

  我苦笑,“我们掌握不好这门技术。”

  妈妈说,丹心,丹心。给你的名字没有起对,你总让我担心。

  我鼻子酸了,只有母亲才会这样爱我包容我。我说:“妈,我没事。我还年轻,还有机会找个好男人。”

  妈妈还是不停地说:“怎么好好的就突然分居了,房子和车……”我挂电话时她还在那头叫“丹心?丹心?”

  然后一片寂静。

  我觉得很疲惫,空空的屋子里,只有我和我的猫在一起。我环视这间豪华高档的套房,墙上还挂着我们的旅行时的照片,背景是九寨沟人间天堂的风光。那时他的俊美中还带着一点点青涩,而我正在热恋中。

  我站在沙发上,摘下那张照片,丢到角落里,颓废地倒在沙发上。

  我和他提到离婚时,他就是坐在这张沙发上的。

  我很直接地说:“程瑞,我想和你分居。”

  我说我想分居,就像平时告诉他“程瑞,我想上街买点东西”或“程瑞,我想回趟父母家”一样。

  他正在看曲谱。今年他的事业正达到顶峰,上一张专辑创下最高销量,满世界铺天盖地都是他的新闻和海报,他们称他为塞壬。宣传海报上,他□着上身,海草缠绕在他身上。

  我的丈夫,英俊性感,入了多少少女的春梦,却无可奈何地走出了我的生活。

  他听到我说的话,有点惊讶地抬起头看我,一双不论时光如何流逝依旧深邃动人的眼睛盯着我的眼睛。他看着我,沉默了很久很久,久到我考虑是否要把刚才的话重复一遍时,他轻轻说:“还是要走到这一步吗……”

  我当他同意了。这个过程是很多离婚夫妻羡慕的:在最短的时间内,用最简洁的语言和最平静的方式得到最理想的结局。社会流动人口那么多,来了又走根本没什么,这世界上谁都陪不了你一辈子。

  电话声又响起来了,估计是妈妈发动亲戚朋友来轮番轰炸的。

  结果是程瑞,他问:“你没睡吗?”

  我看看钟,才九点。笑道:“我在等待十二点的钟声呢!”

  他沉默了一会,说:“我想今天回来拿点东西。”

  没问题。

  这房子是他买的,分开时给了我。他是个很会善后的男人,说要和他分手的是我,但把我今后的事安排地稳稳当当的人是他。房子、车、首饰、信贷,甚至书房里的一株米兰花。

  那是我送他的结婚周年礼。他送我钻石,我送他花。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花却只开一季。我赚了呢。

  我放下电话,然后拔了电话线,以防止家里三姑六婆们接连不断的“爱”的询问。当初结婚的时候,受了她们多少风言冷语,什么好好一个大学生却偏偏嫁一个酒吧里唱歌的小子,是不是自甘堕落不清不楚肯定是奉子成婚云云。父亲气得扇我一个耳光,母亲好久没同我说话。

  可我还是嫁了他。那时候年轻,有年轻的身和心,还有年轻的勇气。爱情天大地大,而我只拥有他。

  程瑞说,我会对你好。我便紧紧抱住他。

  那个时候啊。

  还好母亲生气是因为我没有告诉他们就离了婚,而不是怕亲戚知道了丢人现眼。她怕我受到伤害,虽然那已经是不可避免的。

  不存在没有伤痕的成年人,只是我们有遮掩的华服而已。

  我去卧室先收拾他的东西,好让他回来拿。

  打开衣柜,就看到了我买给他的一件大衣。那时我们才交往。我在名牌店里找到这件衣服,我想他极适合这乳白色和这大小,然后花了一个月的工资买了下来。那时他穿着这衣服高贵耀眼,像有聚光灯打在他身上。我当时就肯定,他注定是要红的。

  我回想,觉得他那样的好端端的一个男人,硬要逼成丈夫,实在有些不忍。于是有点理解歌迷们憎恨我的心情了。这叫暴殄天物。

  我拿起他常穿的衣服放床上,开始叠。想电视里男人离家出走,妻子扯着衣服拽着箱子苦苦哀求,我却还帮着收拾。母亲见到了不知怎么个嚷嚷法,她一辈子都把腰杆挺得笔直,见女儿这样作践自己,不咬舌头!

  我和程瑞的新房只有十五平方,一扇窗户,对着一面爬满青藤的砖墙,吊扇一转起来就咣当咣当响。夏天蚊子很多,我点起蚊香加班看文件,他坐在席子上弹吉他。他唱着写给我的歌,他是在海上唱歌的塞壬,我是船上被他诱惑的少女。

  那时候我们没有钱,他穿着磨白了的牛仔裤,我素面朝天。我们周末会赶个大早买两张半票进公园,游荡到日暮时分才出来。后来公园收全票了,他就带着我去爬墙,有次被管理员发现,我们疯跑过三条街才逃脱。

  这些,我父母不知道,他的朋友不知道,他的歌迷也不知道。

  后来他红了。他当然会红,听过他的歌的人都会这么认为。他的海报出现在大街上,他的人出现在电视里。我睡得迷迷糊糊之际,他才回来,带着烟味的嘴唇吻吻我,翻身立刻睡着。

  这些,别人也不知道。

  女孩子们在网上呐喊着爱她,我在她们嘴里,只是“那个女人”,没有名字的女人。塞壬还是塞壬,昔日的少女却变成碍眼的黄脸婆了。

  在她们眼里,我就是那种穷奢极侈,娇生惯养,徒有其表的女人,外出时有红色法拉利,买名牌时用丈夫的金卡,一招手就有成群仆人专门伺候,首饰挂得像饰品架,围貂皮,踏高根拖鞋,伸出手来指尖红红,十米远就能闻到身上香水味……

  我停下手上的事。他说搬说得容易,这五柜子的衣服他怎么带走。然后去收拾桌子,一拉开抽屉,就看到我们的婚戒。

  我愣了几秒,然后把戒指从盒子里取了出来,发呆,考虑呆会是否要把戒指给他让他带走做纪念。

  真让人头痛。签了字,说话都要再三思量才敢出口,生怕出点差错昔日夫妻转眼就成了仇人。以前一个朋友离了婚,跑来向我诉苦,说签字时她不过抱怨笔不好用,那男人就凶她:怎么?就那么急?

  可我知道程瑞决不会这样。他是个好男人,重情重义,识得大体,温柔体贴。我嫁他六年,是我的荣幸。他不再爱我,但他仍是个上等男人。

  我全无了心思,回到客厅。

  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我失恋。三年恩爱转头空,不胜人生一场醉。老外跑过来,在我身边叽里咕噜,可怜我是外语系学生,那时候也听不懂半个词。那洋人来拉我,程瑞突然从台上跳下来,大吼:别碰我的女人!然后将我带走,丢进出租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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