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在明天_李同意【完结】(28)

  其实理论上来说,后半程需要攀登的山岩才是这趟徒步中最容易发生危险的部分。但人在攀爬那些一眼望过去就很艰难的路时,反而会放慢脚步,加倍小心,一步一个脚印的力求每一步都走稳。而在看似平坦的碎石路中,却总是会因为掉以轻心而被树枝和不明显的石块绊倒。

  暗处的陷阱,远比显而易见的危险更不易躲避。

  在路程进入到CorridorRoue时简和沉甚至松了一口气,因为何暮终于慢下来了。

  CorridorRoue是通往斯科菲峰的徒步路径中最富盛名的一条观景步道,沿着这条路一直向上,就会看到远处的瓦斯特沃特湖(WasWaer)在视线里逐渐显现。

  这条路不可避免地会途径岩石区

  。

  巨大的、饱经风霜的火山岩体构成天然的阶梯与屏障。路径在锋利的石岩中曲折穿行,时而需要手脚并用,才能继续前进。

  这山路便在荒野中显出一种嶙峋的野性来。

  自从进入到攀登路段之后,简和沉就换到了何暮身后,小心的护着她,防止她因为脚下踩空而滑落。

  随着海拔逐渐升高,风的体感也逐渐增强。为了防止视线遮挡,何暮摘掉了冲锋衣上的防风帽。

  风顺着衣领灌进脖颈,她开始不再说话,喘息声逐渐加重。裸露的碎石坡陡峭而松散,每一步向上都伴随着碎石的滑落。呼吸沉重如鼓,心脏撞击着胸腔,身体在风与重力的夹击中跋涉。

  这段沉默而艰涩的跋涉持续了将近九十分钟。

  视线是在陡然之间变得开阔的。

  山巅的风呼啸着穿越英格兰的脊梁。目光所及,荒凉的山口连接着更荒凉的山峰。群山雄浑而沉静,峰峦叠嶂,色调由墨绿渐次褪为灰蓝、淡紫,直至融入天际的薄雾。

  置身于此,人如微尘,被一种宏大而原始的力量包裹,既渺小又无比真切地活着。

  向下俯瞰,瓦斯特沃特湖狭长如刃,深嵌在群山的褶皱里。

  风掠过水面,又掠过无边的石南与苔原,翻腾着向上。越向上,便越冷冽,然后带着刺骨的寒意和纯粹的、未经驯服的力量,席卷过衣角,在耳畔发出一种低沉而恒久的嗡鸣。

  何暮在这嗡鸣声中喃喃:“这里就是斯科菲峰...…”

  “对,这里就是斯科菲峰。”简和沉松开了牵住何暮的手,拢了拢她被风吹乱的头发,然后看着她向前几步,有点费力地站上了更高的一块岩石。

  简和沉伸出空荡的手,感受山巅的风吹向掌心,再无可阻挡的从指缝穿过。抓不住,留不下,轻而蓬勃地向更高的空中飞去。

  何暮站在岩上极目远眺。远处的湖是沉静的,近处的山却是涌动的。在风与雾的流动间,群山像正在苏醒的海浪,在脚下翻涌。

  她转过身,简和沉就站在她身后几米远的地方。

  岩石和薄雾把荒野的草也衬的灰蒙,在带着寒意的风中,简和沉显得坚毅。

  他不可动摇,如

  岿

  然的群山;不可阻挡,如锋锐的峭壁。

  何暮嘴唇开合,声音极低,风声嗡鸣,只有模糊的音节传入简和沉的耳朵。他听不清,只好上前几步。

  何暮站得高些,简和沉需要微微仰头才能对视上她的眼睛。

  “在说什么?”他的声音平稳而有力,目光渊默、沉静地望进何暮眼底。

  何暮仔细地凝视着他的眼睛,然后俯身,抬手环住他的脖颈。她用脸颊轻轻地贴住他的额角,然后低声说:“简和沉,你一定会实现你的理想。”

  你一定会实现理想。

  长途跋涉,艰苦卓绝,

  但你最终会站上这座高峰。

  你坚不可摧,无可动摇,

  你一往无前,百折不挠。

  你会站在山巅,

  为了渺小而伟大的人类生命,

  你一定会实现你的理想。

  而我,

  亲爱的,我爱你。

  午后有阳光穿透过密布的云层。身后传来后来徒步者惊喜的呼声:“Sun!See,sun’sou!(看,太阳出来了)”

  何暮直起身,转过头望向远处的天空。

  随着风将云吹的翻涌,光从云层缝隙间渗出、弥漫,越过嶙峋的山岩和沉默的峰峦。

  何暮的耳廓已经被风吹的有些泛红。

  简和沉抬起手,轻轻覆住她的双耳。

  风声,连同一切声音都在世界中被掩去,只剩眼前的光还在蔓延。

  天与山在同一时刻,于光影交换间缓慢地亮起来,转瞬即逝的时间似乎也被拉成了永恒。

  在等待了九天的阳光里,简和沉对着何暮远眺的背影说:“我爱你。”

  何暮似有所感地回过头,看向简和沉。

  简和沉也正看着她,神情柔和。

  他将覆在何暮双耳上的手放下,笑着说:“生日快乐,暮暮。”

  岩路陡峭,下山的路远比上山的路更难走,为了赶在日落之前返回出发点,他们不能在山顶停留太久。

  下午四点左右,他们回到了西斯韦特山谷,很幸运地赶着天光回到了温德米尔。

  车驶进镇中心,简和沉把车停在了一家西班牙酒馆的门口。

  “喝一杯吧。”简和沉说。

  何暮看向他的胃,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应道:“好。”

  酒永远比菜上的更快。在举杯之前,何暮还是没忍住,破坏气氛地催促着简和沉吃了两块餐前面包。

  简和沉倒也没嫌她煞风景,笑着照做了。

  何暮酒量好,在外喝酒从来没有真的醉过,今晚却不知是怎么了,两杯鸡尾酒后,已经觉得有些迷朦。

  她托腮望着简和沉。

  他正在用刀叉剥一只虾。

  何暮常调侃,这是他的独门绝技——先将虾头切下,然后用叉子稳住虾身,再将餐刀放平,侧着刀身沿虾壳的缝隙切入,随即手腕带着刀柄一翻,虾壳就从侧面被掀起来,最后切掉虾尾,就能得到一个完整的虾肉。

  何暮着迷似的看着他的动作。

  大概是中学时接受的那些苛刻的绅士教育留下的遗产,简和沉做这些时总带着一种从容不迫的优雅。何暮时常觉得相比起开朗奔放的美国,简和沉还是更适合英国。

  她其实很喜欢简和沉那些看起来毫无用处、甚至在别人眼里可能有些做作的小习惯,也喜欢他似乎永远沉稳、优雅的姿态;

  喜欢他讲话时平缓的声音和语调;也喜欢他身上好闻的、干燥而清凉的乌木香;

  喜欢他穿着家居服在厨房煎蛋;也喜欢他平和但坚定地说:没有人类不能战胜的疾病,包括癌症;

  喜欢看他皱着眉说:何暮,生理期不要喝冰可乐;也喜欢看他笑着把剥好的虾放进她面前碟子。

  她垂下有些朦胧的双眼,看着碟子中央那颗姿态完整的虾肉,左手的叉子一下一下在虾肉表面轻点,却不肯真的落到实处,像是不舍破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

  好半晌,她才小心翼翼地叉住一点虾尾,将它缓慢地送到口中,再细细咀嚼。似在感受,也似在回味。

  她的唇角随着口腔内逐渐散开的鲜甜,开始慢慢扬起微小的弧度。

  片刻后,她抬眼,在看见昏暗灯光映照下的另一双眼睛之前,她看到了一条珍珠项链。

  项链泛着淡粉色的细润光泽在酒馆昏黄的灯下显得格外柔和。圆润饱满、大小均匀的珍珠被一条极细的银链串起,安静地躺在深蓝色的丝绒盒子里,像一捧被凝固的微光。

  简和沉将那条项链自盒中取出,而后起身绕至她的身后。

  温热的指腹和微凉的珍珠一同擦过后颈,带来一阵不可抑制地战栗。简和沉仔细地扣好搭扣,手指却并没有立刻收回,将触未触地停在那片与珍珠相贴的肌肤上。

  他第一次见何暮时,她的颈间就带着一颗珍珠,不大,却极亮。莹白圆融的珠子缀在她的胸前,衬得肤色愈发白皙。她站在觥筹交错的光影里淡然浅笑,清冷又柔润。

  那时简和沉就觉得,这世上再没有人比她更适合佩戴一串珍珠。

  简和沉站在何暮的身后,近乎着迷地注视着她在珍珠映衬下愈显修长、柔白的后颈,然后在她转身望过来的视线中,微笑着柔声道:“生日快乐,暮暮。”

  何暮喜欢看简和沉笑,她希望简和沉是开心的,至少大多数时候要是开心的。

  她已有醉意,此时灯光又实在太暗,这让她能看见简和沉嘴角的弧度,却无法看清他的双眼。

  她仰着头,眉间极细微地的动了动,轻声问:“简和沉,你现在开心吗?”

  酒馆里正在放一首很老的英文歌,沙哑、低沉的女声在昏暗的灯光中轻唱:

  Jusonelasdance,beforewesaygoodbye…

  I'llneverforgehowromanicheyare

  (我永不会忘记此刻浪漫)

  BuIknow'omorrowI'llloseheoneIlove

  (但我知道明日我将痛失吾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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