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满级大佬靠攒功德杀疯了_海清河深【完结】(106)

  大街上人走路带风,每个人脸上都写着两个字——搵钱。

  琳琅铛在识海里嘀咕:“我扫了一圈,这个世界没有灵气。一丝都没有。纯粹的凡人世界。”

  “嗯。”

  “所以你打算怎么办?”

  沈星冉在心里回了一句:“先活着。”

  ————————

  车开了大约二十分钟,拐进半山腰一条私家路。

  路两边种着棕榈树,修剪得齐齐整整。铁门打开,里面是一栋三层的白色洋楼,院子里停着四五辆车。

  沈星冉下车,抬头看了一眼这栋楼。

  干净,阔气,跟城寨那七平方完全是两个世界。

  肥佬坚在前面带路,寸头跟在后面。进了大门,穿过铺着大理石的前厅,空气里有檀香味。

  客厅很大,一圈红木椅子坐满了人。

  沈星冉跨进门槛的时候,十几双眼睛同时看过来。

  她扫了一圈。

  最左边两个穿花衬衫的中年人,手指发黄,烟瘾重,眼神油滑——管赌档的。

  中间几个壮汉,肩宽背厚,指关节粗大,坐姿前倾——打手出身,随时准备站起来动手的那种。

  右边坐着一个戴金丝眼镜的瘦男人,面前摆着个皮夹子,手指修长干净——管账的。

  最里面,正对大门的主位上,坐着一个老人。

  六十岁上下,头发花白,穿一件深灰色唐装,面前茶几上摆着一壶铁观音。

  脸上皱纹很深,不是苦出来的那种纹路,是年年日日精打细算刻出来的。

  眼皮耷拉着,看人的时候只抬三分,剩下七分藏在眼皮底下。

  这就是陈叔。

  沈星冉一进门,他的目光就落在了她身上。没说话,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屋里安静了两秒。

  肥佬坚推了推沈星冉的肩膀:“叫人,叫陈叔。”

  沈星冉走到客厅中间,站定“陈叔好。”

  陈叔放下茶杯,点了点头:“坐。”

  有人搬了张凳子过来,沈星冉坐下。凳子高,她的脚悬在半空,够不着地。

  陈叔看了她几秒,开口了。

  “这次的事,在座的都知道。”他的粤语比肥佬坚的柔得多,“大柱是为了咱们的人走的。一枪挡在前头,连眼都没眨。”

  他环视了一圈在座的人。

  “咱们义安不是那种过河拆桥的。谁替咱们流了血,咱们就替他养家。”

  底下有人点头,有人端起茶杯,有人面无表情。

  陈叔继续说:“这个小姑娘,从今天起就在咱们这边住下。吃穿用度,走我的账。学校我来安排,住的地方我来安排。谁要是动她一根手指头——”

  他没把话说完,指甲敲了敲茶几。

  “叩叩叩”三声不轻不重,在座的人都听懂了。

  沈星冉坐在凳子上,两只手放在膝盖上,把屋里每个人的表情都收进眼底。

  肥佬坚低着头,左手无意识的捂着腹部的伤处。大柱替他扛了那一枪,他记着呢。

  戴金丝眼镜的瘦男人已经在算账了。目光在沈星冉和陈叔之间来回移动,手指在皮夹子上轻轻点了两下。

  两个花衬衫——事不关己。其中一个甚至在打哈欠,被旁边的人用胳膊肘捅了一下才坐正。

  陈叔本人最难看透。他说的每一个字都挑不出毛病,声调、停顿、表情,全卡在恰好的位置上。

  沈星冉在心里叹了口气,面前这些弯弯绕,她看得一清二楚。

  陈叔要的不是沈星冉这个人。

  他要的是“陈叔收养烈士遗孤”这件事本身。

  一面旗竖给底下几百号人看——你们瞧,跟着我陈某人干,就算死了,老婆孩子我也管。

  所以要你们拼命的时候,不用犹豫。

  沈大柱拿命换来的这条路,确实是条路。有吃有喝,有人护着,在这个吃人的城寨里,一个八岁的女孩能有这样的出路,已经算顶好的了。

  只是这路底下垫着的,是她爸的骨头。

  人血馒头。

  吃不吃?

  沈星冉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悬在半空的脚,脚趾头在大了两号的拖鞋里缩着。

  吃。

  不吃就活不下去。活不下去,就对不起那个人。

  一个没钱、没势、没身份的偷渡客,能给女儿留下的最硬的护身符,就是让一个有分量的人欠他一条命。

  “多谢陈叔。”沈星冉从凳子上滑下来,弯腰鞠了一躬。

  陈叔的眼皮终于抬起来了,多看了她一眼。

  八岁的孩子,刚死了爹,被带到一屋子陌生男人面前,不哭不闹不发抖,还能鞠一个规规矩矩的躬。

  “大柱养了个好女儿。”陈叔说。

  沈星冉直起腰,没接话。

  识海里,琳琅铛轻轻晃了一下。

  “主人,这个陈叔,有点意思。”

  “嗯。”

  “他刚才多看你那一眼,不是因为你懂事。”

  “我知道。”

  “他是在重新估你的价。”

  沈星冉没再说话。

  她站在这间宽敞的客厅里,脚下踩着大理石地砖,身上穿着灰扑扑的旧衣服,兜里揣着一本夹了三块钱的旧日历。

  窗外的半山腰能看见维多利亚港,海面上货船来来往往。

  一九八零年的香江,遍地黄金,遍地刀子。

  沈星冉垂下眼,看着自己瘦小的手,从头再来。

  第104章 【九零香江孤女】命运的账本翻了页

  之后陈叔就将沈星冉交给了自己的小女儿陈巧慧。

  陈巧慧比沈星冉大六岁,十四,扎两个高马尾,穿一条碎花连衣裙,脚上是白色的玛丽珍皮鞋。

  她站在沈星冉面前,上上下下看了三遍,皱起鼻子。“你就一套衣服?”

  沈星冉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灰扑扑的短袖,点了下头。

  陈巧慧转头冲门外喊:“阿贵!开车!去尖沙咀!”

  二十分钟后,沈星冉被拉进了弥敦道上一家童装店。

  陈巧慧买东西的方式很简单——不挑,直接扫。

  她在货架前走了一圈,手一指:“这个,这个,那个白色的也要,裙子来两条——不要粉的,她太瘦了撑不起来,拿蓝的。”

  店员跟在后面记,记到第七件的时候忍不住看了一眼沈星冉。

  一个穿着旧衣服拖着大号拖鞋的小女孩,站在一堆崭新的童装中间,既不兴奋也不扭捏,就站着,跟在超市等结账似的。

  陈巧慧掏出一沓钱拍在柜台上:“包起来。”

  出了店门,她把四个纸袋全塞给沈星冉,自己空着手走在前面。

  “鞋子还没买。”她头也不回,“走,前面有卖运动鞋的。”

  沈星冉拎着四个袋子跟在后面,她个子矮,袋子底部擦着地面。

  陈巧慧走了几步回头看见,站住了。

  她犹豫了一秒,折回来拎走两个。

  “你手太小了,别拖地上弄脏。”语气不算温柔,就是那种——家里来了个需要照顾的小东西,她作为大姐有义务搭把手。

  琳琅铛在识海里哼了一声:“这姑娘还行,至少没甩脸子。”

  沈星冉没搭腔。

  运动鞋买了两双,白球鞋一双黑皮鞋一双。陈巧慧还给她买了一个书包,深蓝色的帆布包,拉链是铜的,结实。

  回到半山的洋楼,陈巧慧把东西放到沈星冉的房间门口。

  房间在二楼走廊尽头,原来是个客房,放了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还有一个大衣柜。比城寨那个七平方大了不少,窗户朝南,能看见院子里的棕榈树。

  “以后你住这儿。缺什么跟家里阿姨说。”陈巧慧交代完,转身要走。

  “谢谢。”

  陈巧慧摆摆手,走了。

  沈星冉关上门,把新衣服一件件挂进衣柜。

  柜子是空的,挂进去五六件还是显得空荡荡。

  她从裤兜里掏出那本旧日历,放在书桌抽屉最里面。

  三块钱还夹在最后一页。

  ——————

  三天后,沈星冉被送进了跑马地附近一所公立小学。

  入学手续是金丝眼镜——也就是陈叔手下管账的阿德——亲自去办的。

  户籍、证件、过往学历,阿德一天之内全部搞定。

  沈星冉没问怎么搞定的,阿德也没解释。

  在这个年代的香江,有些事情用钱能办,有些事情用关系能办,有些事情两个都得用。

  阿德临走的时候看了沈星冉一眼:“好好读书。”

  沈星冉背着新书包站在校门口,点了一下头。

  阿德上车走了。

  从这天起,义安帮的打打杀杀,和沈星冉再没有关系。

  陈叔的安排很明确:这个丫头归“家里”管,不归“外面”管。家里的意思就是——吃饭、读书、长大,干干净净的。

  不需要她去看场子,不需要她去跑腿,更不需要她知道任何不该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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