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主给我当皇夫_肉球小精灵【完结】(35)

  店主一边庆幸自己的银楼保住了,一边肉疼地请闻骁和沈珺进店:“还请二位随老儿进店选一件首饰吧。”

  这盏灯已经够值钱了,还要填进去一件好首饰,店家的心疼的都快流血了,谁能想到居然有人能拿那样的箭射中自己的灯王呢。

  不过,店家也是个精明的,心疼过后就马上想着要怎么赚回来。

  他看闻骁满头珠翠,眼珠子一转,就扬起笑脸开始推销:“不是小老儿自夸,满京城数过去,除了皇宫内院里的不好比较,我这儿的首饰形制是京城里的头一份儿。”

  店家带着闻沈二人上到三楼,请二人落座,马上有懂眼色的丫头上茶上点心,还有的跑去端了一托盘又一托盘的首饰过来。

  闻骁看着满眼的金簪玉钗步摇梳篦花冠镯子戒子耳饰,堪称琳琅满目,金玉满堂了。

  这小老头儿没说谎,闻骁在皇宫中长大,见识过的首饰多了去了,这些东西有些用材可能没有宫廷的贵重,但做工和形制,确实是非常精美,有不少甚至比内造的要好看的多。

  她指着这一堆,问老头儿:“我可以随便挑一件?”

  老头儿咬着牙点了点头,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是,贵人既然得了灯王,便可以在这里面挑一件中意的。”

  闻骁看了看,手奔着那件看上去用料最好,价格最贵的华胜而去。

  半路却被沈珺拦了下来。

  “?”

  沈珺自然看出来闻骁为什么要选那件,他有点哭笑不得,这个殿下真是个不讲究的人。

  那个华胜是纯金打造,虽然看着也非常精美,但颇有些老成,比较适合年纪二三十的已婚女子佩戴。

  闻骁才多大的人,戴上这个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既然花灯是我射的,那这首饰,便由我来给你挑,如何?”

  闻骁心想,这话也对,便颇为不舍地把手从那华胜上挪开,心中期望着沈珺千万千万要给她选个最贵的才好。

  沈珺挑来挑去,在盘子里挑出来一个金镯子。

  那镯子是一只头尾相连的狐狸模样,做工极为精美,狐狸身上的绒毛纤毫毕现,甚至那条大尾巴看上去居然有种蓬松毛茸的感觉。

  小狐狸尾巴挑着一颗明珠,嘴巴微张欲去咬那珠子,一双眼睛是用红宝嵌的,看上去狡黠惬意,活泼灵动极了。

  “这个?”

  这个镯子比起之前的华胜,可以说是小巧太多,价值肯定也是大幅度缩水。

  可是看到那只小狐狸模样的镯子,躺在沈珺骨感纤长的手上,闻骁忽然觉得这个镯子也很好。

  非常好。

  她伸出手去接,“你的眼光真好,这只小狐狸真漂亮。”

  沈珺以为闻骁伸手是想让他帮忙戴上这支镯子,看着伸到面前的那只手,粉|嫩白皙的腕子上还戴着一串他极为眼熟的珠串。

  他咽了咽喉咙,半垂着眼帘,将那只小狐狸戴在了闻骁的手上。

  闻骁收回手,左看右看,越看这只镯子越喜欢。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不好当着沈珺的面去做,便支开他:“啊,我

  忘了,言蹊还在外面,咱们进来了他若是找不到我,怕是会着急。麻烦你帮我出去看看,这会儿他应该也找过来了。”

  沈珺听了这话,心里瞬间有些不虞,他抿着嘴,脚步沉沉地离开了。

  闻骁不明白怎么好好的这人突然就不开心了,不过,人都走了她也不能再把人拽回来问。

  只能先招呼店家:“你们这里可有男子佩戴的耳饰?”

  店家马上懂了,端出来一盘子各式各样的耳饰。

  “贵人请看,这是小老儿店中新做出来的一批男子耳饰。”

  大周太|祖本身也有一半胡人血统,自来就有男子左耳佩戴耳饰的习俗。后来,太|祖建国,这个习俗也被众人效仿,百多年流传下来,现如今大周男子戴耳饰基本上就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

  小老头儿开了几十年的银楼,最会揣摩这些富贵人家的心理。

  他指着这一盘子耳饰,对闻骁说:“贵人放心,小老儿店里有个规矩,但凡三楼出售的首饰,都是一样一件,只要做出来立马销毁图样,全大周只此一件,别无第二。”

  闻骁摸了摸荷包,幸好今儿出门之前,白芷非要给她塞银票,要不然这会儿还真没钱买礼物。

  她想起沈珺穿着红衣,在阳光下整个人都熠熠生辉,美不胜收的模样,觉得红色特别适合沈珺。而且,此人肤色极白,若是耳上坠着那么一点殷红,便如雪中红梅一般,艳丽至极。

  “可有红宝的?”

  闻骁翻了翻,没有红宝石的,最接近的也不过是一块水红色的宝石,颜色不够正。

  “最好是鸽血红宝。”

  店家一听这句话,笑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大主顾,这是妥妥的大主顾啊。

  红宝石本就名贵,而红宝之中又以鸽血红最为极品,价格也是最贵。

  别看闻骁手上那只小狐狸的眼睛也是用红宝镶嵌的,可那小米大小的红宝,也算不得鸽血红。

  一颗拇指肚大小的鸽血红宝,最少能换那样十只狐狸镯子。

  他忙不迭地跑去内室,打开嵌在墙里重重深锁的铁柜子,从里面拿出一个巴掌大的匣子。

  闻骁一看这极品紫檀做成的匣子,就知道里面的东西便宜不了,忍不住有些肉疼。

  可是看了看手腕上的小狐狸,再看看放在一旁桌上的花灯,闻骁那股子肉疼就消散了。

  沈珺配得上更好的。

  店家小心翼翼地打开匣子,只见黑色的丝绒上,放着一只用极细金丝缠就的毛茸茸的小狮子。

  小狮子的眼睛是用翠绿通透的翡翠镶嵌,嘴里叼着一枚金丝做的金球,而那颗金球里则盛放着一颗拇指肚大小的,切割的极为精美的鸽血红宝。

  它昂着头,摆着身子,叼着金球的模样仿佛在像人炫耀,神气极了,也得意极了。

  不知怎么回事,闻骁在看到这只小狮子耳坠时,眼前闪过先前沈珺射灯之时,那意气风发,神采飞扬的模样。

  她下意识就觉得,这只小狮子跟沈珺真是般配极了。

  买,一定要买下来。

  “敢问这个耳坠价值几何?”

  店家阅人无数,只看闻骁那闪闪发亮的眼神,就知道这单买卖成了。

  他先是笑眯眯地奉承了一通闻骁的眼光,又是介绍了这个耳坠子所用工艺之精巧,尤其是那颗鸽血红宝的贵重程度,最后才好似有些肉痛地报出一个价来。

  “五百两?”

  闻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这么一个耳坠子,金料怕是连半两都不到,纵使那颗红宝品相再好,也绝对不会超过八十两。

  她原本想着,看在做工如此精致的份上,若是对方要个二百两,她大方点也就给了。

  可是五百两,这人是拿她当不知物价的娇小|姐骗呢?

  要知道,如今银子值钱,一两银子可以买两百多斤稻米,五百两银子买的米能把这栋楼都给装满。这人一张口就把耳坠的价格翻了一倍不止,说是狮子大张口绝不为过。

  店家可没有发现闻骁已经生气了,还在说做出来多么不容易,那颗红宝是从暹罗经过了多少艰辛得到云云。

  闻骁伸手敲了敲桌面,似笑非笑地看着店家:“不知您家匠人师父每日要进多少人参,亦或者贩运这颗红宝的行商是个吃金咽玉的主儿?”

  店家从来没有想过居然有大家小|姐在听到他的报价之后,还会去琢磨这首饰的成本的。被闻骁这么一问,他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糟了,这位不是不懂事的深闺女眷。

  闻骁又道:“我怜你做出如此精巧贵重的首饰,想来是不好出的,看在那花灯的份上,便是你要价高些,我也给了,权当是过节赏你的喜钱。”

  屁,她才不会给奸商赏喜钱。

  “奈何,你想着这玩意儿不好出,意欲出一件吃半年,啃啃的宰我一笔。我不缺钱,但我不喜欢别人糊弄我,拿我当蠢笨的肥羊。”

  闻骁可是金尊玉贵的公主,上辈子又是手握十万大军,距离登基称帝仅有一步之遥的位高权重者。她平日里看着亲切温和,那是因为没有摆谱的必要,可若是把气势拿出来,别说一个小小的银楼老板,便是宦海沉浮的官员们见了,都要忍不住心生战栗。

  只一眨眼的功夫,店家的冷汗就湿透了中衣,他战战兢兢地拱手行礼:“是小老儿糊涂,还望贵人恕罪。”

  他咬了咬牙,把匣子推到了闻骁手边,“小老儿不知天高地厚,得罪了贵人。这东西便当做赔礼,送与贵人,还望贵人不要与小老儿计较,且消消气罢。”

  闻骁见他这副大祸临头惶恐不已的模样,忍不住叹了口气,浑身的气势随之散去。

  她从荷包里摸出二百两银票,拍在桌上:“做生意想要牟利是正常的,可也要有个度,免得日后给自己招来祸患。这坠子我估摸着做工加材料,一百五十两顶天了,多出来的便算是赏你的这盏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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