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饿年代带着猎犬汪汪队大口吃肉_陌上人如玉【完结】(241)

  “你先等着,我去给你拿东西。”胡老七转身进了里屋。

  白杜鹃在炉子边烤着火,等了十多分钟胡老七才出来,拿着一个黑色的布包,递给她。

  白杜鹃接过,一层层打开布包,里面露出了点点金色。

  布包里是一套以前富贵人家孩子戴的金锁,金手镯,金脚环,上面缀着金铃,轻轻一摇叮叮作响。

  白杜鹃拿着这套金首饰不解地看向胡老七,“这就是我爹留给我的东西?”

  “白冬狗子跟你讲过,你爹的身世吧?”胡老七坐下来,拨弄着炉火,让它烧的更旺一些。

  “爷爷和我说过。”

  “这套金首饰是你爹当年被土匪绑票时戴在身上的。”

  “那我原来身上戴的那块银锁是怎么回事?”白杜鹃问。

  “这些东西就是给你,你敢戴吗?”胡老七冲她一乐,露出满口被烟熏黑的牙,“为了帮你留住这些东西,你爷让我打了个银锁给你戴,等到你有能力留住手里的东西时,再把它们交给你。”

  白杜鹃沉默着。

  的确,这些东西要是早就给了她,她根本守不住。

  虽说这些金首饰并没有她以为的那么值钱,但她并不觉得遗憾。

  因为这是她爹小时候戴过的,对她来说意义非凡。

  胡老七一直在偷偷观察她的表情,见她高高兴兴把这些金首饰包好,不由得问了句,“你不失望吗?”

  “为什么会失望?”

  “你爹给你留的黄金,结果就这么一点。”

  白杜鹃心中不由得一动。

  胡老七会这么说,明显这里头还有事。

  如果她真的只有20岁,她肯定会失望。

  但她已经活了三世,她听出了胡老七话里有话。

  第296章 淘金帮的金疙瘩

  面对胡老七的试探,白杜鹃目光清澈。

  “我不知道我爹都给我留下了什么东西,如果我没有能力,就算东西到了我的手里,我也守不住,所以我相信我爷的安排。”

  如果爷爷不想把她爹的东西全部交到她手里,她也不会强求。

  黄金再好,也胜不过爷爷待她的好。

  胡老七一双老鹰般的眼睛盯着白杜鹃,忽然哈哈大笑,“好啊好啊,没想到我还能有机会再聚一次‘金伙子’们,今年的阴历6月24,你到我这里来一趟,我带你去喝开流酒。”

  “什么是开流酒?”白杜鹃听不懂。

  “你爷有没有跟你说,我是干什么的?”胡老七坐在煤油灯下,眼底闪烁着自豪。

  “没有。”白杜鹃摇头。

  胡老七哼了声,“他是故意的,不肯告诉你我的事……我以前曾跟着你亲爷爷他们一起进山淘金。

  我是淘金帮的人,当年你亲爷爷他们带着我拉起一支队伍,为了把手里的金子带出去,结交了各种道上的人物,其中里头就有山里的土匪。

  土匪专门守在山里有金的地方的外围,专等着我们这些淘金帮的人带金子出山。

  我们为了能通关就只能向土匪‘上疙瘩’,只要礼上足就能组织人开金矿,但是如果弄不好,一年白干不好,往往还要搭上人命。”

  (注:疙瘩:疙瘩指金疙瘩,金矿里遇上大一点的颗粒或是矿脉里厚的地方成块的,就叫疙瘩。

  上疙瘩:金把头带着两个徒弟找到土匪寨子里,送上礼,一般是金疙瘩,或是质地纯的金沙末。

  淘金人管这些守山路的土匪叫“大爷”,旧时守路要好处费的也有旧军队的官兵,或是不要命的地痞无赖一类的人物)

  胡老七继续道,“你亲爷爷带着我和另一个小徒弟揣着金子闯各种‘卡子’,孝敬‘大爷’。那时为了能把黄金带出来,有人把金子藏在猪肠子里,然后吞进肚子,等过了卡子再拉出来。

  还有的直接把金子吞在肚子里,过了卡子但是金子拉不出来,直接被金子药死。

  但就算是这样,也有人愿意把金子吞下肚,为的是能把金子带出来,大伙在他死后会把他开膛破肚,把金子取出来,再把他的尸首送回家乡,把他的那份金子给他的家人,以求过上富足的好日子。

  绑架你亲爹的那伙土匪就曾经是山里头的‘大爷’,你亲爷爷洗手不干后那些土匪眼馋他发了财,才绑架了你亲爹。

  但那些土匪没想到的是,你亲爷爷也是个狠角色,他知道就算交了赎金土匪也要撕票,所以他把赎金全都藏了起来,想着等他的后辈长大了,有需要的时候再取回来。”

  “所以,那些做为赎金的黄金,才是我亲爹留给我的东西?”白杜鹃问。

  胡老七点头,“那是一皮箱的金锭子,满满的一皮箱,很重,你要带走的话我明天可以带你进山。”

  “我拿不动。”白杜鹃摇头,“但是我能去看看东西放在哪里吗?”

  “可以,不过你去看了以后,东西就等于是交给你了,我就不会再去守着了。”

  白杜鹃犹豫了片刻,“我考虑下。”

  “行,不急,今晚你就先住在我这,明早想好了再告诉我。”

  胡老七的夹泥屋一点也不暖和,晚上冷的人睡不好。

  白杜鹃考虑了一夜,第二天告诉了胡老七她的想法:“我还是想去看看。”

  胡老七早上胡乱地弄了点吃的,两人吃了,胡老七临走时还带上了炭头。

  他们先在林场驻地租了个马拉爬犁,上了山。

  绕到林场后头,胡老七赶着马拉爬犁慢悠悠的往前走。

  花了一上午的时间,他们来到了一处洞窟。

  到处都是石头砬子,洞窟的入口只有窄窄的一条,身材瘦小的人才能通过。

  胡老七冲着白杜鹃耸了一下肩,“我现在这个体型已经进不去啦,你能钻进去,让炭头带你去吧,它认得路,我在外头守着。”

  炭头似乎知道主人想让它带路,它默默走到洞口,并回头看向白杜鹃。

  白杜鹃从鹿皮兜囊里掏出块肉干,掰开一小块递给炭头。

  炭头闻了闻,没吃,而是抬起头,把脑袋凑到她脸上。

  湿漉漉的鼻子触碰到她的脸。

  近距离白杜鹃才注意到炭头的眼睛十分浑浊。

  “炭头的眼睛早就看不见了。”胡老七道,“它已经十五岁了,不过这个洞它走的次数比我都多,它最熟悉里头的路了,如果没有它,独自进去的人就会迷路,或是卡在里头出不来。”

  白杜鹃问:“除了炭头以外,还有谁知道洞里的路?”

  “只有我跟炭头知道,但是我老啦,这把骨头挤不进洞里。”

  白杜鹃心中暗惊。

  也就是说,要是炭头没了,以后就算她找到这里,进洞也很有可能迷路或是卡死在里头。

  这样的话就必须想办法把东西带走。

  等炭头吃完了肉干,白杜鹃跟着它钻进了洞窟。

  洞口细长条状,进洞后她跪着膝行了一段距离,拿出手电照亮前方。

  前方出现了三个支洞。

  别看炭头眼睛看不见,但它对洞里十分熟悉,它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中间的洞口。

  洞并不深,但是洞口数量繁多,而且洞与洞之间的入口都不大。

  也只有像白杜鹃这种身材或是瘦一些的人才能钻进钻出。

  她每经过一个洞口就会在上面用刀留下记号。

  炭头最终把她带到了洞底。

  洞底的高度勉强可以直起腰,但是人得低着头,不然就会撞上顶部的石头。

  炭头走到角落,用爪子扒拉着什么。

  白杜鹃用手电照了照,发现那里铺着一层浮土,土下面是厚厚的一层稻草。

  她把稻草掀开,里面有一个民国式样的旧皮箱。

  她伸手抓住皮箱的把手,想把它提起来。

  但是没有成功。

  太重了。

  她只能就地把皮箱打开。

  手电光照射进皮箱的一瞬,全是点点闪烁的金色。

  她眯了眯眼。

  皮箱里装的全是金锭子。

  大小不等,重量也不一样。

  有些还是金疙瘩,就像块石头似的,黄澄澄的一大块。

  她拿起一块,在手里掂量着。

  沉甸甸的。

  她不知道这些黄金的纯度,因为这不是后世金店里的产品。

  这些都是淘金人的私货。

  纯度还有待确认。

  以60年代的金价换算,她估摸着这一箱的黄金,差不多能买好几万辆自行车了。

  想到这里,就连她自己都忍不住笑话自己的见识。

  前两世,她连自行车都没摸过,所以她能想到的值钱家当,也就是自行车。

  第297章 鱼肚藏金

  白杜鹃蹲在皮箱边上看着那些金锭子,过了好一阵才平复了心情。

  别看这些金锭子都装在一个皮箱里,但这个皮箱也仅仅充当容器的作用。

  黄金很重,想把皮箱提起来的话,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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