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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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番外一 现在可以说了吧
吃过晚饭,Lucas 对 Ethan 说:“小兄弟,天黑了你该睡觉了,叔叔阿姨们还有点儿事儿。”
Ethan 不高兴,Lucas 抱过他,哄他:“等你长大了再带你去那儿玩儿。”
看着坐在他膝盖上的 Ethan,Lucas 和他聊天,小声说出一句:“我离开波士顿的时候,酒馆送给你,好不好?”
好像只有 John 听见了。韩景枫这丫的真计划离开波士顿?他飞扬的眉毛拧起来,神情变得幽微。
“你自己留好。”他冷冷地说。
韩景枫抬头看他时,他已经收回目光看向其他地方,绷着腮帮子,下颌坚毅。可是那种黑漆漆的,没有光亮的眼神,韩景枫熟悉,一个人的某些神态从童年起就定型了。
说不出口的挽留,更说不出告别,在一起又打又骂 20 年,真要分开···韩景枫打住自己,又他妈矫情了,一会儿再绷不住喽。
叔叔阿姨们要去的少儿不宜的地方,当然是热带雨林,那儿还有后半场。
几个人开车过去,一下车,Lucas 推门,亲友团 Fia 和女朋友 Kai,睿智和女朋友小优早已恭候。
大家纷纷拥抱打招呼。
林桢边抱边骂睿智没良心,这么久都不联系她。睿智看起来好极了。
Lucas 白一眼睿智,脸上伤口还隐约作痛,所以只好简单对小优扬扬下巴。
Selena 和小优拉着手,对老板 Lucas 大方表示要请客:“Booze on me.”
John 指着 Kai 问 Fia:“这就是你那‘新世界’吧?”
她们两个人看上去都没有明显的性别倾向,就是两个很酷的人在恋爱。
Kai 却被 Selena 吸引,嘴角挑起来,对 Fia 说:“She’s cool.”
Fia 酸溜溜回答:“Money is the coolest.”
林桢凑过来揶揄她:“Are you jealous? 你吃醋啦?”
“这都什么跟什么呀!”Fia 挥手。
对啊,这都什么跟什么呀,一共 9 个人,关系乱得恨不能有 50 个群。
Lucas 却站边儿上算算数:9 除以 2,单出来一个。关键这个单数居然是自己。呵。
朋友们聚在一起,为林桢的论文举起酒杯,叮叮当当,折射着光。
睿智起哄:“说两句说两句,我们这个时代的数学天才!”
此时有人推门进来,林桢先看见了,朝她招手,然后对大家说:“我来介绍一位朋友。”
Lucas 回头,定住了。
林桢搭着来人肩膀走过来,两人都是笑模样,对着大家,眼神在经过 John 和 Lucas 的时候笑得更多了。
John 自问确实不认识这位,Lucas 却是懵了。
“任、任晓晓?”
来人笑眼弯弯,噗嗤一声笑出来,接着仰脸,喊出他大名:“韩景枫!”
对上暗号了。
Lucas 的脸像春天的猴屁股,他幸福得动换不得,他曾经的女神任晓晓站在他面前,还叫出他名字,那语气,和初中的时候一模一样。
听到名字 John 才想起来这个人,初中的时候没少听韩景枫念叨,也陪他数次尾随任晓晓回家,不过,现在看见人确实是对不上号了。毕竟,十几年的光阴,足以让任何人改变。
林桢向大家介绍:“这是我的好朋友,Roy 任晓晓,牛津大学 PhD 在读,接来下一段时间会在波士顿交流研究。”
至此,人大附中那一届初一一班吴亚圣,初一三班林杨、任晓晓、韩景枫,相聚在波士顿一家酒馆里。
大家和任晓晓打招呼。
旁边的 Kai 凑过来小声问 Fia:“所以,你的朋友中最低学历是什么?”
Fia 清清嗓子,矜持高贵地回答:“是你,my friend.”
Kai 望着这群鲜活的大脑,在心里感叹人类的参差。
林桢本想和刚到波士顿的任晓晓多聊一会儿,可是 Lucas 一副痴汉样一直在旁边杵着,她们往舞台方向站着说话,他就跑到她们对面,她们转身往吧台方向站着说话,他再移回她们眼前,癞皮狗似的。
“韩景枫,该干嘛干嘛去行不行!”林桢想打发走他。
“姑奶奶,你俩好朋友,说话的时间多的是。我这儿十好几年的感情没着没落的,您行行好,先可怜可怜我。再说,现在刚好 10 个人,5 对儿,您就不能让我加入这种和谐的酸臭吗?”
任晓晓笑着看他一眼,被他捕捉到,封建社会小媳妇吃到蜜糖一般,闭上嘴了。心里却想着,这感觉一点没变,她总有办法治我。
“咱们明天再聊,吴亚圣眼珠子都快飞过来了,你赶紧过去找丫吧。”
林桢哼哼着,冲韩景枫翻了个白眼,“来吧,酸臭吧。”
“明天见。”韩景枫痛快不送。
John 端了喝的,穿过忽明忽暗的灯光和攒动的人头,在楼上朝林桢招手。
她走上去,上面人不多,John 靠着栏杆对她笑。
她也笑起来,边笑,边缓缓迈开脚步,看着他,一步一步走向他。
一直走到贴住他热腾腾的大腿前侧。
John 低头看着她的眼睛,她也看着他,始终噙一抹别样的笑。
John 把手放在她腰间,左手把住右侧背,右手把住左侧腰,把人往怀里勒。她回应他,左胳膊搭在他右肩上,右胳膊搭在左肩上,还是那么看着他。两人鼻尖抵在一起。她小口呼吸他鼻息里又醇又烈的男生气息,眼睛情不自禁眯起来。
灯光细密,光影幻作一尾尾游鱼,穿梭于青春脸上的茸毛。楼下放着音乐。她被包在这一双臂膀里,慢慢摇晃。
他低头,干燥的嘴唇轻吻她的头发、耳朵。
“我记得,”他低声说:“小时候你和任晓晓不是朋友,你们不是一路人。我没记错吧?”
虽然韩景枫一直把任晓晓奉为女神,John 却觉得漂亮是不假,但这人一般,小时候说不上来为什么,后来明白是有点儿俗气,还老打听韩景枫家里的事。
她若隐若现地一笑,回以轻声细语,“你又没和我们在同一个班,怎么知道我和她不是朋友?”
“因为,I did my research. ”他笑,热气扫过她耳边。
那时韩景枫完全没想过大圣喜欢他们班数学课代表,吴亚圣随口问问,也能从他那儿套到一些关于林桢的信息。
林桢松开他,双手捧住他的脸,笑着说:“你的 research 做得不够。”那口气过于可爱,像把一米九的人当成个可爱的小傻瓜。
他不笑了,把捧着他脸的手捉在手心里,单腿往前迈一步,再一拧身,她的腰就抵在了栏杆上。她被囚禁在他高大身形和栏杆之间,两只手也都被他折过去,背在身后。他低头盯着她,眼睫垂下来,有种怜惜的神气。
她依然噙着那抹别样的笑。
“你的疑点很多,小姐。”他语气又深又慢。
“说说看。”
“从最远的时间说起,”他要和她细细算账,“没错,上初中的时候我喜欢你,但拉不下脸。我曾经去初一三班找你,打着圣诞的旗号给你送生日礼物,可你是怎么知道的?那时候你人不在学校,大家以为你生病了请病假,其实你已经离开北京了。你是怎么知道学校里发生的事的?”
她缓缓沉沉点头,意思是她听到他了。
“还有,你怎么知道我是吴亚圣的?我在波士顿十年,再加上刻意覆盖,已经没有任何信息和吴亚圣有关了。”
这些疑问早就在他心里了,回国前那次去她宿舍找她,他问出过这些问题,但那次,失算了,最后还是惯了她。
林桢弯起嘴角,有点挑衅又有点轻蔑地歪头看着他,“看来你还不算太傻。”
John 又往前移小半步,用膝盖顶开她两条腿,把她手按在后腰上的手臂也箍得更紧了。
她被勒得皱了皱眉,有一瞬间的眩晕,皮肤下面透出红色。近在鼻尖的胸膛臂膀大概有她两个这么宽,她却是笑了出来。
“好笑么?”
“你真的想知道?”
John 只是看着她,眼睛深得像下过雨的湖。
“这里,”她挣扎出一只手,按在他嘴唇上,“这里,让我咬一下。”
John 想说,这仇你已经报过了。
那天晚上,离开这里回去的路上,忽然下起小雨,他脱了外套给她穿上。在朦胧的雨丝和洇了水的橙黄色路灯下,他把她罩在路灯和雨丝的阴影里,认真地含化她冰雪一般的鼻唇,小心舔舐她下唇的伤口。她一动不动,任他表达歉意,可是没多久,她突然动作,咬了他的舌尖。在他吃痛停下时,她一把将他推开,笑着跑走了。那时候她说:“别惹我,我特记仇。”
John 胸口沉下去,咬住颌关。
压抑的低喘声让林桢停下来。还真让咬啊?
他抬手用大指抹掉渗出的血,抬眼,两颗幽戾的顽石一般,执拗地问:“现在可以说了吧。”