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食逃狱,只想种地[西幻]_千里花开【完结】(52)

  不过怠惰最擅长的就是偷懒,立刻想出了钻空子的方向,“精灵树枝先不说,燕麦味道都差不多吧?又不会因为是那些精灵找的,就和我们种的有什么区别。”

  路茵:“的确,精灵找燕麦只是一种仪式,并不会更改燕麦的味道。”

  或者退而求其次,要求领地中的人类献上最饱满的燕麦也是一样的。耶瑟想必不会计较人类和精灵的区别,其中蕴含的信仰之力,精灵和人类也没有高低贵贱。

  “那唯一的难点不就只剩精灵树枝了吗?”贝菲打了个响指,豪迈地说:“这个太好办了,直接去抢吧!”

  第44章

  “真豪迈啊……”路茵干笑,又愁得抓头发,“啊啊……”

  贝菲歪头:“怎么啦?精灵虽然也是长生种,但是很好打的。”

  “精灵之森……那里有个我很不想面对的家伙……”路茵缩到墙角,“不想去……”

  “很强?很难干掉?”

  “一个很没用的普通精灵,甚至比其他精灵还弱。印象中好像用弓箭打猎都不太会。”

  “那不是超好解决嘛!遇见了的话就一拳揍过去,不够就两拳。”

  “不行啦,他在我快饿死的时候给过我吃的。”

  “这算什么。”

  “在你被追杀了三天三夜的时候给你争取了五分钟的睡觉时间。”

  “救命之恩啊——!”贝菲深刻地、极致地理解了,她激动地握住路茵的手,“那的确不能揍呢!”

  “是吧?但是那家伙很讨厌恶魔……是深恶痛绝的程度。本来想着起码要变成别的种族后再出现在他面前的……现在要是遇上的话,被恩人用厌恶的、看脏东西的眼神盯着……哇好折磨……”路茵忍不住发抖。

  “应该没那么恰好遇到吧?精灵之森不是很大吗?”

  “折了圣树的枝条,应该全精灵都会追杀过来吧……”

  “放心,连弓箭都不会用的家伙应该落在很后面,一定追不上你。”

  “真是这样就好了……”千年过去了,希望他没什么长进。

  “不想去的话就别去啦,正好长途旅行很累。”贝菲伸了个懒腰,懒癌和拖延症一起犯了。

  “真的……可以不去?”路茵小心翼翼地问。

  “当然……啊,掉毛神回来了。”

  两个恶魔同时感到了庞大的魔力从庭院走入正门。

  除了耶瑟不做他想。

  路茵立刻缩回墙角。

  不要来找她,不要想起来她失约了……

  怕什么来什么。

  耶瑟一回来就来敲她房门,“路茵。”

  “就说我不在!”

  贝菲滴下一滴汗,魔法阵都没了这人说什么呢。她把门拉开一条缝,问:“什么事?”

  “这是人类献上的酒,闻起来还不……”

  话音未落,一只手从门缝里伸出来夺走了酒杯。

  金色的酒杯在红色的衣裙上旋转,“啊哈哈哈哈~是原汁原味没有毒的圣酒——!”

  欣喜过后,路茵立刻想起来自己的烦恼,心虚地瞟了耶瑟一眼。

  不是来找她算账的?

  “别喝太多。”

  耶瑟留下这句叮嘱,干脆利落地走了。

  路茵鬼鬼祟祟问门边的贝菲。

  “……走了?”

  “走了。”

  “……”

  路茵松看着手中芬芳馥郁的酒。

  又看看门。

  表情从喜悦,到愧疚,到烦恼。

  不断循环,分裂又忙碌。

  路茵把酒杯放到桌上,酒液发出迷人的香气,的确是不可多得的好酒。

  直到酒液晃到平静,她看了许久。

  忽然手盖住双眼,苦涩地笑了。

  贝菲:“路茵?”

  “啊……可恶……这不是只能去了吗!”

  酒液倒映出的眼神渐渐下定了决心。

  “……是买还是抢,都给你弄回来。”

  决定出行,路茵开始盘算具体的方案。

  精灵主要分为两个精灵种。普通精灵和黑暗精灵,和黑暗精灵对应,普通精灵也叫光明精灵。

  听名字,就知道他们绝对不喜欢恶魔——好像世界上也没几个种族喜欢恶魔——恶魔也很难侵蚀精灵的精神和心灵,双方两看相厌。

  抢是极有可能是最终要采用的手段。

  但在那之前,也不是不能做一些和平取得的努力。

  “能够拿得出手的值钱东西就这些啊……”

  路茵面前的桌子上摆放着雾绒花、从天界的盛装上取下的宝石,和双色玫瑰。

  夏天正是玫瑰盛放的季节,男爵庭院原本的玫瑰照常盛开,已经可以采收了。这是本地独有的品种,喜欢植物的精灵应该会喜欢。

  金币不用说,肯定不在精灵之间流通。

  她在人类社会,富;在精灵社会,穷。

  “雾绒花的运输很困难,最好做成药水,教皇的团队里应该会有药剂师吧……”

  精灵会治愈魔法,这东西也卖不出人类社会那么高价。

  贝菲萎靡地看着她忙着做准备工作,“哎?还是要去吗?”

  虽说不去也不能睡觉,但瘫着不动和出门剧烈运动是不一样的。

  “我能不去吗?”

  可以的话她还是想待在家里。

  “耶瑟无法同时跟着两个恶魔,可能会把你塞到天国去。”

  “什么时候出发?”贝菲立刻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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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精灵之森?”耶瑟听见路茵设计的行程——他看守路茵和贝菲,当然要随行,“你知道了?”

  “知道什么?”路茵一头雾水。

  “色欲在精灵之森,听说有许多女精灵为他打得头破血流。你是去找他的吗?”

  路茵:……

  “我脑子被驴踢了才会找他!”个下半身动物,找他干嘛?

  不对。

  那她去精灵之森干嘛……巴巴地给面前这人找精灵树枝——感觉说出来自己会很丢脸。

  耶瑟说不定还没想起这个约定。

  她要是说出来,岂不是在实现前都理亏,要低头讨生活。

  色欲不是现成的借口吗?

  “对……我就是去找他的。你既然已经知道了他在哪里,我当然要给他通风报信,他好歹是我的同伴。”

  心里想的却是:那傻子,被抓了算了。而且要把他关天国,不能和她一起。

  “……你似乎忘了我会跟你同行。”通风报信?自掘坟墓吧。

  “哼,这你就别管了。到时候是你先捉到他,还是我先通知他逃走,咱们可以走着瞧。”

  她展开一张大陆地图羊皮纸,“既然决定出发,走哪条路线?如果成员都会飞,从空中走最快,要解决的障碍也最少。只有风暴巨鹰这一种大型鸟会比较麻烦而已。”

  除此以外,还有陆路和水路。

  陆路要经过许多山川、沼泽、峡谷,对能飞的他们来说,属于没苦硬吃;水路,精灵之森河流无数,确实可以坐船前往,不过沿途的水生生物要掀翻人类的船只也和洗澡一样简单。

  耶瑟:“都不用。”

  路茵:“啊?”

  “用我的传送魔法可以直接去到世上任何地方,不需要像恶魔一样定了座标才能往返。当然,带人也没问题。”

  路茵悻悻地把地图卷了起来。

  可恶的神明,好羡慕。

  她问耶瑟:“艾凡要继续建设领地的军备防卫,我就和贝菲去。你那边呢?菲斯会同行吗?”

  菲斯脸上迸出期待的神色,他当然希望耶瑟去哪里都带上他。

  飞行魔法,他已经会了!哪怕要走空路,他也不会被丢下。

  耶瑟看了他一眼,评估了一下菲斯的实力,“和色欲战起来可能会波及很大的范围,他要自保会有些困难。”

  虽然他有保护菲斯的能力,而且和动动手指一样简单。

  但耶瑟这人……要说服他做什么,必须要有足够的“理由”,或者说是,要符合世间的法则或责任。

  做是很简单,但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不是利益,也不是情绪,只是要有足够让神出手的理由。

  可想而知有多难。

  菲斯像只被抛弃的小猫一样低下了头。如果他的实力足够在神明的战斗中自保的话……

  ……

  他绝望地发现,以人类的资质,穷极一生都不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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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悬浮。”

  路茵对准备带去精灵之森的商品施展意念魔法,使他们漂浮在空中。

  双色玫瑰、宝石、雾绒花药剂,均装入了一个天鹅绒内衬的皮箱中。

  盖上盖子,箱子上面雕刻着一朵精巧的玫瑰。

  优雅。

  精灵一定喜欢。

  这些是她携带的样品,用来和精灵谈交易。用意念魔法浮在空中,可以不用手提,只要时刻注意不要被森林的树枝叉住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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