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就这么读了出来。
林沚宁从一堆卷子里抬头,拉了拉她的袖子:“低声些。”
难道光彩吗?
辛语芙从别人的座位那儿拖了把椅子过来:“包炸场的。”
“真要组?”林沚宁茫然地问。
“当然。”辛语芙点头, 十万分地肯定:“周六的时候,我问了我那位留美归来的制作人朋友伊弗赛·丘库里, 他说看在我跟他多年的交情上,他愿意免费帮我们写歌。但是具体的曲风和歌词还得我们自己来定。”
“你那位伊弗...伊弗赛...”林沚宁觉得这名字十分绕口,却又觉得近乡情怯。
辛语芙说:“你们可以叫他丘库里。”
林沚宁直接省略最后一个字:“哦。你那位秋裤朋友,他靠谱吗?”
“靠谱啊!不是外面认识的野朋友,主要是父母之间的交情比较深。”
“那你想做什么类型的音乐?”林沚宁平时听的歌不多,她的音乐列表清一色都是纯音乐或者抒情歌,对曲风的了解也不过一二种,在这一方面她完全给不了意见。
陈纾麦也帮不上什么忙。
庾倩就更不用说了,市媒刊登了她的报道后,她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从当时的情绪中走出来,哪怕是熟悉的人跟她说话,她也总是神情恍惚。这次月考后,她爸妈终于给她办了走读。这周约了个心理医生,到现在还没返校。
辛语芙盘算着:“适合乐队形式的音乐类型大致四类,古典、爵士、摇滚和流行。古典乐的话跟我们想要的调性不搭,爵士乐队人少,流行乐偏个人演唱,这样排除下来,好像就摇滚比较适合我们。”
“摇滚?”林沚宁吓了一跳:“这两个字分开来我都行,合在一起我不行。”
“当然不是那种重金属的摇滚。我们可以做抒情的。”
就她们这种半吊子水平,本身也没想着做出多么专业的舞台,但辛语芙觉得这段时间发生了好多事,身边的朋友或多或少有些灰心丧气。她想着既然学校给了这么一个机会,那就放开来玩一场吧。
“冬天那么冷,也时候动起来热热身了。”
窗外,灰雀在光秃秃的树枝上扑簌了一下翅膀,抖了些细屑下来,林沚宁的心紧跟着一跳,突然产生了动摇:“但是乐队的话,是不是对乐器演奏的要求比较高?”
辛语芙说:“是。通常来说,我们需要主唱、贝斯手、鼓手、键盘手、吉他手,其他的倒是可以根据你们曲风看是否需要加入一些管乐和弦乐。”
“鼓手?打架子鼓的那种吗?”擦完黑板的许宥凑热闹地回到座位,他抄起两根黑色水笔,在桌沿那儿敲了两下,自告奋勇道:“我觉得我当鼓手。”
别说什么鼓手,林沚宁觉得许宥要是出身在古代,估计是个刽子手,哪里有热闹的菜市口,哪里就有他。
陈纾麦一副‘你为什么觉得你可以’的表情打量他。
他大言不惭地说:“小时候吃饭,爱拿筷子敲碗。今年十六,有十三年的基本功。”
“...”
似乎也没有更好的人选了,辛语芙一咬牙,心想,烂木头做梁柱,虽然难顶,但你能敲碗,姑且算你有节奏感吧。
“那你到时候就把鼓和镲当校长的碗来敲。”
“得叻。”许宥把笔当棒槌,往上抛,接住,又在桌上敲了好几下,并且冲陈纾麦抬下巴:“怎么样,后空翻帅还是打架子鼓帅?”
陈纾麦翻了个白眼:“有没有听过一句话。自卑是男人最好的医美。”
“哥已经很帅了,要什么医美?”许宥说的也是实话,他嘴巴欠,有时候说话没大没小,从小到大,被拎到老师办公室的次数数不胜数,要不是凭着这张脸,不知道挨了多少打了。在‘帅’这一方面,他超级有自知之明。
只可惜一山不容二虎。
他的颜值跟程遂相比其实是不相上下的,但他就是少了那种劲劲的感觉,比如说,同样是两人走在街上,看到许宥,会喊他一声“小帅哥”,但看到程遂,就像一脚踩在摔炮上,绝对会爆发出一声“我靠大帅逼”。
这就是许宥被他压一头的地方。
但是现在大帅逼还没返校,听说是去姨妈家给他堂妹许初意开小灶开得冒火,午觉睡过头了。
许宥趁他不在,一个劲儿地给自己贴金。
陈纾麦忍无可忍:“你就不能学学程遂帅而不自知吗?”
话音刚落,大帅比程遂就兴致缺缺地从后门进来。
听到陈纾麦在议论他,他习以为常地书包往课桌上一放,纠正道:“抱歉。我自知。”
陈纾麦:“...”
“听到没有?我们这种做帅哥的,一般都心里有数。”他又开始臭屁:“很难想象,我在台上打鼓有多出风头。你们这几天提醒一下小卖部的阿姨,写情书的信纸也是时候该补货了。”
说到这儿,陈纾麦似乎有点不高兴:“哦。你登台就是为了出风头。”
许宥头脑迟钝地说了句:“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