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_朴久森【完结】(4)

  店里的员工大多是白人,他们不爱吃米饭,比起没什么味道的大米,他们宁愿多吃一点马铃薯和胡萝卜。

  也就只有和陈晨来自同一故乡的沈瑶,会老老实实地盛满满一碗大米饭。

  “真不吃一点主食吗?下午工作会没力气的。”

  几人摇摇头,继续吃着盘子里没什么味道的煮胡萝卜,也就蘸点罐头里的汁才勉强能咽下去。

  琼恩原本盛了半碗,不过想了想后,又拨回去了一半。

  还是不吃那么多了,留着点肚子,到了晚上下班就能吃沈做的蔬菜沙拉了。

  也就八个小时嘛,忍忍就过去了。

  米饭是凉的,菜是凉的,虽然沈瑶喜欢吃米饭,可面对这么一桌“凉菜”,她也着实没什么食欲。

  “要不我把饭加点鸡蛋炒一下?热的可能味道会好一点。”沈瑶试着建议道。

  其他人没说话。

  热不热的都那样,反正他们也不吃。

  倒是琼恩很捧她的场,点头道:“好啊,再调点那天晚上的沙拉酱,拌一拌说不定也会很好吃!”

  麻辣拌里放面会好吃,米的话,还是得用另一种做法。

  “需要我去买点什么吗?”

  沈瑶把锅里的凉透的米饭端进厨房,“不用,把鸡蛋和香肠拿进来就行。”

  蛋炒饭需要的食材不多,调味也不复杂,只需要控制好炒饭的火候。

  啪啪……啪啪啪……

  咣咣……咣咣咣……

  把鸡蛋打散,又把香肠切好,看到砧板旁边还有一些没用完的葱段,她也顺手切了一点。

  想着他们应该吃不惯葱味,但又为了增加蛋香和米香,所以只切了指甲盖大小。

  起锅,烧油。

  嗤!

  裹了蛋液的米饭下锅时发出一声刺响,用勺子熟练地上下翻炒,原本粘在一起的米粒迅速分开,每一粒表面都均匀地裹着一层金黄的蛋液。

  等快要炒熟时,她又把火调小,同时在旁边的锅里重新下入葱、香肠丁和另一份蛋液,最后才把剩下的米饭倒进去。

  好香啊~

  餐厅里,正在吃水煮胡萝卜条的服务员们纷纷放下了手里的刀叉,抬头朝着厨房观望。

  他们经常见陈晨炒鸡蛋,也见它做过蛋炒饭,可这味道却和平日里闻起来的完全不同。

  少了厚重的花生油味,加重了鸡蛋和香肠的味道,还有米饭,原来没有味道的米饭在炒熟后也是有米香的!

  站起身,他们捧着餐盘往厨房的方向挪了几步。

  两口锅的米饭都快炒熟的时候,沈瑶把它们混合在了一起,同时加大了燃气,一边快速翻炒,一边往里面洒了一点五香粉和盐。

  轰!轰!

  米饭在火焰中上下翻滚,原本分离的金黄和淡白混合在了一起,彼此碰撞,迸发出了一阵又一阵浓郁的饭香味,随着调料的加入,层次也越来越厚重。

  “出锅了~!”

  沈瑶端着锅转身,一听饭炒好了,几人下意识地想把手里的盘子伸过去接,可她却把炒好的米饭倒进了一只更大的盘子里。

  “我来帮你端。”

  “让开让开,让我来。”

  刚才还无人问津的米饭,一下子变得炙手可热,每个人都迫不及待地想尝第一口。

  同样是蛋炒饭,沈瑶炒得可比陈晨好看多了。

  裹着蛋液的米饭炒得久,颜色是诱人的金黄,和没有裹蛋液的米饭混合在一起,像是一碗细碎的金银元宝,最后再点缀一点香肠和胡萝卜丁,看着就让人流口水!

  拿起叉子迫不及待地舀起一点放进嘴里,这香味瞬间让几人睁大了眼。

  “上帝,米饭竟然能这么好吃?!”

  “我好像吃到了海鲜的味道,不对不对,不是海鲜,是……哎呀,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香味。”

  “我的天,你这米饭不仅炒得像是画一样好看,吃起来更像是把温暖的夏天嚼进嘴里了!”

  ……

  一个又一个“我的天”,把沈瑶夸得有点不好意思了。

  只是一个简单的蛋炒饭而已,哪有那么夸张嘛。

  可惜米比较一般,油也不合适,要是换成五常大米和猪油,再加一点豌豆和虾仁,一定会更好吃。

  “你们看,我没骗你们吧,”琼恩一边说,一边往碗里拨着饭,生怕动作慢一点蛋炒饭就被他们抢完了,“我早就说了,沈做的饭很好吃,不仅比陈做的好,整条唐人街也没人能比得过她。”

  一大盘的蛋炒饭,还不到五分钟就快见了底,而那金枪鱼罐头却半天没人动。

  金枪鱼有什么好吃的?又咸又腥,还不如蛋炒饭呢。

  正吃着,餐厅的门从外面被推开。

  戴着安全帽的男人进门时,同时带进来了一股凉风。

  “请问,有什么主食卖吗?”男人礼貌地问道。

  他是在附近装修的工人,刚结束手头上的活准备吃饭。雇主家的面包准备得有些少,只好自己出来买一些。

  过了饭点,许多餐厅都在休息,男人沿着街找了半天,经过陈记时闻到了飘出的饭香才推门进来问。

  店里的几人面面相觑,努力把嘴里塞满的米饭给咽下去。

  唔,原本是有的,但现在都成了锅里的蛋炒饭……

  “店里蛋炒饭可以吗?”沈瑶回答说。

  男人点点头:“可以,只要是热的就行。”

  回到厨房,沈瑶用打包盒盛了一碗蛋炒饭,出来后交到男人手上,“五刀。”

  男人应了一声,从口袋里拿出几张票子给她。

  “谢谢。”

  “不客气,欢迎下次再来。”

  从店里出来后,在回去的路上,男人打开打包盒看了一眼里面还热乎的蛋炒饭。

  扑面而来的饭香比他在门口闻到的还要浓郁,一下子把他肚子里的馋虫都快勾出来了。

  粒粒金黄、颗颗银白,还有一些胡萝卜丁和香肠丁点缀……

  这么精致的炒饭,一大盒竟然才五刀?未免也太便宜了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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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第 3 章 老火炖汤

  下午五点,陈晨挎着一摞厚厚的海报从外面回来了。

  还没到晚饭时间,当他推开门时,只见店里的服务员像是大白天的蝙蝠,一个个都趴在桌子上打盹,没精打采的。

  不是累的,是一口气吃了太多的米饭,晕碳。

  厨房里,炒饭的味道已经散干净了,只剩下一口洗干净的蒸锅。

  “米你们吃完了?”陈晨随口问道。

  走到吧台前接一杯热咖啡,琼恩慵懒地打了一个哈欠:“你说的,不能浪费。”

  “老板,什么时候再吃米饭?”

  服务员领班伸了个懒腰,主动走上前从他手里接过了那些海报。

  以前他们是不爱吃米饭的,可今天尝过沈瑶的手艺后才知道,不是米饭难吃,单纯是陈晨把米饭做得没味道。

  不过仔细想想也能理解,如果米饭真要不好吃的话,华国人又怎么会这么爱吃呢?

  “过两天再说吧。”

  又看了眼那口干干净净的锅,陈晨不由得轻哼一声:一群口嫌体直的家伙。

  不是说不爱吃米饭?还不是折服于自己蒸饭的手艺?

  呵……

  撕掉厨房外面那张已经浸了油的宣传页,陈晨对领班说道:“把海报换好后你再安排一下,排一下他们的工作时间,轮流去路上发咱们的新品传单。”

  新品?

  把最大的那一张海报展开,上面印着一锅巨大的鸡汤:清亮的汤色、点缀着红色的枸杞、绿色的葱花,中间是一只肥美的鸡腿,看着就让人很有食欲。

  为了突出是中餐的特色,还特地写着两个硕大的中文:滋补,最下面才是英文注释。

  已经入冬了,这时候上架滋补汤再合适不过。

  陈晨下午出门,就是忙着找人设计海报并打印宣传广告。

  不止是鸡汤,还有鱼汤、老鸭汤和排骨汤……

  炖汤是广省人民刻在基因里的习惯,没人比他们更懂怎么做一锅暖身滋补的靓汤。

  想当年,陈记就是靠着陈老爷子的靓汤打响了招牌,别看平日里陈记餐馆门可罗雀,到了冬季,他们的生意还是挺火热的。

  “老板,炖汤忙不过来的话,不如让沈来给你帮帮忙?”领班提议道,“她也挺会做饭的。”

  “她?”

  陈晨确实观察了她几天,干活是挺麻利的,也挺有眼色。

  会做饭?这点可真没看出来。

  “算了,”在柜子里翻找着冬天的菜单,陈晨淡淡地道,“这汤是我们家的独家秘方,让她帮忙,不就让她学会了吗?万一哪天她不干了,去了别家餐厅,那我可就亏死了。”

  唐人街的餐厅,各有各的特色。

  靓汤就是陈记的特色。

  除了陈晨本人之外,他从来没让任何人看过家里的菜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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