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谬赞了,都是些不入流的玩意儿。”
青鸟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麻木如死水的眸子里,总算泛起了一层涟漪。
慕听雪鼓励道:“不要自轻自贱,天生万物,千人千面,各有禀赋不同。”
青鸟心中感动,递上去一个温暖的汤婆子:“昨日主子和无涯少爷,是乘坐着摄政王府的暖轿回来的,府里的人可都瞧见了。摄政王可是云煌国一柱,有了摄政王殿下做靠山,以后慕家可没有人再敢给您眼色看了。”
“靠山?”
慕听雪无奈地摇摇头,“你可知做人必死的两大伟路?”
青鸟一脸迷茫,“奴婢愚钝,还请主子明示。”
慕听雪目光一沉,神色陡然间严肃:“一是功高盖主,二是富可敌国。”
青鸟傻在当场。
功高盖主,说的是摄政王晏泱;富可敌国,说的可不就是慕家。
可……最后都会走向死路么?
天!
大小姐竟然敢说这种大逆不道的话!
慕听雪拍了拍傻丫头的肩膀,意味深长道:“谁都靠不住,只能靠自己。”
如果只是因为跟覃岭王决裂和离,就立刻投入前夫死对头摄政王的麾下,以为找到了大树好乘凉,还能报复前任,那未免也过于单蠢浅薄了。
功高盖主?功成不退皆陨身。
富可敌国?财满不散皆亡魂。
“大小姐,王爷来了,在宴客厅等着您呢。”另一个贴身丫鬟鸳鸯急吼吼地过来了,一路小跑通报,额头上带着汗珠。
“哪个王爷?”
慕听雪问道。
“还能是哪个,覃岭王。”鸳鸯情绪有些激动,“王爷这次怕是亲自来请您回去。”
慕听雪:“行,我去会会他。”
宴客厅。
谢邑紧绷着一张俊脸,坐在梨花长椅上,椅子下镂空,放着炭盆。他神情烦躁,快速拨弄着玉扳指。他眼底黑眼圈很重,一袭黑色的貂裘披风,脚踏黑色步云履。
心火重,再加上厅内烧着银炭,过于暖和。
覃岭王积郁多日的烦躁,一朝爆发:“热死了,王妃人呢?怎么还没来?”
“把火盆搬出去,把殿门关了。”
慕听雪一脚跨入,朗声吩咐着。
奴婢们恭恭敬敬地按大小姐的吩咐做事,把殿内的炭盆、火盆都搬了出去,从外头掩上了门。给这对怨侣一点空间,自由发挥。
谢邑看到慕听雪的一瞬间,不由得一阵恍惚——
她什么时候变得这般漂亮了?
玫红色的蝉翼丝绸长裙,勾勒出极为完美的曲线,腰如春水,眉如柳。玫红很难驾驭,除非气质特别出众,否则特别容易穿得俗气。而她就偏偏恰到好处,艳光四射,又端庄如素尘仙女。
以前在覃岭王府的时候,这女人总是喜欢把脸涂得死白死白,戴一大堆华丽的首饰,看着就倒胃口。如今不涂抹了,露出肌肤本来的样子,吹弹可破,若琼华白羽。
气质上升了不止一个档次,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你穿红装,还挺好看。”
男人的眼神,逐渐变深。
慕听雪挑眉,这是做什么?他们是这种可以暧昧调情的关系么?
“王爷说笑了,记得五年前新婚夜,臣妾一袭红装喜服,您一脸嫌弃,说臣妾是您此生见过穿喜服最难看的女人。”
第27章 圆不了一点,我性冷淡
打脸来得猝不及防,谢邑颇为尴尬。
五年前……五年前大婚那晚,他好像的确说过这话。他作为云都唯一的王爵,娶了个最低等的商户女,一场婚礼下来,不知道受了多少嘲笑,声望下降,心里憋着火儿,才会对她恶语相向。
都是红色的衣服,都是一个人。
给他的感觉却截然相反。
五年前是墙上的一滩蚊子血,五年后成了心头的一块朱砂痣。
“往事就不必再提了。”
谢邑给自个儿找台阶下,“以前确实是本王对你不够关心,你跟本王回家,以后我们夫妻二人关上门好好过日子。”
这样的美貌,再加上这样的财富。
他也不是不可以。
谢邑站起身,他没有摄政王高,也就刚到一米八的样子,身材偏瘦,有书生的清癯,文人的风骨。步云履,踩在厚厚的毡毯上,他走向自己名义上的正妃,想要牵她的手。
慕听雪敏捷地后退一步,躲开了:“王爷自重。”
谢邑不敢想信:“自重?”
他牵自己明媒正娶的媳妇儿,难道不是理所应当的么?怎么就不自重了!
“一代新人换旧人,您还是和离侧妃关上门好好过日子吧。”慕听雪摆出明显的拒绝姿态。
“衣服穿旧了她贴身,人用旧了她贴心。”
覃岭王不退反进,目光灼灼地盯着她,“王妃以为呢?”
谢邑是聪明人,太明白此刻的处境了。
赈灾的任务办得不好,被晏太后和圣上斥责,灾民大批量冻死饿死,朝廷的银子又拨不下来,他已经陷入绝境,唯一能带他脱离困境的,只有眼前这个女人了。
离家那边,也在使力气,帮他在内阁周旋,另外给了四十万两银子填补篓子。
但远远不够用啊!
这个篓子,就是无底洞,别说四十万两了,四百万两都填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