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君华掀开眼皮,一双精致的桃花眼看向信芳,“救一个算一个,别人没撞在我眼皮底下,我只当看不见就算了,他倒在我们马车前,也算他的一份机缘。”
她毕竟是在现代社会生活过二十多年的人,哪怕后来自小在这男女颠倒的古代女尊世界里重新长大,她还是不能完全适应这个世界的许多事情,虽说这世道里平民百姓命如草芥,可她还是做不到见死不救。
周叔连忙打圆场说:“小姐真是菩萨心肠!那些不了解小姐的人都说小姐天生冷漠淡薄,可奴才看小姐是外冷内热才是。”
沈君华轻笑一声,“什么菩萨心肠,只不过是顺手罢了。”
沈君华前世遭遇了车祸,再次醒来发现自己成了襁褓中的小婴儿,起初她还以为自己是重新投胎了,后来才意识到自己是穿书。从前她也看过不少女尊文,对于女子为尊的世界一度十分向往,但她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亲身体验一回。
只是别人穿书都是来做主角,她却偏偏穿到了一个短命炮灰的身上,文中的沈君华乃是镇南王沈鸢之女,也算得上是侯门贵女,还在她爹肚子里的时候便与书中男主林惊鸿约定婚姻,而这正是她身为炮灰悲剧一生的起点。
书中的男主才貌俱佳,号称京城第一美男子,引得无数王孙贵女为他倾倒折腰。原主这个炮灰自然也不例外,她和男主早有婚约,所以从小就把男主视为己有,处处护着男主,帮他赶走他所讨厌的追求者,三番四次救男主于危难之中。甚至不惜为了保护男主和人大打出手,被人从阁楼上推下去摔断了双腿。男主本来和原主关系不错,可自从原主摔断双腿之后便觉得她前途无望,渐渐疏远了她。原主求之不得心态更加扭曲,一面疯狂舔男主,一面不择手段地打压书中女主。
书中女主是个穿越女,主角光环在身自然是遇难呈祥、逢凶化吉,她凭借着超越时代的先进知识打败了原主这个仗势欺人的炮灰,最终抱得美人归。而原主则在心上人嫁为他人夫郎后,郁郁而终,享年不过二十岁。
若是站在书中女主的角度看,这不失为一本主角开挂的穿越大女主爽文,但从沈君华这个短命炮灰的角度看就太憋屈了。她明明是侯门嫡女,身份尊贵,却偏偏为了男主作得自己断了腿,下半辈子都只能坐轮椅;她明明才华横溢,即使站不起来也能在轮椅上指点江山,却又一次又一次败给女主光环。
已经预知命运的沈君华早早地打定了主意,要离男主远远地,好好保护好自己的身体,过好自己的日子。可她明明不去招惹男主了,却还是在七岁那年掉入冰湖,发烧大病一场,自那之后就站不起来了。
这时沈君华才意识到这个世界对炮灰女配的恶意,不管她做什么,既定的命运似乎都无法改变,她注定了是男女主爱情路上的绊脚石,她凄凉悲惨的人生就是女主光辉伟大的对照组,没有她的惨,怎么衬托女主的好?
沈君华被命运的安排恶心的够呛,万念俱灰之下选择开摆,反正顶多活到二十岁,她也懒得挣扎了,不如做条咸鱼躺平等死,享受短暂的富贵闲人生活。
疲意如潮水般袭来,沈君华再也压制不住倦怠,打了个哈欠道:“我要睡了,你们也都去歇着吧。”
“是。”周叔先伺候沈君华躺好,替她掖好被子,才转身离去。
信芳则吹熄蜡烛,退到了外间在小床上睡下了,她是沈君华的贴身侍女,差不多每日都守在她身边随时等候吩咐,就是晚上也不例外。
这一夜沈君华睡得格外安生,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做了好事心里满足踏实的原因。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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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天色未明,凌晨迷蒙的黑暗里吴石睁开了眼睛,他回想起来昨夜的情形,在他几乎冻死之际,前方突然出现了一道暖光。绝望濒死的他出现了幻觉,仿佛看见自己父亲正在灯光里朝自己招手,他正要去投入父亲温暖的怀抱,父亲却一下子变了脸,横眉立目地嘶喊“小石头,活下去,为父要你好好地活下去——”
父亲临死前的叮嘱在耳边响起,吴石猛地一个激灵,从半昏迷中清醒过来,他还记得自己在父亲油尽灯枯之时答应过他,一定会好好地活下去的。
可是太难了,他就要活不下去了——
暖光越来越近,隔着纷飞的大雪,吴石看清了那是一辆豪华的马车,他咬咬牙站起身来,用最快的速度朝着马车跌跌撞撞地奔了过去。
也许他会被马蹄践踏而死,但他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眼下的他唯有一搏,用自己一条贱命来博马车上的贵人能发发善心。
那匹神骏的高头大马被赶车的侍女扯住,嘶鸣一声高高地扬起了前蹄,吓得吴石肝胆俱裂,一时晕厥了过去。马蹄重重落下,并没有踩到地上的吴石,而是踏在了一边的新雪上,踩出了几个深坑,骏马通人性,对于突然冒出来一个小乞丐挡了它的路十分愤懑,烦躁地打了个响鼻,呼出一连串白雾来。
吴石对于自己逃过一劫全然不知,他再次有所知觉的时候,已经被人抱上了马车。
马车里很温暖,空气中散发着好闻椒兰香气,身下的羊毛地毯都是那样的柔软,他被冻僵了的身体忍不住颤抖了几下,随即一件沉甸甸的大衣便兜头盖在了他身上,吴石在这温暖的包裹里慢慢舒展开来,很快又陷入了沉眠,后来到了侯府一通折腾,他都完全不清楚,直到现在醒来。
吴石回想完了昨夜的经过,猜测着大约自己赌赢了,是马车里的贵人救了他一命。
眼下他彻底醒了,开始查探自己现在所处的环境,黑暗中他只能感觉到自己是在屋子里,身下的土炕传来丝丝余温,他稍一摸索发现旁边还躺着别人,吓得他赶紧收回手来。
冷静片刻后,吴石听到黑暗中均匀绵长的呼吸有十来道,大抵明白了自己的现状,他听说过有钱人家都有一大帮下人,想必他是被安排在了下人房里,此刻与人一同睡的大通铺。
接下来要怎么做呢?
外面传来冷风凄厉的呼啸,干扰这吴石的思考。
外面冰天雪地,房间里却这么暖和,果然大户人家的下人居住条件都这么好。吴石感慨着,心念电转间有了定夺,他再不贪恋被窝的温暖,一骨碌爬了起来,先将盖在被子外的狐裘大衣叠好后,他蹑手蹑脚地走了出去。
一出门,刺骨的寒风打在脸上,像刀子一样刺痛,吴石紧了紧身上的破棉袄,借着廊下的灯笼打量了一眼四周。这是一处方正的四合院落,他就站在左厢房的廊下,整个院落静悄悄的,除了风声没有一点儿动静,大雪已经停了,石阶和院子里都落这厚厚的积雪。
吴石眼一扫,看见了耳房前放着的铲子和扫帚,这些天时常下雪,这些清扫用具因为一直要用,就没有收起来。
吴石走过去拿起铁铲来,走到院子里铲起了雪,他几天没吃过一顿饱饭了,实在没有多少力气,胃里空荡荡的,饿得一阵阵绞痛,铲了一会儿雪更是令他出了一头的虚汗,再被冷风一吹,吴石只觉得太阳穴痛得浑似针扎一般。
不能停下来,要干活儿,要做一个有用的人……
吴石反复在心底念叨着,以此来激励自己别停下,他知道就算是大户人家,也断没有平白养一个不相干的人吃白饭的道理,所以他要努力干活儿,证明自己是有价值的,才好乞求能留下做个粗使小厮。
他先是将院子里厚厚的积雪铲到了一起,又拿扫帚去扫地面上残留的细雪,一顿收拾下来,天色也渐渐明了几分,东方的天际慢慢泛起了鱼肚白。
一侧的左厢房里,十来个半大少年还在酣睡,王伍睡热了,一只胳膊伸出厚厚的棉被来透气,触手却摸到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那东西毛发顺滑,手感极佳,他忍不住多摸了几下。
又过了好一会儿,王伍渐渐醒来,一睁眼看见自己手下是一件雪白的狐裘大衣,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枕头边上。
他一下子翻身起来,抓着大衣喊道:“哪儿来的这么上好的狐裘?”
“都日上三竿了你们这群懒猪还睡,快起来。”
王伍大喊大叫的吵醒了同住的少年们,有人揉着惺忪睡眼醒来,有人则破口大骂王伍是只“打鸣的公鸡”。
少年们吵闹一番,谁也睡不着了,一个个都起来穿衣裳,围过去看王伍手中的狐裘。
“伍哥你哪儿来的狐裘啊?”他们都是干粗活儿的下人,谁用得起这么贵重的东西,真是太奇怪了。
王伍没好气地凶道:“我还纳闷呢,一觉醒来就在我旁边搁着了。”
“咦?这不是大小姐的狐裘吗?”
“真的?你怎么知道是大小姐的?”王伍将信将疑地问。
“前阵子大小姐出门,我远远地瞧见了,披的就是这件,反正阖府上下我只见过大小姐穿这样纯白无暇的狐裘大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