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她,金顾言不得不买了个超大四合院,三进大院带两个跨院,足够所有人住了。大家轮流带孩子,轮流休息,倒还能撑得住。
到了秩序紊乱期,那就更要命了。
金珩对秩序有很高的要求,而且这孩子还有超强的记忆力,对于自己的东西如何摆放记得清清楚楚,错一点都不行。
家里日常有人拿着相机给她的东西拍照片,对着照片检查东西是否有错乱,省的惹她哭闹。
他们家人对小宝宝有超高的容忍度。怕元初和贺承宇年轻没耐心,金珩闹的时候,长辈们就会把他们支走,让他俩该干嘛干嘛,别影响他们陪孩子玩。
好在金珩除了在这些事情上比较磨人,大部分时间称得上是个天使宝宝,聪明、爱笑、会哄人,一半天使一半恶魔,把大家收拾的服服帖帖。
而且,三岁以后,金珩就成了绝对的天使娃。因为之前三年家人全心全意的陪伴和爱护给她建立起了绝对的安全感。
大家全都很欣慰。
但是,如果你问他们,还想不想带孩子啊?再生一个给你们带啊?所有人脑袋都快摇掉了!不要不要,坚决不要了!
【第九卷:男主权谋文里的背景板炮灰】
第266章
茅檐低小,塘边青青草。
元大丫坐在水塘边,犹豫着要不要跳下去一了百了。
元初就是在这个关键时刻来到这个世界的。
她果断往后一倒,躺在水塘边的草丛里,一条腿蜷起,另一条腿搭在上面,眯着眼睛看着湛蓝的天空和刺眼的光线,接收了原主的记忆和这个世界的剧情。
元大丫的记忆很简单,从小就生活在这个塘边茅舍里,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去世,父亲元大山又娶了一个带儿子的寡妇吴氏,那个男孩比她大四岁,名叫钟瑞。
从此,就是他们一家四口的生活。
家里有两亩薄田,勉强能活得下去。
吴氏的儿子聪慧,吴氏想要送他去上学,去考取功名,为了说服元大山,吴氏给她的儿子改了姓,从此钟瑞变成了元瑞。
元大山被说服了,开始竭尽所能的供养元瑞,送他去了镇上的书院读书。
但是,读书是需要钱的,还是不少钱。
元家本就不富裕的生活一下子变得更加捉襟见肘。
元大山经常要到镇上、县里打零工,有时候一去好多天都不回来。
元瑞在书院读书,家里就剩下吴氏和元大丫。
吴氏要做绣活卖钱,给她儿子置办各种东西,家务和种地的活就落在小小的元大丫身上。
吴氏说,刺绣的手不能干活,手要是糙了,就做不出好绣品。
她倒也不打骂元大丫,甚至让元大丫干活这件事,都是通过向元大山吹枕边风,由元大山向元大丫下命令的。
日子就这样过着,直到元大丫14岁这年,元大山从县城务工回来的路上遇到了劫道的,钱没了,人也没了。
现在,就是她爹死后没多久。
昨天晚上,元瑞从书院回来,元大丫偷听到吴氏跟他说,今天她要跟着去镇上,向牙行打听一下价格,把元大丫卖到大户人家去做丫鬟。
元瑞确实有读书的天赋,两年前,16岁的元瑞就中了秀才,本打算明年继续考举人的,结果元大山死了,他失去了一部分经济来源,同时还要为父守孝,不得参考。只能再往后推三年,这样一来,下次科考的时候,元瑞就22岁了。
所以,元瑞打算出去游学,增广见闻。吴氏想卖掉元大丫,得到的钱给元瑞做盘缠。
所以,小小的元大丫才会在今天上午坐在水塘边,思考自己的生死。
当然,剧情里,她没有死。
好死不如赖活着嘛。死都不怕了,还怕活着吗?能活着,谁又愿意死呢?在家里是干活,去别人家做丫鬟也是干活,都差不多。先去看看,实在不行了再死。
在这个时代,吴氏作为她的母亲,元瑞作为她的哥哥,就是有权利决定她的去处。
她倒是也想跑,但是,没有路引,她根本就跑不了。她也无处可去。
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出门就是被人盯上、被人拐走的命。
没过几天,元大丫就被吴氏卖到了镇上的刘员外家做丫鬟。
老实讲,做丫鬟比在家里种地还轻松一些。元大丫还挺开心的。
但是,刘员外有个儿子,有一天,这位小公子跑出去玩,不小心跌落水塘,被一个穷苦的农家汉孙大狗救了上来。
他们这儿是水乡,到处都是水塘。穷苦人家的孩子天赋技能之一就是洑水,但是刘员外的儿子不会,大概是因为他不穷。
刘员外对孙大狗感激不尽,给了他银钱,还问他有什么别的心愿。孙大狗说,他的心愿就是娶妻生子、传宗接代,他想让刘员外给他送个媳妇。
这时候,农村人很穷,一辈子都娶不上媳妇的庄稼汉有很多,打光棍是一种常态。
娶媳妇对孙大狗来说是件天大的难事,但对刘员外来说就不是了,他随手就把元大丫指给了孙大狗,让她去给孙大狗当媳妇。
这个时候,元大丫只有15岁,孙大狗已经30多了,而且他不仅穷,穷得家徒四壁,还长得丑,奇丑无比。
元大丫不想嫁,她苦苦哀求,但于事无补。
刘员外一定要把她嫁给孙大狗。
元大丫不认命,但她也不敢对主家下手,于是,她半夜钻狗洞出去,找到一块石头,跑到了孙大狗的茅草屋,想要杀了他!
最终她当然失败了。
黑夜中瞄得不够准,一石头下去砸到了人的脚,孙大狗惊醒了,元大丫心生恐惧,仓皇逃走。
县令是个有能力的,勘察现场、分析案情,很快就把元大丫给揪了出来,她是唯一一个有作案动机的人,而且和她同住的丫鬟指证,当天夜里她确实消失了很长一段时间。
元大丫本人也供认不讳,于是,她被判了死刑。按照现在的律令,只要她有杀人的举动,对方没有受伤的话,会被判三年流放,如果对方受伤了,直接就是死刑。
好死不死,孙大狗的脚被她砸坏了。
所以,元大丫被判处死刑。
县令没有死刑裁决权,所以上报到州一级司法机关,司法机关判决后,由本州最高行政长官知州来最终做决定。
知州觉得,她罪不至死,因为她被抓住以后立刻就招了,算是自首,而且孙大狗伤得也不重,就算了。给她改了个打十八脊杖,服劳役两年。
知州的判罚当然也不是终审,这个案子最终到了三法司,又到了刑部,还惊动了皇帝,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大辩论。
这一辩论,就是好多年过去了。事实上,最初皇帝已经下了裁决,判她个流放编管,就是要把她流放到偏远地区,编入当地户籍,监管居住。
不管是知州,还是三法司、刑部,对于皇帝的圣裁都是没有异议的,他们都觉得绞刑对于一个15岁的孤女来说,实在是太残忍了,皇帝这个判决是合适的。
但是,他们在一些细节问题上杠上了,比如元大丫的行为算不算自首?大家你来我往吵得十分激烈。
元大丫的案子就被耽误了。
她一直被关在州府大牢里。
第267章
有人辩论细节,有人辩论生死。参与者越来越多,新的力量不断加入。
几年以后,新科状元钟瑞专门写文,旁征博引的论证为什么元大丫必须死,因为她谋杀亲夫。刘员外已经把她许配给了孙大狗,虽然尚未正式成亲,但是按照现如今的习俗,孙大狗已经算是元大丫的丈夫了。谋杀亲夫比谋杀普通人的罪行更重。
判死派是少数,元大丫最终的判决还是流放。
但是钟瑞因为在这件事情上表现出来的直言、敢言、博学,被当时的名臣看中,对方对他大加提携,钟瑞步步高升,虽然中间也多有波折,但是最终还是名垂千古。
元大丫死在了流放路上。跟她早死的爹一样,遇到了劫匪。她担心会被人欺辱,不惜用脖子上戴的枷锁猛硌脖颈,把自己硌死了。
这是元大丫的人生。
她是一本名为《天下为公》的大男主文里的背景板炮灰。
这本《天下为公》,在元初看来,应该叫“钟瑞逢凶化吉、遇难成祥、贵人遍地的人生”。
主角就是钟瑞,曾用名元瑞。
钟瑞命途坎坷,小小年纪丧父,母亲带他改嫁,遇上了品行不错的继父,愿意和母亲一起供他读书。他为了报答对方,不惜改了姓。
继父死了以后,元瑞外出游学,结识了一位当世名儒,对方心疼他的遭遇,看中他的品行,在知道他的继妹陷入了杀人案之后,支持他还宗,改回生父的姓氏,以免受继妹影响。他以钟瑞的身份从头开始参加了科举考试。
从此,钟瑞和元家的这段过往逐渐被遗忘。除了少数人,很少有人知道他曾经叫元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