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会因为这样一个契机而将再次见面。
至于这个契机……
李成植仰起头,回想昨天早上发生的事。
昨天,也就是十月十七日,上午八点左右接到群众报案,位于长虹区第三中学附近的巷子里,发现一具尸体。
由于是刑事案件,被移交给市刑侦队侦办。
李成植与一队的其他同事很快赶到了案发现场。
死者为男性,年纪在二十岁上下,死亡时间在昨晚9点到10点之间,死因是被人用铁棍类钝器击打头部,导致颅脑损伤死亡。身上没有其他财物,初步判断为遭遇抢劫后杀害。
报案人是旁边小卖部的店主,据称,他于早上七点五十分来到店内,为开门营业做准备。
当他打开位于小巷的后门时,却发现一名男子呈大字型仰卧在地上,全身布满血迹,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报案人还表示,这名死者他认识,是隔壁网吧的营业员。
“就是这家网吧?”
程晓蔓指向旁边的店铺。卷帘门紧闭,门头上挂着“飞天网吧”字样的招牌。
小卖部店主点头称是,“有时候他店里啤酒饮料缺货了,会来我店里进一些回去,我跟他聊过几次,蛮友善的一个人啊,真惨。”
“附近有监控吗?”李成植问。
“恐怕没有。”
李成植环顾四周,这条小巷长且窄,位置偏僻,平时都鲜有人经过,事发时又是半夜,很难找到目击者。如果连监控也没有,那就棘手了。
他回过头,与小卖部老板游移的眼神撞个正着,后者立刻将视线转开。
“确定没有吗?”李成植直视着他,“店里或巷子里其他人安装的,不管是什么都可以,如果有线索请尽可能提供给我们。”
迟疑了一会,店主吞吞吐吐道:“其实……以前是有的,被人强拆了。”
“谁强拆的?”
“这家老板。”店主指了指网吧,压低声音:“他不让装……好像因为,做的不是正经生意。”
“不是正经生意,是什么意思?”程晓蔓皱眉。
店主匆匆扫视了一圈周围,看他的表情,似乎下定了很大决心:
“就是小混混组成的团伙,那……叫什么来着?对对对,就是□□。”
李成植从口袋里掏出笔和记事本,“麻烦说得详细些。”
“我在这呆了快二十年了,这家店是三年前开的,刚开张的时候我还纳闷呢,谁会在这么个犄角旮旯里开网吧?虽然是学校附近,但校门口已经有两家网吧了。这地方位置又偏,场子又小,不亏本就不错了。”
老板接着道:“过了几个月,我发现这家网吧不太对劲。”
“不对劲?”
“是的,起先是经常有好多不三不四的小流氓在店里面进进出出,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客人,后来发现他们跟店员混得很熟,一个个称兄道弟的,那口吻那称呼,听着就跟电视剧里的□□似的。”
李成植:“那后来呢?”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发现那些人会聚在这个巷子里,做一些……可怕的事情。”
李成植停下写字的手,眼神从笔记本上方穿过来,犀利地注视着店主:“请接下去说。”
“去年年底,一个男大半夜被他们从后门拖出来,然后一群人围殴他,整个巷子都是惨叫声……差点给我吓死,从那之后都早早打烊了。”
程晓蔓问:“您报警了吗?”
“我……那群人威胁我不要多管闲事,不然连我的店一起砸。”店主满头大汗。
李成植抬头,与程晓蔓对视了一眼,两人同时获取到对方想表达的信息:这很可能与本次案件有关。
“网吧老板您认识吗?”李成植问道。
“我不晓得哪个是老板,但那小伙子聊天的时候提过,还称那个人叫‘笑哥’。”
程晓蔓随即说道:“我这就去查。”她避到一边,给市局档案室打电话。
这时,在旁边协助勘验现场的何骐走了过来,“师父,尸体旁边的多根钢管上都沾有血迹,需要鉴证科拿回去化验确定是死者还是其他人的。不过,”
他顿了顿,右手做出比划:“根据死者头部的凹陷宽度判断,凶器就是这些钢管之一。”
“有指纹吗?”
“有。凶手没戴手套,钢管上也没有擦拭痕迹。”
真是胆大包天。
李成植:“跟指纹库比对看看,很可能有记录。”
打完电话的程晓蔓回到二人身边,汇报道:
“李队,网吧法人名叫谈笑,榆州本地人,1988年出生,有多次犯罪前科记录。最严重的一次是在2002年,因酒后伤人入狱,受害人送医后不治身亡,他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1998年生人……到2002年,也就是说犯案时才14岁。
李成植想,无可救药的少年罪犯,不如在监狱里一直关到死好了。
下午一点,李成植驱车回到市局。
飞天网吧的相关人员、连同法人“笑哥”在内一共五名嫌疑人均被控制,在看守所等待第一次审讯。
警方动作如此迅速的原因,是这几人根本没有刻意躲藏,或者说,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杀了人——
根据调查结果,刑警来到谈笑租住的公寓,屡次敲门无人回应,破门而入后,发现几人喝的烂醉,横七竖八地躺倒在卧室和沙发上。
被捕后,几人对案件表示震惊,均不承认死者与自己有关。
隔着审讯室的透明玻璃,李成植向里面望去。
室内陈设简单,只有一张方桌,两边各设一条长凳。一边坐着程晓蔓和何骐,正边问话边记录,另一边,则是个表情不耐烦的年轻男人。
这人身穿黑色T恤衫,头发两侧剃短,身材偏瘦但露出的胳膊肌肉紧实,还有一截飞龙图案的纹身。
他就是传说中的“笑哥”。
审讯室的声音通过设备传了出来,只听程晓蔓说道:
“你刚刚说,昨晚死者金振宇在网吧正常上班,这段时间你在哪?”
“我是老板,肯定也在店里啊。”
“那他下班后呢?是否跟你在一起?”
“下了班谁管他去哪,”男人发出嗤笑,“我又不是他对象。”
“死者有没有跟人发生争执?”
“不知道。”
“也就是说,你对金振宇的死亡过程一无所知?”
“没错。”男子笃定道,“警察同志,这回你们真抓错了。”
“那请你解释一下,”程晓蔓拿出档案袋,从里面抽出一张照片,推到他眼前,“为什么案发地附近的钢管上会有你和你几个朋友的指纹?”
这时,这个叫谈笑的不良青年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慌乱,他瞟了照片一眼,扭过脸去:“这……巧合吧,我们店就在旁边,走过路过摸到很正常。”
“那钢管上有死者的血迹也是巧合?”
谈笑绷着嘴一言不发,似乎在权衡,只过了不到十秒钟他就再次抬头,坦言道:“行,我自首,是我们干的。”
事态发展顺利得令人惊奇,程晓蔓朝玻璃窗的方向望了一眼,接着道:“详细描述一下犯案过程。”
不料,谈笑郑重其事地说道:“先声明啊,我只承认我们打了他,但人绝对不是我们弄死的。”
程晓蔓皱眉:“什么意思?”
“昨晚金振宇跟我们起了点小冲突,就到后巷里揍了他一顿,但我们下手都有分寸,绝对不可能弄出人命——”
程晓蔓打断他的话:“说具体点,是什么冲突?”
谈笑抿了抿嘴,说道:“他偷店里东西。”
“偷的什么东西?”
“几包烟,值不了几个钱。”
“所以就要打死人?”
“诶我都说了我们下手有分寸,怎么可能为了几包烟杀人?您别仗着长得美就乱给人扣帽子行不?”
“严肃点,问你话呢。”
何骐语气严厉,但似乎完全没起到威慑作用,男人连看都没看他一眼,向着程晓蔓皮笑肉不笑道:“你们就算去问我其他几个兄弟,也是这个结果,确实用了钢管,但就是敲几下吓唬他,根本没用多大力气。”
“前后过程持续了多长时间?”
“半个钟头吧,最多四十分钟。”
和死亡时间吻合。窗外,李成植想。
“施虐持续半小时,你还说只是吓唬?”程晓蔓冷冷道。
“拜托,我们是真冤枉。”谈笑看上去仿佛受了大委屈,“我们走的时候他还呼哧呼哧直喘气呢。而且要是打死人,我们不得逃命啊,还能老老实实呆家里,等着你们上门逮?”
“死者的死因是外力击打导致的脑损伤,也就是说,死者很可能不是当场死亡。”
程晓蔓说着,翻开另一张照片,“头部伤痕与你们使用的钢管形状一致,现已确定,就是这道致命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