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读者全是陌生人,不知道“任我行”就是任阔,那自然就可以自由发挥。
偏偏现在她知道“向问天”们全是认识或间接认识的人,他们全都知道“任我行”就是任阔。她怎么还能肆无忌惮?
她惶惶不可终日地在各个房间游荡,连晚餐都做得心不在焉。
祝晋南尝了一口寡淡的娃娃菜豆腐汤,又吃了一口鸡蛋炒面,忍不住叹气:“最近吃得好清淡,连肉都没有了。”
心烦意乱的任阔从盘子里抬起头,“南哥,你不是最爱吃素了吗?”
祝晋南啧啧两下,“我爱吃素菜,但不是纯素菜。”
任阔挑着眉,斜觑着他。他促狭地笑道:“我爱吃的是有肉味的素菜。”
祝晋南现在已经学会了挑剔餐食,隔三差五地对每天的菜式提意见。任阔想,还是以前给啥吃啥的南哥更可爱。她有点后悔早些时候费尽心机让他给反馈了。
任阔不说话,只是没好气地往嘴里扒拉炒面。
祝晋南察觉到了不对劲,试探着问:“我家大厨好像有心事啊。”
不问还好,经他这么一问,任阔的心情更混乱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对祝晋南说,她知道他帮忙转发链接是好意。
见她不说话,祝晋南一边反思自己最近几天是不是做了什么不恰当的事,一边献殷勤:帮任阔盛了汤,还去厨房给任阔剥了两瓣蒜。
他讨好地将蒜瓣递给任阔,“吃面不吃蒜,香味少一半。来加瓣蒜。”
任阔蹙眉,心里却忽然有了恶作剧的想法,“既然香味少一半,那你也吃一瓣呗。”
祝晋南整个人愣住,拿蒜的手还悬在半空中。
他晓得任阔知道他不吃生蒜,他也晓得任阔就是故意在整蛊。他的目光在任阔脸上徘徊许久,偏她就是不松口。
祝晋南欲哭无泪,但一想到任阔心情不好,便只好咬咬牙,“我吃一瓣,你告诉我你为什么不高兴,可以不?”
任阔点点头,“成交。”
祝晋南坐回椅子上,硬着头皮将最小的一瓣蒜塞进嘴里。只是一咬,他的五官就扭曲起来。他从扭曲的脸上投射出乞求的眼神,像是在对任阔说:“可不可以不再吃了?”
任阔被他扭曲的五官逗得哈哈大笑,手在半空中摆了摆,从笑声中挤出几个字来,“算了,算了。”
祝晋南将吃了一口的蒜瓣放在桌上,又将扭曲的五官扯回原位,“为什么不高兴呢?”
任阔组织了许久语言,终于开口,“我现在的读者几乎全是你们公司的同事,不是认识的,就是间接认识的。感觉……感觉像被视奸似的……”
这次换祝晋南笑得肩头耸动,“小说写出来还怕被人看吗?记得有句话说,被误解是表达者的宿命。作为表达者,怎么只是被看就怂了?”
任阔冷眼瞧着笑个不停的祝晋南,冷哼一声,却不说话。
祝晋南终于收住笑,颇有些严肃地说:“要不我再发条朋友圈,让他们不看了?”
“那不行!”任阔迅速制止了他,“有读者总比没有读者好。我统共也就这么点读者,他们不看了,我怎么办?”
“那就把他们当普通读者好了。你就写你想写的,不用在意认不认识他们。”
任阔沉思一会,只能点头。
不知道是不是祝晋南的话起了作用,接下来几天的写作居然出奇地顺利。连“林童”与“庄宇帆”的第一次都写得活色生香,让人面红耳赤。
任阔在最动情的时候倏然收尾,为这段爱情故事画了一个句点。
为了庆祝第一本小说的初步完工,也为了感谢祝晋南的帮助,任阔决定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餐。
那天下午,她去了趟市场,买回来一扇羊排。已经过了立秋,虽然暑气还在,但也到了该温补的时候。
她请羊肉摊的老板把羊排处理妥当,一半切了段,一半只是从中间拆开。按照她的计划,切段的炖汤,没有切段的用来烤。
羊排放进后备箱的时候,她拍照发给祝晋南,叮嘱他晚上早些回家吃饭。祝晋南很快回复“OK”,她才心情大好地驱车回家。
到家时已经接近四点钟。她急匆匆钻进厨房,将所有羊排用温水清洗干净。
烤羊排需要先腌制,腌制则需要耗费不短的时间。出于合理安排时间的考量,任阔优先安排对羊排的腌制工作。
洋葱已经切了丝,生姜切了片,生抽、蚝油、烧烤料也已经备好。只等羊排擦干了水分就能开始腌制。任阔戴了一次性手套,将腌制料与羊排进行了充分的搅拌,又对羊排进行细致的按摩。等到羊排均匀地被腌制料包裹,她才撕下一次性手套,用保鲜膜将腌制羊排的不锈钢盆包裹起来。
任阔从厨房探出脑袋,看一眼墙上的挂钟,四点半。腌一个小时,时间还来得及。任阔返身回到厨房,将切段的羊排冷水下锅。
她站在一旁,等冷水煮开,轻快地将浮沫撇干净。热气扑在脸上,满头满脸的不知是凝结的水汽,还是渗出来的汗水。
她顾不得这些,忙着将羊排捞出,用温水冲洗干净。以她这段时间对祝晋南的饮食观察,她笃定祝晋南会喜欢今天这道羊排萝卜汤。
等到羊排进了砂锅,砂锅煮在灶上,她才将白萝卜刮了皮,切成滚刀块。
炖汤需要时间,腌制羊排也需要时间。这段时间不需要她做什么,她只需要等待。
任阔总觉得等待是一件有趣的事情。等待的结果总是充满不确定,谁也不知道等待的尽头是好还是坏。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为等待做好准备,让等待的尽头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因为做了足够的准备,所以任阔几乎可以确定今天的等待是美好的。
她悠闲地坐在沙发上,随意摆弄着手机。看一会儿新闻,刷一会儿社交媒体,再去玩几局游戏。时间在悠闲的时候过得最快。她看到挂钟的指针已经走到了五点半。羊排腌好了,她的等待暂时告一段落。
厨房里的烤箱是任阔买的。买来几个月,却没用过几次。她擅长的是中餐,是炒、是煮、是煎、是炖。今日用来烤羊排,算是几个月来,这台烤箱迎来的最盛大的一次考验。
烤箱已经在预热。任阔这才将保鲜膜拆掉。羊排已经腌制入味,粉红色的肉质浸染上腌制料的颜色。
烤盘铺好了锡纸,羊排一根根规整地摆在了锡纸上。等到烤盘被推进烤箱,等到烤箱再次亮起烤灯,任阔又开始了新一轮等待。
这次的等待只有十五分钟。十五分钟后,她要给羊排翻面。接下来是又一轮等待。
砂锅里已经咕噜咕噜开足了花,是时候将白萝卜放进去。
厨房的窗户向南。任阔抬头,恰好看到天边有一片橙红色的霞光。
烤箱里蔓延出阵阵香味儿,预示着今日等待的结果并不差。任阔戴上厚实的手套,将烤盘拉出来。烧烤料和孜然就放在旁边,均匀撒好,她才又将烤盘推进烤箱。
砂锅里的白萝卜已经煮软,到了该调味的时候。食盐、白胡椒粉,还有切碎的香葱和香菜。
任阔边将调料放进砂锅,边想起祝晋南的小习惯。他不吃葱,也不吃香菜。但做菜和做汤,他又很欢迎加入葱和香菜。只是,吃饭的时候,他又会将它们统统挑出来。
忽然她想起祝晋南说过的话,“我爱吃的是有肉味的素菜”。任阔想,可以换一种方式来说这句话:我爱吃沾了葱和香菜味道的菜和汤。
想到这,任阔不自觉地笑起来。笑声从烤箱和抽油烟机的交响曲中传进她的耳朵,让她不由得愣了一愣。果然,她是个打工的命,竟然将老板的喜好记得这样清楚。
祝晋南是七点十分到家的。到家时,他满头大汗,后背的T恤湿了大片。一路上,他骑得飞快,不知道是在急什么。一开门,厨房里的香味扑面,他不由得晃晃脑袋,在心里吐槽一句:“我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嘴馋了?”
任阔从厨房里迎出来,笑盈盈地打招呼:“今天回来有点早哦。”
祝晋南换好鞋,往厨房走去,“早点不好吗?”
“好。”任阔应着,手里捧着烤盘往外走,不忘冲祝晋南一笑,“麻烦南哥把砂锅端出来呗。”
祝晋南洗了手,将砂锅端出来,“今天是什么好日子?”
“我写完第一本小说的好日子!”任阔俏皮地眨眨眼,“当然也是感谢南哥给我提供莫大帮助的好日子。”
两人面对面坐下。祝晋南忽然问道:“既然要感谢我,那是不是应该给我提前剧透一下‘庄宇帆’的结局。”
“那不能。”任阔拒绝得干脆。
祝晋南不依不饶,“我得提前知道结局,以免你把我写得冷血无情。”
“你?”任阔蒙了一下。
“‘庄宇帆’不是照着我写的吗?”
任阔整个人愣在那里。她确实是以祝晋南为原型写的,可祝晋南怎么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