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香罗丝是被贵族炒热的,不妨碍我认同它是身份的象征啊,不是我不帮你,你想想,我大哥下月便要娶妻,到时我没件像样的衣裳,定会被那张家和李家的姑娘比下去。我才不要呢。”
“好吧好吧,那你可还有旧的、八九岁时的香罗丝衣裙?只要看起来簇新,我便能拿回去应付意柔了。”
陆含蕊颔首,“这倒是有,我从小的衣裙都保存完好,比新的还新,我带你去挑。”
沈庚抱着布包踏着昏黄斜阳进入沈府,一路小跑到大哥的院子勤书阁,迎面跪着一个瘦弱身影,乌发披落满背。
“桃枝。”他蹲下在她面前,不敢高声语,“他们罚你了吗?你先起来吧,地上挺凉的。”
她抬起眼睫,点点泪花在眼睛里打转,让他心跳漏了一拍,“三公子,是我的错,我甘愿受罚。”
沈庚双手握拳,走进后厅,皱巴巴的碎布条和碎瓷片散落满地,几乎无处下脚,拨了两道帘子进入侧间,意柔侧身坐在床边嚎哭,郑氏和平鹃裘珠等几个丫鬟一旁劝着。
“意柔你看,听说你的裙子毁了,你爹爹着很是着急,派我去寻一条更好的回来,我在典当行找了半日,用了城东的一间铺子与那人交换了这香罗丝裙子,”他解了布包,抖擞出一条浅黛的裙子,“你看,多清丽脱俗的颜色,比你先头那条烂大街的桃红色好多了吧。”
意柔瞪他一眼,瞟了眼裙子,哭道:“黑乎乎的颜色,不好看。”
“这是黛色,美人鸦鬟拢起如远山含黛,有诗曰‘红楼有恨金波转,翠黛无言玉箸垂’,这是极衬美人的颜色,不是人人都能欣赏的。”沈庚满口胡言,其实是这裙子因着颜色深,是唯一一条看起来与新的一般无二的,随口扯两句诗希望能把意柔唬住。
意柔果然睁大哭肿的眼睛,打量着裙子逡巡片刻,啜泣着道:“仔细看,倒有几分典雅贤淑的气质。”
“而且,我听陆含蕊说,盛京早就不流行活泼的颜色了,她也后悔几条裙子做早了,没能做成这低调稳重的颜色呢。”
沈庚哄道:“先叫桃枝姐姐起来,她身上还有伤呢,这几日劳碌着为你做了多少糕点?不过一条裙子的事儿,你三叔叔我门路多,要什么寻不到?下次,切不可如此任性了。”
“嗯,知道了。”意柔吸了下鼻子,上前把衣裙从沈庚手中扯着抱入怀中。
郑氏早在沈庚进来便遣了平鹃出去把桃枝扶起来,这会儿见他哄好了意柔,心里赞许还是这个整日不着调的小叔子有法子,顺势数落方才一直看戏的裘珠两句:“你也是,这洗衣的活儿原是你做的,也不提点桃枝两句,她初来乍到,哪里知道香罗丝怎么洗呀。”
“我……”裘珠见大姑娘轻易便消了气,本就语塞,蹑蹑道:“夫人责骂得是,我疏忽了。”
第13章 禀告
桃枝有意跟大公子院内众人打好关系,郑氏和平鹃主仆心思单纯,自然很快熟络,收拢意安也不在话下。大公子和意柔是冷清又自利的性子,不触碰他们的利益会被疏离礼待,这种人很难交心,可以暂且放下。
陆续做了几次糕点,分发给院内众丫鬟小厮,他们也直夸桃枝姑娘人品极好,特别是住在院外,每日到院里来洒扫的周仆妇,每次过来会为她带些市集里的小玩意儿,时新的头巾、朴素的木簪子、桂花头油……她说:“我活了这大半辈子,无儿无女,唯有桃枝儿一看便合缘,又是个怪可怜的孩子,舍了我这老妇两滴马尿。我啊,当真把你当亲女儿一般疼了。”
众人的关爱是一面不见底的深潭,水面浮动一层日光,把潭水晒得暖融融,桃枝毫不犹豫一头扎进去。作为一个普通的小丫鬟活下去,暂时忘了离奇驾崩的太后,处境艰难的父皇,逃避赐予她荣光又构建她枷锁的“公主”的身份。
只有裘珠常常让她苦恼,同屋住着,表面和和气气,一言一行却把你我距离界定分明,有时还夹枪带棒,非要把她呛得语噎。比如她不喜欢用冷水洗漱,每日在小厨房花半个时辰烧一小
壶热水,会被她冷嘲热讽两句:“好羡慕桃枝姑娘,功夫少空闲多,我这每日从早忙到晚,小公子也离不得我。我是羡慕不来了,就是我娘,在老夫人跟前伺候几十年,也没空日日给自个儿烧热水呢。”
自从她与郑氏越发亲近,裘珠的态度便越尖酸,似乎很看不惯她这等想着法儿往主子面前凑,削尖了脑袋攀高枝的人。关键是,裘珠的娘亲方娘子是老夫人的陪嫁丫鬟,在老夫人面前很能说上话,依她目前的处境,与裘珠关系僵化百害无一利。
因此在接过那件香罗丝时,她是想要吃下这个闷亏,消解裘珠对她的敌意。大姑娘意柔大发脾气,最多罚她几个板子,这不是原则性错误,不会对她目前的名声和地位有害,或许还能引起郑氏的怜爱。
跪在正厅前,分明看见裘珠目光中带着不忍,她的腿疼得厉害,两耳嗡嗡鸣叫,心里却无比畅快——
站在我的身旁,成为我的朋友吧,我真的,很想很像知道什么是义结金兰手帕之交,我想要得到这种体验,让我的人生更加圆满。
比日光更明朗的少年蹲在她身前,满面担忧,臂间抱着布包。那时她知道,眼前的困境解决了,她与裘珠的矛盾从前是一道裂缝,被沈庚这一搅和彻底摔成了碎片。
她想问,沈庚,你为何一次又一次帮我
对于沈庚,她的观感是矛盾的。在她看来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任何人对她好,必然想从她身上获得什么。舒贵妃和太后对她好,是把她当成了无趣时逗乐解闷的小雀儿;父皇对她好,是因为只有她愿意花好几天时间陪他说话;慈静大师和旁的人对她好,是因为她的公主身份,或多或少可供他们谋利。
习惯了得到前先付出,习惯了衡量得失而后发,永远做出利益最大化的选择,沈庚是她生命里一个特立独行的变数,他怀着何种目的把她从京城救出来,把她当成朋友真诚相待,她想不通。他身上有种物质和精神都极度满足后的松弛感,嬉笑怒骂随心所欲,似乎任何事物都不能再入他的法眼,只能作为他游戏人间的一枚棋子,她想不通,她能给他什么。
她想过二人初见时她如同一只溺水的雏燕瑟缩着羽翼,他许是在施加怜悯时获得了崇高感,可是之后她在府中如鱼得水,不再一味寻求他的庇护,他却看着挺真心地为她高兴,一如既往友善相待。
他过分的热情让她害怕,思来想去仍无解,对于知识盲区,桃枝选择快刀斩断及时止损。
……
方娘子本是陆府家仆,随老夫人陪嫁,后嫁给沈府养马的方围,在沈家生活了大半辈子。大女儿裘珠在被她安排在大公子府里,原是想着大夫人郑氏生产第二个孩子时亏耗过多,裘珠帮着照顾些,恰好她年纪也到了,若得了大公子青眼便再好不过,也可为沈家多开枝散叶。
没想到那丫头念了两年学堂,心思越发野了,大好的机会竟想推脱过去,说要继续念书留在学堂当个夫子,被她爹用水烟筒狠狠打了一顿,才乖乖听话。这几年安分许多,不再念叨那些离经叛道的话了,只是那劳什子诗书读多了脑子钝得很,一直没能近大公子的身,一年年的拖到了十七,眼看便要熬成老姑娘了,把他们两口子愁得不行。
今夜小儿子方达难得回家用膳,她把老夫人赏的两只血鹌鹑炖了,给丈夫儿子补补,一家人正吃饭,门忽然被踹开,大女儿方裘珠满面愁郁走进来,人也不问,哐啷哐啷从碗橱里拿出一份碗筷,夹起一只鹌鹑腿往嘴里送。
方围停下筷子,“你吃了□□?朝爹娘撒什么气?”
裘珠埋头扒饭,方娘子抢过她碗砸在桌上,“你爹问你话呢。”
裘珠在桌下踹了弟弟方达一脚,“三公子怎的样样向着那小狐媚,竟为她用城东铺子交换一件香罗丝!”
方娘子道:“这事我也有所耳闻,三公子许是不想意柔姑娘难过,才买了裙子回来哄她,你也放宽心吧,你吃沈府的米长大的,又在勤书阁待了好些年,那里是她能比的”
“娘,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三公子是为她奔波,你不知道,那丫头平日里装作乖巧懂事的样子,哄得旁人服服帖帖,我就是看不惯她这般装模作样。”
“还有小公子,他也不记着从小是谁把屎把尿把他带大,我劝他完成夫子的作业再玩,有错吗?他倒嫌我啰嗦了,一门心思只缠着那狐媚子,有什么事儿都先跟她说去!”
三人见她癫狂之状,大气不敢出,裘珠哭得气竭,喝水喘了口气,又踹了一脚弟弟,“我烦死她了,哪来的破烂货,非要到咱们沈府招人嫌。上次叫她扫院门,没扫两下竟说自己头晕,抛个媚眼让寿子帮她扫了,自己倒进屋里躲懒去。伺候过公主,伺候过公主怎么了,她把自己当公主了要旁人都供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