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放弃吧,我这辈子猫都没养过一只,我对养宠物养小孩都没兴趣。”
“杜瓶小姐不想结婚,不想生孩子吗?”
杜瓶笑了,“嗤,即便是跟卢克在一起的时候,我也不大想结婚生子——但那时候他对我太好,导致我有点恋爱脑上头,加上他又是那种传统的家庭,我就想着,要不试试?”
“哎呀,看来您还是有过那种冲动的时候嘛。”
“都是黑历史了,自从跟他掰了之后,我就打算以后游戏人生了。”
莉莎皱着眉,“您其实受了很严重的情伤吧?”
“情伤?跟他分手的时候,我可连眼泪都没掉一滴。”
“那听起来更严重了。”
杜瓶无语,她动了动腿,“你洗完了没?我洗好了,要出去换衣服了。”
莉莎抖了下小翅膀,伸了伸懒腰,“洗好了!莉莎又活过来咯!”
一人一仙灵在盥洗室洗完澡,擦好身子,换上干衣服,来到了客厅。
杜瓶用浴巾包着头,身上穿的是盥洗室里头挂的一件亚麻衬衣,正好能遮住大腿,她走出的那一刻,摸着那干净的衬衣,才忽然意识到不对劲,这件衣服,好像兰琉斯常常穿来着。
“男友衬衫……”她突然想到了这四个大字,然后吓得立马脱衣服。
莉莎喊着:“耍流氓啊!”
她才清醒过来,又穿了回去,这么慌干嘛?不就是一件衣服?卢克穿过,兰琉斯也穿过,现在她也穿了,一件万人穿的小骚衣罢了,哼哼。
莉莎被杜瓶风云莫测的神情弄得有点畏畏缩缩,“怎么了?”
“没什么。”杜瓶淡定地吸了口气,“我去找点吃的,饿死我了,不知道这雨什么时候能停。”
杜瓶来到餐厅,看到空荡荡一片的桌子时,才忽然意识到不妙。
“这些天都是兰琉斯给我买菜做饭,我连家里哪里有吃的都不知道了。”
她奔向储物柜,里头应该会有鸡蛋吧?但是搞不好兰琉斯一生气,连鸡蛋都不留给她了呢?
她拉开储物柜,立刻看到满满当当的食物,一愣。
大部分是风干食品,腌肉腌鱼之类,蔬菜很少,有也是土豆胡萝卜那种较难腐败的。
她蹲下身,发现储物柜下方也被塞满了,里面不是蔬菜鱼肉一类,而是许多糖果,一盒一盒,码得整整齐齐,最上方是一袋包装精美的巧克力,下面垫着一张纸条。
小小的纸条,大概不仔细看,就会随手丢掉的那种。
她拿起纸条,阅览着上方的文字,这手连笔花字不论是乍看还是细看,都极为隽永流畅——
好好吃饭。
我走了。
只是短短两行字,杜瓶忽然看恍了神。
莉莎过来问她怎么了,她只是收起纸条摇摇头,杜瓶在沙发上呆呆地吃巧克力,莉莎早就窝在沙发一角睡得不知天地为何物了。
到了夜间,雨依然没有停,越下越大。
杜瓶也依然没有停下吃东西的嘴,桌上的糖果吃了一个又一个,甜的,酸的,苦的,都尝了个遍,总觉得怎么都不解馋。
直到第二日清晨,下了一夜的大雨终于停了下来,空气中弥漫着泥土与青草的芬芳,小仙灵懒懒地将不慎掉进沙发缝里的脑袋扯出来,摇头晃匀了脑浆,这才睁开酸涩的双眼。
她看到沙发上空无一人。
“杜瓶小姐?”
不会上楼睡觉了吧?
她又飞到楼上看了看,一个人也没有,她去哪儿了?趁着她睡着跑了??
莉莎焦急地下了楼,就看到门开了,穿亚麻衬衣的少女抱着一盆白玫瑰走进来。
“杜瓶小姐你干嘛去了?”
杜瓶淡淡说道:“昨晚雨下得太大了,院子里的花都被冲坏了好多,我今早起来看还有一棵好的,就放到花盆里,免得过两天继续下大雨。”
“哦……”
莉莎挠挠头,下了楼,杜瓶将花盆放在餐桌上,到储物柜里取出那些几乎都是半成品的食材,打开了写满火符文的炉灶。
“杜瓶小姐你干嘛啊?”
杜瓶兀自开了火,往锅里倒油,“做早饭。”
“莉莎也想吃饭……”
“没事,你坐着吧,我也给你预留了一些。”
莉莎美美地坐在了桌上,等待从厨房端来美味的早餐,过了大概十来分钟,她就看到杜瓶端着盘子走来了,她放下餐盘,里头是一片黄黄的煎蛋,还有两条扭曲的培根。
“看起来很不错呀!”
小仙灵立马徒手开吃,杜瓶此时坐在了桌前。
莉莎抓走一片蛋白,往一塞,忽然整张脸都紫了,“好,好咸……”她慌忙吐了出来。
杜瓶凝重地撑着双手,“很难吃吗?”
“呃……”莉莎见她这副凝重的模样,突然不敢说话了,“呃……也不是难吃,就是有点不太一样,里面的调料比较丰富。”
杜瓶也拿起刀叉往嘴里塞了一块煎蛋,吃完立刻从嘴里呕了出来。
莉莎抽抽嘴角,“看来您也知道难吃哈……”
“对,我做的菜太难吃了。”
杜瓶突然一拍桌子,抱起桌上那栽着白玫瑰的花盆打开门就走。
“杜瓶小姐您去哪儿呀?”
莉莎立刻从桌上飞了起来。
“把玫瑰交给莫娜太太照顾——”少女回过头,眸光闪烁,“我们去圣都度假。”
【作者有话说】
[垂耳兔头]开启新篇章
第46章
一日前,圣都玛丽安医院。
“明日中午陛下的灵柩会先从金宫运出,而后抵达瑟敦教堂,咳咳,经由教皇沐洒圣水,再进入教堂后林的地下陵墓,骑士团要全程负责护送……”
病床上,男人檀棕色的皮肤中透着一层薄薄的苍白,嘴唇毫无血色,话语中不时夹杂着两声咳嗽。
“放心,副团长。”山姆立刻回话,“您好好歇息,这件事就交由下属们处理!”
“这次本该我去领队,但因为受伤,我只能交由一个信任的人来做。”
山姆一愣,病房内无人,唯有他一个,难不成……
门口忽然响起敲门声,埃诺文费力地喊道:“进来吧——”
门推开了,走进一道陌生的身影,这是一个身材壮硕的少年。
在山姆看来,他约莫二十上下,长相平平,看起来笑嘻嘻的,没个正经,跟骑士团里肃穆严整的氛围截然不同。
但他身上穿的铠甲和袍子很明显是崭新的骑士服。
山姆抿起双唇,“副团长,这是?”
“他叫约瑟夫,是新来的骑士。”
“哦。”山姆心里咯噔一下,那叫约瑟夫的少年已经笑嘻嘻地过来握他的手了,“你好,你好,我是约瑟夫,从西部的柯契丝行省过来,这是第一次到圣都。”
“柯契丝。”山姆上下打量了少年一眼,他露出淡淡的笑意,“那里的朗顿侯爵因骑术精湛非常出名,莫非——”
约瑟夫挠了挠头,“不,不,我就是一个男爵之子。”
“原来如此,圣都蓝谷查恩伯爵之子,我叫山姆。”山姆抬起手,握住约瑟夫粗粝的右手,约瑟夫立刻将另一只手也握了上来。
西部少年的热情带着一股质朴的乡下气息,令山姆倍感不适,“不可思议,圣都贵族连手都又白又嫩!”
这话令山姆脖颈漫上红粉,如同遭受了羞辱。
对于骑士而言,伤痕是他们的荣誉,而非无瑕的肌肤。
约瑟夫又问道:“你看着太年轻了吧!跟我岁数差不多,这么小就进入骑士团了吗?年轻有为!”
“我十八岁。”山姆淡淡回答,嘴角不经意勾起了寒冷的弧度。
“噢,我比你小两岁。”约瑟夫不好意思地笑笑。
山姆如遭雷劈,除了曾经的团长以外,没有人比他加入骑士团的年纪更小,如今事业有成的副团长也是二十岁才加入骑士团的。
“副团长,约瑟夫……已经经过授勋仪式了吗?”他嘴角抽动了一下。
每个加入裂风骑士团的骑士都必须经过陛下授予骷髅羽翼样式的骑士徽章,而现在陛下已经亡故。
“嗯,希德皇子为他授勋的。”埃诺文淡淡说道,“按照帝国法律,希德皇子是陛下的长子,他是毋庸置疑的继任者,陛下离世的第二天,大臣会议就已经拟好了继任公告,却因为迪克森的阻拦一拖再拖——不过他改变不了什么,等国丧结束,最多两天,卡西尔公爵也不会容许他继续拖延时间,我们只需等待加冕仪式。”
“可授勋仪式不应该在所有骑士团成员的注目之下……”
埃诺文抬眸看了他一眼,“现在是特殊时期,骑士团需要用人,而且我们好不容易有可用之材。”
“因为要护送陛下的灵柩吗?”山姆认真答道,“副团长,我……”
埃诺文打断了他的话语:“不仅是这次的护送任务,你知道的,我马上就要成为骑士团的团长了,需要有个人来做副手,约瑟夫是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