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渣女文里摆烂_公子永安【完结+番外】(127)

  不过,纵然来使再殷切,边厉扬这一次没有急冲冲穿回去见人。

  男高中生嘛,纵然功绩垒得再高,在喜欢女孩儿的面前,还是有几分臭屁的炫耀心思,他决定要跟大军凯旋,用最威风的,最英武的一面见她!

  不过临行前,别人的战马都披着金甲红云,他反而在自己的黑骏马的鬃毛上,披挂一捧雪白干净的纱。

  “少将军,您,您这是?”

  心腹虎头疑惑不解。

  “嘘!秘密!”

  大军驻马扎营的时候,亲兵们就见他们的少将军翻身下马,一把扎进那野花盛开的山坡,摘来了不少缤纷花草,装饰在那一捧白纱之上。

  众军士同样迷惑。

  这是在干什么?

  后来还是被某亲兵点拨,说是少将军急着回去娶心上人,众人也纷纷恍然大悟,趁着少将军不曾注意,也随手摘取了沿途盛放长久的花草,小小的美美的一束,藏在袖里,袍里,随时准备助少将军一臂之力!

  边厉扬翻身跃马,经过这段时间的沙场鏖战,他大腿肉磨掉了无数块,操练出了一身彪悍的马术,在上面倒立都没有问题!

  “走喽!跑起来!菠萝包!”

  边厉扬将鲜花头纱摆好,又呼着他在这个时代的神骏爱马。说来也是有缘,当时他正挑着马呢,这匹就撅了他的屁股,把他险险撞飞,他还就不信邪了,跟它也犟上了,后来才发现这是个胃口极大的吃货,撅他屁股是为了讨吃的呢!

  “咱们凯旋!回家!接亲!”

  本少爷回去娶媳妇喽!

  菠萝包感染到主人的高兴,也打了个响鼻,激昂嘚嘚快跑起来。

  凯旋的马蹄纷纷,踏碎了风沙,明月,荒骨,他们带着满身伤痕与功勋要奔赴家乡,国君,心上人!

  十四天后,押送俘虏的军队在后,先锋大军则是率先抵达西境又一处天堑,名为痴情关。

  前锋喝道,“小心落石!注意避开走兽!”

  因为抄的是近路,他们绕着崖边内侧移动。

  其实大路更为安全通坦,但是这次他们出征西境,战功赫赫,天子急于封赏,百姓翘首以盼,无数人都等着他们扬旗凯旋,众前锋军士也情志高昂,不分昼夜飞快赶路。西境众族都被他们打怕了,哪里还敢拦路,当然是恨不得这群瘟神都走快些,因而大开方便之门,让他们畅通无阻。

  “听说此地名为痴情关?”

  风沙鼓着乌黑兜帽,容貌若隐若现,唇畔一抹朱砂。

  “不错。”传旨圣使觑了眼对方的神色,小心翼翼道,“曾经有公主和亲西境,中途跟护送她的将军私奔了,两人逃到了此地,倒是摆脱了追兵,可也因为食物消耗殆尽,他们不得不啃噬彼此的血存活下来。”

  “然后呢?”

  圣使拿捏不准这位的心思,只能捡流传最广的版本来说,“自然是将军的体力更胜一筹,他靠着公主的血,撑过了失月日,走出了此险关。后来,将军被西境某国主看中,再度封侯拜相,位列高臣。”

  考虑到当世女子都爱听痴情好话,他又连连补充一句,“不过将军终生未娶,永远缅怀公主亡妻,此事在西境传为佳话,还有不少新婚夫妻专门到此地来祈福。”

  掌国也赞叹,“真是好一位建功立业的痴情儿郎,好一位舍身饲情郎的痴情公主。”

  圣使心里更慌了,众所周知,掌国说话越温柔,发作得就越厉害!

  他哪里说错话了啊?

  掌国的心思简直比圣人还要叵测难猜!

  “不过,本掌国倒觉得,这名字,可以取得更好。”

  圣使顿时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那依掌国所见?”

  啪嗒!

  戴着蟒戒的拇指拨动弹巢。

  踏踏!

  那亢奋的,欣喜的,迫不及待要见心上人的马蹄声越来越烈。

  圣使瞳孔一震。

  乌黑浓云似的宽袖滑落出一截薄肌,淡青色的筋骨优雅挺拔延伸,烈日映照下来,指尖都泛着一圈水淋淋的,又虚幻无比的雪光,“不如,就改为斩情关吧。”

  “情丝斩尽,心无旁骛,才能成我朝大业,圣使以为如何呢?”

  圣使心跳加急。

  他是奉了圣人的旨意,千里迢迢来到这西境封赏冠军侯,没想到掌国大人也跟随其后,他还以为是有什么要紧的事务,竟要她这般身怀六甲还要奔涉千里,可他更没想到是,掌国大人竟然是为了亲自取少将军的性命而来的!

  圣使犹豫片刻,还是朝前跪倒,用那仅存的一丝良心劝道。

  “掌国大人,冠军侯是西境大捷的功臣,纵然,纵然有一些妖孽之处,他毕竟守护了我等臣民,这一等护国情义,还望掌国大人三思后行!”

  圣使也知道泰平门那一场,那宝月娘娘叫破了掌国重生者的身份,梁京也因为这一句变得暗潮诡谲起来。

  有重生做底,冠军侯那一身来历不明的神兵利器,众臣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如今朝廷颇有几分驱虎吞狼的势头,可圣使哪能料到,这掌权者如此心狠,西境刚定,就要飞鸟尽良弓藏了!

  他良心实在不允许他眼睁睁看着这一幕发生!

  容薰倒没想到,这么个小小的传话官,居然还是个忠肝义胆的,比前期的主角们还有责任感。

  看来梁京还是有救的。

  她冲他笑了笑,“我射神有你这等忠臣,再延绵数代未尝不可,待回去后,你就去督察院吧!”

  那可是朝廷权力重地啊!

  圣使激动得双眼发光,“多谢掌国提拔!”

  “驾——!!!”

  边厉扬夹紧马肚,飞快横跨天堑,对他来说,越是危险的事物,就不该犹豫停留,所以在这一处险关前,他也是一马当先,快速冲锋过去。

  他心想,老子可真他妈出息了。

  那可不是吗?

  在现代,他就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高中生了,哪怕顶着几分学霸光环,他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了不起的,而且,他还很惜命,除了跟爷爷玩下墓这件事,他基本不参与任何的极限危险运动,那些什么蹦极,热气球,高山滑翔,他碰都不碰,谁知道自己会不会倒霉遇上那万分之一的概率呢?

  又因为怕血,边厉扬连一些尺度略大的枪击游戏都不玩。

  现在倒是出息了,骑马,射枪,放火,杀人,那是样样脏活都干,他都没想到,自己居然敢冲入人家王帐,对着人家国主的脑壳就是一阵射杀。

  边厉扬单手控缰,摸了摸自己的胸口,就算在这么激烈的骑马行军中,他的心肺能力依然强悍。

  竟对近日的杀人战绩毫无波澜。

  当然,胸肌也比之前要大了,女人会喜欢这种结实的吧?她都大他八岁呢,需求肯定也很强烈的!

  男高中生不禁有些脸红,自从做了那个春梦之后,他就控制不住胡思乱想。

  随即,他又理直气壮起来,哪个男高中生的初恋不都这样过来的啊,再说,她比他大呢,天然就有上克下的权威感,他乱想到这个地步,大姐姐难道就没有一点错吗?边厉扬又伸手,捏了捏挂在马头的白纱,传说中的鲛纱果然轻薄,流光熠熠,用来做头纱简直就是不二之选。

  虽然鲛纱出现在西境荒漠很不科学,但是管他的呢,他一个四千年后的男高中生出现在这里本就很不科学了!

  边厉扬暗暗地想,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也在这里,但他一定要把她带回去见爷爷!

  不过他都穿了,也不知道爷爷穿哪儿去了,这可真是愁人!

  边厉扬只是苦恼一瞬,又抛开了种种顾虑,总之先把这大姐姐媳妇儿骗到手再说,他早就看那群老男人不顺眼了,得早早回去宣誓主权!

  不如跟她求婚之后,直接用玉牌反穿回去,搞个初恋约会仪式?

  他往返现代的时候,还正是高中生的暑假呢,他先前抢到了西城盛夏嘉年华的票,里头就有他最喜欢的摇滚乐队,也不知道她喜不喜欢重金属?不喜欢也没关系,他们还可以去吃冰火菠萝包,这次绝对让她吃到最正宗最极品的!

  早知道他就去学摩托赛车了,都不能带她去兜风!

  再想想,唔,还有电玩城,女生都喜欢的,他可以带她去抓毛绒公仔,做海盗船,跑马戏团!这个倒是不错!

  他一定一定要像偶像剧那样,把她抱到娃娃机上,在斑斓的灯管光射下,把她亲死,爱死,碾磨死!

  论起男高中生的浪漫,那也是至死不渝的!

  边厉扬想着就心胸澎湃,山风当胸,冲起少年将军的文武袖服,颈腰列下的那一尾白貂毛茸感更盛,贵气又英武。

  “驾!!!”

  少年将军扬起鞭,笑声沉烈畅快。

  “菠萝包!快点!再跑快点!!!”

  “回去老子给你吃最甜软的黍米,配最带劲儿的小妞!!!”

  “到时候老子抱姐姐,你抱小妞,大家都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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