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就来了,你睡得死沉。”苏梦枕蹙眉,“还好你想通了,以你现在的江湖经验,在外面太危险。”
钟灵秀警告:“再说我拔刀了。”
“走吧。”他起身,“练刀去,帮你把手感找回来。”
“谁准你进门了。”她斥道,“我们才认识一天,你不要脸。”
苏梦枕看也不看她,径直掩上门出去了。
钟灵秀撇过嘴角,这人一点没变,还是倨傲得要死,哪怕心里肝肠寸断,也不会放低身段,甜言蜜语哄人。
他只会承诺。
他的承诺,倒也是很值钱的。
也好。
施恩不能图报,图回报便易生怨怼,何况夫妻之间,说恩情才见外,她想方设法救他的时候,要的也不是他低声下气当牛做马。
只是想让他活着而已。
洗脸刷牙,练刀去。
今天比昨天更顺手了一些。
愤怒,烦恼,眷恋……凡人的千般情绪涌上心头,手中的刀便拭去浮尘,重新露出锋芒。
“这把刀真好用。”钟灵秀满意至极,“是给我的吧?有名字么?”
苏梦枕道:“没有,你自己取。”
“唔,我想想。”她沉吟,“我可以在上面刻字不?”
“去红楼,那是楼里的武备库,你寻个师傅替你镌刻上去就是。”苏梦枕问,“你想刻什么?”
“恶鬼杀尽,怎么样?”她开个玩笑,旋即道,“不告诉你。”
他没有追问。
但记在心上。
中午吃饭的时候,专门抽出来瞧了一眼:“明还日月,暗还虚空?”
“没错。”
武侠的最高境界,莫过于破碎虚空,她以此立志,想要跨越生死,走向更辽阔的天地。
“名字呢?”
“还在想。”
红袖梦枕的称号,动听得犯规,为了取一个不逊于他的名字,钟灵秀依苦思冥想两天,决定叫碧玉刀。
呃,没什么特别的涵义,纯粹是刀刃太像玉质。
碧玉灵秀,也很不错。
刀在手,就该寻人过招。
金风细雨楼的干将们一个都没逃过,被她提刀打了一顿。
要不说奇遇香呢,五年前她不过路边蝼蚁,五年后,龙王归来,啊不是,炮灰逆袭,底下的人谁也不是对手。
拳头硬才是硬道理。
打败他们后,她的腰杆子直了。
开始对金风细雨楼挑挑拣拣。
“饭,难吃,非常难吃。”她当着苏楼主的面,批判他,“玉塔,难住,要啥啥没有,我死都不会回去的。”
他心平气和:“我去请个御厨,房间已经翻修过了。”
钟灵秀置若罔闻:“衣服,穿不上了,裙子好难穿,能不能多做两套裤子,首饰不喜欢,容易碎,而且我不会梳,都用不上。”
“给你做新的。”他说,“正好,我们明天进城,拜访诸葛神侯。”
她指自己:“我也要去?”
“他们要见的就是你。”苏梦枕道,“四大名捕的武功都不错,你可以和他们切磋一下。”
“那行。”
到神侯府,她才发现诸葛老头见过,两个受难小孩儿站在无情身边,非要谢她救命之恩。
“别放心上。”钟灵秀宽慰他们,“那种变态,人人得而诛之。”
无情和诸葛神侯交换个眼神,说出了天下第七的身份,以及他身上的干系。
方应看已经练成山字经和伤心箭,或许只有他才知道破解之法,但现在,天下第七已经死了。
“听闻、阁下也练过这门武功。”诸葛神侯想起苏梦枕说,她好像失忆了,还是没有口称夫人,中规中矩道,“可有此事。”
“是。”
“可否一观。”
钟灵秀正在想,天下第七的武功怎么可能有天下第七,闻言立时一笑:“好啊。”
诸葛神侯问:“几石的弓?”
“我不会射箭。”她道,“给我一把筷子好了。”
“不用弓?”
“弓是虚,有形无形都可以,箭是实,什么都行。”在飞船上,意念被解读为脑电波,戴上仪器即可视化,钟灵秀说得笃定,“以心为弓,以意为箭。”
诸葛神侯颔首,起身亲自与她过了两招。
毫无悬念地落败。
“真厉害。”钟灵秀回味无穷。
诸葛神侯笑笑,转而问:“山字经呢?姑娘学过这门武功没有?”
“一点皮毛。”山字经牵扯到时空二维三维,外星人解析得很利索,但地球人理解得很费劲,“不太容易练。”
但诸葛神侯已经十分满意,他思量片刻,慎重道:“有桥集团势力与日俱增,小侯爷的野心也膨胀得不像话,恐怕难免有要姑娘出手的时候。”
钟灵秀看向他。
“姑娘有话不妨直说。”
“你为什么不亲自对付他?”
诸葛神侯说了一些不得已。
她安静地听着,眼中流露出一丝怅惘:“假如王朝是人,君为脑,已昏聩,臣为脊,也快要断了,乡野草民纵有一腔热血,又怎么支撑得了倾颓大厦?赵宋气数将尽了。”
现场一片寂静。
钟灵秀进门的时候,看什么都好奇,匾额瞧了好几眼,糕点每种都要吃一口,像初入江湖的千金小姐,但她说这番话的神情,又全然是九重天上的俯瞰。
“我身在红尘,当尽人事。”她叹息,“其余的事,恐怕难了。”
但凡武侠,总有反派,可江湖里的反派容易打败,历史的车轮又怎么阻挡?
郭靖一死襄阳而已。
第373章 离谱:这对吗?
虽然谈话过程略有沉重,可论结果,双方都算满意。
诸葛神侯原本担心,王小石未归,江湖扼制不住练了山字经的方小侯爷,现在好了,金风细雨楼可以对付有桥集团,钟灵秀的横空出世,也足以令方应看警惕再三。
而钟灵秀和顶尖高手过招,似有所悟,强烈要求订做新衣服。
“不要抹胸,要背心,要裤子,外面再穿裙,腰带要抽绳,其他女侠穿什么啊,有没有方便装暗器的腰袋?鞋子有没有好的底,穿布鞋脚好痛。”
提完一堆要求,又去红楼搜刮一番。
这排银色的袖箭很好,拿走。
这个能拉钢丝的手镯好玩,拿走。
还有金疮药什么的,都拿走。
抱了一堆小玩意儿回去。
苏梦枕饶有兴致地看她玩了会儿,在桌上的盒子里挑挑拣拣,拿了两个金臂钏带她手臂上。
“戴点值钱的。”他说。
她拨弄会儿,点点头:“这个好,不怕摔烂,还可以挡一刀。”
苏梦枕没再说什么“谁会伤害你”这种废话,再选两件珠花给她插戴。恢复健康后,她气色渐足,正适合戴些雅致的首饰,与从前脂粉不施的素淡比,又有不一样的动人之处。
“容易掉。”钟灵秀看着镜子,挖了一勺酪樱桃塞嘴里,甜甜的像冰激凌,身体恢复后,终于能吃上宋代风味的零嘴了。
还挺好吃。
“当暗器使。”
“浪费。”她说,“珍珠易黄,玉石易碎,黄金最好。”
“世间哪有真正长久之物。”苏梦枕不以为然,“趁着颜色好,多戴两天就不算浪费。”
钟灵秀不说话了。
再看看镜中,是挺好看的。
“行吧。”
又过两天,新衣裳裁好了,鹅黄长襦,白底竹叶宋裤,外面再系一件同色的围裳,最后系上腰封,这里有夹层,能放三支银色小箭,若干银两。
“欸。”难怪以前看武侠剧,有人从腰带里掏钱,还真有。
头发因为不会梳发髻,惯例编成辫子,直接盘起来,白纱包髻,簪珠钗固定。
“不错。”苏梦枕的夸赞万年不变,“走吧。”
钟灵秀猜到了:“今天又要见谁?”
“温晚。”他加重语气,“我们得把雷纯送走。”
雷纯……差点忘了……她抽抽嘴角:“不算放虎归山吗?”
“温晚请我放过她,之后自然由他看顾。”苏梦枕道,“只要她不再是六分半堂的人,我何必和她一个弱女子过不去?”
“也是,毕竟是初恋——”
“酸。”
“为你,不至于。”
小小拌嘴,坐上马车就说起正事。
苏梦枕告诉她温晚的来历,与红袖神尼的渊源:“按照三姑的说法,温小白与温晚是故交,他一定要保雷纯,我不好拂他脸面,就这样也好,省得雷纯留在京城,束手束脚。”
钟灵秀撩起帘子,看向前面的马车:“雷纯就在里面?”
“是。”
“后面有人。”
“六分半堂的人,大概是狄飞惊本人。”
两批人马前后离开京城,在京郊的荒野驻守。
精兵在列,谁都没有轻举妄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